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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类创造了许多在夜裡活动的精灵,其中,吸血鬼独具特色;它是殭尸,必须吸活人的血才能生存下去。吸血鬼应该是产生于与血有关的幻想------血这宝贵的液体是生命力的象徵,人若因受伤失血,便有性命危险。这种关于血的观念可以追溯到人类的远古时代,第一个可靠的记载,是在中亚波斯发现的一只非暗奶展蓿奚嫌幸环嫞阂粋€男人和一个想吸他血的魔鬼搏斗。后来,巴比伦的女妖李丽丝以吸儿童的血闻名,这个传说距今也有好几千年了。还有一些作家认为,关于吸血殭尸的传说,最早产生在公元前6世纪的中国。

  在地理和年代方面,我们无需详尽考证,便可以知道,自古以来,人类就在想像的世界裡杜撰出无数渴血的精灵。无论是在中国人、印度人、马来人,还是波里尼西亚人、阿兹特克人(Azteque)或爱斯基摩人的社会裡,都有这方面的证据。这些精灵严格说来,并不能称为吸血鬼;吸血鬼乃是欧洲文明的产物。古希腊文化是欧洲文明的摇篮,而发端于犹太人信仰的基督教传统,又是欧洲伦理法典的基础,所以我们应该到这些古文明当中,去寻找吸血鬼的起源。

  基督教重振血的声誉

  《圣经.新约》教诲我们,耶稣用自己的血拯救人类。在十字架上殉难前,耶稣和使徒共进最后晚餐,以葡萄酒和麵包象徵自己的血和身体,并说这血有赎罪的价值。《约翰幅音》甚至强调血产生的功效,以致早期教皇不得不提出意见,反对只从字面上来解释最后的晚餐,担心一旦这样解释,一些异教仪式可能会死灰复燃,例如用人祭献,或在仪式上吃人。

  西元772年,法兰克王国查理曼大帝制服古日耳曼人的一支─萨克森人(Saxon),使他们改信基督教。785年,他颁布了《萨克森异教地区基督徒之权利》的赦令,迫使萨克森人接受洗礼。依这道赦令,凡是把异教信仰与圣餐中麵包和葡萄酒视为耶稣身体和血的想法混为一谈,以及大办人肉筵席的萨克森人,一律处死。儘管有了这些预防措施和禁令,在中世纪的基督教世界裡,血仍然被赋与超自然的能力,而这些能力又得到鬼神学的渲染,由此产生吸血鬼迷信。十一世纪,一些巫师和医生认为血有赎罪的功用,同时滥用对圣母玛丽亚的崇拜。他们开出的医治百病和延缓衰老的药方,竟然是喝处女纯洁的血。

  死后的生命──附体的鬼魂

  新柏拉图主义 (Neoplatonism)强调极端唯心主义,主张「逃离身体」。这种思想认为人死后还有生命,这是在吸血鬼迷信形成的过程中,基督教所起的另一种作用。身体只是物质的躯壳,所以会腐烂,而灵魂却能在另一个世界裡继续生存,以等待在末日审判时复活。罪人若能悔过,尤其是在死前接受涂油礼的仪式,他们的灵魂就能因赎罪而得到拯救。凡是没有接受临终涂油礼的人,或者没有葬入圣地的人,例如自杀或被开除教籍的人,是注定不会得救的。按照基督教的解释,这些人就是「受难的灵魂」,既不属于今生,也不属于来世。关于鬼魂和吸血鬼的迷信于焉而生。鬼魂和吸血鬼不一样,鬼魂是不再有肉体躯壳的幽灵,因而对人无害;吸血鬼则是附体的鬼魂,是被炼狱裡跑出来的灵魂所侵佔的躯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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