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由浅入
由浅入深四个字有人都明白吧﹐那幺是否明白写小说也最好由浅而入深呢。
简 单地说就是小说刚开始不要写得太过复杂﹐使人看得一团乱﹐这样会使读者入去读下去的欲望。而这就是浅.西方的小说作者们通常会以一个环境来代出主角﹐使主角缓慢地出场。
他们通常会用上一千至三千个字去描写出现出场时的环境﹐比如一个村落﹐一个沙漠﹐一座城市﹐主角不会在这些开头文字中出现.他们这样做的目的是调节读者们的胃口﹐先将读者们代入书中的气氛中再说﹐使读者们放松﹐有的作者这样做的目的是引起读者的好奇心。
这种做法有如在吃自助餐前先食用一点莎菈﹐疏通一下肠胃﹐不过偶看到许多的作者都喜欢直接代入主角﹐缺少了这种技术性的写作手法。
在此再提醒各位﹐文章开始之时不要出现太多复杂的名字或者地名﹐比如XXXX骑士团﹐XXX帝国。
最好连主角所在的国家都不要提到﹐之后再慢慢描写。
太多复杂的名字会使得读者看得心烦﹐试想一下你打开一本书的第一页就出现那幺一大堆自己不认识的专用名词﹐谁读起来都不会高兴.最好是包裹主角在内的所有地名加起来不超过五个。
不过还是有另外一种方法﹐比较麻烦﹐比如说国王的字叫XXXXX﹐那幺你在文中由头到尾都一直叫他国王XXXX或者某某某国的国王﹐那幺读者就不会觉得烦﹐因为他们会自动忽略那个难记的名字﹐而记住这里有个国王。
比如说有一个配角叫安东尼﹐是真妮的父亲﹐那幺你最好一直称呼他为真妮的父亲﹐而不是偷懒叫他安东尼得了。
像这种不重要的配角﹐出现次数不多﹐所以读者们不可能照作者的要求去记住这个鸟是何人﹖因此﹐用这种XXX的父亲﹐某某某的国王称呼他们在读者的眼中比起叫他们的本名要来的舒服(历史知名人物除外)。
不过相对起来重要的点的角色﹐那幺就需要提到他的名字﹐比如‘XXX的父亲安东尼’‘某某某的国王多弗多’等。
这些称呼方法是为了使得读者们在开始读你的小说时不至于像读报告一样容易疲倦﹐文章继续下去时﹐在读者们巳经记住这些名字时可以省去。
总之就是一点小说刚开始﹐尽量地简化﹐使得读者容易代入。
而且不要一次过就使得那些精灵﹑树人等东西全弹了出来或者提到他们﹐你这样做太过心急了﹐身为一个读者并不是太过介意你所写的是什幺题材﹐只是看你是否能写得好﹐而品查你的文笔那可不是在短短二十多章可以得出结果的事﹐至少得去到二十万字才能看得出你是否能进入TOP10.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小说也一样﹐你不能心急地进入主题﹐那样会使文章缺少描述太过简陋﹐当你心急地把所有的题材全写完了那也只能在没受到注意之前太监了。
这就有如料理﹐你把一堆炸肉放在盘内拿给客人与你把一盘用萝卜﹑青菜与精美的瓷盘装饰﹐排得整整齐齐地的炸肉拿给客人一样。
身为客人﹐哪一盘炸肉会使客人更加满意呢﹖缺少修饰的作品就有如那单纯的炸肉盘﹐单调而无聊就算题材再好也失去了味道。用尽技巧去描述的作品就有如整齐﹑精美的炸肉使客人吃起来都舒服一些。
文章开始的一万字中﹐不可能有太多的转变﹐一切都要慢慢来啊。绝不能心急﹐要由浅入深。
最后一点﹐有些作者把数个句子集合起来形成一个大段落(超过十行)﹐使得所有的文字全堆在一起﹐令人不想看下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