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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纪骑士

中世纪(Medieval or Middle Ages),我们会联想到盔甲华丽ddd的骑士,奢侈的酒宴,流浪的游吟诗人,领主,女皇,主教,僧侣,信徒和壮观而神秘的城堡。因为宗教的繁荣昌盛和骑士小说的影响,中世纪的生活看似充满了传奇,信仰和浪漫英雄主义。不幸的是。自公元五世纪起到十五世纪结束的西欧中世纪,其实是个粗野,荒芜而且危险的历史时期。由于国情不同,大多数中国人对欧洲的中世纪所知甚少。学校历史教科书对那个时代有偏见,称之为“黑暗时代”。“这是一段充满血腥侵略,宗教迫害,封建枷锁的时代”。我们应该用历史唯物主义客观的看待这段时期。中世纪对给西欧各国今后的经济,军事,文化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因为长期实行骑士领地的土地所有制,因此没有太强的中央集权。这为欧洲十六世纪的工业革命,创造了良好的历史条件。在这里,我不想和大家讨论中世纪的历史功过。本人对中世纪的产物--骑士很感兴趣,也喜爱阅读奇幻小说。所以做这个网页,把自己知道的东西拿出来和大家分享,希望能踫到志同道合的朋友。本来想做个介绍自己的个人网页,后来发现很无聊,特没个性!于是放弃了。
  《中世纪单兵装备漫谈》

  第一节 刀剑篇

  剑者,人所带兵也。

  中世纪的欧洲,剑是力量的象征,或者王权的代表。骑士的配剑是骑士精神的化身,被赋予神圣的性质和独立的生命。如矮子丕平到查里曼的法国国王明文规定:"骑士如被俘,不得用自己的剑当赎金。""哪怕失去人身自由,不能放弃自己的剑。"罗兰在战死之前所作的,就是将配剑在石块上猛砸,不让落进异教徒手中。从甦美尔发现青铜的秘密,到温泉关的三百壮士,以及罗马帝国装备的还是青铜武器居多。后来实战中使用过的剑多为手工打制的铁剑,也有少数钢制的,但冶炼质量多半不过关。武侠书中什么百炼精钢剑是满口胡柴。常见的剑有下列的种类︰

  罗马式短剑︰这种武器的出现与罗马军队的作战思想有关。首先是远距离投掷标枪,近距离接敌时用一人高的盾牌防护全身,排的又是摩肩接踵的密集阵,个人没有很大的回旋余地。故而使用的剑很短,主要用于刺击而不是砍削。青铜浇铸,长度一般在30-40公分,格斗时尽量刺入对手的要害部位,心髒或腹部(《角斗士》拍的极为真实)。

  英格兰宽刃剑︰奇幻小说中最常见的兵器,实际上,亦是中世纪欧洲军队最普遍的装备。长3英尺左右,单手挥动。剑有两刃,一击不中,不用翻腕即可回击。十字形把手多为铁或黄铜所制,剑柄末端常有一圆球,非为装饰。注铅,以维持用力砍劈时手腕的平衡。自罗马帝国湮没后,这种兵器广泛的出现在各个战场上,从百年战争到红白玫瑰,从《勇敢的心》到《十字军骑士》。直到14世纪,锁子甲取代简易的皮甲,沉重的宽刃剑逐渐失去用武之地,退出历史舞台。

  弯刀/马刀︰可视作弯曲的单刃剑,长3英尺左右。在高速奔驰的坐骑上,割削对手的颈部是最常见的用法。弯曲的锋刃更容易加工,由于在马上交错只有一瞬,所以只要一侧开锋。刀柄早时也是十字,其后为了保护推刺时的手腕,刀柄被铸成篮状或杯状。摩尔人与阿拉伯的骑兵最多使用,看过《铳梦》的朋友对凯莉的大马士革刃一定印象很深,被誉为其时兵刃中最锋利者,主要为十字军所用。大马士革钢刀锋利、不锈、韧性极好,可弯至直角。其冶炼的秘诀是加入铝使晶体更小,不易折断。以及在煅打中反复淬炼,大英博物馆中一柄1990年出土的大马士革刃上有15道细微的折痕,虽埋藏数个世纪仍光亮如镜,一如出炉时的冷艳。

  短刀︰小号的弯刀,长约7-10公分。主要用于近距离贴身格斗,故剑柄用黄铜打成杯状。为海盗所用,伟大的时代!西班牙无敌舰队覆灭后式微,沦为装饰。

  长剑︰宽刃剑的细长版,但仅有一侧锋刃!没有大规模用于实战的纪录,多为男士装饰,或用于决斗。手柄篮状保护手腕不收割伤,可同时与多个对手作战。西班牙人是用此兵器之高手,绕著圈子快速出剑挑刺,煞是美观悦目,详见《佐罗》。

  刺剑︰形状像今天比赛用的花剑,最早出现时并不是武器。而是为了检验铠甲的质量,用剑在上戳刺看能否贯穿,因而得名。后亦成为装饰品,或者决斗。盖长剑上修饰过多分量过重,故而刺剑成了欧洲剑客的标志。出剑更快,但杀伤力极小,避开要害,别的部位被恶狠狠捅个透明窟窿亦无碍。使用典范,参见《三个火枪手》。

  花剑︰最后一种欧洲剑,四两拨千斤。碗形的护手可以卸开重武器的攻击,其杀伤力在于良好的弹性。今天仅用于击剑运动,在黑火药刚在欧洲出现时曾经作为火枪兵的防身武器,但没有实战交手的经历。

  双刃大砍刀︰甦格兰人用的双手兵器,长达1.2-1.5米,锋刃蜷曲。凯文‧科斯特纳主演的《罗宾汉》中有这么猛大一把,由那位摩尔老爹使用。端的是厉害非常,最适合独自冲进大群敌人中左劈右斩。在下一直不解为什么要开两刃,历史上仅为甦格兰的高地民族使用。作为身份级别的象征,只有部落首领方可使用,代代相传。

  匕首︰加长的小刀,近距离混战时专抹对手的脖子,有多种形状和别称,目的相同。最特别的当属14世纪英军装备的一种称为Misericord,长度两掌,弹性好。可以轻易的插进胸甲的接缝中,刺进心髒就结果一名骑兵。阿金库尔战役这种武器解决了大量重骑兵,现仅见于博物馆中。

  太刀︰日本武士的招牌。微弯的刀刃长度米许,材质是高碳钢,硬度高但脆。刀面经过抛光,常看到武士有事没事拿著白绢在拂拭,长刀如雪,实则乃其含碳量高,不擦若受潮会变黑。冶炼时淬炼30次以上,截面中的晶层多达百万。最后一次经火时以粘土包裹以便减缓刀的冷却速度,这样的锋刃极硬,刀背更具弹性与韧性。太刀是刀剑铸造的顶峰之作,欧洲未有同样锋利者。

  腰刀︰与太刀成一对,长度略减,约为70-80公分。材质相同,常用于宗教礼仪,比方剖腹……

  第二节 弓弩篇

  剑寒花不落,弓晓月逾明。

  弓者,揉木而弦之以发矢。最简单的曲射武器,常用于射程较短,精度要求高的场合。弓非到用时,不可轻开,否则弓弦会失去张力。一般也不能遇水,下雨天要将弦取下。合成弓除外,水会使得弓体易折,弓弦变松。对于身披铠甲的对手而言,弓箭构不成大的威胁,除非长弓或十字弓。平时弓箭只是用于射猎,战时常由为数众多的弓箭手齐射方能成为战斗力。克雷西战役后有个名词被广泛的使用,"冰雹般的箭雨"(Hail of arrows)。弓箭手通常身著轻装,没有盾,但有简易的自卫武器,如匕首或者短剑。弓箭手常列成横队,阵地前埋设木桩,用以阻止骑兵的突击。当箭射完,他们就撤退。弓常有以下几种︰

  普通弓︰侵彻力与射程一般的弓,最常被使用。射程常在50-80米左右,弓体用紫杉木或岑木弯曲烘制。轻装的弓箭手较多使用这种弓,因为成本低廉。射箭时朝天开火,等箭自然落下。因为正面多有盾牌的防护,从天而降的箭雨不易躲过,且落体中增加了速度。箭保存在箭壶中,战斗后捡回。每壶弓箭通常是12支,一般的战斗齐射3、4轮后骑步就开始突击,基本不会有箭射完这种情况出现。

  长弓︰用的同样是紫杉木或者岑木,但弓体常达1.8-2.2米。使用者要求相当的身高,1279年要成为长弓手的要求是身高175公分以上;还要较强的臂力,开弓时的张力高达170磅。长弓的箭亦是特制,箭头铁铸,可以轻易贯穿骑兵的胸甲。当然,更常用的战术是射击坐骑,掉下马的骑兵基本不能再发挥作用。长弓的射程高达300米以上,但弓箭手平时要保持更多的训练以保证在远距离上的射击精度。从1346年的克雷西战役,到1415年的阿金库尔战役,英国的长弓导致了重骑兵与十字弓的淘汰。最优秀的长弓手来自甦格兰,他们最早使用这种武器射击野狼保护自己的牲畜。

  合成弓︰顾名思义有多种材料制成,通常核心还是岑木等柔韧性好的材料,也有用角质;外面捆绑较硬的木片如椐木,用荆棘的内层粘合;最外包以牛筋。制作工艺要求极高,工序复杂。筋腱和角质具有正反两面相等的弹性,故制成的弓柔韧性极好,不易折断,两端可以弯到一处。这种弓有两种型号尺寸︰一是尺寸较小,张弓后宽度只有50公分左右,弓弦绷得极紧,配用的箭约45公分,称为斯基泰弓。7世纪的匈奴、12世纪的蒙古游骑兵使用这种武器。射出的箭在近距离内能穿透一头野牛,煞是惊人。有效射程为60-80米,最远处可达200米;另一种尺寸较大,张弓后约宽1米,弓弦绷紧程度稍次,配用的箭长70公分,11世纪亚述人的弓和波斯人的弓属这类。值得一提的是,亚述与波斯的骑兵都善于在高速疾驰的坐骑上回身返射,给对手来个措手不及。

  竹弓︰听上去比较简陋,确实也是。日本的武士使用过,箭头铁制或者角制。从高速奔驰的战马上射出,射程可达30英尺左右(逊呀逊)。

  十字弓︰通常分两种,便于携带的被称为轻型十字弓;重型十字弓装置在城楼上,分量可达70磅,如亚历山大的攻城弩,中国的床弩。轻型十字弓弥补了普通弓箭杀伤力与射程的不足,可达350米。不需要什么训练,随便一个躲在灌木从中的农民就可以结果一个贵族,所以在15世纪,十字弓在欧洲是禁用的。"最低贱卑怯的手可以夺走最英勇高贵的生命。"重型十字弓弦则由弹簧钢制成,要用绞盘上紧。中国的床弩上有个机匣,可以安放七八支弩箭,自动上膛,类似于冷兵器中的机枪,但射速低,不利于携带。

  箭︰最后来说说箭,箭分两种,一种是Quarrel,就是通常所说的弓箭,另一种叫Bolt,打暗黑的朋友会很疑惑,为什么铁匠那里卖两种箭。区别在于,Arrow的箭头方形或三角形,Bolt的箭头为圆形。前者的精度高,后者加工简易。箭头的材质最早为砍削打磨过的燧石或黑曜石,后为铸铁,也有少量的钢制。箭头狭长尖利者,用于穿甲;扁平带侧锋者,用于射猎。

  其他远程武器︰

  矛︰最基本简易的投掷刺击兵器,通常1.8-2.5米长。是人类最早学会使用的武器。一般来讲,使用矛直接刺击投矛对手的场合极少,多为对方已受伤,再上去补一家伙。如西班牙斗牛士上场前先要给牛放血,就用矛远远的刺。

  标枪︰制作时更要注意平衡性,务求符合空气动力学。阿客流斯与赫克托耳在特罗伊城下用标枪互掷决斗(致敬),实际上,希腊人的时代过去后这种武器基本不再使用。造成的伤害与矛类似,但投掷时更加精确,有时还在后部加上尾羽以帮助飞行平稳笔直。

  短标枪︰这种投掷武器杆体较短,但末端有一球状把手,用于维持在空中的重心平衡。比较难使用,准确性也差。使用的例子仅在弓箭发明以前,部落中的武士才用这种粗陋的装备。

  投石器︰可以很方便的将圆石甩出较远的距离,通常100-200米。结构简单︰两条相同长度的皮带中间系一皮囊,囊中放置投石。抓住皮带末端在头顶飞速挥舞旋转,第四五圈时当速度达到最大时,放开一条带子,皮囊中的石块就顺著切线的方向投出。这种装备被用作武器时,作用亦不明显,除非是上百人规模的齐射。使用的投石也经过加工,打磨光滑,盖圆的石块飞行路线更笔直稳定。最后在实战中出现是罗马共和国早期(参见《高卢战记》),但最初只是罗马贵族们的游戏,他们在围猎中使用投石器射击小型野兽。

  重投石器︰构造原理与投石器基本相同,用粗皮索代替皮带,使用时将石块从肩后甩出,而不是在头顶回旋加速。亦为罗马军的装备之一,但精度更差,射程更近,约80米之内。 标枪投掷器︰骨制或木制,卡住标枪顶端,助跑后用力甩出,能把标枪投出100多米远。差不多与投石器同时出现,后由罗马人加以改进,多了一条皮带弹射,射程更远。

  第三节 长击篇

  黄旌白钺,枪戟如林。

  黑暗的时代中有许多奇形怪状的长兵器,为的是在剑的攻击范围之外将对手砍倒。亦无统一的制式标准,于是长兵器体现了个人的想象力。

  战斧︰困扰的概念。中国古代短柄为斧,长柄为钺,可见《说文》"大柯斧重八斤,一名天戍,经传皆以钺为之。"那可以称为长柄斧吧。斧开单刃或双刃都有,斧柄多为木制,使用者总为膂力过人之士,利斧可轻易将对手的盾牌斩裂,颈骨砍折。1066年诺曼人登陆英格兰,普遍使用双刃斧,英格兰宽刃剑望之披靡。维京人多用单刃斧,斧头尖端带一倒钩。盖北方的民族衣甲简陋,一斧砍入对手胸腹,顺势一勾一拉,惨不忍睹。

  铙钩︰在中国,铙是军队中的乐器,用以止鼓;钩指长而曲的剑,"少年别有赠,含笑看吴钩。"欧洲的铙钩是作战兵器,最早为果园中修剪枝叶的家伙。贵族领主械斗,农民亦被牵连,抄起这种奇门兵器倒也得心应手。形似顶端弯钩的朴刀,可将对手四肢分离。整个黑暗时代这种工具都有活跃的表现,可以仔细看《勇敢的心》,其中一个土包子农民就扛著这种武器。

  长刀︰亦是中世纪最普通的武器,木柄顶端捆绑狭长锋利的刀刃,有点像日本和尚的刀,总是很简陋,虽说长度可达2-3米,但很容易被对手砍断木柄。

  长戟︰在东周列国中,戟是青铜所铸,矛与戈的混合物。欧洲的戟稍有不同,戟背为钩镰,戟面呈斧钺,顶端置枪矛。长度约3米,可刺、挑、劈、斩、勾,端的厉害,瑞士雇佣兵的招牌家伙,今天梵蒂冈的教皇卫队还使用这种武器。

  枪矛︰最基本的长兵器,比标枪稍显粗壮。长度在6米以上,甚至有10米者。顶端是简单的枪尖,下面有5-10公分长的铁制护托,以免枪尖折掉或被砍断。使用时,将粗大的末端抵著地面,枪尖向前,可以有效的阻止骑兵的突击。更多的是排成密集阵,后面士兵的长矛架在前排的肩上,一声吆喝齐步向前。这种V字形的队列几乎是全能的攻击阵形,不用与对手短兵相接。罗马军团发明这种作战方式,转战亚平宁半岛罕逢敌手。直到步枪的刺刀发明后,枪矛遂被收进博物馆。

  战锤︰上面说过,身穿锁子甲后,枪刺不进,利剑难断。但一物降一物,沉重的打击兵器应运而生。钝器的用力击打可以隔著软甲砸断筋骨,敲碎头颅。战锤的来源已不可追溯,既可手持,亦可掷出伤人。把柄木制,外部包铁,大多数战锤背部有尖刺。使用时,由于其截面小,故而专取关节。头颅、肩膀、肘部、膝盖,一击使对方战斗力全丧,极是阴毒。

  钉锤︰简单来说就是实心铁棍,也有木棍包铁。为了造成更大损伤,在其上瓖有铁钉或开凹槽,由此得名。骑兵使用的,通常较为短小。步兵使用的更为粗大,把柄更长以便双手持握。这种武器简单实用,后在腰间悬挂一柄钉锤成为贵族的象征。

  链枷︰钉锤长度过短,故将之一截为二,中以铁索相连。后来的演变中,顶端的瓖钉铁棒被铁球取代,两到三个刺蝟球回旋飞舞,中者皮开肉绽或满脸开花,立毙当场。

  流星锤︰名字甚是好听,就是拉长的链枷,铁索长达一米。但要求较高使用技巧,带著风声呼呼作响,使用者同样容易变成受害者,故应用较少。

  圣水之仲裁︰别致的暗器,很少有记载。严格说来算是热兵器,还在这里介绍。将钉锤的木柄掏空,填以长钉、黑火药,作为一次发射的短铳,战例较少。唯一的出现是新旧教徒之争中,亨利八世的军队中有这种装备,使用效果亦不详。

  短柄斧︰顾名思义,短柄的手斧,用于投掷。斧背上常有凸起的长钉以增加杀伤效果,亨利五世的军队在阿金库尔战役中曾使用过这种武器,更有名的就是美洲印酋的战斧。最早的战斧多为打制的石器,材料为黑曜石、燧石或黑 石。法国人进入大河流域,将钢铁带进了印第安部落,战斧遂以钢铸。

  第四节 衣甲篇

  古用皮,谓之甲;今用金,谓之铠。

  从衣甲装束上可以看出每个时代的特色,中世纪的铠甲体现了无休止的战争。很多画作中亚瑟王全身顶盔置甲,威武非常。实际上,直到1550年前后欧洲才出现全身防护的铠甲。亚瑟王是反抗罗马统治的斗士,约为公元6世纪的人物。威尔士人所称的巨龙之王尤瑟,不列颠之夫也是他了。在那时充其量穿的是皮甲,或者环状甲。链甲和胸甲其时连罗马人都没有,哪里轮得到哈德良长牆外放羊的蛮族。据典籍记载,529那年天呈异相,彗星袭月,火山隆隆,黑暗时代随著亚瑟的死而开始。早期的铠甲由主妇制作,硝制过的皮革为底,棉织材料为里。除非不得已,没人愿意平时穿著铠甲,因其夏热冬凉,极不舒适。

  皮甲︰制作较简单,将兽皮晾干,上油锅煮;再晾干,揉软,缝纫即成。基本不具备防护力,穿著难受,容易擦破皮肤,多数装备弓箭手与工兵。

  环状甲︰将数圈铁箍套在皮甲外,即是环状甲。一定程度上可防备刀剑的砍劈,但当胸溯来就无能为力,亦不可当弓箭与矛刺。

  板状甲︰或者称硬皮甲。介于环状甲与锁子甲之间的过渡产品,将片状的装甲块钉在皮革上,可以防护从上方及前方来的打击,如果穿过板甲的接缝或从下方捅刺还是可以造成伤害。欧洲很少,所常见的是日本,足轻骑兵穿的都是这个,原哲夫的作品中较多,看起来乌光铮亮是因为刷了一层漆。

  锁子甲︰皮甲问世以来的一次重大革新。用细小的铁环相套,形成一件连头套的长衣,罩在贴身的衣物外面。所有的重量都由肩膀承担,可以有效的防护刀剑枪矛等利器,但弱点是其柔软。用打击武器猛劈力砸,穿著锁子甲一样难以幸免。制作相当复杂繁琐,造价高昂。一般来讲,铁环越细小防护性能越好,每个铁环都要焊接相连,工作量可想而知。

  鳞甲︰可被视作板状甲的改进,原先装甲块为皮制,现改钢片;原先关节处内衬为亚麻,现改锁网。总是过渡产品,所见甚少,颇像三国连环画中的装束。

  胸甲︰名为胸甲实则遮盖的范围更广,躯干、四肢都用整块厚重的钢铠包裹,关节仍用锁子甲,袖口带著连指的手套,头部包在完整的头盔中,仅留一小缝供透气与观察。只有重骑兵用这种装具。防护亦极为完善,大多数武器再难构成威胁。

  全身甲︰铠的发展终于到达顶点。这种为每名骑士量身定制的装具连人带马都裹在钢甲中,关节处亦是极为复杂的钢套与螺栓。每套铠甲都有主人所取的爱名,一如骑士的坐骑与佩剑。从长弓或弩中射出的穿甲箭在远距离上也只能凿出小孔,别的武器更如隔靴搔痒。分量反比锁子甲为轻,穿著更舒适,因为重量由躯干与四肢分担,不再单单压在肩膀。缺点还是其重量,全重50公斤以上,不包括马铠的分量。三四个训练有素的侍从为骑士套上铠甲要三个小时,自己在战场上想松开根本不可能,接合处都用螺丝上紧。顺便提下,螺丝起子就是为了这个目的应运而生。阿金库尔战役是重装骑兵的噩梦,那里连续下过两周的暴雨。当骑兵从两翼包抄时陷入了泥沼,战马纷纷被英国的长弓射倒。泥泞中挣扎的骑士无法自己站起身来,而被对方的匕首轻易的解决。

  头盔︰从维京海盗的牛角盔到法国步兵套在头上的铁锅,头盔的式样千奇百怪不一而足。总的功用是为头部提供防护,有顶部的主体,两侧及后面的护翼。环状甲的肩膀以上有一圈铁皮保护颈部,与头盔相连。欧洲的盔上修饰成分不多,罗马人青铜盔上高高的顶饰较为别致,但青铜盔重达10-20公斤。后期重骑兵的头盔用钢片拼合,就轻巧许多。盔上开一条细缝,可以从中张望,这时期的头盔尤其注意对咽喉、两翼和眼部的保护。缝越小,防护性越好,但视角显然受更多限制,要求不同,务求平衡。

  盾︰厚木板制成的简单护具。讲究的外面包铁,形状各异。一般左臂持盾,右手持武器。中等大小的盾即可抵挡几个对手的攻击,也能有效的挡住普通的弓箭。

  巨盾︰亦称塔盾,出现多在早期。罗马的军团靠它组成乌龟阵,斯巴达战士与祖鲁人也多有使用,特洛伊战争双方都用这种一人高的盾。背面有条皮带,挎在肩上,整个人都能躲在其后。这种盾如此巨大,以至于影响自己移动,若在撤退时就要将之丢弃。斯巴达人的豪语是︰"带著我的盾凯旋,或者躺在上面归来。"

  小圆盾︰骑兵使用这种盾的较多,因其背面有扣,可套在臂上不影响行动。提供最低限度的防护,可抵御剑或钉锤等近战兵器。

  手套︰复杂精巧的防具。钢制的指套用皮革与锁网相连,可以用来握住对手的兵刃而手指不被割伤。骑士的礼仪中,扔出手套表示要求决斗。这样的传统被后来的剑客保持下来,他们在决斗前交换自己的白手套,意思是︰"擦亮你的剑。"

  马铠︰战马常要求与主人相同甚至更高的防护,骑士的本事全在马上。为坐骑制作马铠是件艰苦的工作,胸口脖颈的部位用钢甲,后胯等处用锁甲,还要加上各种饰带。但坐骑还是最容易成为对方弓箭手的目标,长弓或十字弓的利箭未必能直接贯穿骑士的重铠,射坐骑却绰绰有余。更有甚者,条顿武士用力掷出的双手斧可将骑士砸下马,或直接折断坐骑的脖子。

  《欧亚古代兵杂谈》

  作者︰亦名

  整理︰酸秀才

  随著战争的需要,近百年来,武器有了神速的发展.在世界已进入核武器阶段的今天,再回过头去看看古代兵器,那是颇有趣味的.

  但古代兵器范围很广,且各国,各地区都各具特色。如我国的长矛,大刀,剑,弓,箭等早已为大家所熟悉,更在小说,戏剧中经常看到.这里不可能对古代兵器作全面的叙述,仅对欧洲,亚洲的国外古代略表片断.

  那么.欧,亚的国外古代兵器有哪些呢?这些兵器是怎么使用的呢?威力又如何呢?……还是让我们从一次著名的古代战争谈起吧.

  马拉松之战

  公元前490年,波斯国发兵进攻希腊,在马拉松平原展开了一场激战,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马拉松之战.

  8月12日黎明,波斯军队经海上乘风破浪,登陆上岸 ,向马拉松平原挺进,载入史册的马拉松之战就此揭开了战幕。

  波斯军队居中的是主力部队弓箭手,只有他们才是波斯军队中真正的波斯人.他们头戴毡帽,身穿缀有铁鳞甲的战袍,主要兵器是弓和箭,还配备有短矛等么普及是用芦苇制成,带有铁箭头,盛放在箭筒内.在主力部队周围的是雇佣军队,总共约两万人.

  相比之下,希腊军队的人数只及波斯军队的三分之一.希腊军队是重武装步兵,他们头戴鸡冠状顶饰的头盔,身穿胸甲,腿套胫甲,腰佩短剑,左手持青铜面圆木盾牌,右手持2米多长的铁长矛.

  当波斯军队入侵到距希腊军队只有一百来米时长枪如林的方阵希腊军队突然迅速地冲杀过去,同时发出骇人的吼叫声.这突如其来的冲杀使唤波斯弓箭手惊恐万状,措手不及.希腊人从波斯军队的两翼开刀,先击溃其外国雇佣军队,随即从侧面杀进去,把波斯军队打得落花流水,尸横遍野.希腊人获得了全胜.

  据希腊历史家希罗多德说波斯军队在战场上弃下的尸体是6400具,而希腊人仅死了192人,当时,希腊军队中有个战士从马拉松跑到雅典去报捷,到达雅典的中央广场时,他高呼:”我们胜利了!”接著因跑步过度劳累,倒地而死.今天的马拉松赛跑即起源于此.

  弓

  现在,就从弓箭手的主要武器弓和箭来谈起吧.

  古代,欧,亚的弓有两种,即筒弓和合成弓.

  公元前一万年左右,欧洲就出现了简单弓.简单弓是利用木头的弹性,由韧带拉紧的,能把箭射至30米左右远,箭头是用骨头或石头制成的.它既用于狩猎,也用于打仗.

  公元前十三世纪,欧洲出现了合成弓.合成弓采用”三层合一”的结构,中层是木头薄片,外层是牛筋内层是角质,三者被紧密地胶粘成一体.由于筋腱和角质具有正反两面相等的弹性,弓静止时呈弧形,象”C”字一样.张弓时必须借助膝盖的力量才能把两头扳转过来,并即刻安上弓弦加以固定.固定后,弓弦就绷得象琴弦那样紧,拨动时能发出响声.

  合成弓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尺寸较小的,张弓后宽度只有55厘米左右,弓弦绷得非常紧,配用的箭约45厘米,这是典型的斯基泰弓;欧亚大草原的骑兵及稍后的蒙古弓都属这类.另一种是尺寸较大的,张弓后约有1米宽,弓弦绷紧程度较次于前者,配用的箭长70厘米,亚述人的弓和波斯人的弓属这类.

  合成弓射出的箭在近距离内能穿透一头野牛,威力较大.最大射程可达400米,有效射程为60~80米.

  投掷武器

  在欧,亚古代战场上,还可见到一种冷兵器----投掷武器,这里仅介绍投石器和标枪投掷器两种.

  武器的发展是和技术的发展分不开的.从五十万年前的猿人挥舞第一件武器(狼牙棒,兽角匕首或半颌骨刀)开始,到石器时代随著磨石技术的发展而出现投石器和大型简单弓为止,经历了数十万年,而后者距今也已有一万年了.

  投石器大约出现于公元前十世纪,它由两条皮带或亚麻带和一个袋子连接而成.袋内装有石弹,硬粘土弹或铅弹,弹重20~30克左右,有时还重得多.投掷时,在头顶之上用手旋转投石器,选择时机松脱其中一条皮带,就可使石弹投掷出去,在一百多米距离内能打得很准.最出名的投石手要算巴利阿里群岛的居民了,他们从童年起就参加投石训练,他们的头上一般能绕2个甚至3个投石器,最短的用于近距离快速投掷,最长的用于远距离投掷.

  标枪投掷器是和投石器同期出现的,由木柄或兽角柄做成,靠在标枪的末端,可把标枪投到一百来米远,要比用手直接投时远二,三倍.后来罗马军队借助一种能增加推力的皮带,使投掷距离还要远.

  但投掷武器在欧,亚古代不太受重视,仅装备于轻武装步兵,只是重武装步兵方阵的辅助部队.

  重武装步兵

  马拉松之战中,希腊军队就是重武装步兵.对此再稍加染墨.

  大约在公元前五千年,两河流域的甦美尔人认识并利用了铜,开始了冶业.到公元前三千年,印欧语系的阿纳多卢人发明了铜锡锑合金---青铜.青铜比较坚硬,并在高温下易熔化于粘土模中,因此可用来制造剑,矛头,盾牌和胸甲等兵器和装备.

  到公元前二千年末,小亚细亚的赫梯人和古希腊中部了多利亚人造出了铁剑.前者横扫埃及;后者威震爱琴海地区,创造了”希腊的奇迹”.

  处于青铜时代和铁器时代交接期的荷马时代,出现了叱 风云一千多年的古希腊重武装步兵.”重武装步兵”在英文和法文中均为”hoplite”,它是从装有青铜甲的圆木盾牌的名称”hoplon”变来的.

  从伯罗奔尼撒战争开始,希腊人的进攻武器就是木杆长枪和短剑.木杆长枪的枪尖是铁的,枪尾是青铜的,全长2~2.5米;短剑由铁制成,剑身笔直或呈弧形,肉搏时才用.把金属头盔,胸甲和胫甲都算在内,一个重武装步兵的装备足有30公斤重.因此,一个重武装步兵身边常跟著一个或数个奴隶,为他背武器和战斗时保证他的后方安全.

  古希腊方阵

  古代战争同现代战争一样,战术也是很重要的因素.马拉松之战希腊人之所以大胜波斯人,主要是在战术上佔了上风.

  古希腊的重武装步兵是与其同时出现的方阵战术队形分不开的.古希腊步兵方阵具有严格的阵法,队形严紧,层次分明,其威力在于阵内步兵们的同心协力,团结对敌和重装备.

  原先,即在荷马时代以前,步兵打起仗来象一窝蜂似地杂乱无章,所以,具有严格阵法的古希腊方阵能轻易地打败数量上佔优势但较混乱的敌人.这在当时可以说是战术上的创新.

  公元前418年,斯巴达人在曼丁怪亚战场上为了使唤方阵步伐整齐,还专门建立了笛子队,步兵们踏著笛子的节奏而缓慢地前进.

  但是,古希腊方阵也有一个致命弱点,那就是只要设法不让它有个统一的战场,并且只攻其两翼或背面,而不攻其正面,就能置它于死地.如公元前371年,底比斯的战略家伊巴密农达在琉克特拉采用集中了纵深达16层的部队,从方阵的右侧打进去,结果就破了斯巴达的方阵.可是,底比斯的胜利在公元前338年又被马其顿的新方阵所掩盖.

  马其顿方阵

  马其顿方阵是在古希腊方阵的基础上创造出来的,它的队形更密集,更纵深,有16层长枪,枪尖向著前方.长枪长达六,七米,比古希腊方阵中所用的长枪长2倍.这样不仅可以先发制人,并且前五排的枪尖都能伸到第一排的盾牌前面而一同参战,真是长枪如林.

  然而,马其顿方阵虽打败了斯巴达人,雅典人,后来却败于一个更灵活,更机动,装备更好的对手----古罗马军团.

  古罗马军团

  传说古罗马军团是从失败中诞生的.公元前216年,在康奈,按古希腊方阵队形作战的古罗马重武装步兵,被迦太基的军事统帅采用包抄战术所打败.古罗马人从这次惨败中汲取了教训,对古希腊方阵进行改造,创建了古罗马军团.

  古罗马军团为基本作战单位,每个军团约有6000人,分为10个大队每个大队又分为3个支队,每个支队分为2个百人队.支队中前两排装备可投掷的标枪,第三排装备长枪.

  古罗马军团的队形灵活多变,可根据地形或战斗情况随时变为轻武装步兵战斗队形或重武装步兵战斗队形,并能四面出击,既可集中打,又能化整为零,各自为战.同时,古罗马人还从失败中懂得了骑兵对于保护步兵和摆布敌人的重要性,加强了骑兵的配合.

  古罗马军团的武器装备还不断改进.如把标枪柄上的铁铆换成了木销,投出的标枪会踫歪或踫断,使敌人无法再用.到公元前一世纪,全部军团都装备加固的标枪,既可投掷,又可作长枪.到公元二世纪,步兵们原穿的铰链金属片的胸甲已被锁子甲所取代,青铜盔也改变了形状,脚穿军鞋,手拿金属加固的木盾牌,腰佩60厘米长的剑.

  公元前202年,即在康奈惨败之后14年,古罗马军团在扎马向迦太基报了仇.公元前168年,古罗马军团又破了马其顿方阵.古罗马军团不愧为当时最强的军队.

  骑 兵

  欧,亚古代人还利用一些动物来参战,有的真可算是特种武器了.直至今天,马在军队中还佔有一定的地位.

  早在公元前两千年,马就已加入了战争的行列.当时,两驾轻型战车曾是赫梯征服者横扫腓尼基,美索不达米亚和埃及的百战百胜的武器。古波斯阿里亚人也把马作为征服别人的工具.那时,马在战争中佔有决定性的地位.

  恆赫一时的骑兵,到荷马时代,随著古希腊方阵的出现而降为很次要的了.这是因为那时的马还没装马镫,只要马一惊,骑兵随时有被甩下来的危险;其次是马蹄还没上铁掌,在坚硬的地面上很快被磨掉,骏马就变成可怜的跛马或废马.

  到罗马帝国时期,为了保卫帝国的长城和征集”蛮族”士兵,又建立起骑兵.骑兵又慢慢变得重要起来.

  在西罗马帝国时期,特别是公元378年,土耳其的哥特人用长枪武装起来的重骑兵,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瓦伦斯皇帝及其古罗马军团的全部将领和四万名士兵一网打尽,西罗马从此一蹶不振.骑兵的重要性也更加突出了.

  大象和猪

  欧,亚古代战争中,还出现过另一种动物------大象.它那庞大的身体和震耳欲聋的吼声,引起人们极大的恐惧.

  将大象投入实战的第一个西方人是亚历山大,他从印度和非洲弄来大象,用以对付骑兵.马如果没受过特别的训练,是不能与大象对阵的.对付当时的步兵,大象更是绝对取胜的.

  公元前301年,塞琉古一世(亚历山大的继承者)在伊普索斯之战中,摆出了多达480头的大象阵,取得战斗的胜利.大象威震四方.

  但是,任何一种新武器出现之后,必将出现另一种对付它的更新武器,这就是矛和盾的发展关系.大象也不例外.公元前270年,希腊的梅加拉人用猪来对付大象,从而取得战争的胜利.他们在猪身上涂以松脂,用火点著后,驱使猪群向象群冲去。大象见到这些嚎叫著的活火炬,吓得四处逃窜,敌军陷入一片混乱之中.

  到公元前一世纪,大象终于从战场上消失了.

  攻城武器

  欧,亚古代人不仅在原野上相厮杀,还在要塞城堡争高低.举世闻名的特洛伊城围攻战打了十年之久,希腊人最后用”木马计”才攻破该城.

  公元前八世纪,亚述人已熟练地掌握了攻城战术,并造出了爬城牆或城楼用的活动攻城塔,破城门的羊撞捶和打碉堡的投石器.

  最早使用的攻城武器是火.火攻虽是最原始的办法,但后来有了许多改进.如在箭上扎上废麻,点著火后射向敌城;在敌城边点燃许多干柴堆,借风势烧敌城.

  公元前398年,希腊战略家德尼斯.戴锡拉库斯的军队在攻莫提埃时已拥有七层楼高的攻城塔.

  最大的著名羊头撞锤是公元前305年德米特里奥斯,波利奥特围攻罗得岛时所用的,锤顶有金属保护层,锤梁有铁甲,长达53米,装在轮子上,由一千名士兵运输.

  弩炮和投射器

  在欧,亚古代攻城武器中,还有弩炮和投射器两种.它们都是利用动物筋绳索的弹性来发射的.

  弩炮,原理上就是很大的弓,是通过绞盘使唤粗动物筋绳索拉紧,从而将箭发射出去的.弩炮射出的箭在一百米距离内非常准确,弩炮也能把25公斤重的石弹射至450米远.最早的弩炮出自希腊,后来每个古罗马军团都配有五十门弩炮,炮手在军中享有特殊地位.

  投射器是比弩炮威力更大的一种武器,能把78公斤重的石弹准确地投至300米远.它是利用杠杆将筋索拉紧,从而把放在杆顶端的石弹投射出去的.在希腊化时代,即从亚历山大时期到罗马帝国时期,投射器曾被大量使用,直到西罗马时期还在使用.

  到公元三世纪,弩炮和投射 器开始衰落,这是罗马军队全面衰落的预兆.

  欧洲中世纪骑兵

  大家总还记得,古希腊重武装步兵曾恆赫一时.在欧洲的中世纪,出现了骑兵压倒步兵的形势,但步兵并不马上就让位给骑兵,这从整个中世纪中由步兵取胜的不少战例可以看出.

  骑兵的发展道路是曲折的.骑兵刚出现时确曾威震四方,但随著古希腊方阵的出现就被降为次要的了.这是由于当时的马还没有马镫和马蹄铁,古希腊重武装步兵方阵成了骑兵不可逾越的盾矛之牆.

  后来,在公元前六世纪前夕,斯基泰人发明了马鞍;公元四世纪时,日耳曼人在马鞍两边安上环状皮带来放脚;到了公元八世纪,法兰克墨洛温王朝灭亡时才有了马镫;到公元九世纪,才在马蹄底钉上铁掌.自从四世纪时出现了两边带有环带的马鞍后,骑兵的情况就完全变了,战斗中也不致摔下马来了.到马鞍,马镫,马蹄铁都完备时,骑兵就成为中世纪时驾驭战争的一个决定性的力量.

  中世纪欧洲人用的马鞍,具有前桥和后桥,两边有环带.骑兵打仗时两腿直直地踩在环带上,就象站在那儿似的.据说,诺曼底公爵,绰号”征服者”的威廉,1083年在芒特城前,由于他骑的马踩上一块燃著的木炭而摔倒,马鞍坚硬的前桥将他的肚皮划破而致死.

  到公元九世纪时,北欧海盗象旋风一样所向披靡,不断地劫掠北区和西欧海岸.海盗的威胁使唤整个在军事上出现了常备的机动部队,它由经过战争锻炼的骑士组成,能迅速迎击入侵之敌,这就是”职业化”军队的萌芽.

  骑士的装甲

  那时骑士所穿的战服是齐膝紧身甲.它有袖,是用皮或厚布做成的,上面铆有鱼鳞一样的铁片,约15公斤重.从头部到肩,罩有一种形似风帽的有活动锁环的锁子甲,头上戴有护鼻的圆锥形铁头盔.可这时的马还没有任何的铁甲保护.

  骑士的盔甲,不断地在演变.十二世纪时,袖口还有保护两手的连指手套;紧身甲外面再穿上一件上衣或麻布作战服,以防甲衣上的铁片被日晒雨淋而生锈;衣服和盾都饰以醒目的标志,以便识别.到十二世纪末,头盔变成了圆柱形,把骑士整个头部都套进去,只有通风口和缝隙供呼吸和观看用.十三世纪末,齐膝紧身甲被鳞片甲所取代,鳞片甲不仅造价便宜,并穿脱较方便,它是把小铁片铆在皮衣或布衣里层,所以从外面是看不见小铁片的.十四世纪,一种坚硬的钢甲---大白盔甲取代了鳞片甲,把骑士的躯干,四肢和主要关节通通盖住;头盔让位于带不活动脸甲的轻头盔;马也有了铁甲或钢甲的保护.

  全副大白盔甲 约重40公斤,做工精致.用大白盔甲装备起来的骑士团,十五世纪达到鼎盛时期,成为全欧洲的唯一模式.不论在德国,意大利,还是在法国,西班牙,骑士的装甲看不出任何区别,因为当时都是向同一制造作坊,特别是在米兰购买盔甲的.

  剑锤矛弓弩

  哈斯丁斯(即英国今日的黑斯廷斯)骑士的进攻武器是宽身铁剑这种剑从十二世纪就有了,剑的护手是笔直的,剑装在剑鞘里后,可以挂在露出于紧身甲下的背带上,也可挂在腰带上.骑士的腰带既是饰物,也是用来保护下腹的.

  骑士的剑是当时骑士制度精神原则的化身,被赋予神圣的性质和独立的生命.如法国国王曾明文规定:”骑士如不幸被俘,不能用自己的剑当赎金来赎身.””哪怕失去人身自由,谁也不能放弃自己的剑.”这一点,从反映中世纪骑士的小说中也可看出.

  那时也有钉头锤,它主要是农民或神甫的一种武器,主要为步兵所用.

  还有木柄长矛,矛长2.5~3米,其铁矛头形如鼠尾草的叶子.有时在矛上系一面旌旗或军旗.

  诺曼底公爵率兵远征英国时,除了骑兵,还不弓箭手.他们的弓是用紫杉木做的,约有1.5米长.有趣的是,他们在打仗时是朝天放箭的.这是为什么呢?原来,这时军队中都有坚硬的盾牌,箭虽厉害,却不能穿透盾牌,于是他们就朝天放箭,让箭从天而降,既可避开盾牌,又可发挥箭的威力,出其不意地射中敌的的肩部,脸部或四肢.在1066年哈斯丁斯战役中,诺曼底人的这种箭法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弩在罗马帝国时期曾威震四方,之后便销声匿迹达数百年,到第一次十字军东征(1095~1098)时,它才再度出现.这时的弩是由弩架和弓两部分组成,弩架便于用肩抵住进行发射其顶端有镫子,便于开弓时能使唤上劲;开弓时将弓弦置于弩架的旋塞上,发射时通过扳机控制旋塞转动,使唤弓弦弹回并将箭有力地射出去。箭在发射前放于弩架的槽中,因其金属箭头成方形,所以又叫”方镞箭”.弓是由槭木或紫杉木做的,并用角质,牛筋和鲸须合在一起,后来才有用钢做的.弓的威力愈大,开弓就愈费劲,于是人们就借助于撬棍,顶重器,张弩器和曲柄等一些机械来开弓.

  弩在射程,威力和准确性方面都超过了弓.方镞箭的初速可达每秒50~70米,在50米距离内能射穿15厘米厚的橡木,任何甲都抵挡不住.但弩和重量约有10公斤,比弓要重;操作起来要比弓困难得多,一分钟内,一个训练有素的弓箭手能射出6支箭,而弩手只能射出1支方镞箭;遇到下雨时,弓弦易取下存好,而弩弦则不易取下,易被雨淋湿而失效.

  中世纪的丧钟

  十四世纪前期,欧洲出现了火器,它敲响了中世纪的丧钟.

  1346年,英王爱德华三世在克勒西战役中使用了3门叫做”铁火罐”的火器.从此,凡是攻城都少不了火器.

  当时,制造这种火器是一件很艰巨的事情.粗大的管筒是用一块块铁板绕成的,外面加上圆箍,就象给木桶加箍一样.因此,英文中炮管是用barrel(筒状物)表示.

  当时还出现了将好几个管筒并排装在一个带轮子的架子上,这是机枪的祖先.

  十四世纪后期,出现了单人火器,它是固定在一个木柄上的,有十来斤重,这是火枪和步枪的前身.

  法国人很懂得火器的重要性,查理五世曾用火器保卫其要塞,查理七世建立了一支拥有24门臼炮的部队.英法百年战争,法国依靠了火器的威力,以英国的失败而告终,同时也把中世纪的骑士制度送进了坟墓.

  《中古骑士的训练 》

  贵族的身份是与生俱来的,但骑士身份是经过训练而得来的。如果说贵族是封建社会中的一个阶级,那么骑士则是属于贵族阶级里的一个「社团」。所有骑士都是贵族,而非所有贵族都是骑士。

  一个贵族家庭里的男孩,在他大约七岁时,由他父亲寄托在领主或另一个贵族家庭,开始骑士教育。负责教育他的是堡垒女主人。这孩子的身份是「侍童」所受的训练是如何变成一位「绅士」。礼节,仪表,谈吐,态度等社会规矩都是他应学的项目。在宴会中或平时餐饮时,他甚至还做侍者的工作。

  大概十四岁时,他进一步为「侍从」(squire),跟堡垒的男主人学习如何做一个军人。骑马,运用各种武器,战争技艺等是训练的要项。领主打仗或比武时,就是他实习的好机会。

  但他也尽他侍从的各种任务︰领主用饭,他在一旁侍候;领主打猎,他必追随左右;领主行军,他保管清理各种武器和座骑;领主不幸受伤,他必须赴前援救,但不必参加实际战斗。总之,从领主平时的指点和战时的实际观察,这位侍从学习骑士之道--做一个好骑士。

  经过十多年的训练,大约二十岁或二十一岁时,他从「侍从」,举行一种礼节称“Dubbing”,正式成为骑士。最初的礼节很简单,称“Accolade”(骑士授与典礼),就是由一位贵宾--普通是训练他的领主--以剑面轻按受礼者的后颈。后来由于教会的影响及社会经济的繁荣,礼节渐驱宗教化,场面也更铺张。

  在「授与礼」的前一晚,准骑士先沐浴,这不仅是指身体的清洁--沐浴在当时是件不太寻常的事,也象徵心灵的清洁;以后是在教堂里守夜祈祷。第二天,先参加弥撒,由神父祝圣配剑,准骑士宣誓忠于教会,保护弱者;然后穿上新甲冑,配上宝剑与马刺,上马急奔,以长枪投向系在柱上的盾牌,称“Quintain”,骑士授予礼乃全部告成。以上是一般的骑士晋升礼。在特殊情形下,因为侍从的出色表现,也有在战场上立刻被领主或国王晋封骑士的。但这是例外,不是常规。

  行礼后,庆宴随之。这当然需要很多的钱。虽然附庸有义务以经继协助领主的儿子受封为骑士,这还是不够,有的甚至出卖土地以维持应有的排场。有的家庭贫困,不能大宴宾客,他们的子地有一生为侍从而不能成为骑士的。总之,宁可不为骑士,而绝不可寒酸。

  封建领主与附庸的权利义务

  附庸的权利︰

  1、受领主保护之权  领主有义务保护附庸的生命,声誉,家庭及财产等更不可计谋对附庸有损害之行为,否则附庸可提出抗议或中止附庸关系(当然,附庸要有战争的实力及准备)。

  2、陪审权  附庸有违封建法律之嫌,有权要求由“同僚”组成的法庭审判, 领主单独不能处理。

  附庸的义务︰

  1、军事服务  附庸需亲自服役,除非过幼(15岁前)或过老(60岁后)这种情况必须委托人代役。除个人服役外,须供给契约规定数目的骑士。服务的时限有“防卫战”跟“侵略战”两种。前者直到敌人被逐,后者则有时限。如十二世纪的法兰西为40天。超过时限,一切费用领主自行负担。而且,在许多地方还有地域限制。此外,有守卫领主堡垒之义务,一年约三十到四十天。

  2、宫廷义务  附庸有参加领主所召集的各种会议的义务。领主在实施某件有关整个采邑的事件时,必须先徵求附庸的意见;而附庸又必须提供意见。在封建制度里这是一个极重要的观念,因为就整个采邑而言,领主与附庸是“伙伴”,大家都有义务分担其责任。如领主及其子女的婚嫁,领主参加十字军等。此外,还有处理领主跟附庸或附庸间的纠纷,日后国王的朝廷,甚至于国会都是由宫廷义务演变而来的。即使领主不需附庸的意见,有时为了排场,附庸仍须应召参加典礼。附庸的多少可炫耀领主的威风。

  3、经济援助  封建社会下,贵族并不纳税--只有平民才有纳税义务,但他们对领主必须供给某些经济上的援助。这些经济义务都有很详细的规定;在规定外,如无附庸同意,领主不能任意增添,这点对日后“宪政”的发展是极重要的。英国“大宪章”的产生即由于约翰王之增加赋税,未得贵族与教士的同意。经济援助大多是以军器,盔甲,马匹,粮食为主;到了十二世纪,则以金钱代替。

  经济援助有下列数种︰

  协助费  原则上,附庸对领主并无经济上的负担;可是,在某些特殊情形下,由于领主的开销太大,附庸必须输将相助,譬如,

  a、领主的长女出嫁;

  b、领主的长子赐封骑士;

  c、领主被俘,急须赎款;

  d、领主参加十字军

  除上述四种情况外,领主可以要求其它经济援助,但附庸可以拒绝,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日后宪政的危机。

  土地转移税  在下面三种情形下,附庸应付这项土地税︰

  a、领主死亡,其采邑由其儿子继承,则所有附庸应给领主付税;

  b、附庸死亡,其子继承,新附庸应给新领主付税;

  c、附庸出卖土地,新地主应付税。

  土地转让税的根据是︰领主跟附庸的关系是个人的;由于土地的转让,旧关系中止,新关系重建;因此新附庸对旧领主,或旧附庸对新领主,必须重行“臣服礼”,重新宣誓效忠,重新献礼。至于领主所能要求的数目,并没有一定的规定,大约是封土一年的收入。

  招待  领主有权视察其附庸,并接受附庸的款待。无疑的,这对附庸是一次很大的负担。可是习惯逐渐限止领主视察的次数,居留日子的数目,扈从人数等。甚至连菜单和饲料都有明确的规定。后来许多封建义务以金钱来替代,招待义务就是最早的一项。

  领主的权利及义务︰

  除了上述的权利义务外,领主尚有下列权利︰

  1、监护权  在附庸未成年期间,领主为其法定监护人,负责其教育,处理其财产。除生活必须外,土地所得均归领主。附庸成年后,领主归还其采邑管理权,不得要求“采邑转让费”。

  2、婚姻权  采邑继承人如为一女子,领主有权控制其婚姻,使不致嫁给领主的仇人。

  3、没收采邑权  如附庸严重违反封建契约,领主有权没收其采邑,但必须经过法律程序。习惯上,这种情形并不多,因为陪审附庸不会同意这项极端的惩罚,以免自己也陷入相同的困境。

  4、采邑收归权  如附庸死亡而无继承人,其采邑归返领主。

  (转贴自电玩俱乐部)作者︰YOUNGLU 并感谢荷里‧耐特提供资料

  《雨后蔷薇——骑士与骑士文化》

  很久以前写过一篇《骑士精神的宗教溯源》,其实那是偷懒作品。想详细的做个总结,但只动笔写了东欧的一小部分。天良发现,写下这篇庆祝更新恢复正常。搁笔后,窗外的雨也停了,想起花园中的蔷薇,经历了雨水的洗礼,虽然色泽更加娇妍,香气却不再如故。以下︰

  对于中世纪骑士的传说,往往夸大著种种浪漫的遐想。这多半来自我们对现状的不满和凭空想象︰居住在古色古香的城堡中,过著贵族一般富足的生活;战胜邪恶的魔法师和巨人,保护善良但是无知的农民,凭著贵妇人或者国王的名号行侠仗义。令唐‧吉柯德颠倒沉迷的游侠小说,或普罗旺斯民谣歌手的即兴创作,充分解释了理想中骑士的行为规范。但是,即便是现代人,也无法时时遵从自己的良知;何况是靠武力说话的过去,骑士行事也常常偏离限定的轨道。

  首先来指明骑士道的定义,以今天的标准,无外乎以下三重︰一、作为封建制度的组成部分;二、作为一个独立的社会阶层;三、一种个人的行为方式、荣誉观和道德准则。

  下面我们就回到那个年代,欧洲正在废墟上重新划分格局,罗马的荣光已经过去,文艺复兴的晨曦尚未到来︰

  最早的蛮族动乱结束后,法兰克人、凯尔特人、汪达尔人纷纷建立各自的国家。条顿征服席卷了整个西北欧,他们的武士几乎全是步卒,从塔西陀(Tacitus)的文集中,可以发现当时的日尔曼部落中有很隆重的成人典礼。全族的男子聚到一起,适龄的青年由部落首领或者其父亲授予一矛一盾,正式成为战士。在当时的高卢人中间,这种仪式很普遍。法兰克人沿用了这些传统,从查理曼,到虔诚者路易,到大胆查理,他们在成人礼上都被授予一把佩剑。我们可以认为,这是骑士受勋仪式的前身。

  众所周知,加洛林王朝是最早采用领地和采邑制度的国家。查理曼一生南征北讨,但缺乏足够的资金来维持庞大的军队。于是他将征服的土地划成小块,连同上面的农民一起,赐给众多的追随者。这就是封建制度,拥有地产的人也拥有政权。当然,国王和领主之间是有契约的︰国王向领主提供保护,作为回报,领主们每年要上缴税收,并且定期服役。土地还是归国王所有,领主们只有使用权罢了。查理曼的强大足以震慑四方,但他的后人就没有维持向心力,虔诚者路易犯了极大的一个错误︰将国家平均的分配给相互敌视的后裔。于是他死后,庞大的帝国没能度过瓶颈,一分为三。于是各地大小的封地成了相对独立的王国,贵族们的采邑变成世袭,不可剥夺。

  当时欧洲频频遭到外来民族的侵略,南有穆斯林,北有维京海盗,东有马扎尔人(匈牙利人的前身)不断寇边。在十一世纪,洛尔河到莱茵河之间远离劳作的贵族子弟从小就要接受格斗技巧和马术的训练。毫无疑问,最早的骑兵和骑士都是贵族和有钱人。因为只有他们才有能力购置昂贵的装备︰自己要三到四匹轮换的马,每匹马会吃掉大量的粮食,尤其在农业生产不发达的当时,是种极大的花费;盔甲都要去铁匠铺量身定做,此外还有扈从的装备。一般说来,单个人的军事装备,要耗费大约20头公牛,亦即至少10个农民家庭犁地的牛犊。这样的开支,平民是无法承担的。骑在马上的武士阶层同时也是贵族阶层,出身的优越必然伴随著对低等级的蔑视,他们找到了共同的爱好︰战争。同罗马时代类似,中世纪的贵族组成了重装骑兵,成了那个时代军队的主力。

  腓力六世时代有了这样的说法︰“为了避免即将降临的灾难,人们将自己分成三类︰第一类是祈祷上帝的人;第二类是经商、种田的人;第三类是为了防护前两类人使之免受不公和伤害而产生的骑士。”这是中世纪西方社会结构典型的划分方法,骑士这个词来自查理曼的Capitularies法令集,Caballarii,原意是骑师。

  1066年,征服者威廉踏上了不列颠的土地。海斯廷斯战役的结果,相关本文主要有三点︰给英伦三岛带去了相对先进的封建制度;撒尔马特式的小圆盾被淘汰了,诺曼士兵将鸢形盾(Kite Shield上圆下尖的长盾)结成一排,可以有效的抵御弓箭射击,这使得友爱互助成为十一世纪成为了骑士训练的重要部分;诺曼人独立的骑兵部队发挥了很大作用,英语中便有了Knight这个词汇,指骑在马上的战士。十一世纪中期,骑士阶层正式形成了。

  作为一种军事动员体制,封建制度更加有利于防御而不是进攻,各地的贵族有义务随时勤王。为此各国专门颁布了有关法令,用来惩处未能及时响应征召的骑士。在英国,亨利二世时代开始,有了Escuage的说法,即兵役免除税。封建领主的义务也发生了一定变化,只要上缴中央税收即可,不用亲自挥戈上阵。在爱德华三世、亨利五世和六世的年代,战事频频,这些款项被用来支付庞大的军费开支。这项改革在十三、四世纪缓慢的进行著,欧洲各国的军队中雇佣兵开始佔越来越大的比例,军队的结构相对发生变化。从前十字军的领地中很难掺进国王的影响--他们只受教会的领导,现在的雇佣军为了主君努力战斗,为了金钱,或是为了去东方成为新的贵族。自然,参加十字军并成功归来的老兵可以得到更好的报酬。

  十字军东征标示著骑士文化黄金时代的到来,十字军被认为是完美的骑士。从异教徒手中夺回圣地,保护无助的朝圣者,被看成是骑士的最高天职。作为回报,教会纷纷将骑士团置于自己的保护之下,使之成为跨国的组织。许诺他们教会财产以及种种宗教特权,免除十字军骑士的忏悔。教会土地上十分之一的收入被用来支付给骑士团,作为保护朝圣者去圣地的费用。 1099年,耶路撒冷被攻克,但圣地和东方的拉丁国家还是被阿拉伯人和土耳其人包围著。成立一支常备军的需要日益迫切,于是定下了专门的军事条例,成为了所谓第四教条,即长久的与异教徒作战。十字军的团体纷纷成立,宗教为圣殿骑士团和医院骑士团镀上了崇高的光环。

  像教规一样,骑士团规对每个成员具有相同的约束力。信念与教条将不同出身不同背景的骑士凝聚在一起,彼此友爱,拥有相同的立场与目的。同时还规定了他们对信仰的忠诚,对领主的尊敬、对言语的谨慎,战场上的公正与宽容,以及恪守荣誉和谦恭的原则。

  于是骑士制度独立于封建制度的地方也产生了,十字军的团规与教规之间有许多相似之处。骑士精神中基督徒的种种美德,就在此时形成。十字军的身上既有修道者的虔诚,又有贵族的气魄。一般来讲,丧失领地的破落贵族或者没有获得继承权的世家子弟只有两条合适的出路︰教士或者军人,显然后者具有更大的吸引力。解放圣地的狂热和教会许诺的巨大利益是无法抵挡的,不少平民变卖家产购置装备只是为了去东方。于是这些职业军人就纷纷参加大贵族的卫队,随著国王或皇帝去东方,向往著丰厚的战利品,或者丰厚的赎金。

  这些军人穿朴素的服装,过清苦的出家人生活,用守护圣徒的名字重新命名,在大贵族的指挥下战斗,为教规所约束,因捐赠而致富。自愿献身这项事业的骑士成了完美的典范,于是红胡子腓特烈一世,狮心王理查一世还有奥古斯都腓力二世都成了楷模,后者死后被追封成圣人,虽然在国内时他们都杀过不少教徒。这些十字军团体就是后来英国嘉德骑士、勃艮底金羊毛骑士,萨伏伊的爱伊霞特骑士(Annuniziata),法国圣米开罗骑士和圣灵骑士的前身。

  14、15世纪,欧洲各国军队的组织方式大同小异,国王下面是总管和元帅,他们的职权时而独立时而交叉。再下面是传令官Herald,担任副官、文书和参谋的角色,并且顾名思义的,常被派去对方营地下战书或要求停战,战后还要负责清点己方的伤亡,是个全能的职位。下面的作战部队以中队划分,由贵族或者骑士统带。一般来讲,骑士分成两个级别,一种叫Banneret,就称为骑士,这个名字来自于他们长方形的旗帜,是作战的主力。见习骑士称为Bachelor,即学徒兵,组成更小的队列跟在主力后面,他们需要积累经验,掌握更多的作战技巧。见习骑士的旗帜也是长方形的,但末端开叉成燕尾状。等他们有了相当的功绩后,可以向司令请求升级。于是传令官将之旗帜上的燕尾剪去,升级成骑士。

  所有这两种骑士都由他们的侍从护卫著,侍从的骑枪尖上挂著长三角形的矛旗。这些旗帜的规格是统一的,上面绘著家族的纹章。相应的,骑士分成两个等级,侍从也有两个等级,Squire指较为年长的侍从,随著主人参加战斗;而Page相当于勤务兵,多为接受骑士训练的孩子,当时每座城堡都是骑士学校。这些侍从在青年时代完成训练后,经过成人礼就可以成为正式的见习骑士。有些人无法承担骑士的高额开销而终生作为侍从,当然,有来头的王子和大贵族子弟一生下来就是骑士。

  有升级自然就有降级,但极为罕见。截至1793年,英国共发生过三例降级事件。1621年Francis Michell爵士被褫夺骑士头饺,在威斯敏斯特大厅举行,可见何等严重。他的马刺被收回,剑带被割断,简直是奇耻大辱。

  与此相对比的,是骑士命名仪式,常常有两种。第一较为简单,也较为普遍,多在战时举行︰候选人单膝跪在军队首领或者有声望的骑士面前,主礼人用剑背轻触其肩部三次,赠送一段箴言谏句,整个仪式就算完成了。这样从11到16世纪每次大的战役后都会产生一批骑士,简单的形式被更多的接受,在和平时期都广泛采用。

  当然也有更加隆重的仪式,在15世纪的英国,骑士的头饺必须由领主颁赐︰主持人用剑背轻触对方的后颈和两肩,接著以守护圣徒名义起誓(英格兰人是圣乔治,甦格兰人是圣安德鲁),起誓谨守忠诚与荣誉。然后主礼人高唱︰"Avencez,Rise Sir 某某",一般是该骑士的教名。"整个典礼结束。之后还有不同的庆祝,比方说国王的赐宴,授予披风、盔甲和马刺;或者是教会的模式,骑士团的每个兄弟为新人祝福,赐给圣经和十字架,新加入者自己表示,要放弃人世间的尊崇与俗名,等等。

  后一种颁赐典礼渐渐地与别的重大仪式相结合,比方说,在英国,骑士的授勋常常伴随著王室的庆典。所谓巴斯骑士就是在国王加冕礼上被册封的骑士,这种规定始于亨利四世,在查理二世加冕时巴斯骑士团才成立,这些骑士又被称为马刺骑士,因为他们被赐予金和银的马刺。

  一般而言的骑士道神髓与精华,结合了当时贵族化的气度,基督徒的美德,以及对女士的尊重。理想的骑士不仅要孔武有力,更要求绝对的忠诚、慷慨、与宽容。如同史诗中的英雄一般,用胳膊为善良的民众效劳,以教会的名义行侠仗义,保护去东方的朝圣者。

  十字军运动之后,骑士道渐渐失去了宗教色彩,仅仅代表著贵族阶级的荣誉感。这种世代相传的气魄在英法两国百年战争中被广为传颂,双方的骑士都谨守古老的礼仪。血腥的战斗之余偶尔安插枪术比赛和阅兵式,实际上这样的场合也很少。英国从爱德华一世去世后就全面取消了枪术比赛,法国更是发生了不得了的事故︰1559年7月1日,亨利二世与蒙哥马利伯爵比试时,枪头上的护套突然脱落。正如诺查丹玛斯所预言的那样,这位国王被刺穿了大脑。教会遂发布禁令,禁止所有的枪术比赛,长达两个世纪之久。

  不管骑士们所取得的辉煌业绩,战争总是不结果的血红色花朵。国家机器的踫撞引起广泛的经济衰退,真正受苦的只是低等级的老百姓。于是两国的农民起义此起彼伏,特别在英国和战争的中心--佛兰德尔,他们有很好的理由抗议暴政与不公,全国的税收和资源都被用于贵族们的战争游戏和奢华铺张。所以戈蒂埃坚持认为,骑士文化的黄金时代在十二世纪,毕竟打杀异教徒对欧洲人来说,更加富有传奇色彩。

  随著阿克的陷落,东方的最后一个拉丁王国被消灭,八次十字军东征终于以失败告终。不管它给后世造成的巨大影响,骑士精神还是要延续下去。效忠国王的动力在百年战争中消耗殆尽,双方从贵族到贫民都厌倦了反复的拉锯。于是法国南部的吟游诗人为骑士精神上了最后一次发条--浪漫主义。

  浪漫主义文学中的爱情题材使得骑士道极大偏离了初衷,受其影响,理想的骑士应该忠诚于理想中的女性。请注意,理想中的女性,为他深爱但又得不到。也许只见过一面,甚至从未说过一句话,这都不重要。用纯粹精神上的恋爱来表现自己的痴情,理想的爱人是供膜拜的圣女而不是亵玩的对象。唐‧吉柯德的故事并不可笑。这样的偶像在现实中要有所指代,多为另一位骑士的妻子。对贵妇人弯腰邀功的最大成就,便是确立了欧洲的一夫一妻制。这时代的骑士不再像前辈那样注重武力,而开始培养各种高级的情趣,随著文艺复兴运动的蓬勃发展,他们成为了绅士阶层的原型。

  理想归理想,现实是现实。实际情况多少有些偏颇,封建制度是骑士文化根殖的土壤,极大的局限了种种对骑士的过高要求,下面捡两个具体的例子来说。

  提到对女性的尊重,基督教的兴起多少提高了妇女的地位,但如同戈蒂埃所说的,封建制度把土地和女人捆绑在一起,作为交易的一部分,被她的父母或者监护人所出卖。理论上讲,骑士有义务有责任保护孤苦的寡妇和孤儿。但也仅限于此。实际上,这种保护是像商品一样出售的。较小的领主常常出卖自己的女儿,以联姻来换取更大的利益。这样的市侩合同随处可见,我们震惊于其中言语之露骨的同时,更加震惊于这种现象的普遍。这种包办婚姻,或者说合同婚姻预示著婚后的不幸,家庭暴力屡见不鲜。骑士们殷勤效忠的对象可不是自己的妻子。戈蒂埃的《La Chevaleries》中记载了这样的故事︰香槟地方的骑士La Tour Landry,在大街上目睹了他的朋友痛揍妻子,回家对著女儿总结道︰"傲慢与无礼可不是婚约中的内容。"这种现象不仅是那个年代处处要求自律的结果,也是包办婚姻的恶果。

  上层社会的贵妇人尚且会遭拳脚,幼儿也受到畸形的待遇。John Symth记载了Berkeley地方一个古老世家的历史,从1288年到1500年间,总共有过5例包办婚姻,新人的平均年龄只有11岁。该家族的Thomas勋爵在1476成为骑士时只有5岁!6岁时就举行了婚礼!Mautice子爵在1338年成为骑士时只有7岁,这些都是因为父亲早死,如果由父系的亲戚来监护,毫无疑问的,会收取高额的费用,甚至是领地的吞并。成为骑士则象征著成年,但当时的规定成为骑士的法定年龄最早是21岁。Berkeley家族那样的大贵族窃取了荣誉来逃避孤儿监护,但年幼的孩子就得过早的承担家业。Symth不止一次提到,这是对孤儿不人道的虐待。

  同时,经济原因造成了骑士文化中浪漫成分一定的衰退。就以Berkeley家族而言,从13世纪中期开始,爵士们不仅是朝臣和战士,也是平凡的乡村绅士,他们出售城堡花园中出产的水果,主妇们则四处巡视收取地租。

  此外,上面我们提过Escuage免役税,佃户或贵族都不能幸免。于是13世纪上半期,许多小领主加入军队以逃避高昂的赋税,照骑士的道德标准来看,他们原当是为了荣誉、为了表示忠诚而战的。无论如何,这为王室提供了稳定的收入和兵源。有钱的平民和乡绅时时觊觎著提高社会地位的机会,便自己购置了装备加入队伍,也有机会因战功而晋升为爵士,于是减少了骑士文化中的贵族色彩。当然这些麻雀变凤凰的情节也被普罗旺斯的吟游诗人改编,成了浪漫小说的好题材。家道中落的穷贵族成不了骑士,于是只能无奈抱怨,荣誉的大门居然对新进的暴发户敞开,丝毫不考虑自己的祖宗也不过是职业文盲而已。

  于是战场上的军事浪漫主义也渐渐褪色了,不再有堂堂正正的决斗,骑士们缩在观察哨里揣测著对手的兵力,而不像前辈那样站在突击队的前列。百年战争带来了新的作战方式,弓箭手成了战场的主宰,一部分骑士沦为雇佣军。

  战事的急迫取消了骑兵身上多余的装饰,也取消了只准贵族参加的战前动员。双方著名的司令官,如英军的罗伯特‧诺尔斯(Robert Knolles)出身就很含糊,虽说是爵士,却是册封的Sir而不是世袭的Lord。法军总司令盖斯林(Du Guesclin)等了很久才得到骑士的头饺,因为他出身于破产的低级贵族家庭。爱德华三世不光挑起了这场战争,还全面禁止马上枪术比赛,法国的约翰却大力提倡,高下不久分了出来。法国人在克雷西战役前夕给对手送去了充满骑士气概的战书(当然是在知道自己绝对优势兵力的情况下),而英国人却利用停战的间隙悄无声息的脱离了绝地,无愧他们承自海盗先人的本色。草草收场的百年战争也宣告著骑士的时代临近尾声。

  骑士道盛行的那个年代,距离现代人如此遥远。那种矜持与高傲,对碌碌的我们来说,带著些许刺激,几分神奇。要把握骑士精神的本质很难,因为无法将自己溶入过去。即使在那样伟大的岁月里,它也不可避免的受到当时社会意识的限制。正如希腊罗马时代的高度繁荣是以奴隶制度为基础,骑士文明提倡的忠诚、自律已经悄然褪色,因为现代文明的发展要求著不断打破限制。实际上,最重要的精华即使在中世纪的全盛时期都未能达到顶峰;作为一种将宗教与生活结合的运动,骑士做的并不比清教徒更成功。但是那些高贵的品质,卑谦、宽容、诚实、公正,作为一种精神遗产,经历了战火的洗礼,和平的锈蚀,经历了人类社会种种短暂无常的变化,还将一直生存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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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欧洲骑士(天鹰文学最后更新时间:2006-04-02,天鹰文学点击数:9)

  对于中世纪骑士的传说,往往夸大著种种浪漫的遐想。这多半来自我们对现状的不满和凭空想象︰居住在古色古香的城堡中,过著贵族一般富足的生活;战胜邪恶的魔法师和巨人,保护善良但是无知的农民,凭著贵妇人或者国王的名号行侠仗义。令唐?;吉柯德颠倒沉迷的游侠小说,或普罗旺斯民谣歌手的即兴创作,充分解释了理想中骑士的行为规范。但是,即便是现代人,也无法时时遵从自己的良知;何况是靠武力说话的过去,骑士行事也常常偏离限定的轨道。

  首先来指明骑士道的定义,以今天的标准,无外乎以下三重︰一、作为封建制度的组成部分;二、作为一个独立的社会阶层;三、一种个人的行为方式、荣誉观和道德准则。

  下面我们就回到那个年代,欧洲正在废墟上重新划分格局,罗马的荣光已经过去,文艺复兴的晨曦尚未到来︰

  最早的蛮族动乱结束后,法兰克人、凯尔特人、汪达尔人纷纷建立各自的国家。条顿征服席卷了整个西北欧,他们的武士几乎全是步卒,从塔西陀(Tacitus)的文集中,可以发现当时的日尔曼部落中有很隆重的成人典礼。全族的男子聚到一起,适龄的青年由部落首领或者其父亲授予一矛一盾,正式成为战士。在当时的高卢人中间,这种仪式很普遍。法兰克人沿用了这些传统,从查理曼,到虔诚者路易,到大胆查理,他们在成人礼上都被授予一把佩剑。我们可以认为,这是骑士受勋仪式的前身。

  众所周知,加洛林王朝是最早采用领地和采邑制度的国家。查理曼一生南征北讨,但缺乏足够的资金来维持庞大的军队。于是他将征服的土地划成小块,连同上面的农民一起,赐给众多的追随者。这就是封建制度,拥有地产的人也拥有政权。当然,国王和领主之间是有契约的︰国王向领主提供保护,作为回报,领主们每年要上缴税收,并且定期服役。土地还是归国王所有,领主们只有使用权罢了。查理曼的强大足以震慑四方,但他的后人就没有维持向心力,虔诚者路易犯了极大的一个错误︰将国家平均的分配给相互敌视的后裔。于是他死后,庞大的帝国没能度过瓶颈,一分为三。于是各地大小的封地成了相对独立的王国,贵族们的采邑变成世袭,不可剥夺。

  当时欧洲频频遭到外来民族的侵略,南有穆斯林,北有维京海盗,东有马扎尔人(匈牙利人的前身)不断寇边。在十一世纪,洛尔河到莱茵河之间远离劳作的贵族子弟从小就要接受格斗技巧和马术的训练。毫无疑问,最早的骑兵和骑士都是贵族和有钱人。因为只有他们才有能力购置昂贵的装备︰自己要三到四匹轮换的马,每匹马会吃掉大量的粮食,尤其在农业生产不发达的当时,是种极大的花费;盔甲都要去铁匠铺量身定做,此外还有扈从的装备。一般说来,单个人的军事装备,要耗费大约20头公牛,亦即至少10个农民家庭犁地的牛犊。这样的开支,平民是无法承担的。骑在马上的武士阶层同时也是贵族阶层,出身的优越必然伴随著对低等级的蔑视,他们找到了共同的爱好︰战争。同罗马时代类似,中世纪的贵族组成了重装骑兵,成了那个时代军队的主力。

  腓力六世时代有了这样的说法︰“为了避免即将降临的灾难,人们将自己分成三类︰第一类是祈祷上帝的人;第二类是经商、种田的人;第三类是为了防护前两类人使之免受不公和伤害而产生的骑士。”这是中世纪西方社会结构典型的划分方法,骑士这个词来自查理曼的Capitularies法令集,Caballarii,原意是骑师。

  1066年,征服者威廉踏上了不列颠的土地。海斯廷斯战役的结果,相关本文主要有三点︰给英伦三岛带去了相对先进的封建制度;撒尔马特式的小圆盾被淘汰了,诺曼士兵将鸢形盾(Kite Shield上圆下尖的长盾)结成一排,可以有效的抵御弓箭射击,这使得友爱互助成为十一世纪成为了骑士训练的重要部分;诺曼人独立的骑兵部队发挥了很大作用,英语中便有了Knight这个词汇,指骑在马上的战士。十一世纪中期,骑士阶层正式形成了。

  作为一种军事动员体制,封建制度更加有利于防御而不是进攻,各地的贵族有义务随时勤王。为此各国专门颁布了有关法令,用来惩处未能及时响应征召的骑士。在英国,亨利二世时代开始,有了Escuage的说法,即兵役免除税。封建领主的义务也发生了一定变化,只要上缴中央税收即可,不用亲自挥戈上阵。在爱德华三世、亨利五世和六世的年代,战事频频,这些款项被用来支付庞大的军费开支。这项改革在十三、四世纪缓慢的进行著,欧洲各国的军队中雇佣兵开始佔越来越大的比例,军队的结构相对发生变化。从前十字军的领地中很难掺进国王的影响--他们只受教会的领导,现在的雇佣军为了主君努力战斗,为了金钱,或是为了去东方成为新的贵族。自然,参加十字军并成功归来的老兵可以得到更好的报酬。

  十字军东征标示著骑士文化黄金时代的到来,十字军被认为是完美的骑士。从异教徒手中夺回圣地,保护无助的朝圣者,被看成是骑士的最高天职。作为回报,教会纷纷将骑士团置于自己的保护之下,使之成为跨国的组织。许诺他们教会财产以及种种宗教特权,免除十字军骑士的忏悔。教会土地上十分之一的收入被用来支付给骑士团,作为保护朝圣者去圣地的费用。 1099年,耶路撒冷被攻克,但圣地和东方的拉丁国家还是被阿拉伯人和土耳其人包围著。成立一支常备军的需要日益迫切,于是定下了专门的军事条例,成为了所谓第四教条,即长久的与异教徒作战。十字军的团体纷纷成立,宗教为圣殿骑士团和医院骑士团镀上了崇高的光环。

  像教规一样,骑士团规对每个成员具有相同的约束力。信念与教条将不同出身不同背景的骑士凝聚在一起,彼此友爱,拥有相同的立场与目的。同时还规定了他们对信仰的忠诚,对领主的尊敬、对言语的谨慎,战场上的公正与宽容,以及恪守荣誉和谦恭的原则。

  于是骑士制度独立于封建制度的地方也产生了,十字军的团规与教规之间有许多相似之处。骑士精神中基督徒的种种美德,就在此时形成。十字军的身上既有修道者的虔诚,又有贵族的气魄。一般来讲,丧失领地的破落贵族或者没有获得继承权的世家子弟只有两条合适的出路︰教士或者军人,显然后者具有更大的吸引力。解放圣地的狂热和教会许诺的巨大利益是无法抵挡的,不少平民变卖家产购置装备只是为了去东方。于是这些职业军人就纷纷参加大贵族的卫队,随著国王或皇帝去东方,向往著丰厚的战利品,或者丰厚的赎金。

  这些军人穿朴素的服装,过清苦的出家人生活,用守护圣徒的名字重新命名,在大贵族的指挥下战斗,为教规所约束,因捐赠而致富。自愿献身这项事业的骑士成了完美的典范,于是红胡子腓特烈一世,狮心王理查一世还有奥古斯都腓力二世都成了楷模,后者死后被追封成圣人,虽然在国内时他们都杀过不少教徒。这些十字军团体就是后来英国嘉德骑士、勃艮底金羊毛骑士,萨伏伊的爱伊霞特骑士(Annuniziata),法国圣米开罗骑士和圣灵骑士的前身。

  14、15世纪,欧洲各国军队的组织方式大同小异,国王下面是总管和元帅,他们的职权时而独立时而交叉。再下面是传令官Herald,担任副官、文书和参谋的角色,并且顾名思义的,常被派去对方营地下战书或要求停战,战后还要负责清点己方的伤亡,是个全能的职位。下面的作战部队以中队划分,由贵族或者骑士统带。一般来讲,骑士分成两个级别,一种叫Banneret,就称为骑士,这个名字来自于他们长方形的旗帜,是作战的主力。见习骑士称为Bachelor,即学徒兵,组成更小的队列跟在主力后面,他们需要积累经验,掌握更多的作战技巧。见习骑士的旗帜也是长方形的,但末端开叉成燕尾状。等他们有了相当的功绩后,可以向司令请求升级。于是传令官将之旗帜上的燕尾剪去,升级成骑士。

  所有这两种骑士都由他们的侍从护卫著,侍从的骑枪尖上挂著长三角形的矛旗。这些旗帜的规格是统一的,上面绘著家族的纹章。相应的,骑士分成两个等级,侍从也有两个等级,Squire指较为年长的侍从,随著主人参加战斗;而Page相当于勤务兵,多为接受骑士训练的孩子,当时每座城堡都是骑士学校。这些侍从在青年时代完成训练后,经过成人礼就可以成为正式的见习骑士。有些人无法承担骑士的高额开销而终生作为侍从,当然,有来头的王子和大贵族子弟一生下来就是骑士。

  有升级自然就有降级,但极为罕见。截至1793年,英国共发生过三例降级事件。1621年Francis Michell爵士被褫夺骑士头饺,在威斯敏斯特大厅举行,可见何等严重。他的马刺被收回,剑带被割断,简直是奇耻大辱。

  与此相对比的,是骑士命名仪式,常常有两种。第一较为简单,也较为普遍,多在战时举行︰候选人单膝跪在军队首领或者有声望的骑士面前,主礼人用剑背轻触其肩部三次,赠送一段箴言谏句,整个仪式就算完成了。这样从11到16世纪每次大的战役后都会产生一批骑士,简单的形式被更多的接受,在和平时期都广泛采用。

  当然也有更加隆重的仪式,在15世纪的英国,骑士的头饺必须由领主颁赐︰主持人用剑背轻触对方的后颈和两肩,接著以守护圣徒名义起誓(英格兰人是圣乔治,甦格兰人是圣安德鲁),起誓谨守忠诚与荣誉。然后主礼人高唱︰"Avencez,Rise Sir 某某",一般是该骑士的教名。"整个典礼结束。之后还有不同的庆祝,比方说国王的赐宴,授予披风、盔甲和马刺;或者是教会的模式,骑士团的每个兄弟为新人祝福,赐给圣经和十字架,新加入者自己表示,要放弃人世间的尊崇与俗名,等等。

  后一种颁赐典礼渐渐地与别的重大仪式相结合,比方说,在英国,骑士的授勋常常伴随著王室的庆典。所谓巴斯骑士就是在国王加冕礼上被册封的骑士,这种规定始于亨利四世,在查理二世加冕时巴斯骑士团才成立,这些骑士又被称为马刺骑士,因为他们被赐予金和银的马刺。

  一般而言的骑士道神髓与精华,结合了当时贵族化的气度,基督徒的美德,以及对女士的尊重。理想的骑士不仅要孔武有力,更要求绝对的忠诚、慷慨、与宽容。如同史诗中的英雄一般,用胳膊为善良的民众效劳,以教会的名义行侠仗义,保护去东方的朝圣者。

  十字军运动之后,骑士道渐渐失去了宗教色彩,仅仅代表著贵族阶级的荣誉感。这种世代相传的气魄在英法两国百年战争中被广为传颂,双方的骑士都谨守古老的礼仪。血腥的战斗之余偶尔安插枪术比赛和阅兵式,实际上这样的场合也很少。英国从爱德华一世去世后就全面取消了枪术比赛,法国更是发生了不得了的事故︰1559年7月1日,亨利二世与蒙哥马利伯爵比试时,枪头上的护套突然脱落。正如诺查丹玛斯所预言的那样,这位国王被刺穿了大脑。教会遂发布禁令,禁止所有的枪术比赛,长达两个世纪之久。

  不管骑士们所取得的辉煌业绩,战争总是不结果的血红色花朵。国家机器的踫撞引起广泛的经济衰退,真正受苦的只是低等级的老百姓。于是两国的农民起义此起彼伏,特别在英国和战争的中心--佛兰德尔,他们有很好的理由抗议暴政与不公,全国的税收和资源都被用于贵族们的战争游戏和奢华铺张。所以戈蒂埃坚持认为,骑士文化的黄金时代在十二世纪,毕竟打杀异教徒对欧洲人来说,更加富有传奇色彩。

  随著阿克的陷落,东方的最后一个拉丁王国被消灭,八次十字军东征终于以失败告终。不管它给后世造成的巨大影响,骑士精神还是要延续下去。效忠国王的动力在百年战争中消耗殆尽,双方从贵族到贫民都厌倦了反复的拉锯。于是法国南部的吟游诗人为骑士精神上了最后一次发条--浪漫主义。

  浪漫主义文学中的爱情题材使得骑士道极大偏离了初衷,受其影响,理想的骑士应该忠诚于理想中的女性。请注意,理想中的女性,为他深爱但又得不到。也许只见过一面,甚至从未说过一句话,这都不重要。用纯粹精神上的恋爱来表现自己的痴情,理想的爱人是供膜拜的圣女而不是亵玩的对象。唐?;吉柯德的故事并不可笑。这样的偶像在现实中要有所指代,多为另一位骑士的妻子。对贵妇人弯腰邀功的最大成就,便是确立了欧洲的一夫一妻制。这时代的骑士不再像前辈那样注重武力,而开始培养各种高级的情趣,随著文艺复兴运动的蓬勃发展,他们成为了绅士阶层的原型。

  理想归理想,现实是现实。实际情况多少有些偏颇,封建制度是骑士文化根殖的土壤,极大的局限了种种对骑士的过高要求,下面捡两个具体的例子来说。

  提到对女性的尊重,基督教的兴起多少提高了妇女的地位,但如同戈蒂埃所说的,封建制度把土地和女人捆绑在一起,作为交易的一部分,被她的父母或者监护人所出卖。理论上讲,骑士有义务有责任保护孤苦的寡妇和孤儿。但也仅限于此。实际上,这种保护是像商品一样出售的。较小的领主常常出卖自己的女儿,以联姻来换取更大的利益。这样的市侩合同随处可见,我们震惊于其中言语之露骨的同时,更加震惊于这种现象的普遍。这种包办婚姻,或者说合同婚姻预示著婚后的不幸,家庭暴力屡见不鲜。骑士们殷勤效忠的对象可不是自己的妻子。戈蒂埃的《La Chevaleries》中记载了这样的故事︰香槟地方的骑士La Tour Landry,在大街上目睹了他的朋友痛揍妻子,回家对著女儿总结道︰"傲慢与无礼可不是婚约中的内容。"这种现象不仅是那个年代处处要求自律的结果,也是包办婚姻的恶果。

  上层社会的贵妇人尚且会遭拳脚,幼儿也受到畸形的待遇。John Symth记载了Berkeley地方一个古老世家的历史,从1288年到1500年间,总共有过5例包办婚姻,新人的平均年龄只有11岁。该家族的Thomas勋爵在1476成为骑士时只有5岁!6岁时就举行了婚礼!Mautice子爵在1338年成为骑士时只有7岁,这些都是因为父亲早死,如果由父系的亲戚来监护,毫无疑问的,会收取高额的费用,甚至是领地的吞并。成为骑士则象征著成年,但当时的规定成为骑士的法定年龄最早是21岁。Berkeley家族那样的大贵族窃取了荣誉来逃避孤儿监护,但年幼的孩子就得过早的承担家业。Symth不止一次提到,这是对孤儿不人道的虐待。

  同时,经济原因造成了骑士文化中浪漫成分一定的衰退。就以Berkeley家族而言,从13世纪中期开始,爵士们不仅是朝臣和战士,也是平凡的乡村绅士,他们出售城堡花园中出产的水果,主妇们则四处巡视收取地租。

  此外,上面我们提过Escuage免役税,佃户或贵族都不能幸免。于是13世纪上半期,许多小领主加入军队以逃避高昂的赋税,照骑士的道德标准来看,他们原当是为了荣誉、为了表示忠诚而战的。无论如何,这为王室提供了稳定的收入和兵源。有钱的平民和乡绅时时觊觎著提高社会地位的机会,便自己购置了装备加入队伍,也有机会因战功而晋升为爵士,于是减少了骑士文化中的贵族色彩。当然这些麻雀变凤凰的情节也被普罗旺斯的吟游诗人改编,成了浪漫小说的好题材。家道中落的穷贵族成不了骑士,于是只能无奈抱怨,荣誉的大门居然对新进的暴发户敞开,丝毫不考虑自己的祖宗也不过是职业文盲而已。

  于是战场上的军事浪漫主义也渐渐褪色了,不再有堂堂正正的决斗,骑士们缩在观察哨里揣测著对手的兵力,而不像前辈那样站在突击队的前列。百年战争带来了新的作战方式,弓箭手成了战场的主宰,一部分骑士沦为雇佣军。

  战事的急迫取消了骑兵身上多余的装饰,也取消了只准贵族参加的战前动员。双方著名的司令官,如英军的罗伯特?;诺尔斯(Robert Knolles)出身就很含糊,虽说是爵士,却是册封的Sir而不是世袭的Lord。法军总司令盖斯林(Du Guesclin)等了很久才得到骑士的头饺,因为他出身于破产的低级贵族家庭。爱德华三世不光挑起了这场战争,还全面禁止马上枪术比赛,法国的约翰却大力提倡,高下不久分了出来。法国人在克雷西战役前夕给对手送去了充满骑士气概的战书(当然是在知道自己绝对优势兵力的情况下),而英国人却利用停战的间隙悄无声息的脱离了绝地,无愧他们承自海盗先人的本色。草草收场的百年战争也宣告著骑士的时代临近尾声。

  骑士道盛行的那个年代,距离现代人如此遥远。那种矜持与高傲,对碌碌的我们来说,带著些许刺激,几分神奇。要把握骑士精神的本质很难,因为无法将自己溶入过去。即使在那样伟大的岁月里,它也不可避免的受到当时社会意识的限制。正如希腊罗马时代的高度繁荣是以奴隶制度为基础,骑士文明提倡的忠诚、自律已经悄然褪色,因为现代文明的发展要求著不断打破限制。实际上,最重要的精华即使在中世纪的全盛时期都未能达到顶峰;作为一种将宗教与生活结合的运动,骑士做的并不比清教徒更成功。但是那些高贵的品质,卑谦、宽容、诚实、公正,作为一种精神遗产,经历了战火的洗礼,和平的锈蚀,经历了人类社会种种短暂无常的变化,还将一直生存下去。

  骑士的成长过程

  一个贵族的儿子7岁生日过后,他将成为一名随僕。他必须被送往另一个贵族的家庭,通常是他的叔父或辖区的大领主家。他将在那里学习礼仪和骑术。到14岁那年,他要成为一个骑士的侍从。主人教他使用武器的技巧,他还须学会如何照看主人的盔甲和坐骑,为主人穿戴甲冑,即使主人上战场撕杀也要寸步不离。当主人受伤或落马,他必须拼死保护主人。此外他还要学习射箭,切肉,野外生存。如果他能成功的渡过艰苦的磨练,21岁那年,他才能被正式授予骑士的爵位。

  随僕

  一个贵族的儿子在很早的时候就被送往领主或国王的家庭接受各种技能的训练。学

  习服侍国王和贵族妇人接受良好的文化,礼仪教育。并培养优秀的领导气质。

  少年时的训练

  想成为骑士的年轻人,在少年时就得刻苦的练习战斗技能。在领主家里,他们要锻炼肌肉的力量,肢体的协调性,改进武器的使用技巧。通常他们与同龄人对练,有时也和骑士教练(Knightly masters)对打。不过,即使是非常激烈的对战练习后,也要保持衣著整洁。并非所有年轻人都能完成这样艰苦的练习,最终摘取骑士的头饺。右边是一副15世纪的图画,展示了各种训练方式。

  (PS:这一点可以在茱丽嘉伍德的小说系列:秘密的承诺和赎金中见到,后者的两位男主角就是曾经被送往前者男主角领地上接受技能训练的)。

  侍从

  侍从(squire)来源于法语的ecuyer,意思是shield-bearer(搬运盾牌的人)。在11,12世纪的欧洲各国,侍从被看做是低人一等的。但这是一个贵族的孩子成为骑士之前的必经之路。在13世纪,成为一名骑士是非常奢侈的事情,要花费巨资举行仪式,许多年轻贵族宁愿保持侍从的身份,也不愿成为骑士。因此,侍从这个词逐渐变为乡绅,地主的意思。

  受封

  最后侍从要接受封爵的典礼。在仪式中,受封者要用手重击颈部。13世纪后,改为用剑重拍左肩,然后骑士接过自己的剑并系牢在腰间。伺仪可以由主教,年长的骑士或国王主持。

  中古骑士的训练

  贵族的身份是与生俱来的,但骑士身份是经过训练而得来的。如果说贵族是封建社会中的一个阶级,那么骑士则是属于贵族阶级里的一个「社团」。所有骑士都是贵族,而非所有贵族都是骑士。

  一个贵族家庭里的男孩,在他大约七岁时,由他父亲寄托在领主或另一个贵族家庭,开始骑士教育。负责教育他的是堡垒女主人。这孩子的身份是「侍童」所受的训练是如何变成一位「绅士」。礼节,仪表,谈吐,态度等社会规矩都是他应学的项目。在宴会中或平时餐饮时,他甚至还做侍者的工作。

  大概十四岁时,他进一步为「侍从」(squire),跟堡垒的男主人学习如何做一个军人。骑马,运用各种武器,战争技艺等是训练的要项。领主打仗或比武时,就是他实习的好机会。

  但他也尽他侍从的各种任务︰领主用饭,他在一旁侍候;领主打猎,他必追随左右;领主行军,他保管清理各种武器和座骑;领主不幸受伤,他必须赴前援救,但不必参加实际战斗。总之,从领主平时的指点和战时的实际观察,这位侍从学习骑士之道--做一个好骑士。

  经过十多年的训练,大约二十岁或二十一岁时,他从「侍从」,举行一种礼节称“Dubbing”,正式成为骑士。最初的礼节很简单,称“Accolade”(骑士授与典礼),就是由一位贵宾--普通是训练他的领主--以剑面轻按受礼者的后颈。后来由于教会的影响及社会经济的繁荣,礼节渐驱宗教化,场面也更铺张。

  在「授与礼」的前一晚,准骑士先沐浴,这不仅是指身体的清洁--沐浴在当时是件不太寻常的事,也象徵心灵的清洁;以后是在教堂里守夜祈祷。第二天,先参加弥撒,由神父祝圣配剑,准骑士宣誓忠于教会,保护弱者;然后穿上新甲冑,配上宝剑与马刺,上马急奔,以长枪投向系在柱上的盾牌,称“Quintain”,骑士授予礼乃全部告成。以上是一般的骑士晋升礼。在特殊情形下,因为侍从的出色表现,也有在战场上立刻被领主或国王晋封骑士的。但这是例外,不是常规。

  行礼后,庆宴随之。这当然需要很多的钱。虽然附庸有义务以经继协助领主的儿子受封为骑士,这还是不够,有的甚至出卖土地以维持应有的排场。有的家庭贫困,不能大宴宾客,他们的子地有一生为侍从而不能成为骑士的。总之,宁可不为骑士,而绝不可寒酸。

  封建领主与附庸的权利义务 (此贴转自电玩俱乐部)作者︰YOUNGL

  附庸的权利︰

  1、受领主保护之权  领主有义务保护附庸的生命,声誉,家庭及财产等更不可计谋对附庸有损害之行为,否则附庸可提出抗议或中止附庸关系(当然,附庸要有战争的实力及准备)。

  2、陪审权  附庸有违封建法律之嫌,有权要求由“同僚”组成的法庭审判, 领主单独不能处理。

  附庸的义务︰

  1、军事服务  附庸需亲自服役,除非过幼(15岁前)或过老(60岁后) 这种情况必须委托人代役。除个人服役外,须供给契约规定数目的骑士。服务的时限有“防卫战”跟“侵略战”两种。前者直到敌人被逐,后者则有时限。如十二世纪的法兰西为40天。超过时限,一切费用领主自行负担。而且,在许多地方还有地域限制。此外,有守卫领主堡垒之义务,一年约三十到四十天。

  2、宫廷义务  附庸有参加领主所召集的各种会议的义务。领主在实施某件有关整个采邑的事件时,必须先徵求附庸的意见;而附庸又必须提供意见。在封建制度里这是一个极重要的观念,因为就整个采邑而言,领主与附庸是“伙伴”,大家都有义务分担其责任。如领主及其子女的婚嫁,领主参加十字军等。此外,还有处理领主跟附庸或附庸间的纠纷,日后国王的朝廷,甚至于国会都是由宫廷义务演变而来的。即使领主不需附庸的意见,有时为了排场,附庸仍须应召参加典礼。附庸的多少可炫耀领主的威风。

  3、经济援助  封建社会下,贵族并不纳税--只有平民才有纳税义务,但他们对领主必须供给某些经济上的援助。这些经济义务都有很详细的规定;在规定外,如无附庸同意,领主不能任意增添,这点对日后“宪政”的发展是极重要的。英国“大宪章”的产生即由于约翰王之增加赋税,未得贵族与教士的同意。经济援助大多是以军器,盔甲,马匹,粮食为主;到了十二世纪,则以金钱代替。

  经济援助有下列数种︰

  协助费  原则上,附庸对领主并无经济上的负担;可是,在某些特殊情形下,由于领主的开销太大,附庸必须输将相助,譬如,

  a、领主的长女出嫁;

  b、领主的长子赐封骑士;

  c、领主被俘,急须赎款;

  d、领主参加十字军

  除上述四种情况外,领主可以要求其它经济援助,但附庸可以拒绝,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日后宪政的危机。

  土地转移税  在下面三种情形下,附庸应付这项土地税︰

  a、领主死亡,其采邑由其儿子继承,则所有附庸应给领主付税;

  b、附庸死亡,其子继承,新附庸应给新领主付税;

  c、附庸出卖土地,新地主应付税。

  土地转让税的根据是︰领主跟附庸的关系是个人的;由于土地的转让,旧关系中止,新关系重建;因此新附庸对旧领主,或旧附庸对新领主,必须重行“臣服礼”,重新宣誓效忠,重新献礼。至于领主所能要求的数目,并没有一定的规定,大约是封土一年的收入。

  招待  领主有权视察其附庸,并接受附庸的款待。无疑的,这对附庸是一次很大的负担。可是习惯逐渐限止领主视察的次数,居留日子的数目,扈从人数等。甚至连菜单和饲料都有明确的规定。后来许多封建义务以金钱来替代,招待义务就是最早的一项。

  领主的权利及义务︰

  除了上述的权利义务外,领主尚有下列权利︰

  1、监护权  在附庸未成年期间,领主为其法定监护人,负责其教育,处理其财产。除生活必须外,土地所得均归领主。附庸成年后,领主归还其采邑管理权,不得要求“采邑转让费”。

  2、婚姻权  采邑继承人如为一女子,领主有权控制其婚姻,使不致嫁给领主的仇人。

  3、没收采邑权  如附庸严重违反封建契约,领主有权没收其采邑,但必须经过法律程序。习惯上,这种情形并不多,因为陪审附庸不会同意这项极端的惩罚,以免自己也陷入相同的困境。

  4、采邑收归权  如附庸死亡而无继承人,其采邑归返领主。

  圣殿骑士团(选自 巴拉尔(Balard)《十字军东征》)

  圣殿骑士团也是在到过圣地,以及十字军东征后才建立的。它的起源鲜为人知。约1118年,香槟区有个叫德?;帕英的骑士,也许是圣伯尔纳的亲戚。在通往耶路撒冷的大道上,德?;帕英和几个朋友一起保护朝圣者。这些“基督的可怜骑士”,得到了安茹的富尔克、香槟区的于格(Hugus de Champagne)等十字军要人支持。他们决定要通过清贫的生活,采用奥古斯丁修会的教规。圣地的国王和宗教领袖,则引导他们去保卫和作战。

  在西方,甚至连修会的成员,对这种生活准则也不见得赞同,对为献身于上帝的人指定新目标,也感到不安。颂扬“基督骑士团”,庇护圣伯尔纳,认为十字军东征是军人的理想职志,都有利于推行1128年通过的教规。修士们应该打击与信仰为敌的人,服从修会的修士会议和教皇。除了教皇之外,他们别无其他教会的权威。

  1139年,英诺森二世确认了他们的教规,而圣伯尔纳写了《新军荣誉赞》(De laude novae militiae)后,再也没有人怀疑修士的使命。

  圣殿骑士团以封地为基础。他们的封地多半在外省,由受封骑士或教士管辖。修会里的13名要人,推选出一位团长来管理修会。修士之间也有分工︰劳动的是职业修士,神父专职祈祷,骑士和士官负责打仗。外界的赠与帮助了修会发展;圣殿前的王宫,让修会有了圣殿骑士团这个名称。德?;帕英和同伴在西方巡行,获得了极大的地产,奠定了西方的圣殿骑士团封地的基础。圣殿骑士团还有其他发财方法︰有权募捐、遗赠所得、组织朝圣团去海外、从事东西方之间必需的银行业和交易活动。

  圣殿骑士团掌握著东西方的商业,就像拥有一个各式分行的机构。它接受君王定期存款,法国和英国国王就曾将御库托巴黎和伦敦的圣殿骑士团保管。它也让人存放首饰和宝物,要付利息和押金,但可以从远方转交,为的是要和意大利商人竞争。总之,圣殿骑士团在欧洲的金融圈中,地位举足轻重,许多人认为它富甲天下——这一点显然名过其实,因此也导致了它的毁灭。

  在十字军东征史上,圣殿骑士团是个重要的名字。从军事观点来看,它是一支经验丰富的职业军队,可随时动员三百名骑士、士官、反土耳其的人和步兵部队。

  这支兵力基本上不受王室指挥,因而在发生冲突时,指挥权的归属就会出问题。另一方面,它守卫著圣地的大要塞,如托尔托斯、萨菲德、朝圣者城堡、伯弗特、白色夏斯太尔、红色夏斯太尔等等,因而在保卫叙利亚?;巴勒斯坦的法兰克人王国上,扮演了决定性的角色。

  从政治角度来看,圣殿骑士团也十分重要。耶路撒冷的王权很脆弱,从1170年开始,团长德?;里德福尔就与雷蒙三世不合,造成了欧洲军队在哈廷战役的溃败。圣殿骑士团往往和撒拉逊人建立直接的外交关系,而不顾及其它相关的利益。在13世纪的耶路撒冷王国,圣殿骑士团支持贵族派和反皇帝派,这种做法与较为正统的医院骑士团相反。总之在13世纪,圣殿骑士团是拉丁东方的真正主人。

  1291年,法兰克人的王国崩溃。修会成了问题。它的使命本就与十字军东征息息相关,而且有人指责教士傲慢、凶暴、吝啬,于是有了合并各个军事修会的计划。大家知道,“美男子”腓力的顾问巧妙利用这些批评,还加上一些异端邪说、毫无根据的指控。1307年10月,他们推翻了圣殿骑士团,说服了软弱的教皇克雷芒五世(Clement V),在1312年的维也纳宗教会议上取消了修会。圣殿骑士团的财产移归医院骑士团,总团长德?;莫莱(Jacques de Molay),于1314年3月18日受火刑,烧死在柴堆上。

  几个月后,“美男子”腓力四世和他的同谋,教皇克雷芒五世也相续去世。

  骑士美德 骑士公会

  锃亮的剑,用上好的丝绒擦拭,入鞘……

  征战的马,用普通的燕麦喂养,送终……

  披挂的袍,用金色的盒子盛装,尘封……

  亦如旧时淡出江湖的侠者,欧洲的骑士也终有金盆洗手的一天。骑士一词来自查理曼的Capitularies法令集,在英语中叫做"Enfeoffed Knight",德文称之为"derRitter",原意是骑师,马上的行侠。玩家可以在Ultima Online中扮演和体会着骑士的角色,然而在每个人的心中对于"骑士"这个称号必定都有自己的理解,或许是乱世的救星,或许是救美的英雄,或许是仗义的行侠,或许是忠诚的侍卫。但是即使在虚幻的乱世,也不要忘记了一个骑士自身的内涵:谦卑、荣誉、牺牲、英勇、怜悯、精神、诚实、公正。

  谦 卑

  中世纪的欧洲如中国旧时烽火四起的战国时期,当权者要求属下绝对的忠诚和谦卑。而在欧洲,骑士绝对的效忠是出了名的。曾经问过一个德国的朋友,骑士的忠诚度真的可信吗?他默不作声地取来三个泥土做的玩偶,然后递给我一根可塑性很好的铁丝,要我依此从三个玩偶的耳朵插入。第一个玩偶,铁丝从口里穿了出来,搬弄是非的人是永远守不住秘密的;第二个,则从另一只耳朵穿了出来,话如耳边风的人总是漠不关心的;只有第三只木偶,铁丝一点点地插进去,却再也不见出来。朋友笑着说: "这就是骑士忠诚的可信度。"话从耳入,留在心底的总是能恪守秘密。于是想起那日翻看一本杂志,上面说欧洲旧时许多君王的情妇都交由骑士护送,当时不得其解,这一时竟忍俊不禁了。做好一名骑士首先要问自己有没有一个能够留住秘密的心。

  荣 誉

  常常可以听到骑士的一句口号"为荣誉而战",这荣誉究竟是什么?是一个骑士的尊严与荣辱。任何职业都是从低到高,一级一级做上来的,骑士也不例外。当一个候补骑士宣誓就职升做正式的骑士时,经过了许多严格的考验,骑士这个名字本身就是一种能力的认证。只会骑马者不能称骑士,做一个骑士不仅要有高明的骑术,还要有作战的经验和本领。在欧洲作为贵族,名姓中总会加一个单词"von"以显示身份的特殊,他们是介于王者和庶民之间的一群人。旧日的欧洲,贵族是高贵血统的象征,拥有或者承袭都是一种骄傲。骑士不仅是贵族的封号,也是军人的头衔,十字军团时期,十字勋章曾是无上光荣,但它仅是作为一个贵族的荣誉称号而已。

  牺 牲

  国家的荣誉高于一切,这是每个骑士应该铭记的,为了正义,他们浴血在疆场,生命早已置之度外。这里想到在欧洲卖座率很高的一部电影《铁面人》。电影的最后,在巴士底狱中,路易国王为了除掉哥哥菲力浦以保全自己的王位,调动大批的火枪手将已获救的菲力浦和赶来营救他的以达达尼昂为首的四个骑士团团围住,菲力浦为了保住大家,主动要求给自己重新戴上铁面具送回孤岛,而四个骑士却视死如归,为的只是正义。路易一声令下,硝烟四起, 待尘烟散尽,所有的人都以为故事就此以一段可歌可泣的英雄故事而告终,可是从废墟中走出几个不同程度受伤的骑士。路易怒火中烧,大叫"开火",整个火枪队却反常地通通扔掉了枪支,庄严站立,向四位骑士致敬,此时王权在这种自我牺牲的骑士精神前已不能驾驭。是什么使至高无上的强权也顿然失色?牺牲自己是为了成全他人更好地活,这是骑士美德中最可贵的一点。

  英 勇

  战争是不需要懦夫的。在欧洲参观过一些博物馆,仔细阅读过进爵受封的骑士的生平,都是一些在疆场骁勇善战的勇士。无法回到中古的时代,却在许多画幅上窥见一二。齐备的铠甲、武装的马匹、锋利的利刃,一声号角,洞开的城门,一种不成功誓不回头的气概。但又绝非日本"武士道"那种一味地玩命。勇而无谋者只配叫做武夫。勇者还得有谋,智勇双全者方可以英勇称之。骑士的英勇见证在出招的准和狠、力道的猛、战术的周全和冷静的思考。

  怜 悯

  用这个词时反复考虑,都觉得不是十分的恰当,觉得宽容似乎更好一些,但是怜悯这个词涉及到许多的情感,于是还是留下了。在战场上骑士的怜悯体现在对敌人的宽容,虽然骑士以英勇著称,可是对于败将常常是点到为止,这差不多是一种训练有素的气度了。有一个场景应该是大家都很熟悉的,也是在若干影片中都出现过的,在骑士的训练中,胜出的一方常常是将寒冷的剑指在对方的要害,便即刻收回。但是如果你心存不轨,不甘失败而背后偷袭,对于小人的行为骑士大可不必以君子之风待之。

  骑士的怜悯还体现在除强扶弱,骑士们虽然效忠自己的王者,可是他们的准绳更多的是正义,一个骑士应该随时为正义而战。同行之间应该也是有怜悯的,骑士彼此之间的怜悯体现在朋友之间的友爱,拥有相同的立场,骑士可以单独地应战,也可以群体作战,达达尼昂和他的三个朋友应该是家喻户晓的典范了。

  在欧洲,如果一定要给"绅士"这个词溯源,骑士的风范差不多就是鼻祖了。骑士道的精华之一就是对女士的尊敬。中世纪的欧洲,由于文化和社会的发展,女性的社会定位也得到了相应的提升。女士优先是对妇女尊敬的最好的体现。欧洲的建筑风格,多有羊肠的小道,而骑士出门又必是马不离身,但是见到走道的妇女,他们会立刻勒马让出道路,并有礼貌地脱帽致敬。这种习俗在欧洲演变就衍生出了很多礼貌的礼仪,比如为女士开门,为女士让道。也听过一个野史,说中世纪的欧洲,男人中还是有打老婆的,可是骑士却从来没有这样的举动。

  既然是民间流传的也无从考究,但骑士对妇女的尊敬和怜悯从中多少可以窥见一斑。

  精 神

  骑士道的精神其实很简单:彼此间的友爱,对信仰的忠诚,对君主的尊敬,言语的谨慎,战场上的公正与宽容,时刻恪守荣誉与保持谦恭。看起来都很简单,要做到却很难。在游戏中,如果玩家想要拥有所有的内涵,必须有一颗包容的心、清醒的头脑和健全的心质,没有一段时间的摸索,是很难扮演好骑士的角色的,因为骑士精髓总不止于一般人理解的仅仅是侠盗柔肠。

  诚 实

  欧洲人讲话为了表示诚恳,常常喜欢在言词中带有"以某某的名义起誓"来表示自己的肝胆相照。而说到诚实,他们常常喜欢用骑士来做比较。在骑士的行规里有一条是忠实于自己的灵魂,也即是诚实。作为一个骑士,在欧洲贵族的体系中是爵位最低的,要想建立很好的人际关系必须有很好的信用。这种诚实的养成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从入骑士道的那一天开始,就要时刻约束自己所有的言行,感觉上好像是苦行僧。但苦过方知甘甜。即使在虚幻的游戏世界,上演的也是真实的人生。

  公 正

  法律和人情间没有绝对的天平,君权神授的年代,天子就是法律,就是准绳。但是人很难没有一己私心,所以公正在中世纪的欧洲不是绝对的。但是骑士天生就有侠义的心肠,面对强权,如果没有公理,他们自己就是法律。德累斯顿的一个博物馆里有一尊骑士的头像,不记得名字了,只知道他为解救他人而葬送了自己的生命,那时德国的萨克森州是奥古斯大帝的疆域,而他为了解救被无辜处以绞刑的受害者,策马单刀,劫了刑场,成了一时的罪人,千古的英雄。公正的尺度全在人的股掌中,对错全是一念间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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