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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 推理小说的情节套路、犯罪和反刑侦手法盘点

  一、侦探小说的情节结构

  先从写作视角开始说起:分为3种,第一人称,第三人称,摄像机视角

  1.第一人称、第三人称:(该模式下,读者受限于侦探的视角,很难或者无法看到全局)

  侦探的视角和读者相同,都不知道罪犯是谁,环节一般有4个

  侦探登场——案发现场——找寻凶手——真相大白

  2.摄像机视角:(该模式下,读者不受限于侦探的视角,可以看到全局)分三种情况

  (1)侦探和读者都知道凶手是谁:

  凶手犯案过程——案发现场,侦探锁定凶手——凶手反刑侦(逃亡)、侦探追逐——激烈交锋——侦探赢

  (2)都不知道凶手是谁:(与第一人称、第三人称模式类似)

  侦探登场——案发现场——找寻凶手——真相大白

  (3)侦探不知道、读者知道:

  凶手犯案过程——案发现场,侦探掉坑里;凶手继续挖坑——侦探爬出坑里,凶手再挖坑——侦探挖坑,凶手踩——侦探赢

  注意:

  看懂了没?实际上,摄像机视角的三种情况最重要的根本区别就在于,读者是否知道凶手犯案过程。

  如果侦探和读者都知道凶手是谁,那么悬疑程度将会降低,需要引如其他元素来增加情节的紧张程度,比方说追逐戏、动作戏,很多动作类电影都是这个套路。比最近成龙的那个《功夫瑜伽》。这里是利用情节来推动故事

  如果读者明确知道凶手是谁(但侦探不知道),以及具体的犯案手法,那么后面的情节发展就是典型的对手戏,侦探在不断跳坑里,然后爬出来;而凶手在不断挖坑,把侦探的方向往错误上面引。这里是利用读者、侦探、凶手信息不对称来推动故事。读者知道凶手是谁,但是侦探不知道,但读者仍然愿意看下去的根本就是,读者不知道最后会怎么识破凶手并抓到凶手。

  此外,大家可以思考一下,如果文章是以凶手为视角进行叙述,那应该对哪一部分元素做修改?

  二、案件三要素

  任何推理小说的任何一段情节,都一定会有三大要素来承载整书剧情:

  目的、手法、现场。

  无论你看到一部小说中的动作戏还是刑侦戏,甚至感情戏时,我建议大家都可以将里面的内容,往这三块上面去套。

  比方说,你可以去思考并概括,A究竟是抱着什么样的目的,用什么样的手法,在什么样的地方,对B做了什么。

  (1)目的:是为了寻找(掩盖)证据?还是为了找出嫌犯(把侦探带坑)?

  (2)手法:他是具体怎么做的?对手有何应对手法?

  (3)地方:是多地点还是单地点?是凶案现场还是非凶案现场?

  比如,要找到确定凶手的证据,侦探首先要采集嫌疑犯指纹,这就是他的目的;他装作服务员,将咖啡杯递给了嫌疑犯,这就是手法;而地点就是咖啡厅。

  相反,如果凶手要反刑侦,他肯定避免自己指纹泄漏,说不定外出都会带上手套,避免被人采集,更有甚者,会带上印有别人指纹的指膜,将侦探带到坑里去,这种刑侦与反刑侦,就是冲突和矛盾。

  这对理清楚整书脉络,提高写作水平很有帮助。

  一定注意:侦探小说中的情节,90%都必然拥有案件三要素!极少有例外!

  也许你们觉得我说的是废话,我在后面会说,为什么我会写这一部分

  三、推理小说的三大根本(这里与第二点中的三大元素有一定混淆型,请注意,但实际上是两码事)

  个人认为推理小说是否好看的根本是悬念,个人总结推理小说悬念的来源最重要是三点:

  动机悬念,手法悬念,地点悬念。

  这三大悬念通常贯穿始终,随着故事推进,一个又一个悬念被解开。

  比如说,《红发俱乐部》中,福尔摩斯在最后才揭露三大悬念,捉住罪犯,全局结束

  而《最后一案》中,福尔摩斯在开始就知道凶手是莫里亚蒂,动机悬念一开始就揭晓,但手法悬念和地点悬念却在后面才揭晓。

  下面我会详细的做解析。

  四、凶手常用动机

  正常伦理、正常思维下:

  1.感情

  (1)恋爱:恋爱还未破裂,但因为感情驱使,杀害第三者或者局外人

  (2)恋爱关系破裂后复仇:这里又分为向恋爱对象复仇、向第三者复仇、向局外的始作俑者复仇

  (3)嫉妒:因所以进行犯罪

  2.财产

  (1)遗产:因为继承冲突而杀害竞争者;因为分配问题而杀害财产分配者

  (2)非法财产:因为财产的非法性遭到威胁,而杀害威胁者、或者知情者、或者执法者

  (3)财产分配:凶手和受害者在同一个组织内,财产分配不均或者觊觎,而导致犯罪

  3.思想

  (1)三观的冲突:我喜欢吃甜豆腐脑,你居然吃闲的,不行我必须要搞死你!

  (2)政见的冲突:你竟然支持川普,你个恶心的红脖子,不行我必须搞死你!

  4.权力

  (1)政治的冲突:与政见不同,这里是指,比如一个萝卜坑,有两个萝卜,必然只能插一个进去

  (2)职场:同上

  非正常伦理、非正常思想:

  1.杀人狂(四爷最爱)

  2.怪癖:怪癖被发现而杀害知情人,或者怪癖本身就是需要危害他人生命

  3.宗教:安拉胡啊巴克!

  4.迷信:比如邪教、风水导致

  五、凶手的犯罪手法

  1.物理上造成伤害:(这里我按照凶器的大和小来分)

  (1)小:钝器和利器,棍子或者刀,凶器易于隐藏

  (2)不大不小:条凳,椅子等,通常钝器为主,凶器通常无法藏匿

  (3)大:以机关型居多,通常采用'陷阱'模式(缺乏凶案地点选择上的自由性),需要指引凶手到达某个地点,才能完成击杀!

  2.化学上造成伤害:

  (1)液体:液体毒素,喝了、注射就GG,缺点是需要下毒

  (2)气体:毒气,吸了就GG,但事后需要通风,不然容易败露,而且容易误伤

  (3)固体:与1类似,调换药品、食品内下毒,通过食用或者涂用来造成杀害,通常需要凶手对犯人的生活习惯有一定了解,近亲杀人常用

  (4)不稳定态化学物质:类似于冰化成水、水结成冰,受环境影响,有毒变无毒(可藏匿),或者无毒变有毒(可杀人)

  3.生物学上造成伤害:(比较少,不赘述,你们自己想想,欢迎讨论)

  (1)病毒

  (2)细菌

  (3)微生物

  六、凶手常用反刑侦手法、障眼法(重点,重点!)

  1.凶手摆脱嫌疑的套路

  (1)把自己伪装成受害者之一,但不致死,仅受伤,声称自己遭到了凶手的攻击

  (2)嫁祸:分为嫁祸给侦探,嫁祸给其他嫌疑人,嫁祸给受害者,嫁祸给路人

  (3)伪装成自杀:分为三部分,伪装动机、伪装手法、伪装场景(注:从这里可以看出,侦探小说的一切都离不开动机、手法、场景这三点,一定要注意!)

  (4)假装自己也死了:这里分为三种情况,一个是跑路成功(一般这类小说中,追踪戏和动作戏会比较多),另外一个是没跑路,还躲在现场某处,还有一种是假装成了另外一个人(一般这类凶手还会一直在侦探面前晃,最后反派死于话多)

  2.凶手与凶案现场的关系

  (1)案发时,凶手不在现场:这常用于机关犯罪、化学犯罪

  (2)案发时,凶手在现场:比较常见,皆可。凶手摆脱嫌疑的方法最主要是两个思路,一是化整为零,让证据上无法支撑自己杀害了对方,比方说凶器找不到,动机找不到,等等;二是聚散为整,让一群人都在现场,增加嫌疑人数量。

  (3)案发现场伪装:也就是说,小说一开始侦探发现受害者的地方不是第一案发现场

  3.凶手与时间的关系

  一般来说,不在场证明中,时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元素。凶手在时间上制造不在场证明的方式主要有三种:

  (1)时间错位:案发时间内凶手并没有到达过现场(当然是假的),能造成这一种后果的原因就是手法上的设计。

  (2)时间对位:一般来说凶手会承认自己去过现场,见过受害人,但侧面证据证明凶手在与受害人接触结束时,受害人还活着(当然是假证据)

  (3)时间模糊:用假的时间,造成侦探、路人、读者对时间观念上的混乱。比如说认为受害者到案发现场的时间是4点(从而证明受害者在4点还活着),但实际上可能是3点到的。

  4.其他障眼法(待补充)

  1.奇怪的符号:故意留下一些奇怪的符号作为线索来混淆视听,通常这类符号有一定文化、历史、宗教上的渊源,让侦探或者群众被带到歧途上去

  2.错视:利用光学原理、物理原理,让侦探或者目击者以为自己目击了案发,但实际上没有

  3.距离的错觉:产生距离上的错觉,以为很近,实际上很远;以为很远,实际上很近

  4.快速的杀人:短时间内多人被杀,典型的不可能犯罪

  5.集会中杀人:反其道而行,不单独杀人,而是在大众广庭之下杀人,所有人都是目击者,利于造成自己的不在场证明

  7.声东击西:你以为我要杀人,实际上背后有惊天阴谋,反之亦然,前面提到的《红发俱乐部》就这样

  8.镜像诡计:完全相同的两个房间,迷惑受害者或者侦探

  9.解密:侦探要通过一系列解密,才能阻止犯罪,找出凶手。

  七、侦探小说常用凶案地点

  1.开放:一般为室外,有目击者,但人流混杂,且有流动性;某些室外场景可以无目击者,重点是要能找到到过现场的人。

  2.封闭:一般为室内,常用密室手法,只有受害者有钥匙、能开门,门在里面反锁。凶手通常和一群人一起发现死者,有不在场证明。

  3.半开放半封闭:室内公共场所,比方说歌剧院,受害者死在台上。

  八、侦探常用的手法(除了1之外,这些手法,一般不会利用在现实刑侦中,但读者确实喜欢看)

  1.科技:利用科技最前沿、凶手未知的刑侦手段,找出线索,比如,隐蔽的摄像头、凶手的头屑

  2.挖坑设套:同第一部分那儿,利用信息不对称来挖坑,有哪些东西是凶手知道而其他人不可能知道的,然后下套,让凶手往里面跳,通常需要确定嫌疑人。(下套下的巧,故事才能好)

  3.玄学:碰运气,偶然发现嫌犯的不正常行为,然后顺藤摸瓜(不建议使用)

  4.主角光环:路人和队友使劲送助攻,侦探躺赢(不建议使用)

  九、凶手是否“惊蛰”

  侦探小说中的“惊蛰”这个概念,是我在12年时偶然想到并记下来的。大致就是,小说作者在全书中的哪个部分、哪个场景、哪个点上会告诉给读者们,凶手真实的动机、手法、地点。

  而这个时间点,我将其定义为“惊蛰”。

  惊蛰出现后,整个侦探小说的类型必然会由寻找犯人变为与犯人之间的对手戏。

  也就是说,情节上,可能会从侦探推理片,变成了枪战片、动作片、探险片。

  惊蛰是我认为推理小说中很重要的一个点。

  十、侦探小说如何写出新意?

  朝这三个方面去想,进行头脑风暴,把你想到的都写下来,其他的不要考虑:

  手法创新:想出更有新意的杀人手法,不要用老梗,想出来一个手法后先说给别人听,如果超过30个人都没听过,那你就可以用了

  动机创新:想出更有新意的动机,情杀、仇杀、财产杀人,都比较俗了,有没有更新颖的动机?

  背景创新、设定创新:故事背景能否脱离现有物理法则?如果有,如何完成犯罪、刑侦和反刑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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