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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政府战前“黄金十年”是国民党自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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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民国时期的“民意代表”每月拿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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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国会,议员们不顾舆论痛骂,给自己定出了5万之高的月薪
1913年7月,因宋教仁之死,孙中山在南方发起讨伐袁世凯的“二次革命”。吊诡的是,孙身为国民党领袖,却号召不了国会中的国民党议员。据时人统计,国会之中,选择南下的国民党参议员仅30余人,众议员则不足40人①——作为国会第一大党,国民党当时在参议院拥有123个席位(共274席),在众议院拥有269个席位(共596席),占绝对优势。换句话说,只有不足18%的国民党国会议员,选择南下追随孙中山。
为什么孙中山如此“不得人心”?有些学者认为,主要是“二次革命”本身是一个历史性错误,脱离了民主、法治的范畴,属于武力作乱,所以不但全社会反对孙,连国民党内部也不再支持他。不过,这种说法很可疑。最真实的原因,或许藏在议员们的薪金之中。
民国第一届国会,共选出议员862人。自1913年5月起,至同年9月10日,经过四个月漫长的会议讨论,参众两院终以多数选票通过,定出了自己的薪金标准:议员年薪(“岁费”)5000元;议长另有年交际费5000元,副议长年交际费3000元。②
这个薪金水平,是什么概念呢?可以与当时的物价略作对比:1911年-1920年间,北京的大米约为每斤3分钱,猪肉每斤1角-1.1角钱,白糖每斤5分钱,食盐每斤1-2分钱,植物油每斤7分钱。到1920年代,物价略涨,北京的四口之家,“每月12元伙食费,足可维持小康水平”;“较为有钱的知识阶层,全家每月必须的生活费(伙食房租交通费)80元已经很宽裕了”;一座8-10间房的四合院,月租金约为20元左右;鲁迅在北京工作期间所请女佣,全包食宿外工资只需3元。③若以猪肉购买力为换算标准,则议员们当年为自己制定的工资标准,放到今天应在月薪5万元人民币以上,接近6万。
自己为自己制定了这样高的薪俸,也就难怪当年民间舆论对国会议员骂声载道。《大公报》骂他们“不要脸而但要钱”、“堂堂国会议员竟无一个非卖品”,《申报》也骂“所谓议员者良心丧尽矣!”可以说,参众两院花了整整四个月来“开会表决”自己的薪俸标准;媒体也就整整骂了四个月。即便如此,议员们最终还是坚决不作退让。不但不退让,还一度在骂声中又增入了出席费和交际费的名目,出席费虽因舆论汹汹而最终取消,但正、副议长的交际费却保留了下来。④大多数议员如此在乎自己的高薪俸,自然不可能追随孙中山去干亏本的“二次革命”。
议员们为什么不要脸,不怕骂?简略说来,至少有三大原因。第一,许多议员对“民意代表”的身份认知甚浅,仍有严重的“官本位”意识,处处以“最高机关”成员自居,在薪俸上处处与高级行政文官攀比。主张将年俸提升至6000元的议员汤漪的说法很有代表性:“吾议员受国民之委托,责任如何之重大,若报酬太菲,即以国民方面论,亦必觉不安。且行政官月费动辄八百元,至少二百余元,我议员在最高机关,何能大相悬殊。”针对舆论指出的国家财政困难的现实,议员解树强的回应是:“财政困难乃一时之影响,万无终困之理。”媒体报道时,则在“若报酬太菲,即以国民方面论,亦必觉不安”一句后面,用括号愤怒点评:“放屁!”。第二,不少议员在竞选时采取贿赂手段,自然也会希望用高薪俸来“补偿”前期投入。⑤第三,据张朋园统计,第一届国会议员当选时,平均年龄为36.45岁。其中30-39岁者人数最多,在参议院占到了总人数的71.49%,在众议院占到了总人数的58.55%。⑥这些人上有老、下有小,无疑正处于最需要钱的年龄段。
不过,议员们终究是白挨了舆论四个月的痛骂。9月份工资标准出台,11月份,议会即被袁世凯非法解散了(每人400元遣散费)。换句话说,议员们至多仅在10月份领了一次标准工资——9月份(包括9月份)之前,议员们每月按时领到的,是袁世凯临时发放的“月费银”300元。孙中山7月份发起“二次革命”时,北京的国民党议员正拿着袁世凯的300元“月费银”,以多数票热烈通过了议员年俸6000元的提案,并将其交付给众议院讨论。⑦
民初议员跟着钱跑,孙中山无奈感叹:我们给150元,北京给400元
民国第一届国会的议员们为自己制定高薪俸,是一个影响极坏的事件,对中国近代议会政治的历史进程,有很大冲击。袁世凯后来非法解散国会,就以此为借口,指责议员们除自定高薪外,只会捣乱,一事无成。民间舆论也始终不能忘怀此事,1921年,学者、政论家丁文江仍不忘警告旧国会议员:“明目张胆,悍然不顾舆论的牟利,如厚定议员自己的岁费,我们做国民的,还没有忘记!”⑧
其中,最坏的影响是:此后,各方政治势力,无不以“岁费”为诱饵,来换取“国会”及依附于国会之上的“宪政合法性”的支持。如段祺瑞粉碎张勋复辟后,不愿恢复第一届国会,不少议员遂南下投奔孙中山的广州政府,另组“护法国会”;作为反制,段祺瑞拨款60万给议员们补发工资,要求议员亲自到京领取,结果导致“护法国会”远远无法达到召开会议的法定人数。1921年,孙中山在广州与苏联记者谈话时,也无奈承认“我们的资金不足”,所以在争取议员方面竞争不过北京政府,孙披露,“我们每个国会议员的工资不超过一百五十元,而在北京则可拿到四百元”。⑨
更让孙闹心的是,很多议员常常南北两头跑,吃两份钱。1923年,有393名议员跑到南边来领取资助经费,北洋政府宣布发“出席费”——每参加一次会议,可领取50-100元——后,又有226人陆续返京。当然,议员们也不喜欢“吃相”如此难看,所以曾建议北洋政府用“发放欠费”的名义发钱。但北洋当局也不是傻瓜,“发放欠费”则所有议员均可名正言顺领钱,是不能保证将议员们留在北京的,所以即便“吃相”被舆论一致唾弃,他们也坚持只发“出席费”。⑩1924年直奉大战后,民国国会彻底关闭,再未重开。“不得人心”的孙中山,也转而另寻近代化路径。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继承孙之遗志,改行“军政—训政—宪政”之路。中国近代议会政治,遂草草收尾。
民国国会会场(写实画作)
注释
①黄远庸,《政界之现状:说议会》,1913年8月8日。②李学智,《民国第一届国会议员岁费的制定》,《近代史研究》2001年第6期。事实上,不止国会自订的薪俸甚高,各省议会所订薪俸,也同样极为优渥,如直隶省议会1913年规定,开会时每月100元,不开会时每月60元。而清末民初一个普通农民的年收入不过12-15元而已。详见:赵艳玲,《清末民初的代议制 从顺直咨议局到直隶省议会的案例考察》,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P115-120。③陈明远,《文化人的经济生活》,陕西人民出版社,2013,P188-189。④⑤李学智,《民国第一届国会议员岁费的制定》。另可参考:韩玉辰,《民初国会生活散记》。韩系当日国会之议员。⑥张朋园,《中国民主政治的困境 1909-1949晚清以来历届议会选举述论》,上海三联书店,2013,P95-96。⑦薛恒,《议员的岁费保障与国会的最终毁弃》,《江海学刊》2012年第5期。⑧丁文江,《忠告旧国会议员》,《努力周刊》第9号,1922年7月2日。⑨孙中山,《在广州与苏俄记者的谈话》,1921年4月,收录于《孙中山全集 第五卷》,1985,P528-529。⑩薛恒,《议员的岁费保障与国会的最终毁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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