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是以刻画人物为中心,通过完整的故事情节和具体的环境描写来反映社会生活的一种文学体裁。小说有三个要素:人物、故事情节、环境(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小说反映社会生活的主要手段是塑造人物形象。小说中的人物,我们称为典型人物;这个人物是作者根据现实生活创作出来的,他不同于真人真事,杂取种种,合成一个,通过这样典型的人物形象反映生活,更集中、更有普遍的代表性。小说塑造人物的手段可以是概括介绍,可以是具体的描写,可以写人物的外貌,也可以刻画人物的心理活动;既可以人物的行动对话,也可以适当插入作者的议论;既可以正面起笔,也可以侧面烘托。小说主要是通过故事情节来展现人物性格、表现中心的。故事来源于生活,但它通过整理、提炼和安排,就比现时生活中发生的真事更集中,更完整,更具有代表性。小说的环境描写和人物的塑造与中心思想有极其重要的关系。在环境描写中,社会环境是重点,它揭示了种种复杂的社会关系,如人物的身分、地位、成长的历史背景等等。自然环境包括人物活动的地点、时间、季节、气候以及景物等等。自然环境描写对表达人物的心情、渲染气氛都有不少的作用。
简单地说,小说就是以塑造人物形象为中心,通过故事情节的叙述和环境的描写反映社会生活。
“虚构性”,是小说的本质。“捕捉人物生活的感觉经验”,是小说竭力要挖掘的艺术内容,其感觉经验愈是新鲜、细微、独特、准确、深刻,就愈是小说化。“虚构性”与“捕捉人物生活的感觉经验”,是上述要素中最能体现小说性质的东西。
“小说”一词最早见于《庄子.外物》:“饰小说以干县令,其于大达亦远矣。”(小说即“琐屑之言,非道术所在”,干,追求;县令,美好的名声。)“琐屑之言”“浅识小道”,正是小说之为小说的本来含义。桓谭在其所著《新论》中,对小说如是说:“若其小说家,合丛残小语,近取譬论,以作短书,治身理家有可观之辞。”(小说仍然是“治身理家”的短书,而不是为政化民的“大道”。)班固认为小说是“街谈巷语、道听涂(同“途”)说者之所造”,虽然认为小说仍然是小知、小道,但从另一角度触及小说讲求虚构,植根于生活的特点。清末民初,维新派梁启超等大力倡导“小说界革命”,小说理论面目一新。小说地位空前提高,乃至被奉为“国民之魂”“正史之根”“文学之最上乘”,再不是无足轻重的“街谈巷语”“琐屑之言”。
在世界文坛上,有三大短篇小说之王――法国的莫泊桑、俄国的契诃夫、美国的欧.亨利,他们的作品入选初中教科书的分别是《我的叔叔于勒》、《变色龙》、《麦琪的礼物》。其作品在艺术手法上有一个共同的特色:立意精妙新颖,布局别具匠心,行文波澜起伏,情节引人入胜,结局往往出人意料却又在情理之中。
莫泊桑的《我的叔叔于勒》。小说一开始就着力渲染菲利普一家盼望于勒归来的急切心理,于勒一时成了“全家惟一的希望”,他的信因而成为“家里的福音书”,“有机会就拿出来念,见人就拿出来给他看”。可是10年之后,于勒终于露面了,穷困潦倒的他衣衫褴褛,富翁一下子变成了穷水手。故事情节大起大落、大开大合,确实出人意料,可又在情理之中。因为资本主义社会是尔虞我诈、大鱼吃小鱼的社会,于勒被哥哥菲利普“打发”去美洲反而“赚了点钱”,但在资本主义激烈的竞争中是无法掌握自己命运的,所以破产失业、流落是必然的。在小说的高潮部分,菲利普一家能够与于勒在一条船上邂逅,也是出乎意料的事。从表面上看是一种巧合,实际上是作者的匠心独运。因为于勒穷困潦倒,不得不到处流浪,被船长免费带回却又无脸回家,只好栖身于船上,为了生计,本能地在船上做点卖牡蛎的小本生意;而菲利普的二女儿婚礼后,全家到穷人最理想的哲尔赛岛上去旅游,就必须乘船。
小说人物的个性特征需要通过真实的细节描写体现出来。在小说写作中,细节描写对人物的个性化具有头等重要的意义。真实的典型的细节首先是行动方面的,也可以是语言方面的,或者是心理活动方面的,以及其它方面的。作家刘真从创作中体会到:“作品中的细节,就象活人身上的细胞,是艺术作品的灵魂,所谓作品的高度,深度,是由它的细部来决定的。”“一个细节很难构成一篇小说,可它常常是一篇小说的引线或基础。”(《首先要攻下的难关》)
学习小说写作,一定要下功夫寻找这样的细节――看似无所谓却有重要意义的细节。因为典型环境中的典型性格,正是由许多适当而具有力的典型细节来完成的。唯有把许多有典型意义的细节有机地贯串起来,组织起来,才能达到从典型环境中描写典型性格的目的。
小说人物与作者自我之间是一种既矛盾又统一的关系。莫泊桑在《谈小说创作》中告诉我们:作者写的不管是什么人物,“我们所表现的终究是我们自己”,“我们要使人物各各不同,就只有改变他们的年龄、性别、社会地位和我们‘自我’的生活情况,这‘自我’是大自然用不可越逾的器官限制所形成的。”“要使读者在我们用来隐藏‘自我’的各种面具下不能把这‘自我’辨认出来,这才是巧妙的手法。”
小说中的人物和真实人物不同。他是作者虚构的,而这种虚构的人物来自小说作者的心灵之中,是融有作者的血肉、灵魂、性格、气质的“臆造”的人物。小说中的人物生活在小说的国度里,这个国度是一个叙述者与创造者合而为一的世界。英国小说家福斯特在《小说面面观》中指出:小说人物在人生中的五项主要活动――出生、饮食、睡眠、爱情和死亡等方面,都有不同于真实人物的特点。只要他了解他们透彻入理,只要他们是他的创作物,他就有权要怎么写就怎么写。这就说明:小说人物由于是作者展开想象、通过虚构创造的,因此他不同于生活中的真实人物。学习小说写作,不能不首先明白这个问题。
在写作中,小说人物典型化的具体方法有两种:
第一种,以生活中的某一个原型为主,加以概括、想象和虚构,从而创造出典型人物。例如,鲁迅的《狂人日记》中的狂人,原型是他的一个表兄弟。鲁迅结合平时对黑暗社会的多方见闻,改造了这个疯人形象的内容,赋予人物以深刻的社会意义,从而塑造出了狂人这个艺术典型。
第二种,在广泛地集中、概括众多人物的基础上塑造出典型人物。这就是鲁迅说的“杂取种种人,合成一个”的方法。巴尔扎克在谈人物塑造时指出:“为了塑造一个美丽的形象,就取这个模特儿的手,取另一个模特儿的脚,取这个的胸,取那个的骨。艺术家的使命就是把生命灌注到所塑造的人体里去把描给变成现实。如果他只是想去临摹一个现实的女人,那么他的作品就不能引起人们的兴趣,读者干脆就会把这未加修饰的真实扔到一边去。”
鲁迅笔下的人物大多是这样的。他说:“所写的事迹,大抵有一点见过或听到过的缘由,但决不全用这一事实,只是采取一端,加以改造,或生发开去,到足以几乎完全发表我的意思为止。人物的模特儿也一样,没有专用过一个人,往往嘴在浙江,脸在北京,衣服在山西,是一个拼凑起来的脚色。”(《我怎么做起小说来》)
有许多优秀的短篇小说作品,其中的人物都是指不出生活原型的。这种作品中的典型人物形象的塑造,可以说比用某一原型塑造人物形象更为困难,然而,一个真正的小说作者是必须掌握这种塑造典型人物形象的方法的。以上两种塑造人物的典型化方法,有时可以在一个作品中同时运用,即可以用一种方法塑造某一人物形象,而用另一种方法塑造另外的人物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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