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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无定法。这是创作优秀小说惟一可以依靠的法则。

      --约翰。鲁兹

  长期以来,无数的写作课程、座谈小组和研讨班都推崇一种传统的技巧。初学写作的人往往十分重视那些被固定下来的经验之谈,其实这其中有许多是错误的。

  写作是一项非常个性化的艰巨工作,因为在相当大程度上,它没有奥秘可言,也不是可以“教授”和可以“学习”的。正因为它是个性化的,所以人们在接受那些听上去很可靠的意见时是非常危险的。

  当充满抱负的作者在参加了研讨班和阅读了有关参考书。文章之后,必须非常谨慎地选择那些写作方式和技巧,然后做一些尝试性的写作。专业作家深谙在学习写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所以他们大多愿意帮助初学者磨砺“写功”,同时也把他们自己的写作方法推销出去。但是这种真诚的帮助有时却适得其反,就像一个医生开错了一剂效力很强的药。我并不是说,拒绝接受常规的写作方法就是极为明智的。我的意思是,在接受一种写作方法之前,一定要先用挑剔的眼光将它审视一番。

  在那些写作学习班中,第一条经验就是:写你所熟知的,不要写你一无所知的。但也不必害怕,积累你的经验和探索未知的领域。然而,事实是,没有任何人能完全了解某个领域,并把各个方面出色地组织起来写成小说。要选择那些能够抓住主题的实质内容,而不是令人费神的事实全部。抓住细节,抓住人物的情绪和性格。

  例如,我最近得知,独立战争时期,在许多战斗中并没有使用步枪和火枪类的武器,而是使用匕首、战斧和棍棒器械在近距离搏杀。所谓的棍棒器械就是在一根长约6英尺的棍棒顶端装上矛尖和斧头型的武器。因为乔治。华盛顿不希望他的战地指挥官把精力都耗在颇为费时的安装弹药上,他希望他们更能注意战术与谋略。然而,这种棍棒式的武器很难符合读者的审美要求,所以当我在创作那一时期的小说时,故意忽略了这一事实。我还是为我的军官们配备上火枪,让历史学家去研究棍棒式武器吧。

  所有优秀的小说都扎根于事实。这句话只说对了一部分。事实的重要性有多大,读者对事实的理解就有多深。但我们是在写小说,而不是写旅行见闻或指导手册。例如写一条大街,录人你笔下的不应是整条街的门牌号码,开车时应遵守的交通规则,而是你的人物走在这条街上的感觉。诸如,他踏在一块尖利的石头上,弄伤了后脚跟;或他被高低不平的路面绊了一下,险些摔了一跤;要么是他走在被太阳晒得发烫的马路上,感到自己快要熔化了。我以为这才是小说的真实性。从某种意义上说,小说的真实性就是能够让读者真切地感受到人物所感受的一切。

  但试图通过堆砌大量的细节来创造真实的情景是错误的,你可能会使读者陡生疑虑,反倒画蛇添足了。当然,对众所周知的事实必须加以准确地描述,那么即使出现了一个刺眼的错误(如佛罗里达有了一座山,密尔沃基冒出了地铁),也不会破坏你所想要营造的一种情境。但是描述事实对营造情境并没有多大的帮助。

  调动读者的情绪--这才是小说真正应该做的。如果你在其他方面有一些缺陷,但你做到了这一点,那你就成功了。小说不是关于事实的描述,甚至有时可以忽略、扭曲或润色,如马克。吐温对死亡不够成熟的描述。

  在写作之前先列出一个提纲。这是另一条传统的经验之谈,但也有可能是错误的。绝大多数作家需要一张“地图”来指导他们写作的方向,使他们不至偏离主题。但是一个僵化的提纲往往会诞生出一篇僵化的、机械的文章。这样做虽给写作勾勒出了轮廓,却同时也套上了枷锁。我认为最好是尽可能地一气呵成,在你开始写作之前,不要关闭心灵的大门。我的办法是,在一个较为松散和自由的概要基础上写作,这样既把握住了大致方向,同时又为即兴发挥提供了空间。它也许是一段曲折情节的突然闪现;也许是原先某个小人物令人惊奇的卷人,使你还须多添笔墨;也许是一个引人人胜的次主题的深化;或许是一个出乎意料的浪漫故事的发生。我们不可能,也不应该在动笔之前就熟知一切。

  在动笔之前就安排好故事的结局,我发现许多人在这样做。我听说有些作家在动笔时,对故事的结局没有一丁点儿概念。也许小说的思想在他们的心中已扎下了根。他们或开门见山地提出一个有趣的、稍显偏颇的观点,或以一个令人吃惊的意外起头,然后逐步推进,不仅脉络鲜明而且极具感染力,最后以意味深长的结局收尾。还有一些作家开头时略显脉络,结尾亦很简单、含糊,这仅是一个写作大纲。如果他们觉得这么做对他们正合适,那也无妨。

  每一个作家都有自己独特的创作程序,有时作家自己也不完全明了。关于这一条,你必须亲自尝试。我想说的是,在一个故事开始时不要先设定结局,看看将会发生什么,这有助于你开阔思路,也有助于形成你自己的风格。

  修改、修改、再修改,我就是这么做的。但我观察到,有的作家写得“长”,有的作家写得“短”,然后再作添加(不是填补)、删减或压缩。很不幸,我是属于写得“短”的那一类作家的,我对作品润色和修改得越多,效果越好。但一位很有名的科幻小说作家常对我说,他根本不修改。对此我一直表示怀疑,直到有一次我去他家,亲眼看见他坐在打字机前,一页又一页妙笔生花的文字从打字机的卷筒中“飞”出来。一气呵成!这就是关键。如果他遵循常规仔细地对其作品进行修改,他的小说没准根本就卖不动。一个作家一种创作方法,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以你所了解的人物作为小说的原型,这一条可能会使你遇到大麻烦。你不仅要使读者容易记住人物的眼睛、头发的颜色和怪癖,还要让人物符合小说中故事的要求。

  例如,你的姨妈米丽(你十分了解的一个人物)有可能确实和你小说中的姨妈米丽做了同样的事,但是对于从不知道米丽的读者而言,米丽姨妈则可能完全不符合他们的口味。“真实的”的人物可以通过多种方式与小说中的他或她相对应,他们的某种行为使你加深了对他或她的理解。但现实生活中的人或事,并不一定非出现在小说里。因为现实中的人并非那样理性,而小说中的人物却总是如此。有时,编辑们指出小说中的人物某一行为不合理,需要修改时,作家则认为,根本不需要做任何修改,因为小说中人物的原型就是那样做的,所以小说人物也应该如此。但这番话往往促使编辑毫不留情地进行大笔修改。
  选准某位你所喜欢和欣赏的作家,然后模仿他或她的风格。我最近多次听到这样的意见,但我确信它仅对某些人管用。这条小策略是有关小说创意的,出版商是不会为模仿之作付大价钱的。跟在这条经验后面走,如同某个歌手或演员以模仿麦当娜为自己的演艺生涯。许多人可能都在这么做,但麦当娜只有一个,而且也只有她能得到合同。也许你可以长时间地、完全模仿某人的写作风格,但最终要形成你自己的风格。另一方面,长期模仿下去,你自己的风格可能会受到抑制。

  研究杂志,看看他们发表什么样的小说。如果你打算一篇接着一篇地研读杂志里的文章,然后写出十分类似于那种故事的东西,那么你的故事很有可能会因缺乏新意而被退回。没有一个编辑愿意买一篇似曾相识的故事。所以雷同只会带来退稿。再次研究杂志,你会发现每一个故事都有它独特的视角。力度或者吸引人的地方,使它有别于其他的故事。这就是它们得以发表的原因。

  一个更好的方法也许是找找什么样的小说不会发表。努力发现编辑的禁忌之处,避开它们,写你真正想写的东西。那么,它就会轻而易举地落人编辑们搜寻的视野之中,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

  例如一个以刊登神秘小说为主的杂志,很少会刊登关于疾病、蔑视老者、法律纠纷的题材。你也不会在它的书页中发现暴力或性爱图片,或者有关谋杀配偶的故事。这些禁忌大多是由于编辑的口味和市场因素所形成的。

  对于刚刚踏上写作道路渴望得到指导的初学者来说,以上所述仅是一些常见的“座右铭”。其他还有诸如:“每天抽出一定的时间来写作”,‘在你把作品交给出版商之前,先让你的朋友过目,并相信他的判断“,”阅读一些情节安排得很’公式化‘的小说,以便清楚地了解它们是如何构筑的“等等。如此种种的经验之谈在作家笔会和写作班上泛滥成灾,所有的建议都不完全正确。

  尽管作家们有许多共同之处,但要想找到完全一模一样的两位作家比找到两片相同的雪花还要难。有的作家喜欢安静,有的作家则喜欢一边听着收音机一边写作;有的作家愿意做独行侠,而有的作家则乐意在公司工作和拥有一个热闹的大家庭;有的作家要么嘴里叼着根雪茄或香烟,要么旁边摆着杯茶或咖啡,要么膝盖上蹲着一只猫,否则就无法工作;有的人喜欢手写,有的人喜欢打字机,而有的则喜欢用电脑。


  尽管有了许多关于如何创作和畅销的既定规则,但是写作仍然是一项极具个性化的特殊工作,那其中的奥秘就像人的内耳弯弯曲曲。探索奥秘才是写作的动力。

  与其用规则的条条框框将自己束缚,不如大胆地进行写作尝试。突破比墨守成规更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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