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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廷] 帝国与教廷



        11到15世纪西欧

  (1)11 世纪前的德国

  843 年凡尔登条约后,日耳曼人路易领有的东法兰克王国(奥斯达拉西亚),构成了德国的基础。911 年加洛林王朝的最后一位君主去世,东法兰克的贵族推行法兰克尼亚的康拉德公爵为王(911—918),宣告了德意志历史的开始。919 年,康拉德提名萨克森公爵亨利为他的继任者。亨利一世(919 —936)的继位标志着萨克森王朝(919—1024)的开始。亨利在位期间,努力巩固王权,迫使东法兰克诸公爵承认他的权威;于 933 年在翁施特鲁特河大败马扎尔人,使其不再侵袭德国;并于在位期间,为其子奥托的继位做好安排。对教会冷漠,无意寻求教皇的加冕。

  奥托一世(936—973)的统治,开创了强大的霍亨斯陶芬王朝。奥托在位期间,国王的权力空前强大。他先是打败了北欧丹麦人和马扎尔的入侵, 巩固了德国的边防;而后又努力把德国王室的统治范围扩展到 843 年凡尔登条约所划分的中部国王的疆域,于 951 年、961 年和 966 年三次出兵意大利, 结束了那里的封建无政府状态,继位意大利国王;并于 962 年接受教皇约翰12 世的加冕,成为“罗马帝国皇帝”,开始了中世纪神圣罗马帝国的历史。

  奥托加强王权的重要步骤是建立宗教诸侯领地,将王室地产赐予教会权贵,赋予主教和修道院长以领主的世俗权力,如审判权、征税权、拥有军队以及开市场和铸币的特权,使他们成为皇帝的封臣;一旦这些宗教权贵去世, 接替人选由皇帝亲自决定。这样,管理帝国的就不是一心扩大世袭领地并企图独立的封建领主,而是没有后代的主教,从而将王权建立在新的权力基础之上。这一政治体制的稳定完全依赖于皇帝对教会的有效控制。为此,奥托于 962 年废除了企图摆脱他的约翰 12 世,另立新教皇,并迫使教皇承认帝国皇帝有批准或否决教皇选举之权。

  (2)11 世纪前的意大利

  476 年西罗马帝国最后一位皇帝被迫退位后,拜占庭帝国的统治曾保留了一段时期,在拉文那设立的总督,负责联络罗马与拜占庭的关系。但拜占庭帝国的势力在意大利已日益衰落。而基督教教廷则成为意大利世俗政治中的重要因素。8 世纪伦巴第人入侵意大利,建立了伦巴第王国,教皇促使伦巴第人与拉文那的拜占庭总督订立了和约。751 年,伦巴第人撕毁和约,征服了拉文那总督管区。754 年,教皇斯蒂芬二世邀请法兰克国王丕平进入意大利。774 年,丕平之子查理曼征服伦巴第人,并把“罗马城和意大利所有的行省与城市都交给了教皇西尔威斯特,归他和他的继承人永远统治”。使罗马教庭享有统治以往拉文那总督管区的世俗权力。此后,阿拉伯的萨拉森人入侵意大利,西西里成为一个阿拉伯国家。843 年,凡尔登条约将意大利划归罗退尔的中部王国。加洛林王朝的最后崩溃,使意大利陷入无政府状态。

  1015 年左右,一些诺曼底骑士进入意大利。他们充当雇佣兵,后又从先前的雇主手中掠夺土地,还大肆劫掠,使社会不得安宁。对此,教庭曾企图兴兵剿灭,却在樊维塔太战役(1053 年)大败,教皇利奥九世被俘。1059 年,教皇尼古拉二世实行与诺曼底人联盟的政策,把诺曼人罗伯特所征服的 土地作为教皇恩赐的封地授予他。从此,罗伯特自称“阿普利亚与卡拉里亚的公爵和未来的西西里公爵”。于是,诺曼人在西西里的统治合法化了,教皇也获得了对南意大利和西西里的宗主权。1130 年,罗伯特的侄子罗杰在巴勒莫大教堂加冕为西西里国王。诺曼第人的统治方式,是拜占庭式的君主的绝对统治。法律制度采用了查士丁尼的《法典》及随后的拜占庭法律、伦巴第法律和诺曼第人的习惯法。皇家法庭由司法和财政部门组成,并任用了一 批非贵族出身的有学之士。在当时西欧诸国中,西西里王国的行政管理效率 居领先地位。

  11、12 世纪,意大利出现了高度自治的城市公社,如阿斯蒂、佛罗伦萨、 威尼斯、比萨、热那亚、米兰、卢卡、罗马等。这些城市一般都有教皇颁发的特许状,享有立法、司法、行政、宣战、媾和等项政治权力,俨然是独立的政治共同体。城市的最高权力机构为由选举产生的议会。行政机构由人数不等的执政官领导,包括各类委员会。执政官的职位基本控制在贵族和富商 手中。

  (3)教会改革与授圣职权之争

  按照基督教教义,灵魂的得救胜于肉体的享受,来世的永生胜于俗世的繁荣;一个正常的社会应该是真正的基督教社会、由教会统治的社会;在这个社会中,教士的权力应该高于俗世领主的权力,教皇的权力应该高于帝王的权力。随着中世纪盛世的来临,基督教的教义也日益深入人心。但是,教会所面临的,却是与其理论相抵触的现实:一方面,在社会活动中,教会通常从属于俗世的统治阶级,成为有效的行政工具,帝王册封神职也立足于安插自己的亲信,而很少考虑宗教方面的需要;另一方面,神职人员腐化堕落:他们违背基督教教义,买卖圣职,谋取私利,违反教规,娶妻生子,甚至供养姘妇。这些现象违背了民众的宗教信仰,危及到教会的精神权威的地位,基督教教会中的一些有识人士也极为忧虑。11 世纪,宗教理想与社会现实的巨大冲突,终于导致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基督教革新运动。

  教会改革家可分为两派:一派是温和派,主张改革教会自身,废除圣职买卖,教士严格执行独身的教规,提高教士的道德水准,在教权与俗权的关系上仍遵循传统;另一派是激进派,他们认为真正的弊端是俗人凌驾于教会之上,要求彻底改革教会从属俗权的传统,由教皇治理教会,并按照基督教的教义重建社会秩序,建立一个以教皇为中心的凌驾于各个世俗政权之上的神权政治体制。

  教会改革之初,温和派政策居主导地位,改革的主旨是提高欧洲教会的道德水准,教皇与皇帝也能携手合作。1049 年,德国皇帝亨利三世任命的教皇利奥九世(1049—1054)开始全力推动改革。他坚决执行教规,彻底清算教会中买卖圣职和教士婚娶的行为,在 1049 年罗马宗教会上,当众处死买卖圣职的苏特里地区主教。但激进派并不满意利奥在改革中已取得的成绩。

  1056 年亨利三世早亡,他 6 岁的儿子(亨利四世,1056—1106)被选继位,世俗和教会权贵乘机窃取国王权力;1062 年,科隆大主教安诺与汉堡— 不来梅大主教阿德尔伯特劫持幼王,挟天子以令诸侯,德国王权衰微。这就给激进派推行其改革措施创造了难得的机会。1057 年,改革派酝酿由红衣主教自行选举教皇。1059 年的拉太朗宗教会议,在红衣主教亨伯特和希尔德布兰德的影响下,通过了《教皇选举法》,宣称今后将由红衣主教选举教皇,皇帝只有正式批准的权力。同年,希尔德布兰德升任罗马副主教,成为教会改革运动的主要推动者;1073 年又由红衣主教们全体投票赞成,在罗马人民的欢呼声中,被选为教皇,即格雷戈里七世(1073—1085)。格雷戈里是激 进派理论的代表,他将教会高于国家的原则发展到了顶点。他认为,教皇是教会的首脑,他的权力来自上帝,不仅在教会内他有至高无尚的权力,就是在整个基督教社会中,他的地位也超过世俗统治者。1074 年,格雷戈里主持的罗马宗教会议,通过了反对世俗叙任权、禁止圣职买卖与教士结婚的决议。

  1075 年,格雷戈里又颁布了 27 条《教皇敕令》,宣布教会只能由教皇管理,不能受帝王的控制;教皇有权废黜皇帝,有权解除人民对邪恶统治者的誓约。

  激进派的改革直接损害了德国皇帝的权力基础。由于德国的封建制度在很大程度上是由皇帝与主教、修道院长之间的分封关系构成的,皇帝一旦放弃了授圣职的权力,不但丧失了对教会的统治,也就不再是帝国的主宰了。

  1066 年亨利掌权以后,继续按照德国的传统方式巩固王权。因平定萨克森的叛乱需要教皇的支持,一时未与教皇反目,击败萨克森叛乱后不久,遂与格雷戈里的改革发生冲突。

  1075 年教皇罢免了一批德皇任命的主教。1076 年,亨利在德国教士的敦促下召开沃姆斯宗教会议,通过了废黜格雷戈里七世的决议。亨利还致书教皇,强调他的王权是神授的,有权领导德国的教会,教皇不得干涉;并以傲慢粗暴之词要求格雷戈里退位。对此,格雷戈里立即在罗马拉特兰大教堂召开宗教会议,宣布开除亨利教籍,免去其臣民的效忠义务;开除德国及伦巴第高级教士的教籍。这一决定当即在德国造成政治上的混乱,萨克森叛乱再起,一批代表地方自治倾向的权贵也策划另选新王,取代亨利。因形势所迫亨利于 1077 年 1 月前往意大利向教皇忏悔。教皇拒绝见他。亨利身披罪衣,在卡诺萨城堡的院子里等待了 3 天。在克卢尼修道院院长休(亨利的教父)的请求下,格雷戈里接受了亨利的诺言和忏悔誓言,恢复了亨利的教籍。卡诺萨的屈辱使亨利重新获得了政治上的号召力,他随即回国平定叛乱。同年, 贵族中的一派选举斯韦比亚的鲁道夫为国王,与亨利对立,得到了格雷戈里使节的认可。1080 年,得到城市支持的亨利在内战中获胜,鲁道夫兵败被杀。

  教皇再次开除亨利的教籍。但此时皇帝的实力已大大增强。德国和北意大利的高级教士会议也针锋相对地废黜了格雷戈里,另选拉文那主教吉伯尔特为教皇,称克力门三世(1080—1100)。1083 年,亨利出兵意大利并包围了罗马。格雷戈里请他的附庸、诺曼人罗伯特吉斯卡尔率兵救援。诺曼人击败了亨利,但也劫掠了罗马。格雷戈里害怕一向拥护他的罗马市民的谴责,随诺曼人一起撤离,1085 年客死萨勒诺。

  原克吕尼修道院院长,乌尔班二世(1088—1099)主持教会改革工作期间,继续奉行格雷戈里的政策。他支持亨利的诸子在德国和意大利叛乱,使德国政权不断削弱。1106 年,小亨利兵变,篡夺皇位,称亨利五世(1106— 1125)。1110 年,亨利领兵入意大利,谋求教皇为其加冕。加冕礼未成。亨利囚禁教皇和诸红衣主教,迫使教皇承认皇帝的权力。翌年,教皇恢复自由, 随即推翻被囚禁时的许诺。

  亨利五世当政末期,德国皇帝和罗马教皇的立场都有所缓和。1122 年, 双方签订了《沃尔姆斯宗教协定》。这个文件规定,册封权分为两部分,皇帝放弃世俗授职权,由教皇授予象征教会宗教权力的指环和牧杖,教皇则将授予象征教会土地权力权标的权力让予皇帝;主教和主持由修士和牧师会成员依据教规法选出,但在选举时,皇帝有权出席并在有争议时做出最后裁决。 持续半个世纪的授圣职权之争至此告一段落。

  (4)13—15 世纪的德国、意大利

  13 世纪中叶以后,德国和意大利的王权衰弱,国家长期处于分裂割据状态。

  1254 年康德拉四世(1250—1254)死,霍亨斯陶芬王朝告终。德国和意大利陷入混乱,各地亲皇帝的齐伯林党和亲教皇的威尔夫党争权夺利,混战不休。国家进入“可怕的空位时期”(1254—1274)。 在帝国与教皇争夺授圣职权的年代以及后来腓特烈二世统治时期,德国的诸侯们已经获得了审判、铸币、关税、开市和构筑防御工事等重要的国家权力。“没有皇帝的可怕时期”过去之后,国家已经分崩离析,全国有 300 多个享有独立政治权力的大小公国、侯国、伯国、主教区、骑士领地、帝国城市。这些诸侯运用选举软弱无力、不能统治帝国的外国诸侯为德国皇帝的办法,遏制了中央权力。由三名教会诸侯和四位世俗诸侯组成的选侯会议控制了选举权。

  1356 年,在查理四世的主持下,这一选举方式以“黄金诏书” 的形式确定为帝国法律。帝国的君主政体改为贵族联邦政体。选侯会议由美因茨大主教召集、主持,选举结果由票数决定。选侯会议也是帝国的常设监督机构,每年召开一次,为期一个月。选侯的领地不可分割,由长子继承。

  中央集权已经没可能。过去不定期召开的宫廷会议演变为帝国议会。议会由三个议院组成:选侯全体会议、帝国诸侯全体会议、城市代表全体会议,就 战争、税收、立法等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并做出决议。决议经全体会议中的多数通过,皇帝批准后即为帝国文书。

  霍亨斯陶芬王朝崩溃后,意大利中部为教皇辖地。当教皇迁至阿维尼翁时,当地出现了一批名义上忠于他们的宗主——教皇,实际上却各自为政的封建家族。工商业发达的沿海地区,则出现了一些独立的城市共和国,如威尼斯、热那亚、佛罗伦萨、比萨等。南部和西西里由法国安茹家族的查理统治。1282 年巴勒莫爆发的“西西里晚祷”起义推翻了这一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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