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伶”的含义】
优伶是“优”和“伶”的合称,用以指称那些以音乐、舞蹈、歌唱、调笑嘲弄、百戏杂技和戏曲表演等为职业的人。
所谓“优”,其本义是一种调笑戏弄的行为,所谓的娱乐。
“伶”是由传说中黄帝时代的乐官伶伦而得名,这是一位音乐家,相传黄帝曾命其制音律,所以后人便把专门演奏音乐的一类艺人称为“伶人”,或者称为“伶优”。
【上古宫廷女乐】
公元前21世纪,夏王朝建立,中国进入奴隶社会,优伶作为奴隶主的附庸,正式形成。
据史书记载,中国第一位奴隶主启,常常饮酒于野外,为了助兴,经常带许多的家奴为其歌舞,传说他由于狂欢过度,失去了天神的庇护。
著名昏君夏桀,有“女乐三万人”之说,所谓“女乐”即是以歌舞为业的女性奴隶,他还收“倡优、侏儒、押徒能为奇伟之戏者,聚于旁,造烂漫之乐。”
这种现象在当时非常普遍,以致连奴隶主自身也當常引以自戒——商汤在灭了夏桀以后,曾制订条文,在统治者内部禁止歌舞和饮酒,对违令者予以严惩。
但这种风气仍未被禁止,比如商纣王,他曾令乐师师涓谱写新曲,聚集百官观赏女乐,这可能也是后期百姓生怨,诸侯叛离的原因之一。
【先秦古优】
此时期的优伶伎艺虽然仍以歌舞、奏乐为主,但他们更以滑稽调笑、讽谏时弊而著称于世。
历史上“优谏”传统正是由此时所奠定的。
所谓_“优速”是指优伶以基独特的方式和途径来讽速政治、指陈时弊和对统治者的政治言行提出某种委婉的指责。
由于优伶地位的卑贱,对统治者并不构成任何政治威胁,而他们滑稽调笑的言谈和轻歌曼舞的伎艺颇得统治者的喜爱,所以他们的讽谏常常会得到统治者的容忍。
《史记·滑稽列传》中有“贵马贱人”一节:
楚庄王有一匹爱马,常披着漂亮的马鞍,并配有华丽的马厩,每天以枣脯喂养,结果马由于太肥而病死了。庄王非常悲痛,想以大夫之礼来安葬它,对此,群臣争议不休,以为不妥,庄王下令:“有敢以马谏者,罪至死!”
这时优孟步入殿中,仰天大哭,很是悲伤。庄王惊问其故,优孟说:“马,是大王所深爱的,以堂堂楚国之大,仅以大夫之礼葬它,待之太薄,规格也太低了,我请大王以人君的规格来安葬它。
接着,优孟滔滔不绝地陈述了一整套葬马的规格与仪程:雕玉之棺,文绣之椁,送葬时使齐国赵国之人开路,以魏国和韩国之人卫后,守棺的庙食太牢则享受万户之奉。
一席话使庄王听了自感失了分寸,于是他问优孟:“那我将如何处置它呢?”优孟说:“配上佐料,置之锅中,煮烂,令其葬身人腹便可以了。
【汉魏百戏艺人】
在汉代,优伶艺术已不再仅仅是君主和贵族阶层的专利品,他们的歌喉舞姿、他们的高超技艺已开始面向广大的民众。
汉代“乐府”机构的设立是一件大事,乐府专事收集民间乐曲,编写歌辞,从事演出等。
更为值得注意的是,乐府机构的首领正是一位优伶——李延年,汉武帝起用他为乐府的协律都尉,招收少男少女训练歌唱技艺。
由于汉代宫廷、贵族对优伶艺术的日趋痴迷,大量失地农民便以此为业,专门学习
歌舞以供宫廷、贵族所需。
据司马师《废帝奏》记载,魏齐王曹芳曾令小优郭怀、袁信在广望观表演《辽东妖妇》,且扮相y 亵,使过路行人都为之掩目(“以男饰女”的传统在魏晋时便已肇其端)。南北朝时,后周宣帝就“好令城市少年有容貌者,妇人服而歌舞。”
魏晋时期,“家伎”开始盛行。
这种家伎其地位在婢妾之间,属家庭女伎,也侍寝,但与妾不同,得擅长歌舞乐曲。
此时期家伎的兴盛与豪门世族的形成有关,这些豪门世族大量占有土地财产,而家伎即为其财富之一部分。
这些家庭乐伎皆佩金翠、曳罗绮,专奉主人声色之娱。但地位犹然是卑贱的,《北史·高聪传》记高聪“唯以声色自娱,有妓十余人,.....及病,欲不适他人,并令烧指吞炭,出家为尼。梦
【唐代梨园子弟】
唐代的歌舞戏与参军戏已基本形成了中国戏曲艺术的雏形,前者以歌舞为主,后者以科白为主,都具备了一定的故事性。
盛行的《踏摇娘》就是一出著名的歌舞小戏:
北齐时有一位姓苏的丑汉,不是官,但自号“郎中”,他是一个醉汉,每醉酒回家总要殴打妻子,他的妻子长得非常美丽,嫁给了这样一个既丑且狠的醉汉,有着满腹的怨恨。每次挨打之后她只能向邻里哭诉,而乡亲们很是同情她。
演出时,饰妻子的演员踏着舞步入场,诉说心中的怨恨,且舞且歌,她的舞步很有特色,是一种舞蹈性的踏步,舞时往往要摇其身姿。每舞一叠,众人相和:踏摇,和来!踏摇娘苦,和来!
其后那丑汉入场,夫妻相殴,醉汉丑态百出,引起观众的捧腹大笑。
这出戏在唐代非常盛行,其中妻子最先由男子饰演,后来改成女子扮演。盛唐时教坊名优张四娘就是因饰演这个戏里的妻子而闻名的。
【宋元路歧人】
瓦子:
也称瓦舍或瓦市。是为了适应宋代商业经济的需要,兴起的商品交易场所,更是宋代市民的文化交汇之地。
表演内容:
杂剧、杂技、讲史、说书、傀儡戏、影戏、鼓子词、诸宫调、舞旋、舞剑、嘌唱、唱赚,熙熙攘攘,热闹非凡。
宋代的民间优伶分2种:
一种是民间流浪艺人,称为“路歧”或者“路歧人”
“路歧”之名的由来或许与民间艺人走南闯北的活动踪迹有关,所谓“路歧、歧路两悠悠,不到天涯未肯休。”所谓“路歧不入勾栏”,他们仅能在市肆、广场等空地上进行露天流动演出。
另外一种是民间职业戏班的艺人,他们的演出场所主要是在勾栏瓦舍,其中艺之出色者还得为宫廷、官府服务,这一类艺人有其自身的组织,这在宋代一般称之为“社会”,宋代的“社会”主要活动在一些重要城市,数目众多,且演出项目也种类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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