绳命要紧。
机械性窒息
缢死:
颈部有生前形成的缢吊索沟,呈现马蹄形或鸭梨形,受力最深处称为兜住弧。根据兜住弧可将缢死分为正位缢吊(兜住弧在颈前部)、侧位缢吊(兜住弧在颈侧部)、后位缢吊(兜住弧在项部)
绳索质地坚硬则表皮受伤严重,死后干燥发黑变褐色,为硬索沟;绳索质地柔软,死后无变硬变色,为软索沟。
颈内部有缢吊形成的损伤,相应部位可见软组织出血,绳索将喉头推向后上方,可导致咽后壁粘膜下出血斑;颈总动脉可能出现强行断裂。
出现窒息现象,颜面青紫肿胀,眼结膜有明显出血点,尸斑色暗红。
口鼻或有分泌液流出,部分舌尖伸于牙列之间或之外。
勒死:
颈部有生前形成的勒颈索沟,多位于颈中部、环形、近乎水平方向(横行)。压力均匀故深度基本一致,圈数2道以上,同样可分硬索沟与软索沟。
生前的勒沟边缘以及沟内可见充血、皮下出血、针头大小的小水泡等。
勒沟相应附近部位软组织有不同程度出血,喉头软骨常发生骨折,勒沟位置高可引起舌骨骨折,位置低可引起气管软骨骨折,力量强大可引起椎棘突骨折。
窒息过程过长,头部淤血严重,颜面青紫肿胀严重,眼结膜下出血点大而多,尸斑紫黑并有出血点形成,舌尖突出牙列外并有咬伤。
扼死:
扼痕一般指指甲印或者手指印,也应包括户口和掌内侧的压痕。指甲印大多为半月形、条状、片状、点状等表皮剥脱;手指印大多表现为条状或不整形的皮下出血;虎口和掌侧造成大多为大片状、不规则的皮下出血。
喉头及气管周围或颈部软组织不同程度出血、挫伤、喉头软骨或舌骨骨折,周围组织充血。
窒息现象明显,眼球、睑结膜下出血明显。
手指甲可能存在加害人的表皮成分、血迹、毛发。
溺死:
手握水草、树枝等杂物。
尸斑颜色淡,出现慢,呈现淡红色。
出现窒息现象,眼结膜充血等,部分也有颜面肿胀和颈部静脉怒张。
皮肤苍白皱缩,鸡皮疙瘩形成。
由于冷水刺激呼吸道粘膜从而分泌大量粘液,粘液、溺液及空气三者经剧烈呼吸运动而相互混合搅拌,产生大量细小均匀的白色泡沫,因富含粘液而极为稳定,不易破灭消失。其称之为口鼻部蕈样泡沫。
肺水气肿,其体积膨胀可见肋骨压痕,切开含有大量泡沫流出,肺表出现淡色出血斑。
呼吸道内、消化道内存在溺液、泥沙等异物。
内脏器官可检验出硅藻,硅藻有很强的抗腐蚀能力,可在高度腐败的情况下对尸体死亡方式鉴定具有重要意义。
机械性创伤
锐器伤:
切创:多呈梭形,合拢呈线性。创缘整齐,创角尖锐、创壁光滑、创腔内无组织间桥。切创创口一般长度大于深度。切创创口的哆开比较小的呈列隙形;切口与纤维排列方向一致时,创口哆开明显,呈现纺锤形。创口的长度取决于刀刃沿着体表压迫牵引移动的距离,与其刀刃的长短无关。如果在同一部位反复切割,多次形成的切创互相可重叠连成一创,但是在创角以及创缘可出现多个锐角形小皮瓣。切创深达骨骼时,骨头上面可留下线装切痕。
砍创:创口较宽,明显哆开状。创角根据凶器的厚度与深度决定,长度通常与刃口长度近似。可见于任何部位,但以头部最多见,其次是四肢、颈部和躯干。砍创具有锐器创的共同特点,但创腔一般较深,常伴骨质和内脏较重的损伤。如发生在四肢,有时可形成肢体离断。颅骨上的砍伤依作用力大小和方向不同,可形成直条状线状骨折或骨质缺损、片状的骨质缺失、孔状骨折或凹陷骨折。
刺创:具有尖端的物体沿其纵轴方式刺入人体形成的管状损伤刺创。创口小、创底深(与切创恰相反)、体表损伤比较浅而内部器官损伤严重的典型特征。有时刺伤若刺穿人体则为贯通性刺创,有刺入口,刺创管以及刺出口。刺入口的形态与刺器的横截面形态一致,其创口长度不短于刺器宽度。如单刃刺器的刺入口,其创角一锐一钝;双刃刺器则其两创角均锐;三角刺器的创口呈类等边三角形;圆弧形刺器的刺入口呈半圆或弧形。刺创管的长度一般与刺器的长度一致;其方向和刺入方向一致。但是在软组织丰富或者伸缩性比较大的部位,则比较短的刺器也可形成比较长的刺创管,但是此时容易在皮肤上留下刺器柄的压痕或者挫痕伤;骨质上的刺创可以反映出刺器尖端或者近尖端横截面的形态相似,一般刺出口较刺入口小。
剪创:其大小形状各异,刃口的锋利程度也不同。它常同其他致伤方式或锐器创同时存在,因此依作用方式不同,又 可以分为夹剪创、剪断创和刺剪创。最典型形态特征是在同一部位一次形成2个创口,2个创口间距不等,存在小夹角。
钝器伤(这个具体的你们去度娘下,这里写不下):
棍棒伤:基本形态可分为条状表皮剥脱和皮肤出血、中空性皮下出血、条状挫裂创、弧形挫裂创、骨折、组织挫灭。
砖石伤:基本形态可分为片状表皮剥脱伴皮下出血;条形、角形及不规则形皮下出血;角形、条形及不规则形挫裂创;线性、粉碎性骨折。
斧锤伤:基本形态可分为表皮剥脱和皮下出血;条形、角形及不规则形皮下出血;挫裂创;骨质损伤。
徒手伤:基本形态可分为手指所致(扼痕、挠痕、掐捏拧伤)、拳击伤、脚踢/跺伤、咬伤、肘、膝、头所致的损伤等。
坠落伤:损伤发生的部位常较广泛但内重外轻。无论人体哪一部位为着地点,一次外力往往在头、胸、腹、骨盆、脊柱及四肢同时发生损伤。体表损伤主要是大片状擦伤及挫伤,少有挫裂创而且多分布在裸露部位,而骨质和内脏损伤重。坠落形成的体表和内部损伤,虽然较广泛而且重,但其外力作用的方向或方式是一致的,可以用一次外力作用形成解释。
坠落伤符合减速运动损伤的特点。如头顶部着地时,除接触部位的颅骨骨折及脑损伤外,颅底、枕骨大孔周围及颈椎也常有骨折存在;一侧躯干着地时,双侧的肋骨均可发生骨折;枕部着地常在对侧额极和颞极发生对冲性脑挫伤,枕叶挫伤轻或无。由于坠地时人体躯干突然停止运动,而内部器官由于惯性作用,仍可继续前进,因此各器官的系带和血管,如脾蒂、肝蒂、肺门和肠系膜根部等处可见挫伤或撕裂伤。
尤其当坠落高度较高时,坠落伤的损伤程度很重,如颅骨严重粉碎变形、脑组织重度挫裂,甚至外溢;多发性肋骨或四肢长骨骨折;多发性胸腹内脏破裂,甚至肢体横断,为一般人力用工具打击难以或不可能形成。
与地面碰撞部位所形成的擦伤,常较局限,边缘不清晰;挫伤出血可能较大,但无一定形状;颅骨骨折多为非凹陷性线状骨折,常延伸较长,如自颅顶延伸至颅底,颅缝分离明显,表现为较大平面着力的特点。可见眼睑、球结膜、胸腹膜壁层、口腔粘膜、颈部皮下及肌肉组织等部位有点片状出血。
交通工具伤:基本形态可分为冲撞伤、摔伤、拖擦伤、碾压伤、挥鞭样损伤、颅底环骨折、钝器伤等。
火器伤:
枪弹创:按枪的种类分为膛线枪枪弹创、滑膛枪枪弹创;按射击距离分为接触枪创、近似接触枪创、近 距离枪创、中距离枪创及远距离枪创;按穿透人体的情况分为贯通性枪弹创、盲管性枪 弹创、M旋枪弹创、屈折枪弹创、擦过性枪弹创、切线性枪弹创及反跳性枪弹创。膛线枪管枪创的射入口呈圆形或椭圆形,与弹头直径相似或略小;创口周围皮肤形成边缘不整、面积较大的星芒状或十字形缺损;近距离射入口除中心部位皮肤缺损外,还有擦拭轮或污垢轮、挫伤轮及射击残留物,其中包括烟晕及火药颗粒。弹头由体内穿出体外时在体表皮肤上形成的创口称射出口 ,呈星芒状、十字状、圆形、椭圆形、新月形或裂隙状等多种形状,大小也可不同,但一般大于M—弹头形成的射入口。
射出口形态特征:创缘呈外翻状,一般无组织缺损,疮口可以合拢,无擦拭圈,冲撞轮,火药颗粒和烟灰痕迹。射出口的形状不规则,常呈星芒状,十字行,线条行,丁字型撕裂状,特殊情况下可有严重组织缺口。近距离射击时,射出口可以小于射入口。远距射击时,射出口常比射入口大。
爆炸伤:程度重、范围广泛且有方向性,兼有高温、钝器或锐器损伤的特点。位于爆炸中心和其附近的人,常肢体离断并抛掷远,烧伤也严重,常被烧焦;稍离爆炸中心远点的人,则烧伤程度不一定重,其特点是损伤分布于朝向爆炸中心的身体一侧,损伤类型主要是由炸裂爆炸物外壳、爆炸击碎的介质作用于人体所形成的各种创口,创周围常有烧伤,并伴严重的骨质和内脏损伤;离爆炸中心再远的人,受的主要是冲击波损伤,其特点是外轻内重,体表常仅见波浪状形状的挫伤和表皮剥脱,体内见多发性内脏破裂、出血和骨折等,重者也可见挫裂创和撕脱伤,甚至体腔破裂。冲击波还可使人体抛掷很远,落地时再形成坠落伤。
中毒(见往期专栏)
高低温&电流致死
烧死:
尸体衣着、毛发被烧毁。
最主要的表象为烧伤,局部皮肤各种深度的烧伤改变(红斑、水疱、坏死、炭化),其表现详见前述。典型的生前烧伤均可伴有明显的充血、水肿、炎症反应和坏死改变。在有毛发的部位,毛发受热皱缩、卷曲,尖端呈黑褐色,脆性增加。
反射性闭紧双眼,外眼角处形成褶皱,褶皱内皮肤不被烟熏或烧伤。角膜和结膜囊内无烟灰和炭末沉着。同时,由于双目紧闭,睫毛仅尖端被烧焦,称为睫毛症侯。
尸体重量减轻,身长缩短,多见于严重烧伤及炭化的尸体。由于长时间高温作用,血液、体液渗出,组织坏死、炭化,使严重烧伤致死的尸体重量减轻。
拳击样姿势:肌肉遇高热而凝固收缩,由于屈肌较伸肌发达,屈肌收缩较伸肌强,炭化尸体四肢关节呈屈曲状,身长缩短,呈类似拳击手比赛中的防守状态。拳斗姿势在死后焚尸时也可形成,故不能借以鉴别生前烧死或死后焚尸。
裂高温使皮肤组织水分蒸发,干燥变脆,皮肤凝固收缩发生顺皮纹的裂开,形成梭形创口,酷似切创。其与切创的区别在于前者创口较浅,仅伤及皮肤,若肌层也裂开,皮下组织可从创口翻出,同时由于皮肤与肌肉收缩程度不同,创缘常不在同一平面,烧伤裂创可发生任何部位,但较多见于四肢伸侧及肘、膝关节和头部。
呼吸道内有烟灰、碳末,且可见烧伤征象。烟灰与炭末沉积于呼吸道粘膜表面,如口、鼻、咽喉、气管、支气管等处,有时与粘液混合形成黑色线条状粘痰,量多时可充满整个呼吸道;会厌、喉头等粘膜充血水肿;咽喉、气管及支气管粘膜充血水肿、出血、坏死,有时可见水疱形成,严重者上述部位粘膜坏死,形成白喉样假膜,容易剥离。蒸汽被吸入呼吸道后,降温不如干热空气明显,因此,在湿度较高的火灾环境中,吸入蒸汽引起的呼吸道烧伤要相对严重。
冻死:
尸体呈卷曲状,外露皮肤出现鸡皮疙瘩。生前穿着单薄,当有时中枢麻痹会出现发热幻觉,从而出现反常的脱衣现象。受害人在冻死前受冻过程是逐渐发展的。肢体未被衣服遮盖部位可有轻度、中度的冻伤,呈紫红色肿胀,与衣服遮盖部位有明显界线,其间可见水疱。
由于死前代谢降低,氧合血红蛋白高,加上低温潮湿环境,故尸斑呈现鲜红色或淡红色。皮肤出现孤立、鲜红色斑,在身体暴露处以四肢多见。皮肤出现与尸斑无关的鲜红色斑是冻死尸体很有意义的体征。
尸体全身冻结,腐败停止,可长时间保持原始状态。尸体姿势多数是自然体位,表情很安详。
脑及脑膜充血水肿。脑组织含水份较多,当颅中温度下降到8℃时,脑组织体积增加到最大限度,可使颅骨骨缝哆开。左心室血液呈鲜红色,右心室血液呈暗红色。将心脏取出后,观察到由肺静脉流出的血是鲜红色,肺动脉流出的血是暗红色,把左右心室血液取出分别放在试管中比对,效果更明显。左右心室血液颜色不同,是死前吸入低温空气作用的结果。左心室血液鲜红色,右心室血液暗红色是冻死尸体具有的征象。
电击死:
电流通过出入口皮肤产生的热能所形成的典型性烧伤,在皮肤上可形成椭圆形或者圆形的0.5——1cm的电流斑。典型电流斑为直径为6——8mm的圆形或椭圆形白色、灰白色斑块,状似火出口,边缘隆凸,央中凹陷,斑痕质硬而干燥。电流斑是电击死伤的特异性征象,但它通常发生在电极与人体接触面较小的情况下。在电极接触面较大的情况下,则不易形成电流斑。
在电压高、电流作用时间长、触电部位温度高的情况下,易形成电流烧伤。电烧伤可以使电流斑颜色变成黄色、灰褐色或褐色,甚至炭化变成黑色。电烧伤不仅可使表皮剥脱,肌肉组织崩裂、脱落、肢体断离,有时甚至可伤及骨质,使骨组织溶化成骨珍珠颗粒。另外,严重电烧伤还可见到毛发烧焦、衣服烧着或撕碎,手表、钮扣、鞋钉等金属物品的溶化现象。
当金属电极与皮肤接触时,金属微粒沉着于人体皮肤或组织深处,这种现象叫着皮肤金属化。由于接触皮肤金属的不同,所形成的皮肤金属化颜色也就有别。如铜导体形成的皮肤金属化呈淡绿色或黄褐色,而铁导体形成的皮肤金属化呈灰褐色。
还可检见一般窒息征象和内部器官损伤征象,如尸斑呈暗紫红色、心外膜出血、肺膜、脑膜出血、水肿等。
高压电击伤可导致皮肤出现树枝花纹,称为电击纹,一般在死后1天左右消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