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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 欧洲教会的等级制


  天主教是基督教的主要派别之一。天主教亦称“公教”,公教一词源于希腊文Catholic,意思是“普世的”、“大公的”,所以被称为公教;因为它以罗马为中心,所以又称“罗马公教”;Catholic一词按音译,又称“加特力教”,有时也被称为“旧教”,以区别于基督教新教。

  天主教的神品分为七品:司门员(一品)、诵经员(二品)、驱魔员(三品)、襄礼员(四品)、副助祭(五品)、助祭(六品)、司祭(七品)。前四品为低级神品(亦称小品),后三品为高级神品(亦称大品)。

  随着教会发展的需要,主教品位又分为主教、大主教、宗主教、枢机主教 (红衣主教)。

  罗马教廷制进一步发展后,主教品位又分为教皇、枢机主教(红衣主教)、宗主教、大主教和一般主教。 基督教新教又称“更正教”、“抗罗宗”,在中国称为“耶稣教”,通常又把“基督教”作为“新教”的专有名称,它是基督教三大教派之一。

  新教一般无教阶制,但少数派别如圣公会等保留有某些简化的教阶制. 基督教会的最初神品只有副助祭(副执事)、助祭(执事)和司祭(神父、主教)三个品位。

  基督教会分裂后,东正教会实行牧首制,牧首制确立后,神品分为黑白两种:黑神品有修土、修士辅祭、修士大辅祭、修士司祭、修士大司祭、主教、大主教、督主教(牧首派驻国外教区的代表)、都主教、牧首;白神品有诵经士、副辅祭、辅祭、大辅祭、司祭、大司祭、司祭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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