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龙族生活的自然条件为他们提供了丰富的植物和野菜,以及蜂类、鸟蛋和菌类食物。在独龙江地区可食用的野生植物有三十多种。另外,长期以来,由于独龙族粗放型的农业经营方式使他们一年当中的收成只够维持半年,而一半以上的时间需要依靠大量采集、捕获野生动物来度日。因而也形成了独龙族粮食和野生植物各占一半的杂食型食物结构。现在这种情况有了很大的改变,多数地区采食野生植物的比重有所下降,形成了主要以粮食为主,以野生植物为辅的结构。独龙族有早晚一日两餐的习惯。早餐一般都是青稞炒面或烧烤洋芋;晚餐则以玉米、稻米或小米做成的饭为主,也用各种野生植物的块根磨成淀粉做成糕饼或粥食用。独龙族民间,仍然保留煮、烧、烤等古朴的烹调方法,其中最常见的是用一种特制石板锅烙熟的石板粑粑。烙制石板粑粑时,多选用阿吞或董棕树淀粉,用鸟蛋和成糊状,然后倒在烧热的石板锅上,随烙随食,别具风味。
独龙族日常菜肴有种植的洋芋、豆荚、瓜类,也有采集的竹笋、竹叶菜及各种菌类,食用时通常都是配上辣椒、野蒜、食盐后一锅煮熟而食。冬季是独龙族地区狩猎的旺季,猎获的野牛肉是冬季主要肉食。食用野牛肉时,都先把牛肉风干,然后微火烘烤,再捣成丝状,做成肉松或切成小块,密封在竹筒内保存或随身携带。独龙江还盛产各种鱼类,以鳞细皮厚的鱼居多。独龙族食用鱼时喜用明烤制或煎焙后蘸调料吃,并常把烤制的鱼作为下酒的小菜。蜂蛹是独龙族民间最讲究的菜肴之一。回族的饮食习惯,除了主食和汉族一样以面、米为主外,在肉食方面禁忌颇多。
禁食猪肉,回族对这一条执行得极严格、认真而自觉。在穆斯林心目中,家畜中的猪,贪馋、懒惰、丑陋、愚蠢,在污泥中打滚,令人作呕、生厌。因此,迄今为止,一切禁忌中,首推禁猪这一条,执行得最坚决,也最普遍。同时由禁食猪肉又引起一系列连锁反应,发展到禁用猪皮制的皮鞋、皮衣、皮带,禁用猪鬃制的毛刷、牙刷,不用含有猪油成份的肥皂、香脂等生活用品。不仅如此,穆斯林甚至避讳谈“猪”字,把它称为“黑牲口”,或者用阿拉伯语译音为“狠基勒”。更有甚者,连“猪”的同音字也忌讳,如姓“朱”的穆斯林改为姓“黑”。出生于猪年,改称为属“黑”或属“亥”。
回族禁食的食物,在兽类方面还有狗、狼、虎、驴、猫等;在禽类方面有鹰、鹞等凶禽。穆斯林为什么禁食上述动物呢?伊斯兰教学者刘智在其所著《天方典礼》一书的“饮食篇”中是这样解释的:“性善之物,食之能助人志奋,以勇于行道;不善之物食之,则耗蚀性良,以致事理乖张。”他列举的性恶之鸟兽约有20种,为穆斯林所不宜食者,这些鸟兽的特征是:暴目者、锯齿者、环啄者、钩爪者、啮生肉者、杀生鸟者、同类相食者、恶者、暴者、贪者、吝者、性贼者、污浊者、秽食者、乱群者、异形者、异性者等。刘智还列举了数十种不可食的动物:侵夺类,如雕、鹰、鸦、鹊;暴恶类,如虎、狼、狮、豹;顽滑类,如熊、猴、狐、鼠;贪污类,如犬、猪;乱群类,如驴、骡、象;介虫类,如龟、蟹、蛤、蛇、蚁、蜂、蚕等。
回族禁食自死之动物、动物血。这些禁忌均源于伊斯兰教的经典规定。《古兰经》明确规定:“准许他们(指穆斯林——引者)吃佳美的食物,禁戒他们吃污秽的食物”。禁止他们吃自死的动物、血液以及确非真主之名而宰杀的、勒死的、捶死的、跌死的、触死的、野兽吃剩下的动物,但宰后才死的仍可以吃。以现代人的眼光看,不食自死动物和血液,在卫生科学上是有道理的,因为自死的动物和血液,有可能含有诸多病菌,吃了自然对身体有害而无益。
饮酒也为伊斯兰教所严格禁止。《古兰经》规定:饮酒、赌博、拜像、求签,只是一种秽行,只是恶魔的行为,故当远离,以便你们成功。”
可食的禽、畜,大多请阿匐“下刀”。可食用之动物,刘智根据伊斯兰教经典,在《天方典礼》“饮食篇”中作了详细的阐述。“凡禽之食谷者,兽之食刍者,性皆良,可食”。于是家养的“六畜”之中,唯牛、羊、驼具备可食条件,所以其肉可食;野生之鹿、糜、漳、庸、兔,“刍食而益人,亦可食”;禽类中食谷的鸡、鸭、鹅、鸽、雁、鸠、鹤钨,啄木鸟、或食谷,或食水虫,其性皆良,其食皆可食;鱼类中凡有鱼首、鱼尾、脊有刺、腹下有翅者,身上长鳞者,皆可食,否则不可食。按伊斯兰教礼仪,宰鸡、鸭、鹅、牛、羊、驼一类可食的动物时,必须念“台斯米”,即诵读“奉其主之命”才合教法。只要是穆斯林,都可以自己动手宰。但一般穆斯林都很认真,要请阿匐或宗教职业者动手,在措词上,忌讳用“杀”字,也不大喜欢用“宰”字,通常称为“下刀”,在念“台斯米”时面向西方,对准规定的部位,将被宰之物下刀,割断喉部的嗓管、血管、气管,待血流尽为止。因此,每逢宗教节日,阿匐们为“下刀”而忙得不可开交,应接不暇。所有的清真牛羊肉铺、鸡鸭店、食堂饭馆,都必须采配阿匐“下刀”的肉食品,并公开悬挂带有阿文、汉文字样的特殊标志或招牌,其中有些牌子上同时绘有“汤瓶”图案,穆斯林顾客才放心。清真罐头肉,也必须贴上有说明、标志的商标。
然而回族吃鱼是不用宰的,这其中有个传说:据说,从前有一家回民,只有母子二人。由于家境贫寒,母亲有了病,连一点肉都买不起。儿子急得没办法,便去冰冻的河里破冰打鱼。他为了使冰块里的鱼不致被打碎,便用自己的胸脯把冰暖化,取出了一条活鱼。回到家里,母亲快要咽气了,可鱼还没有请阿匐宰。正在为难的时候,真主托话于他,说感于他对母亲的忠孝,可以不宰,立即给母亲熬鱼吃。那位母亲吃了鱼,病好转了。所以至今回民吃鱼是不用宰的。
维吾尔族居住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其人种和语言属于土耳其民族系统,人口约六百五十万人分布于新疆全境的城市和乡村中。
维吾尔族的祖先是骑马游牧民族。汉代时,匈奴在亚洲部高原上十分活跃。后来,阿尔泰语族的游牧帝国与匈奴的抗争连年不断,唐天宝三年在突厥的北方过着游牧生活的铁勒部族的一支回纥(即维吾尔族)取代东突厥,在蒙古北部鄂尔浑河流域建立起了游牧国家。此后,维吾尔族与唐朝的关系不断加深。
九世纪下半叶以后,维吾尔族被赶出蒙古北部高原,他们经河西走廊迁徙到今天的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内。此后,维吾尔族的饮食从原来的以肉、乳为主转变为以谷物为主、以肉为辅对维吾尔族来说,更大的社会变动是宗教上的变化。很久以前沿丝绸之路翻越帕米尔高原向东发展的摩尼教和佛教势力,到十三世纪为止,在同伊斯兰教徒进行的宗教战争中均失败。于是,这一地区彻底变成了伊斯兰教的社会。维吾尔族全族改信伊斯兰教,其饮食文化也加入到伊斯兰教饮食圈子中去了。
反映在维吾尔人今天的日常饮食中的饮食文化,不仅包括该民族作为土耳其民族的一支从上古游牧时代留传下来的传统饮食文化和维吾尔族改宗伊斯兰教后形成的饮食文化,而且还包括该民族同周围其它民族和地区的交流中产生的多彩的饮食文化。这种多彩的饮食文化与居住在装新疆地区的维吾尔族是十分相称的。因为这一地区曾作为东西方文明的交流路线,在历史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可以说,这一地区也是东西方饮食文化的交汇点。
维吾尔族的饮食文化中最有代表性的食品是烤羊肉串(维吾尔语称之为“嘎巴布”)。从西亚各地到乌鲁木齐的街头都能见到这种食品。羊肉趾看上去像是西方,但实际上是土耳其民族固有的食品。
与羊肉串不同,谷类、粉食类食品中的用小麦粉和杂谷粉烤制的饼状的馕,可以看作是从西方传入的中近东类型的饮食文化。
面类食品中的拉面已普及到维吾尔族的千家万户中,其制作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像纺线一样把面条依次拉长放入锅中;另一种是用两手将一根面条加倍式地反复重叠拉长的方法。这些拉面可以看作是起源于汉族的拉面文化。
至于米饭的吃法,维吾尔族通常是把米饭制作成称作“朴劳”的什锦炒饭(即抓饭)。人们在米饭中放入羊肉、蔬菜和葡萄。食用时用右手的三个指头抓食。吃饭的这种方式,也属于伊斯兰教的饮食文化。汉族的把米煮成粥的饮食方法没有传入维吾尔族。土族一般习惯于日食三餐,早餐比较简单,大都以煮洋芋或糌粑为主食;午餐比较丰富,有饭有菜,主食为面食,常制成薄饼、花卷或疙瘩、干粮等食用;晚餐常吃面条或面片、面糊糊等。
日常菜肴以肉乳制品为多,当地的手抓羊肉是最好的待客和节日食品。民间有不少以当地土特产为原配料制作的食品,其中较有代表性的风味食品如;哈力海、沓乎日、尕仁么、烧麦等。
日常饮料与当地藏族一样,喜饮茯茶、酥油茶,还特别喜饮用青稞酿成的酩流酒,酩流酒度数较低(约30度左右),清醇绵软,馨香可口,家家皆能自酿,在酿制时都习惯加一种名为羌活的中药,饮时味稍带涩,有散表寒,祛风湿的功效。除酩流酒之外,还有互助白酒,如互助头曲、互助特曲、互助大曲、青稞液等多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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