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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廷] 光明教廷


  根据原形来说,同等与世界上的教廷梵蒂冈,而且也经常以梵蒂冈为总部而描写的光明教廷数不盛数。

  教廷组织:

  1、全球天主教会形成一个超国家组织,教皇为教会元首,他和他的中枢辅佐机构(一般称为宗座或者教廷)常驻梵蒂冈;

  2、大会会议:教皇召集全球主教,处理教会的重大问题,为不定期的会议;

  3、全球主教代表大会:教皇召集全球各国主教团推选的代表,每两年举行一次会议,提供集体意见,1967年首次集会;

  4、枢机团:原为教皇的参议院,其成员由教皇自由任命,多数担任教廷圣部部长或重要教区首长;

  5、教廷各圣部:是辅佐教皇的常设机构,含国务院或教皇秘书处、教会公共事务部、9个圣部和三个具有会议性质的委员会(促进基督徒合一委员会、非基督徒委员会和无信仰委员会)。

  地区组织:

  1、通常每个国家或者较大地区的各主教,组成“主教团”;

  2、数个毗邻的教区,可按人事、环境及牧灵的需要,组成“教省”;

  3、直接主管地区事务的行政单位为“教区”,其首长为主教;

  4、教区分为若干堂区,主教任命一位司铎(神父)为堂区主任。各堂区可以组织各种信徒团体或善会。

  主要教职:

  1、教皇,又称罗马教宗,由枢机主教选举产生;

  2、枢机主教,也称红衣主教,由教皇直接任命,分掌教廷各部门和重要教区领导权;

  3、宗主教,职位仅次于教皇,也是罗马教廷中的高级主教;

  4、大主教,亦称总主教,驻节大城市管辖教省的主教,其职位略低于宗主教,有权召开教省会议和祝圣所属教区主教;

  5、主教,宗徒继承人,教会行政领导,有权祝圣神父;

  6、教父,一般神职人员,协助主教管理教务,通常为一个教堂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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