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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世纪开始吸血鬼具有的3个特徵:吸血鬼是「附体的鬼魂」而非幽灵或恶魔。

  夜间从坟墓裡出来吸活人的血,以便延续还魂后的生命。

  被吸血鬼残害过的人,死后会变成吸血鬼。

  在属于日耳曼文化的某些地区人们相信镜子照不出吸血鬼的映像,也没有影子。

  因为僵尸不具灵魂。

  在罗马尼亚,则有吸血鬼害怕大蒜的说法。

  可以变成各种动物,甚至雾气或麦杆。

  会令玫瑰枯萎。

  害怕圣水,圣体和十字架,圣经经文,金属银(银製子弹),火燄,雷电。

  只能在夜间行动,所以它可能害怕阳光。

  埋进坟墓几个星期后,尸体不会变硬也不会腐烂。

  毛髮生长异常,眉毛乱蓬蓬地连在一起,手掌长毛。

  有时人们会将吸血鬼和狼人联想在一起。

  消灭吸血鬼的方法,就是用木桩或剑插进它的心脏。

  这种仪式在罗马尼亚称为「大修」,需在拂晓时进行。

  可能变成吸血鬼者:被开除教籍的人、自杀者、巫师、早夭的婴儿还有去世后没有举行基督教葬礼的人出生时就长牙齿,或者头顶上覆盖羊膜或胎盘的人眼珠是极深或极淡的蓝色;头髮是红棕色,像出卖耶稣的使徒犹大;或是身上长有红斑。

  被吸血鬼残害过的人,死后也会变成吸血鬼;另一说法是喝下吸血鬼的血液才会受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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