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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传统兵器「九长九短」

  九短:刀、剑、鞭、锏、拐、斧、棒、椎、杵。

  九长:刀、枪、棍、钺、叉、铛、钩、槊、戟。

  2.《周礼·夏官司马》:「司兵,掌五兵、五盾,各辨其物与其等。」先郑云:「戈、殳、戟、酋矛、夷矛。」

  3.南宋华岳《翠微北征录》卷七<弓制>:「军器三十有六,而弓为称首;武艺一十有八,而弓为第一。」

  4.南宋永嘉年间<张协状元>第四十八:「前日两个小人,一个道欠钱,一个道不欠钱,十八般武艺都不会,只会白厮打。」

  5.元曲中大量出现十八般武艺之说,说明已成为人们生活中的口头禅。但仍未见详细内容。

  6.明何良臣《阵纪·束伍》:「授器之要,因其短长编列之,宜随其地势,每以枪、筅、弓、弩、标、铳为长兵,刀、镰、叉、钯、牌、斧为短器。」

  7.明嘉靖郭勋刻百回本《水浒传》第二回<王教头私走延安府,九纹龙大闹史家村>:「史进每日请王教头点拔,十八般武艺,一一从头指教。那十八般武艺?矛、锤、弓、弩、铳,鞭、锏、剑、链、挝,斧、钺并戈、戟,牌、棒与枪、杈。」

  8.明谢肇制《五杂俎》卷五:「正统己巳之变,招募天下勇士。山东李通者,行教京师,试其技艺,十八般皆能,无人可与为敌,遂应首选。」(十八般乃:一弓、二弩、三枪、四刀、五剑、六矛、七盾、八斧、九钺、十戟、十一鞭、十二锏、十三槁、十四殳、十五叉、十六耙头、十七绵绳套索、十八白打。)

  9.朱国祯《涌幢小品》仝,惟第十三为「挝」,当属音同假借。

  10.清初褚人获《坚瓠集》:「山西李通善使武艺十八事,计弓、弩、枪、刀、剑、矛、盾、斧、钺、鞭、锏、挝、殳、叉、把头、绵绳套、椎及白打,共十八种。」

  11.清初褚人获《坚瓠集·续集》:「矛、椎、弓、弩、铳,鞭、锏、剑、链、挝,斧、钺并戈、戟,牌、棒与枪、杈。」

  12.元兵西征时,从各地带回一些兵器,种类繁杂,看来「十八般兵器」和「十八般武艺」之说,是一种统称或概算。

  13.成语俗谚中,与兵器有关者:一箭双雕、借刀杀人、回马枪、拖刀计、杀手锏、流星椎、

  14.历代名人所使兵器:关公青龙偃月刀、张飞丈八长矛、吕布方天画戟等……

  二.出土兵器考证

  1.1975年,在二里头遗址发现铜戈、铜戚各一把,是目前出土的最早金属兵器。

  2.二里头出土的兵器中,有青铜制的钺、戈,和大批的铜镞。

  3.从1928年起,在安阳侯家庄西北岗的殷王墓中,发现了一层带木柄的青铜戈,共有六十九支。还有成捆的青锾矛一层,每捆十支,共七百余支。说明商代的青铜兵器的生产,已经很可观了。种类也相当齐全,计有矢、戈、矛、大矛、短刀、大刀、斤、钺、盔、弓和兵车等。到商代後期,有不少的改进,用途更趋向专门化,以刀为例,就分成砍杀用的大刀,以及修制武器用的小刀等。

  4.西周时代,制造青铜兵器的技术,较商代更为提高,1975年北京近郊发掘周初(约西元前1120年)木椁墓,出土五十四件青铜兵器,另有盔、甲、盾等防护具一百四十三件。五十四件青铜兵器中,包含了:戈31、戟9、刀2、钺1、短剑6、匕首1、斧1、矛1。至於其中的銎戈、宽胡斜刃戈、三銎刀、鹰首短剑、马首短剑、带铃匕首,都是首次发现的。证明了:「戟」这种中国特有的兵器,至少已有三千年以上的历史。

  5.1974年在陕西临潼秦始皇陵的秦俑从葬坑中,出土了大批的兵器,有秦弓、镞、矛、戈、钺、吴钩等。就是两千两百年前,秦代军队武器装备的再现。戈、矛、戟这三种兵器,都安有三公尺左右的长木柄,下端装有铜镦,有的矛柄长达6.3公尺。秦代的剑显得窄、长、薄,刀锋锐利,呈银白色,剑、矛,戟的光泽度很高。

  一弓:马箭、袖箭、步箭、

  二弩:弩箭、诸葛弩、斗子弩、俚弩。

  三枪:长枪、叉枪、火枪、蛇枪、看枪、标枪、线枪、神枪、戟枪、勾镰枪、拒马枪、飞枪。

  四刀:大砍刀(长刀)、斩马刀、腰刀、杆刀、朴刀、钩刀、眉刀、匕首、刀、三尖刀。飞刀。

  五剑:

  六矛:

  七盾:

  八斧:

  九钺:

  十戟:

  十一鞭:

  十二锏:

  十三槁:(挝)、骨朵、锤、锥、椎。链子锤(流星锤)、蒜头锤、骨朵锤、卧锤、重锤。

  十四棍:双头棍、操钩棍、狼牙棍、闷棍、脚棍、齐眉棍。

  十五叉:

  十六耙头:铛钯、钯、扒、省钯、铲、月牙铲、马叉、(省=伤-人)

  十七绵绳套索:

  十八白打。

  十八般兵器详解:

  一、弓:

  1.汉刘熙《释名·释兵》:「弓,穹也,张之穹隆然也。其末曰箫,言箫梢也;又谓之弭,以骨为之滑弭弭也。中央曰抚,抚也,人所抚持也。箫抚之闲曰渊,渊,宛也,言宛曲也。」

  1963年,山西峙峪遗址发现二万八千年前旧石器时代的燧石镞头。用很薄的长形石片制成,尖锐周正,已具备镞头的形式。

  《吴越春秋·勾践阴谋外传》:「於是范蠡复进善射者陈音。音,楚人也,……曰:『臣闻弩生於弓,弓生於弹,弹起古之孝子。』越王曰:『孝子弹者奈何?』音曰:『古者人民朴质,饥食鸟兽,渴饮雾露,死则裹以白茅,投於中野。孝子不忍见父母为禽兽所食,故作弹以守之,绝鸟兽之害。故歌曰「断竹续竹,飞土逐」之谓也。於是神农、黄帝弦木为弧,剡木为矢,弧矢之利,以威四方。黄帝之後,楚有弧父。弧父者,生於楚之荆山,生不见父母,为儿之时,习用弓矢,所射无脱。以其道传於羿,羿传逢蒙,逢蒙传於楚琴氏。琴氏以为弓矢不足以威天下。当是之时,诸侯相伐,兵刃交错,弓矢之威不能制。琴氏乃横弓著臂,机设枢,加之以力,然後诸侯可服。琴氏传之楚三侯,所谓句、鄂、章,人号麋侯、翼侯、魏侯也。自楚之三侯,传至灵王,自称之楚累世,盖以桃弓棘矢而备邻国也。自灵王之,射道分流,百家能人用,莫得其正。臣前人受之於楚,五世於臣矣。臣虽不明其道,惟王试之。……夫射之道,身若戴板,头若泪卵,左蹉右足横。左手若附枝,右手若抱儿。举弩望敌,翕心咽烟。与气俱发,得其和平。神定思去,去止分离。右手发机,左手不知。一身异教,岂况雄雌。忑正射持弩之道也。』」

  《易·系辞下》:「古者弦木为弧,剡木为矢,弧矢之利,以威天下。」

  《世本》:「探作弓,夷、牟作矢。」

  《左传》曰:「楚灵王次於乾溪,右尹子革夕,王与之语曰:『昔我先王熊绎,僻在荆山,唯桃弧棘矢,以供御王事。』」

  《初学记·武部·弓》:《韩诗外传》云:「齐景公使人为弓,弓人之妻曰:『此弓者,泰山南乌号之柘,燕牛之角,荆麋之弭,河鱼之胶。四物者,天下之精材也。』」

  《周礼·夏官司马》:「司弓矢,掌六弓、四弩、八矢之法,辨其名物。……王弓、弧弓,以射甲革椹质者;夹弓、庾弓,以授射侯鸟兽者;唐弓、大弓,以授学射者。……凡弩,夹、庾利攻守,唐、大利车战野战;凡矢,枉矢、矢利火射,用诸守城车战;杀矢、堠矢,用诸近射田猎。」

  周时有王弓、弧弓、夹弓、瘦弓、唐弓、大弓等六种。它们的形制各有特色,用法各自不同,王弓、弧弓用於守城和车战,夹弓、瘦弓用於田野狩猎和弋射飞鸟,唐弓、大弓用於习射。弓的大小也依使用者的身长和体力,区分为上弓(六尺六寸)、中弓(六尺三)、下弓(六尺)。

  汉代有虎贲弓、雕弓、角端弓、路弓、强弓。弓身多半镶有铜饰或玉饰。

  《史记·周本纪》:「楚有养由基者,善射者也,去柳叶百步而射之,百发而百中之,左右观者数千人,皆曰善射。」

  《孟子》:「逢蒙学射於羿。」《荀子》:「羿、逢门者,善服射。」《史记·龟策列传》:「羿名善射,不如雄渠、逢门。」

  《史记·李将军列传》:武帝朝之飞将军李广,「出猎,见草中石,以为虎而射之,中石没镞,视之,石也。」

  《汉书·艺文志·兵书略》:《逢门射法》二篇、《阴通成射法》十一篇、《李将军射法》三篇、《魏氏射法》六篇、《强弩将军王围射法》五卷、《望远连弩射法具》十五篇、《护军射师王贺射书》五篇、《蒲苴子弋法》四篇。共计八种

  《魏书·李安世传》:广平人李波,宗族强盛,其妹雍容尤善骑射,百姓为之语曰:「李波小妹字雍容,褰裙逐马如卷蓬,左射右射必叠双。」

  二、弩:

  汉刘熙《释名·释兵》:「弩,怒也,有执怒也。其柄曰臂,似人臂也。钩弦者曰牙,似齿牙也。牙外曰郭,为牙之规郭也。下曰县刀,其形然也。含括之口曰机,言如机之巧也,亦言如门户之枢机开阖有节也。」

  弩的射程比弓远。

  战国时期有四弩:夹弩、瘦弩、唐弩和大弩。夹弩、瘦弩较轻便,发射速度快,多用於攻守城垒;唐弩、大弩是强弩,射程虽远,但发射速度较慢,多用於车战和野战。

  《战国策·韩策一》:「天下强弓劲弩,皆自韩出,溪子、少府、时力、距来,皆射六百步外。」许慎注《淮南子·真篇》:南方溪子蛮夷柘弩,皆善材。韩有溪子弩。」少府,官府名,少府所造之弩。时力,作之得时,力倍於常,故名时力。距来,当为「距黍,《荀子·性恶篇》:「繁弱、钜黍,古之良弓也。」

  《汉书·艺文志·兵书略》:《望远连弩射法具》十五篇。

  汉代的弩,有用双臂拉开的「擘张弩」,和用脚踏的「蹶张弩」两种。

  诸葛亮在蜀时,曾制造一种连弩,称为元戎,弩箭用铁制,长八寸,将十枝箭放在一个弩槽里,扣一次板机,就可由箭孔向外射出一枝,弩槽中的箭随即又落下一枝入箭膛上,再上弦,又可继续射出。(武术论集P164)

  晋代的弩较汉代大,有「万钧神弩」之号。如晋安帝义熙六年十二月(西元410)刘裕用万钧神弩,连破卢循。

  宋神宗熙宁元年(西元一0六八),李宏发明踏张弩,名叫神臂弓,《宋史》说:「身长三尺二寸,弦长二尺五寸,箭木羽长数寸,射三百四十余步,入榆木半箭。」具有射程远,重量轻的优点,所以一直流传到明代。

  北宋时,床弩盛行,《武经典要》载有双弓的双弓床弩、大合蝉弩、斗子弩和三弓的手射弩、三弓弩。明代末年,弩渐衰落,清朝军队已经不用为战斗武器了。

  三、枪:

  枪和矛一样,是古代战场上使用最广的长形刺兵,後汉已有载录,但是刀刃锐长,还未脱离矛头形式。因为长矛使用不便,晋代开始逐渐流行用枪,当时所用的青铜矛头,体制也较以前略小,已与後世的铁枪头相类了。唐代善枪者甚多,《五代史·王彦章传》说:「彦章为人饶勇有力,能跣足履棘行百步,持一铁枪,骑而驰突,奋疾如飞,而他人莫能举也,军中号王铁枪。宋代以後,矛在基本上就被枪所代替了,未曾公亮的《武经总要》就列举了十八种宋代长杆铁枪,其中有:捣马突枪、双钩枪、环子枪、单勾枪、拐枪、拐突枪、锥枪等。南宋抗金名将岳飞,极善使枪,至今尚有岳家枪法。

  《宋史·李全传》:李全「以弓马矫捷,能运铁枪,时号『李铁枪』。」全妻杨氏,「二十年梨花枪,天下无敌手」。

  戚继光《纪效新书》说:「长枪之法,始於杨氏,谓之曰梨花,天下咸尚之;其妙在於熟之而已,熟则心能忘手,手能忘枪;圆精用不滞,又莫贵於静也,静而心不妄动,而处之裕如,变幻莫测,神化无穷。」金庸的《神雕侠侣》中,杨康用的就是杨家枪法。

  明代是武术发和分枝的盛期,所以枪术在这个阶段,理论和技术都有明显的提高,各家枪法,相竞争艳。何良臣《阵纪》说:「马家枪、沙家竿子、李家短枪,各有其妙,长短能兼用,虚实尽其锐,进不可挡,速不能及,而天下称无敌者,惟杨氏梨花枪法也。」当时推崇杨家枪法,是因为杨家枪「有虚实,有奇正;其进锐,其退速;其势险,其节短;不动如山,动如雷震」。明崇祯八年(西元1635),兵部侍郎毕懋康《军器图说》,载有一幅喷火烧灼的梨花枪,并说明道:「梨花枪以梨花一筒,系缚於长枪之首,发射数丈,敌著药昏眩倒地,火尽则用枪刺敌。」这种枪兼有火器效能,在新式火器出现之前,显然是一种有效的利器。

  到了晚清,长枪趋於简单,偏重扁镞形刃,圆底筒,直到今天武术运动就是使用这种类型。目前流行的枪有大枪、花枪、双头枪、短枪、双枪、钩、枪等。枪的用法主要有:扎、刺、挞、抨、缠、圈、拦、拿、扑、点、拨、舞花等。

  四、刀:

  汉刘熙《释名·释兵》:「刀,到也,以斩伐到其所乃击之。其末曰锋,言若蜂刺之毒利也。其本曰环,形似环也。其室曰削,削,峭也。其形峭杀,裹刀体也。室口之饰曰棒,棒,捧束口也。下末之饰曰埤,埤,卑也,在下之言也。短刀曰拍髀,带时拍髀旁也;又曰露拍,言露见也。」埤玉+卑

  郭子横《洞冥记》:「黄帝采首山之金,始铸为刀。」(《初学记·武部·刀》)

  《初学记·武部·刀》:历代有吴刀、赤刀、容刀、鸾刀、郑刀、孟劳、西戎利刀、昆吾割玉刀、鸣鸿刀、百辟宝刀、百链、青犊、漏影三刀。

  曹丕《典论》:「魏太子丕造百辟宝刀,一曰灵宝,二曰含章,三曰素质,又作露陌刀,一名龙鳞刀。」

  梁陶弘景《古今刀剑录》(收入《汉魏丛书》中)p747。

  《初学记·武部·剑》:《春秋繁露》:「礼之所兴也,剑之在左,青龙象也;刀之在右,白虎象也。」

  汉刘熙《释名·释兵》:「佩刀,在佩旁之刀也,或曰容刀,有刀形而无刃,备仪容而已。」

  刀是我国最早出现的兵器之一,原始人用它切、砍,划、刮,或割兽皮之用。殷商的铜刀就脱胎於原始的石刀,并出现了大型的战刀。周代所用的环首长刀,不仅汉代亦用,而且传至日本、朝鲜。汉代帝王公卿,均佩刀而不复佩剑,可见刀之作用在汉代尤为突出。

  《三才图会·器用》卷六:「关王偃月刀,刀势即大,其三十六刀法,兵仗遇之,无不屈者。刀类中以此为第一。」

  唐代渐改为无环的装柄刀,刀在军事上的应用,已超了过剑。

  《唐书·杜伏威传》:「伏威邑人也,貌魁雄善用两刃刀,其长丈,名曰拍刀,一挥杀数人,前无坚对。」

  宋代,承袭三国、两晋、隋、唐之制,传统单刀只一色,刀形笨重,铁刃也宽。其余大刀则广用之,有屈刀、掩(揠)月刀、。眉尖刀、凤嘴刀、笔刀等。

  明代多仿日本刀式,作双手握柄砍杀的长刀,可以削断或砍损对手的长兵之柄,。戚继光《纪效新书》:「长刀,自倭犯中国始有之。倭善跃,一进足则丈余,刀长五尺,则丈五尺矣。我兵短器难接,长器不捷,身多两断。」

  武术家们常用「刀如猛虎」来形容刀的勇猛彪悍,雄健有力。大刀属於长兵器,俗云「大刀看刃」,就是在用刃上,做到劈、抹、撩、斩、刺、压、挂、格等工夫。单刀、双刀都是短兵器,语谓「单刀看手,双刀看走」,所以单刀讲求裹胸和劈、砍、刺、撩、抹、拦、截等刀式,而双刀则讲究两手用力均匀,刀式清楚,步点灵活,上下协调,以显出「叶里藏花,双蝶飞舞」的姿态。目前流行的有朴刀、三尖两刃、双环刀、长刀(双手刀)等。

  五、剑:

  剑是短兵的一种,脱胎於矛形刺兵及短匕首,始原於殷商以前,形极为短小,仅有短平茎,而无管筒。古人用此剑插腰,可割可刺,抵御匪寇与野兽。到了周代,尤其是春秋、战国时期,已成为主要短兵器,士类必有之佩备。连冯谖与汉初的韩信,虽然贫至无食,也仍然随身携带。著名的有干将、莫邪、龙泉、太阿、纯钧、湛卢、鱼肠、巨阙等。春秋时的龙泉剑,仍有一只藏於故宫,至今仍很锋利,证明我国在剑的制造和使用上,有著很悠久的历史。

  《初学记·武部·剑》:「其後楚有龙泉,秦有太阿、工,吴有干将、镆耶、属镂,越有纯钩、湛卢、豪曹、鱼肠、巨阙诸剑。」

  《管子》曰:「昔葛天卢之山,发而出金,蚩尤受而制之,以为剑铠,此剑之始也。」

  《吴越春秋·勾践阴谋外传》:「越王乃使使聘之,问以剑戟之术。处女将北见於王,道逢一翁,自称袁公,问於处女:『吾闻子善剑,愿一见之。』女曰:『妾不敢有所隐,惟公试之。』於是袁公即执林于竹,竹枝上颉桥未堕地,女即捷末,袁公则飞上树,变为白猿,遂别去。见越王,越王问曰:『夫剑之道则如之何?』女曰:『妾生深林之中,长於无人之野,无道不习。不达诸侯,窃好击之道,诵之不休。妾非受於人也,而忽自有之。』越王曰:『其道如何?』女曰:『其道甚微而易,其意甚幽而深。道有门户,亦有阴阳,开门闭户,阴衰阳兴。凡手战之道,内实精神,外示安仪,见之似好妇,夺之似惧虎。布形候气,与神俱往。杳之若日,偏如腾兔,追形逐影,光若彷佛。呼吸往来,不及法禁。纵横逆顺,直复不闻。斯道者,一人当百,百人当万。王欲试之,其验即见。』越王即加女号,号曰『越女』。」(其言妙契精微,深得剑术之要。所谓「门户阴阳」,即斗剑时进退纵横之法。而「内实精神,外示安仪」,则是描述斗剑时精神贯注,从容不迫,观变进招的形态。)

  金庸更将此段传奇,写进了他的武侠小说《越女剑》中,将剑道的至高境界,作了非常深入的刻划与探讨。

  在剑的演练中,一般分为「站剑」和「行剑」两种。「站剑」一般指动作迅速敏捷,静止动作沉稳,富雕塑性。而「行剑」则相对显得停顿较少,动作连续不断,均匀而有轫性。同时剑还有长穗、短穗之刀,穗又称穗袍,它的作用是舞动以惑敌,演练时显得龙飞凤舞,形象优美。尤其长穗,随剑飘舞,更显神妙。

  练剑要求身与剑合,剑与神合。《绿水亭杂识四》中说:剑「锋锷如槊刃,而以身为之柄,微州目连猷人之身法,轻如猿鸟,即剑法也。」这里说的「以身为柄」,就是说以身领剑,这是练剑之要。

  《吴越春秋·勾践伐吴外传》:「越王乃被唐夷之甲,带步光之剑,杖屈卢之矛,出死士以三百人为阵关下。」(《典略》:「周有屈卢之矛。」)

  汉刘熙《释名·释兵》:「剑,检也,所以防检非常也;又敛也,以其在身拱时敛在臂内也。其旁鼻曰镡,镡,寻也,带所贯寻也。其末曰锋,锋末之言也。」

  《战国策·韩策一》:「韩卒之剑戟,皆出於冥山、棠溪、墨阳、合膊。邓师、宛冯、龙渊、太阿,皆陆断马牛,水击鹄雁。」邓师,邓国有工铸剑,因名邓师。宛冯,宛人於冯池(荥阳)铸剑,故号。龙渊,河南西平有龙泉水,亦名龙渊,可以淬刀剑,特坚利,故名。太阿,《吴越春秋》:吴有干将,越有欧冶,

  《吴越春秋·阖闾内传》:阖闾「请干将铸作名剑二枚。干将者,吴人也,与欧冶子同师,俱能为剑。越前来献三枚,阖闾得而宝之,以故使剑匠作为二枚,一曰干将,二曰莫耶。莫耶,干将之妻也。干将作剑,采五山之铁精,六合之金英。候天祠地,阴阳同光,百神临观,天气下降,而金铁之精不销沦流。……於是干将妻乃断发剪爪,投於炉中。使童女童男三百人鼓橐装,金铁乃濡,遂以成剑。阳曰干将,阴曰莫耶。阳怍龟文,阴作漫理。干将匿其阳,出其阴而献之。阖闾甚重。」

  《吴越春秋·阖闾内传》:「湛卢之剑恶阖闾之无也,乃去而出,水行如楚。楚昭王而寤,得王湛卢之剑於床,昭王不知其故,乃召风胡子而问,……风胡子曰:『臣闻吴王得越所献宝剑三枚,一曰鱼肠,二曰磐郢,三曰湛卢。鱼肠之剑已用杀吴王僚也,磐郢以送其死女,今湛卢入楚也。……臣闻越王允常使欧冶子造剑五枚,以示薛烛,烛对曰:「鱼肠剑逆理不顺,不可服也,臣以杀君,子以杀父。」故阖闾以杀王僚。一名磐郢,亦曰豪曹,不法之物,无益於人,故以送死。一名湛卢,五金之英,太阳之精,寄气托灵,出之有神,服之有威,可以折冲拒敌。然人君有逆理之谋,其剑即出,故去无道以就有道。今吴王无道,杀君谋楚,故湛卢入楚。』」

  《初学记·武部·剑》:赵晔《吴越春秋》曰:「越王允常聘欧冶子作剑五枚,三大二小,三曰豪曹。秦客薛烛善相剑,王取豪曹示之,薛烛曰:『实非宝剑也。今豪曹五色,黯然无华,已殒其光,亡其神,此剑不登斩而辱,则堕於饮中矣。』王曰:『寡人置剑卢竹上,过而坠之,断金兽之颈,饮濡其刃,以为利也。』」

  《初学记·武部·剑》:《吴越春秋》又曰:「越王允常聘欧冶子作名剑五枚,一曰纯钩,二曰湛卢,三曰豪曹,四曰鱼肠,五曰巨阙。秦客薛烛善相剑,越王取豪曹、巨阙、鱼肠等示之,薛烛皆曰:『非宝剑也。』取纯钩示,薛烛曰:『光如屈阳之华,沉沉如芙蓉始生於湖,观其文如列星之行,观其光如水溢於塘,此纯钩也。』取湛卢示之,薛烛曰:『善哉!衔金铁之英,吐银锡之精,寄气托灵,有游出之神,服此剑,可以折冲伐敌,人君有逆谋则去之他国。』允常乃以湛卢献吴,吴公子光弑吴王僚,湛卢去如楚。」

  《史记·苏秦列传》裴《集解》引《吴越春秋:「楚王召风胡子而告之曰:『寡人闻吴有干将,越有欧冶,寡人欲因此请二人作剑,可乎?』风胡子曰:『可。』乃往见二人作剑,一曰龙渊,二曰太阿。」

  《初学记·武部·剑》:《贾子》:古者天子二十而冠,带剑;诸侯三十而冠,带剑;大夫四十而冠,带剑;隶人不得冠,庶人有事得带剑,无事不得带剑。」

  《初学记·武部·剑》:《春秋繁露》:「礼之所兴也,剑之在左,青龙象也;刀之在右,白虎象也。」

  《周官》:「桃氏为剑,腊(两刃)广二寸有半寸,两从半之(剑脊两面杀趋锷者),以其腊广为之茎围,长倍之,中其茎,设其後,身长五其茎长,重九锊,谓之上制,上士服之。」

  《孔子家语·好生》:「子路戎服见於孔子,拔剑而舞之,曰:『古之君子,固以剑自卫乎!』」

  《庄子·说剑》:「赵文王喜剑,剑士夹门,而客三千余人,日夜相击於前,死伤者,岁百余人。」由此可见,当时剑术是作为主要武艺存在的。

  《史记·项羽本纪》:「范增起,出召项庄,谓曰:『君王为人不忍,若入前为寿,寿毕,请以剑舞,因击沛公於坐,杀之。』……项庄拔剑起舞,项伯亦拔剑起舞,以身翼蔽沛公,庄不得击。」……张良曰:『今者项庄拔剑舞,其意常在沛公也。』」

  《汉书·艺文志·兵书略》:《剑道》三十八篇。

  汉代剑术已甚精备,斗剑中显示了武艺造诣的深浅。曹丕《典论·自叙》:「余又学击剑,阅师多矣,四方之法各异,唯京师为善。桓、灵之间,有虎贲王越善斯术,称於京师。河南史阿言昔与越游,具得其法,余从阿学精熟。尝与平虏将军刘勋、奋威将军邓展等共饮,宿闻展善有手臂,晓五兵,又称其能空手入白刃。余与论剑良久,谓将军非法也,余顾尝好之,又得善术,因求与余对。时酒酣耳热,方食芊蔗,便以为杖,下殿数交,三中其臂,左右大笑。展意不平,庋更为之。余言吾法急属,难相中面,故齐臂耳。展言愿复一交,余知其欲突以取交中也,因伪深进,展果寻前,余却脚,正截其颡,坐中惊视。余还坐,笑曰:『昔阳庆使淳于意去其故方,更授以秘术,今余亦愿邓将军捐弃故技,更受要道也。』一坐尽欢。」(《三国志·魏书·文帝纪》裴松注引)这段有声有色的记载,反映了当时剑术的高超和斗剑风的兴盛。

  杨泉《物理论》:「阮师之作刀,受法於金精之灵,七月庚辛,见神於冶监之门,向西再拜,金神教以水火之齐,五精之链,用阴阳之候,取刚柔之和,三年作刀千七百七十口,其刀背夹刃,方口洪首,截轻微不绝丝发之系,斫坚刚无变动之异。」

  但自唐开始,士大夫心理充满道教神仙妖邪鬼怪之说,剑乃变为镇邪凶之器,一若此数尺刚铁,铸成剑形,即具有无上魔力者。於是家悬一剑,即以为祥,不习剑术,而以为剑自可以御敌而胜。所以自唐以後,剑类短兵,有一支为释道所利用,而引入歧途。

  从征军士多用刀而鲜用剑,佩刀者渐多於佩剑者,这显然对剑术的发展有相当的阻作用。

  舞剑在唐代兴盛起来,杜甫<舞剑器行>描述公孙大娘舞剑绝技:「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如羿射九日落,矫如群帝骖龙翔;来如江海凝清光。」剑的声光,似闻如见,精湛技艺,如呈眼前。

  明唐顺之《武编》说:宋太宗「选诸军勇士数百人,教以舞剑,皆能掷剑空中,跃其身左右承之,妙绝无比。会北戎遗使修贡,赐宴便殿,因出剑士示之,袒裼鼓澡,挥刃而入,跳掷承接,霜锋雪刃,飞舞满空。」这些高超绝技,对後来剑术套路及表演技艺的发展,影响很大,至今我们演练的武术套路中,亦有所见。

  金庸《笑傲江湖》中的「冲灵剑法」,就是惊绝的特技。

  明代各武术流派,在剑术应用的基础上,创造了不少珍贵的剑法,如何良臣《阵纪》所云:「卞庄子之纷绞法,王聚之起落法,刘先生之愿应法,马明王之闪电法,马起之出手法」等,这些剑法为後世剑术的发展,提供了有益的素材。

  明代各武术流派,在剑术应用的基础上,创造了不少珍贵的剑法,如何良臣《阵纪》所云:「卞庄子之纷绞法,王聚之起落法,刘先生之愿应法,马明王之闪电法,马起之出手法」等,这些剑法为後世剑术的发展,提供了有益的素材。

  剑的招式是以劈、砍、崩、撩、格、洗、截、刺、搅、压、挂、云等为主。它的特点是刚柔相济、吞吐自如,飘洒轻快,矫健优美,正如拳谚所形容的「剑似飞凤」,由此可知其妙。

  六、矛:

  矛属於刺兵,是枪的前身。原始社会,人类就用兽角、竹片、尖形石块刺杀动物,後来加上柄,就成了矛。周代五兵,矛占其二,可知为主要兵器。

  马衡《凡将斋金石丛稿》:「矛,宜刺之兵也,三分其长,二为刃、一为。刃之脊隆起,脊之两旁微陷,以通空气,取其刃而易拔也。」

  《周礼·考工记·庐人》:「庐人为庐器,戈六尺有六寸,殳长寻有四尺,车戟常,酋矛常有四尺,夷矛三寻。凡兵无过三其身。过三其身,弗能用也。而无已,又以害人。故攻国之兵欲短,守国之兵欲长。攻国之人众,行地远,食饮饥,且涉山林之阻,是故兵欲短。守国之人寡,食饮饱,行地不远,且不涉山林之阻,是故兵欲长。」

  《周礼·考工记·庐人》:「酋矛,常有四尺;夷矛,三。」郑玄注:「八尺曰寻,倍寻曰常。酋、夷,长短名;酋之言遒也。酋,近;夷,长矣。」

  《周礼·考工记·庐人》:「凡为酋矛,参分其长,二在前,一在後,而围之;五分其围,去一以为晋围,参分其晋围,去一以为刺围。」

  1974年在陕西临潼秦始皇陵的秦俑从葬坑中,出土了大批的兵器,有秦弓、镞、矛、戈、钺、吴钩等。就是两千两百年前,秦代军队武器装备的再现。戈、矛、戟这三种兵器,都安有三公尺左右的长木柄,下端装有铜,有的矛柄长达6.3公尺。

  汉代,矛的形制甚多,汉刘熙《释名·释兵》:「矛,冒也,刃下冒矜也。下头曰:入地也,松椟长三尺,其矜宜轻,以松作之也。椟,速椟也,前刺之言也。」

  汉刘熙《释名·释兵》:「矛长丈八尺曰俏,马上所持,言其俏俏便杀也;又曰激矛,激截也,可以激截敌阵之矛也。仇矛,头有三叉,言可以讨仇敌之矛也;夷矛,夷,常也,其矜长丈六尺,不言常而曰夷者,言其可夷灭敌,亦车上所持也;矛,长九尺者者也,霍也,所中霍然即破裂也。殳矛,殳,殊也,长丈二尺而无刃,有所撞於车上,使殊离也。」俏犬+ 肖

  汉刘熙《释名·释用器》:「仇矛,仇,雠也,所伐则平,如讨仇雠也。」

  汉刘熙《释名·释兵》:「(小矛),延也,达也,去此至彼之言也。」

  《吴越春秋·勾践伐吴外传》:「越王乃被唐夷之甲,带步光之剑,杖屈卢之矛,出死士以三百人为阵关下。」(《典略》:「周有屈卢之矛。」)

  七、盾:

  盾是大家所熟悉的古代防御武器。早在商代已有盾,周盾更为完善。《周礼·司兵》明周时已有五种盾。士卒用手执盾,可以遮挡敌人兵器,尤其弓箭的进攻。如《韩非子》上说:「赵简围街,犀盾迟橹,立於矢石之所及。」说明盾之坚固,不畏弓矢弩石,及近距离无伤。

  《周礼·夏官·司兵》:「司兵,掌五兵、五盾。」郑玄注:「干橹之属,其名未尽闻也。」林尹按:古有大盾、步盾、子盾等。

  《周礼·夏官·司戈盾》:「司戈盾,掌戈盾之物而颁之。祭祀,授旅贲殳、故士戈盾。授舞者兵,亦如之。」

  在科学不发达的古代,盾牌是重要的防御武器,所以类繁杂。如下:

  汉刘熙《释名·释兵》:「盾,也,跪其後,避刃以隐遁也。大而平者曰吴魁,本出於吴,为魁帅所持也。隆者曰滇,盾本出於蜀,蜀、滇所持也。或曰羌盾,言出於羌也。约胁而邹者曰陷虏,言可以陷破虏敌也,今谓之露见是也。狭而长者曰步盾,步兵所持,与刀相配者也。狭而短者曰孑盾,车上所持者也。孑,小称也。以缝编版谓之木络,以犀皮作之曰犀盾,以木作之曰木盾,皆因所用为名也。」

  曹丕《典论·自叙》:「夫事不可自谓己长,余少晓持复,自谓无对;俗名双戟为坐铁室,镶为蔽木户。」(《三国志·魏书·文帝纪》裴松注引)

  唐代时有一种盾牌叫彭排(或旁排),指皮木漆质的盾,其名有膝排、团牌、漆排、木排、联木排、皮排六种。

  宋代盾牌形制不同,小盾为马战和步战用,大盾攻城时可用,且有木盾、铁盾之分。大盾:《宋史·赵赞传》:「世宗移兵趋濠,以牛革蒙大盾攻城。」木盾:《宋史·曹利用传》:「利用至岭外,遇贼武仙县,贼持健标,蒙采盾,衣甲坚利,锋镝不能入,利用使士持巨斧长刀破盾。」盾之威力:《宋史·宗越传》:「家贫无以马,常刀盾步出,单身挺战,众莫能当。

  明代枪、炮已有相当威力,但用有限,盾牌仍然发挥其作用。尤其在抗倭战场上,戚继光采用轻捷的藤牌兵屡胜倭寇。戚继光《纪效新书》:盾牌「其来尚矣,主卫而不主刺,国初本加以革,重而不利步」,故改「以藤为牌,铳子虽不御,而矢石枪刀皆可蔽」。至於演练藤牌的方法,何良臣《阵纪》说道:「赖礼衣势、斜行势、仙人指路势、滚进势、跃起势、低平势、金鸡闯步势、埋伏势」八种,至於姿势,则要求「盾牌如壁,闪牌如电,遮蔽活泼,起伏得宜」。都是灵活的上步、退步、小跳步等。(斩+见)

  清军入关时已有藤牌军,牌用坚藤制,呈反荷叶形,因其坚又有伸缩性,所以抵御刀剑枪斧及矢镞弹丸,颇有效,多为冲锋陷阵之步兵用。今天这古老的防御武器,却成了我们武术锻链中的器具,用盾牌进行的对练项目,如盾牌刀对单刀、盾牌刀进棍、盾牌刀对朴刀等,不仅在国内表演时受到大众的欢迎,而且在国外表演也到好评。

  八、斧:

  汉刘熙《释名·释用器》:「斧,甫也,甫,始也。凡将制器,始用斧伐木,已乃制之也。」

  斧之溯源甚早,原始人类,即知拾利石为劈器。而最早之铜斧,见於商代,不仅用於武事,而且有的雕刻嵌镂,极为精美,已为仪仗之用。周代用斧风气不如商代,到了双锋剑出,与刀并用後,斧就更少人使用了,只作为砍迤工具,或为乐舞仪仗及斩杀之器。斧虽不作为主要兵器使用,但各代均有使斧者,尤其生活在北方地区的民族,喜练斧类兵器。

  宋曾公亮《武经总要》载有大斧、凤头斧,都是隋、唐遗制。元代军队喜用小斧、大斧和宽体大斧。清代将士喜用双斧,斧柄仅有尺余,斧刃甚小,双斧均可插腰,战场上使用灵活。

  我国史籍中鲜见斧兵的记载,而古典小说中则多有描述。《三国演义》第五十二回:「道荣出马,手使开山大斧,……轮大斧竟奔孔明。」《水浒传》第三十八回说黑旋风李逵,「使两把板斧」,第七十二回说李逵「拿著双斧,大吼一声,跳出店门」。从这些小说反映的情况,我们可以看出,斧是历代广为使用的兵器,所以它也成了民间武艺小说中一般侠客的常用兵器之一。

  斧的主要用法有:劈、砍、剁、抹、砸、搂、截等,舞动起来显得粗犷、豪壮,可以显出劈山开岭的威武雄姿。

  九、钺:

  钺是斧的一种,但比斧大。

  汉刘熙《释名·释兵》:「钺,豁也。所向莫敢当前,豁然破散也。」(释名未见)

  春秋、战国时,钺出土较多,但已渐失其战器性质,而变为仪仗饰品及明堂礼乐舞蹈之用。这是因为刀剑广泛应用在战场,而使笨重的钺退伍了。

  十、戟:

  戟为戈、矛合体之兵,柄前安直刃以刺敌,旁有横刃,钶勾啄敌,具有勾刺的双重作用。

  1975年北京近郊发掘周初(约西元1120年)木椁墓,出土青铜兵器中,有「戟」九支,证明了:「戟」这种中国特有的兵器,至少已有三千年以上的历史。

  周代大戟的出土,说明在周时已广为使用。古籍所载「棘」即「戟」。《左传·隐公十一年》:「颍考叔挟以走,子都拔棘以逐之。杜预注:「棘,戟也。」戟又为战国时的五兵之一,可知戟为当时常见的兵器。

  1974年在陕西临潼秦始皇陵的秦俑从葬坑中,出土了大批的兵器,有秦弓、镞、矛、戈、钺、吴钩等。就是两千两百年前,秦代军队武器装备的再现。戈、矛、戟这三种兵器,都安有三公尺左右的长木柄,下端装有铜,有的矛柄长达6.3公尺。

  汉刘熙《释名·释兵》:「车戟曰常,长丈六尺,车上所持也。八尺曰寻,倍寻曰常,故称常也。手戟,手所持之戟也。」

  《周礼·考工记·庐人》:「庐人为庐器,戈六尺有六寸,殳长寻有四尺,车戟常。」

  汉刘熙《释名·释兵》:「戈,句孑戟也。戈,过也,所刺捣则决过,所钩引则制之,弗得过也。」

  汉代长兵重戟,长度在长兵与短兵之间。《汉书·东方朔传》:「武帝坐未央前殿,东方朔执戟立。」说明汉代文臣亦执戟。(?)又有双戟,《三国志·吴志》:「孙权乘马射虎,投以双戟」、「甘宁执双戟舞」、《魏志》「帐下壮士有典君,提一双戟八十斤。」。可见当时戟不仅广用,而且较重。

  曹丕《典论·自叙》:「夫事不可自谓己长,余少晓持复,自谓无对;俗名双戟为坐铁室,镶为蔽木户。後从陈国袁敏学,以单攻复,每为若神,对家不知所出,先日若逢敏於狭路,直决耳!」(《三国志·魏书·文帝纪》裴松注引)

  晋代,长兵重矛枪,戟已降为仪仗之器,军士均执枪,而不执戟了。《晋书·王浚传》:「浚起宅门前路,令广数十步,曰:吾欲容长戟帜旗。」可知戟已不在战场上应用了。

  唐代戟已广用於舞具。《唐书·礼乐志》:「太宗制舞图,命吕才以图教乐工百二十八人,披银甲,执戟而舞,每三变,每变为四阵,象击刺往来,歌者和曰『秦王阵乐』。」此虽是银甲执戟,但戟已完全失去武器性质,沦为舞具了。

  宋代的戟很少用於战场。《武经总要》在长柄铁刀类中,绘有一种「戟刀」,可知其形制为适应战场而变化,不是原形戟了。

  清代杂兵中有一种月牙短戟,或名手戟,除月牙刃外,上有尖锋、曲钩,亦具有勾兵、刺兵、割兵、兵等作用。

  目前仍有练戟者,戟的练法与刀枪不同,戟一般不做舞花,以剁、刺,勾、片、探、挂掳、磕,为主要的招式。

  古代戟分戟分马上戟、步战戟、双戟等不同用法,明清以後,同样形制的戟,各种武术流派,亦有各种不同练法。

  十一、鞭:

  铁鞭为六角形,铁锏为四楞形「大小短长,随人力所胜用之。」有的鞭首上联缀一条短铁链,上系两节铁棍,称做联珠双铁鞭。还有一种铁链夹棒,出自西北地区,是受农家打禾连枷启发创制而成的。

  鞭、锏二者,始源甚早,但鲜见出土文物。《史记·伍子胥列传》:「及吴兵入城,伍子胥求昭王,乃掘楚平王墓,出其尸,鞭之三百,然後已。」说明春秋、战国时期已开始用鞭。

  《初学记·武部·刀》:古者用革,以扑罪人,亦以驱马。故其文从革。《书》曰:「鞭作官刑。」此则施於民也。《传》曰:「左执鞭弭。」又曰:「虽鞭之长,不及马腹。」此则施於马也。其後以竹代革,则策、二文,又并从竹,盖因驱策击之义以立名也。

  後梁战将王彦音,不仅善枪,而且善铁鞭。冯云鹘《金石索》中,图示了王彦章铁鞭一幅,「长仅六尺二寸强,重清秤十五斤,凡十九节,每节以铜条束之,柄饰木而束以铜,柄端如槌,四面环列『赤心报国』四字」。(《中国兵器史稿)可知鞭虽属短兵类,但其形制较长,而且较重,需大力演练。

  宋丁度、曾公亮《武经总要》:「铁鞭多节,系袭晋代遗制。连珠三节鞭亦系胡人器形。铁唐代已广用之。」

  宋人喜欢用短小的打击兵器、主要靠重力打击敌人,使用者必须是力气大的人,多在马上使用,徒手持用则重了一些。

  明代出现了两节铁鞭,其形略如宋代铁链夹棒,但宋器铁链颇长而短棒怍方体;明器则中链甚短,而上下棒均系细圆体,所以其名叫鞭。其他鞭,明代甚多,何良臣《阵纪》说:「钯尾鞭、丈八鞭、连珠铁鞭、豹尾鞭、铁鞭,各有专门,但身法、手法、步法,皆由拳棍上来。」此可知,明军中多有用鞭者,而且重视以拳棍技术为基础,来提高高鞭的实战能力。

  清代鞭形制已有软硬之分,但软硬之广用,是在清军入关之後,因为当时满族人及北方人喜练这种鞭。当时为九节鞭,每一节长仅三至四寸,联以铁环,不用时,可以收小握於一手之中,或围绕腰际。用时抽开鞭头,套索於腕,猛力一抽,鞭即挺直,可用其击、笞、勾、缚,善用者常可胜敌人之刀剑,一击而可拖拉敌颈或腿,使其倒地。

  还有一种木质鞭杆,其长度以人之一臂加肩宽度之,亦称「短鞭」。因其形短小,用时极方便。

  鞭有单、双、软、硬之分,其质有铜、铁、铁木、纯木之别,与用皮革制成,驱赶牛马的鞭子,是完全不同的器具。但软鞭类的七节鞭、九节鞭、十三节鞭等,与赶牛马的鞭子,在来源上,可能有一定的关系。

  鞭与锏使法相似,主要以挡、摔、点、截、扫、盘、板、戳、拦、撩、拨,以及绞压等主。它要求演习者在身法上转折圆活,刚柔合度;步伐轻捷奋迅,与手法紧密配合。

  软鞭是软硬兼施的兵器,其特点是身械协调性强,演练者强,既要有击打速度,又要体现灵巧的方法。尤其舞动时,上下翻飞,相击作响,如银蛇飞舞,使人眼光撩乱,因此有极好的表演效果。

  十二、锏:

  铁鞭为六角形,铁锏为四楞形「大小短长,随人力所胜用之。」鞭、锏都属短兵器,因为二者形制相似,所以历代都把鞭、锏相提并论。宋《武经总要》:「铁鞭、铁锏二色,鞭,其形大小长短,随人力所胜用之。有人作四棱者,谓之铁锏,谓方棱似形,皆鞭类也。」明《武备志》亦同。

  清王《兵仗记》说:「与剑相类者为铁锏,无刃起四棱,言方棱似也;有与为类者为铁鞭,纯铁为之,状如竹根节也。鞭、锏大小长短,各随力所胜用之。」由以上历史专著,我们可以了解,鞭形戕如竹根节,而状为四棱体,二者长短因人而异,以力量大小而权衡。

  鞭与锏历代视之为杂兵,因为在短兵器中不及刀、剑用之广,除双鞭双锏外,多配於其他兵器作战,尤其和长兵为伍来使用。

  唐初的战将秦琼善使双锏。

  十三、镐:

  镐(挝)、骨朵。锤、椎。

  《後汉书·独行列传》:温序「素有气力,大怒,叱宇等曰:『虏何敢迫胁汉将!』因以节杀数人。」《旧五代史·唐书·李存孝传》:「阵中易骑,轻捷如飞,独舞铁,挺身陷阵。」宋洪迈《夷坚丙志·婺州雷》:「面丑黑,短发血赤色,蓬首不巾,执如骨朵状。」

  骨朵,本名胍肫,讹为骨朵,现代人犹称花蕾为花骨朵。这种兵器,类似锤头,木柄上安装一个蒜头或蒺形的重铁器,凭藉重力锤击敌人。

  明代的与宋代的骨朵相似,但柄较短。

  椎,在著名的「窃符救赵」故事中,魏国公子信陵君无忌,窃得虎符,矫诏命将军晋鄙发兵援赵,晋鄙尚有所疑,即遭勇士朱亥取出暗藏的四十斤重的铁锥击杀。过了四十七年,秦始皇巡游至博浪沙时,张良使大力士怀一百二十斤重的大铁锥埋伏路旁,企图行刺,而误中副车。这种可以随身携带的铁锥,没有固定形状,随使用者的力气而制汉初淮南厉王刘长,刺杀辟阳侯审食其时,用的是一种小型的金锥。

  锤,是一种带柄的状打击兵器。元朝蒙古骑兵善用铁锤,一种六棱形,称「西夏帕耳」;一种锤头为六角形,用短铁链系於柄上,称「佛来尔」。

  清军入关前也很喜欢用锤,成立过铁锤军,定鼎中原後,遂不复用。

  挝是一种构造较复杂的兵器。宋代有两种长兵,一种抓枪,长二丈四尺;一种抓子棒,无刃而有铁爪,都有击抓之作用。但这种「抓」与「挝」是否一物呢?明茅元仪《武备志》上图示了一种双飞挝,「用净铁打造,若鹰爪样,五指攒中,钉活,穿长绳系之。始击人马,用大力丢去,著身收合,回头不能脱走。

  挝兼有抓勾之作用,与宋之抓枪、抓子棒相似,但挝要抛,而抓则不离双手;同时挝五指活动具有机械能力,被抓住即难逃脱,可辅助长短兵器之不足。何良臣《阵记》亦提到明有抓枪与抓子棒,说明「挝」与抓」是有明显区别的兵器。

  清代有一种飞爪,脱胎於棉绳套索,《中国兵器史稿》说:「此器仅一绳一爪,爪以铁制,与人掌同;惟而略短,每指除大指外,亦均三节。第一节之端锐利有如鸡爪,每一节相连之处,皆活络,装有极小及灵活之机关,能使各节伸缩活动,盖每节小机括,亦有弦索通於总索也。飞爪著人,将索一抽,小机括使爪深陷入人体,敌挣奔则愈深,万难逃脱。」估计,飞爪可能是承袭《武备志》之双飞挝而制,而且因明之双飞挝不便,而改为单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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