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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军
    1924年,孙中山大本营时期,国民革命军采用三三制,自班至师。皆以三进。国民革命军初建时,各部队均有国民党部组织,建有党代表制,凡官兵皆为国民党员,全军必须遵守国民党的组织纪律。

    国民革命军中的各级党代表,官阶同于各级部队首长,必要时,党代表可以直接指挥军队,以保证党的使命得到贯彻。北伐战争开始时,军、师党代表大多由兼有国民党党籍的共产党员担任。1928年,五院制国民政府成立后,废除党代表制度,代之以政治训练部,在师司令部则设政府训练处。师一级以上的特别党部组织系统仍旧保留,由上级派国民党员兼管。

    在北伐过程中,各军竞相扩军,到北伐结束,国民政府共编成4个集团军,即蒋介石的第一集团军,冯玉祥的第二集团军,阎锡山的第三集团军和李宗仁的第四集团军。各集团军所辖军、师数目不等,1928年2月,全国军队进行整编,全国陆军定额为60个师。同时重定军制,以师为战略单位,军只作为战时的指挥机构,平时不设;师以下增设旅,旅辖团,团以上建制仍采用三三制。编制有甲种师、乙种师和丙种师之分。甲种师每师辖三旅,旅设三团;乙种师每师辖三旅,旅设二团;丙种师每师设二旅,每旅辖二团。师、旅、团均按序编以番号。

    国民政府军队官制,分将、校、尉3等和上、中、少3级。后又将上将一级划为特级、一级、二级3个级别。特级上将仅为蒋介石一人而设。

    军内文官或佐属分简任3级,分别同中将、少将、上校;荐任两级,同中校、少校;委任3级,同上尉、中尉、少尉。如军需(或军医、测量、军法、技术等)总监同中将,监同少将。正分3等,分别同上校、中校、少校,佐也分三等,分别同上尉、中尉、少尉。

兵卒分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3等。班长、副班长军阶为中士、下士,文书为上士,司务长为准尉,均为军士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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