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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因莱因的科幻写作法则
在通往成功的文学创作道路上,有数不清的规律法则。不过,单说幻想小说领域,最著名的几条,是由已故伟大作家海因莱因提出来的。深谙创作之道的索耶先生就海因莱因的科幻写作法则作出了自己的全新诠释,相信能对初涉科幻创作的你有所助益。
[索耶]海因莱因提出过五条科纪写作法则,他说过,他不怕把这些法宝告诉别人,哪怕它们会教人们如何去抢他的饭碗——因为他知道,几乎没有人会遵循这些法则。
根据我的经验来看,确实如此:假设开始时有一百个人说他们想成为作家,那么每抬出一条法则,就只会有一半的人留下来,另外一半人将无法坚持。
下面,我将和大家分享这五条法则,之后还会加上我自己的第六条。
法则1必须动笔
听起来简直可笑是吧?可是这却是很难做到的一条。你不能只是嚷嚷着要成为一个作家,你也不能仅仅只上一些写作课,或者只是研究一点点写作方法,或者就做些白日梦,幻想有一天动笔写下你的大作。成为一个作家的唯一办法,就是老老实实地把自己搁在电脑前,开始写作……
你们谁敢抱怨说自己没时间写作?对于真正的作家来说,要是没有别的办法弄到时间,就只好去“买”一些了。看看加拿大多伦多的特伦期·M·格林吧,他是一名高中英语老师,他的第三本书《灰地暗影》(ShadowofAshland)就刚刚由著名的出版公司Tor出版。每隔四年,特伦斯就会离开讲台,然后用一年的时间来专心创作,其间毫无薪水可领。我认识的大多数作家都曾为了他们的艺术事业做出过类似的牺牲。
我们最初那一百个雄心勃勃、说是要成为作家的朋友里,有一半将是永远都不会提笔写任何东西的。现在,我们还剩下五十个……
法则2开了头,就得写完
如果不把一篇东西从头到尾弄上一遍,你就学不会写作。没错,你历尽艰辛写出来的头几页也许不怎么样,你可能想把它们丢进废纸篓里——但是别扔,逼着自己写下去,直到把它写完。一旦有了一个完整的草稿,就是说,有开头、有中间部分、有结尾,你会惊讶地发现,很容易看出哪部分是成功的,哪部分是失败的。除非自己亲自动手写出一篇幅完整的东西来,否则你永远都掌握不了诸如情节、悬念以及人物性格发展这一类要素的写作技巧。
与此相关的一点是:如果你是某个作家研讨会中的一员,每次千万别让其他人一章一章地来评论你的小说。随便从书中挑出一章,谁都无法就此对整本书做出恰当的评价,而你也只能得到毫无意义的建议:
“这部分看起来和主题无关……”
“不,不是的,实际上,从这里开始,之后的一百页都至关重要……”
在剩下的这五十位潜在的作家中,有一半永远写不出一个完整的东西,剩下的二十五位选手还有胜出的希望……
法则3控制改稿的冲动,除非编辑发话
正是这一条,让海因莱因在文学创作老师那里惹了麻烦。关于这条法则,更恰当的表述也许应该是这样:不要没完没了地修改你的故事。反复修改、字斟句酌、精雕细磨……这些工作是永远做不完的。有句古谚说得好:故事的精妙永远止境,随他去吧。
每改一次,故事就变一个样子;如果在某个时候,你发现自己再改下去,故事就会回到之前的某个样子的话,这意味着,面包该出炉了。
而且,有一点海因莱因是对的(尽管许多初学者不信):如果你的故事接近出版标准,编辑就会告诉你怎么修改才更好卖。一些小型杂志会详细的给出他们的修改意见,不过你也一样会从诸如《类似》、《阿西莫夫科幻小说》以及《幻想与科幻小说》那里收到编辑的修改建议的。
现在,我们这二十五位作者里,有十二个会没完没了地雕琢他们的作品,因此他们已经出局了;另外有十二个终于宣布写完了一篇东西;而第二十五位,则被我们的法则劈成两半,正绝望地看着自己的双腿,不知该往哪边迈……
法则4必须把稿子推向市场
对初学者来说,这是是困难的一条。你可不能单方面宣布自己就是个“专业作家”了,出钱买你文字的人更有资格来给你封这个头衔。在把作品呈献给编辑之前,你可以一直幻想着自己像《费奥纳瓦织锦》三部曲的作者盖伊·凯佛列·凯伊或者科幻作家威廉·吉布森那样出色。但同时,你不得不正视现实,看一下你的幻想是否经得起检验——而这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可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我认识加拿大的一个很有抱负的作者,他写完一个故事后,常在两年后才寄出去。他说他没有美国邮票可以贴在回邮信封上。实际上,他认识不少经常去美国的人,他们都能为他捎回些美国邮票;实际上,他还完全可以开车穿过边境,自己去买几张邮票回来;实际上,也并不需要什么美国邮票,用国际回信券就可以了,这些在大型邮局就可以买到。(而且住在多伦多的人可以在阿德莱德南大街260号的多伦多第一邮政局买到真正的美国邮票)
不,他缺乏的并非邮票,而是勇气!他没有胆量去弄清楚自己的文章究竟能否卖出去。
别像个胆小鬼一样,把你的故事寄出去吧!
在余下的十二个作者里,有一半的人将不会鼓足勇气去投稿,现在只剩下六个了……
法则5不停地投寄,直到卖掉
无需怀疑,稿子总有被拒绝的时候。几乎可以肯定的说,第一次投稿总会被拒绝,但不要就此退却。到目前为止,我已经被拒绝过142次了。而我认识的每一个职业作家都有一大堆的退稿信。(艾多·梵·贝尔根是加拿大一位多产的恐怖小说家,他曾在一次科幻大会上做过一次著名的演讲,题目就是《退稿孕育兴旺》,并当众朗读了这些年来收到的部分退稿信。)
如果你觉得退稿信里的建议不错,就把故事修改一下,然后再寄回去。如果觉得那些建议不好,那就简单了:把它丢进信封里,换个地址,寄给另一家。总而言之,坚持到底。我个人的最高记录是:一个故事投了18次才卖掉,但它最终还是找到了理想的归宿。(过了一阵子,我又把它卖给了一个文选集,可见一个故事卖掉一次之后,就可以为我们开拓一个全新的市场。)
如果你的故事被退回来,当天就把它转寄到别处吧。
和之前一样,剩下的六个人里,有三个在稿子第一次被拒绝后极度沮丧,然后放弃写作,永远不再提笔了;不过,还有三个在坚持着……
法则6写点别的
最后这一条是我自己的法则。我见过相当多的初学者长年累月地在一则故事或某篇小说上狠下功夫。一旦完成某个作品,就开始写新的东西吧。在把处女作寄出去后,不要苦等着音信儿,继续干活吧。启动下一个写作计划。(同样的,如果你发现目前的写作遇到了困难,自己陷入了创作瓶颈,那就写点新东西吧——一个真正的作家总是可以写点什么的。)你得创作出一箩框的作品,这样才算得上一个专业的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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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幻写作讲堂——视角的选择
主讲人:罗伯特·索耶黄倩译
新手们在创作短篇故事或长篇小说的时候,常为视角的选择发愁。实际上,这是个很容易解决的问题。超过百分之九十的现代推理小说都采用同一种视角:限制性第三人称视角。
第三人称(她怎样怎样他如何如何)指的是,故事不是以第一人称(我怎样怎样),或那种让人厌烦的第二人称(你如何如何)来讲述的——这么说够简单吧。不过,限制性又是什么意思呢?限制性指的是,虽然对所有角色采用第三人称代词(他,她,它)来叙述,但在每个相对独立的场景中,则会根据某一特定角色来变换叙述语气。
我们来看看下面这个例子。在这个例子中,视角没有被限制,而是一种“全知性第三人称视角”。在这种情况下,看不见的叙述者如同上帝一样全知全能,知道所有角色的内心世界。
“你好,斯佩德小姐,我是皮埃尔·塔迪弗。”他意识到自己那不大好听的魁北克口音此刻听起来是多么刺耳,提醒他自己是个外来分子。片刻之后,斯佩德小姐才想起,她认识此人。
本段的开头部分,我们仿佛就在皮埃尔的脑袋里一样——他意识到了自己不大好听的……但到了段尾,我们却从皮埃尔的脑袋里出来,进入另一个人物的脑袋里——斯佩德小姐才想起,她认识此人。
下面我们用限制性第三人称视角重写此段(皮埃尔的视角)。
“你好,斯佩德小姐,我是皮埃尔·塔迪弗。”他意识到自己那不大好听的魁北克口音此刻听起来是多么刺耳,提醒他自己是个外来分子。斯佩德小姐上上下下打量了他一番,这时候,皮埃尔瞧见她的脸上闪过“我认出你了”的神色。
看到差别了吗?我们这回可是在皮埃尔的脑袋里扎了根。皮埃尔除了通过斯佩德小姐眉目之间的神色来揣测她的内心活动(她的脸上闪过“我认出你了”的神色)以外,别无他法。
把你的读者想象成一个小人儿吧,他钻进了某个人物的脑袋里。这时候他就能去看、去听、去触摸、去闻、去品位主人公正经历的一切,当然还能知道那个人的全部想法。不过,要是让他从一个角色的脑袋又飞进另一个的脑袋里,可是有点费劲;不仅如此,这么飞来飞去的,还会让人头晕目眩。瞧瞧这个:
迈克冲琳娜笑了笑。她是个非常漂亮的女人,身姿曼妙,曲线有致。
毋庸置疑,一个男人遭遇了一个美女,我们则以这个男人的视角来讲故事。不过要是变成这个样子呢:
迈克冲琳娜笑了笑。他是个英俊的男人,身材标准,体格壮硕。
嗯?怎么回事?我们突然从一个人的脑袋蹦进了另一个脑袋里边,这是种古怪的感觉,我们整个人都晕晕乎乎。我们不仅搞不清楚身在何方,甚至弄不明白自己是谁了——我们该对谁产生认同呢?
乍一看,全知性视角能让读者了解故事的方方面面,是一种不错的理想视角,可实际上,它最后会让读者觉得自己与所有人物都毫不相干。其实,规矩很简单:选中一个视角人物,然后在整个场景中都只通过他的视角来讲述。
当然,通常我们也想知道点儿故事里其他人物的想法和感受,这可以通过描写来实现。为了表现某个非视角人物的疑虑和困惑,我们可以这样写:他挠了挠下巴。或者:她抬了抬眉毛。如果你真想让读者身临其境,也可以这样写:她抬了抬眉毛,一脸嘲讽。——一脸嘲讽是视角人物对她抬了抬眉毛的理解。为了表达人物的愤怒之情,我们可以这样写:他用力握紧双拳。或者:他的脸涨得通红。再或者:他提高了嗓门。很少有什么情绪是不能通过外在的点滴神色流露出来的,这和我之前说的“展示,而非告知”正好有所照应。
在现实生活中,你也时常会发现自己并不知道别人在想些什么,这通常是由于别人有意躲在面具后面,有所保留。如果你采用了全知性视角,而不是限制性视角,就不能切实有效地刻画这类人物。下面是一个限制性视角的例子:
卡洛斯望了望温蒂,不知是否该继续下去。见她脸色铁青,像石头一样冰冷,他只好说:“对不起,”然后又补了一句,“非常对不起。”
这样的限制性视角比全知性视角更能引起读者的兴趣。
全知性视角:卡洛斯望了望温蒂,不知是否该继续下去。温蒂觉得他受的折磨够多了,打算原谅他了,可话到嘴边却又说不出口。这时卡洛斯不安地说:“对不起,”然后他又补了一句,“非常对不起。”
在前一个例子中,我们感受到了卡洛斯的不安,也有点担心事情如何才会出现转机,而在后一个例子中,我们却没有这份挂虑。(如果你在悬念小说中坚持使用全知性视角,你的故事就完了。读者必须对各色嫌疑人的想法毫不知晓,否则谁是罪犯就一目了然了。)
请注意,虽然我建议在每个特定场景中选定一个人物视角,但是当场景发生变化时,你还是可以自由地改变视角人物,可以在章节结束的地方改变,也可以在章节之间空一行后再改变。许多小说都是由几条独立的情节线索交织构成的,每条线索都有自己的视角人物。然而,当他们出现在同一场景里时该怎么办?那时你会选谁呢?
大多数情况下,在某个特定场景中,谁是行动的核心,你就选择谁;不过也有些例外。最常见的一种情况就是——视角人物快要死了。
我们来看看现代小说吧,很多现代小说实际上已成为了一种新闻报道式的东西,你所读到的故事不过是真实事件的记录,而作者需要做的,不过是采访被记录场景的每个目击者罢了。有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如果你的主要人物会在一个场景里死去,那么接下来,我们的“新闻工作者”该如何继续记录有关死人的故事呢?在这种情况下,即便要死掉的是整个故事的视角人物,你最好还是换作他人的视角,然后看着那人死去。
打破新闻式叙述模式的一个出色例子是电影《公民凯恩》。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部电影讲的就是新闻行业的故事。整部影片都围绕着查里斯·福斯特·凯恩临终遗言中的“玫瑰花蕾”展开,试图发现其寓意所在。然而,影片却清晰地表明,凯恩是一人孤独死去的,没有人亲自见证他说过那句话。因此,除非你是一个能同该片导演奥逊·威尔斯媲美的天才,否则就不要在你的小说中冒险采用这种“另类”叙述方式。
有时候,除了主角之外,你还想再选个别的什么人物作为一两个场景的视角人物。没有人能真正知道自己在他人心中的形象,所以偶尔在某一场景中用配角的视角来描写,你会发觉效果极佳,这样一来,读者也能以他人的眼光来欣赏你笔下的英雄。在这方面,菲力浦·K·迪克的小说《高堡中的男人》是一个很好的范例。小说的主人公之一——爱德华·麦卡锡——极力说服商人罗伯特·奇尔丹购买他和同伴设计的珠宝。爱德华似乎很聪明,他一直处于主动地位,费尽心思要把珠宝卖出去,这几个场景都是以他的视角来讲述的。但到了他真正要兜售珠宝的那一幕,迪克又把我们丢进了商人的脑袋里,于是我们便能以新的视角看待爱德华·麦卡锡:
他(麦卡锡)穿着一套不太时髦的衣服,说话时压低着嗓门。奇尔丹知道,他会把一切都说出来的。他每隔一会儿就用眼角余光瞟我两下,看我是不是有一点儿兴趣。然而我一点儿兴趣也没有。
所以说,要谨慎地选择每个场景的视角人物,然后在这个场景中紧紧抓住他,这样你就会发现,读者也被你紧紧抓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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