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字不能用于表示减少。“减少了一倍”是错误的用法,应写作“减少了一半”、“减少了50%”或“减少了五成”。
●“翻番”与“加倍”。“翻番”是两倍两倍地增加,如果基数是3,翻1番就是6,翻2番就是12,翻5番就是96。“翻几番”就是基数乘以几个2。
“加倍”表示某数的几倍,就是用几去乘以某数。如3的1倍是3,3的2倍是6,3的5倍是15。“翻番”比“加倍”的增长要快得多。
●“手”,买股票时使用的一个最低的整数单位。如现在深沪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每100股为1手。期货交易不用“手”,而用“单”。
●数字“从多少到多少”的写法:“30%到40%”不能写作“30到40%”,“10万~15万”不能写作“10~15万”。
●不要使用已废除的、非法定的计量单位。用“厘米”,不用“公分”;用“升”,不用“公升”;用“米”,不用“英尺”;用“海里”,不用“浬”;用“千瓦”,不用“瓩”。
●书面语中,年份一般不要简写。1951年2月《=中央关于纠正电报、报告、指示、决定等文字缺点的指示》规定:“年份概用全数,不得省略。例如,‘一九五一年’,不得写成‘五一年’。”近年流行的年份简写法——’99年,是从英文出版物引进的,一般限于某项活动标题式的名称中使用,如:’99全国足球比赛。“我公司’99出口较多”属于不当的用法。年月曰之间,一般写作“1999年11月16曰”,不提倡使用“1999.11.16.”以及类似的写法。
●月曰在专项名词中的用法。月、曰之间,如果涉及一月、十一月、十二月,应加“·”,再外加引号,以避免歧义,如“一二·九”运动、“一·一七”批示。如涉及十月,也可用“一○”,如“一○一二”,可不加“·”。事件或文件等的月曰简称,如果知名度大,可不加引号和“·”,如:五一国际劳动节、十一国庆节、七一讲话、五三一讲话等用法都是正确的。用阿拉伯字母表示月曰时,中间加“·”(间隔号),不用“.”(齐线墨点)。
●标序号时:“第一”、“其次”后面,用逗号。“一”、“二”后面,用顿号。“1”、“2”和“A”、“B”后面用齐线墨点“.”。序号如加括号,后面不加逗号、顿号。
●据向北京天文台有关研究人员了解:夜间零时左右习惯上称作“子夜”;2时至4时称作“凌晨”;4时过后称作“拂晓”。
●表示温度时,用“25摄氏度”、“零下25摄氏度”,不能用“摄氏25度”、“零下摄氏25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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