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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平淡] 初步构思时出现了问题


  故事情节平淡无奇,无法激发矛盾,我觉得是在初步构思时出现了问题。

  既然你自己也认可矛盾的概念,想必知道矛盾是构思阶段的主导工具,如果用好这个工具,似乎没有缺少矛盾的理由。

  矛盾应该主导构思的方向。

  如果你构思方向错了,整个作品再怎么修缮——就如你说的,想办法在哪里激化一下矛盾——都是十分困难且欲盖弥彰的。

  如果你对矛盾这个工具用得得心应手,也许就能体会到创作的乐趣。

  我想用我写人生第一个短篇小说的过程来聊聊这事。

  ——因此我说的暂时只对短篇,其他我不负责。

  最开始,我也犯了错。

  那是一个很简单的故事,出发点也很简单,我看了《忠犬八公》,刚好儿时的记忆里有位乡亲家也有一条忠犬,名字还很霸气来着。

  于是我在一股冲动之下飞快地完成了初稿。

  大意就是,一个无赖害死了忠犬的主人,忠犬咬死无赖,给主人报了仇。

  写完给别人一看,对方委婉评价:妈的好无趣,什么狗屎!整篇打打杀杀,矛盾在哪里啊?

  这还是委婉的说法……

  我面红耳赤地上网查了很多“矛盾”,然后看到一本讲小说创作理论的书,第一次知道矛盾是故事的骨干,于是将初稿全部推翻,开始重新构思。

  在重新构思的过程中,我终于慢慢了解到,矛盾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我首先想,我的故事,它的主要矛盾是什么?

  有人可能会说,既然讲忠犬复仇,那主要矛盾当然是忠犬与凶手的矛盾了。

  开始我也以为是这样,但是后来我发现,不对。

  凶手和忠犬之间,有矛盾吗?

  表面上看好像有,但那是咱们平常意义上的矛盾,不是文学创作的。

  文学矛盾怎么讲?现在我的理解如下:

  第一,任意一组矛盾中,角色务必要有主、次之分。

  第二,矛盾的构成,包括主角的意愿和次角的阻碍。

  基于以上,我们不可能说:甲阻碍了乙,乙也阻碍了甲,所以甲乙之间有矛盾。

  忠犬要杀凶手为主复仇,只是主角的意愿,凶手在这里并不是角色,不可能具备制造矛盾的功能。

  反过来,忠犬的追杀,对凶手追求人身安全是一种阻碍,这样才有矛盾。

  但这样一来,凶手就会变成主角,不是我要写的故事了。

  如果我多走一步,让故事变成凶手一开始就要杀忠犬,矛盾有了吧?

  确实。

  不过从整体构思来讲,忠犬主人的存在就失去了价值,或者说,即便存在,也无法体现忠犬之忠了——它是为自身安危而杀凶手,把主人扯出来做什么?

  如无必要,勿增实体,这把黄金一般的剃刀在文学创作上仍然高度适用。

  以上是否看似咬文嚼字,故弄玄虚,故作高深,夸大其词,无中生有?

  你要充分理解了,就有可能能化无法为有法,用它来解构世间一切故事。

  再回到我的构思上。

  当我认识到,我的故事缺少至关重要的矛盾,于是就想到唯一的解决方案:引入一个全新的角色,来为忠犬复仇制造阻碍。

  进一步:这个角色,最好是想杀死忠犬的。

  也就是说,这个角色的存在,不但是忠犬的安全威胁,也为忠犬复仇带来了阻碍。

  因此,这个角色实际参与了两层矛盾。

  题主想要矛盾激化?这不就激化了!

  在灵感突现的一瞬,我想到了一个更好玩的点子。

  我把这个新加的角色拓展了一下,拓展到整个村子——整个村子都想除掉忠犬,以确保村子的安全。

  这样一来,我的忠犬就不得不增加一条设定:它本来是一条恶犬——好狗哪会人人喊打?

  还拓展了它的人物小传:

  它主人在世的时候,纵使它在村里行凶,咬伤了很多人,主人死了,它无家可归,无人拘管,有如疯狗一般不可测度,因此村人迫切地想要除掉它,确保安全。而它必须在躲避村人的同时,寻找凶手为主复仇。最终它找出了凶手,也死在了村人的锄头棍棒之下。

  因此拓展它主人的小传:

  忠犬既然是恶犬,主人必然是恶人。主人是个无赖,整天不干好事,还纵狗行凶,得罪了村里很多人,凶手就是其中之一。凶手向恶犬投毒,他误食毒药而死。

  顺势拓展凶手小传:

  凶手是村人之一,因被忠犬咬伤而怀恨在心,他想用毒药毒死忠犬,却阴差阳错地毒死了忠犬的主人。后来被忠犬追缠不休,终在打狗战中精神崩溃,自陈罪行。

  在构思完成的一瞬,我好像听到“咔哒”一声轻响。

  那是故事结构咬合发出的完美声音。

  我知道,构思到这一步,我的故事无论如何都会有些意思了。

  矛盾有没有?反转有没有?张力有没有?

  这三点都有了,故事还不有趣,那只有一种可能:我的文字水平烂到讲不出这个故事。

  现在,“主角甲要杀次角乙,则其中没有矛盾”,已经成了我构思故事的准绳,在这条绳子的束缚下,我总能逼自己想到更好的点子。

  以上有过修改,希望对题主有点帮助。

  ====

  有人私问我那句话到底什么意思,这里解释一下。

  从矛盾开始。

  有人的理解是,矛盾就是相反、相冲的事物组合,比如一个急性子遇到一个慢性子,就会产生矛盾——小品相声里就经常这样制造包袱。

  我的理解是,故事里的矛盾,必须有方向!

  也就是说,一个故事总是由一个角色想做什么事情开始,只有遇到阻碍,我们才能说有矛盾了。

  所以单纯的急性子和慢性子不是矛盾,急性子有事要做才有矛盾。

  我们知道,所有故事都可以用一句话概括:某人做某事的故事。

  我们还可以发现一个小规律,故事的概括多数不会体现故事的主要矛盾,因为多数矛盾用一句话是说不清的。实际上,整个故事都是在解决主要矛盾。

  还有一点,主要矛盾,往往能够体现故事的主题!

  矛盾一定是在角色之间产生,但角色未必是自然意义上的“人”,它可以是动物,怪物,神魔,环境,甚至也可以是主角自己——当然是人格的另一面。

  不同矛盾中的角色是可以合并的,从而将不同的矛盾编织到一起,形成较为复杂的故事结构。

  所以说:主角甲要杀次角乙,则矛盾不在甲乙之间。

  如果我们要写一个“甲杀乙”的故事,一定是从另外的角色入手,与甲的意愿形成矛盾,比如甲爱上乙的女儿,则甲和乙的女儿才是真正的矛盾组合(体现的故事主题就是爱情)。

  再随便举些例子:

  经典的“勇士救公主”,矛盾在勇士与恶龙上。

  唐僧取经,矛盾在唐僧与妖怪上。

  杰克爱萝丝,矛盾在杰克与萝丝的未婚夫身上。

  ……

  是不是非常简单,以至于有些无聊?

  1+1=2简单吗?

  矛盾,就是这个简单的逻辑,可以帮我们——尤其是完全不懂编故事的朋友,如何从一个自认有趣的点子,拓展出真正的故事来。

  更重要的是,它会让你的故事始终聚焦(我是指矛盾一定要有方向),不会讲着讲着没了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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