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神演义》哪吒莲花化身故事考源
明代神魔小说《封神演义》从开篇至第三十回,除了有关哪吒身世经历叙说的第十二、十三、十四回外,几乎完全根据元代讲史平话《武王伐纣平话》扩大改编[1],第三十回之后的情节也大体上围绕着武王伐纣这一主线展开,所以哪吒故事实际上可以独立成篇,具有一定的“插话”性质。柳存仁先生的《毗沙门天王父子与中国小说之关系》一文考证了《封神演义》中哪吒故事自佛典脱化衍生的轨迹,其要旨在于阐发作品中所蕴含的佛教色彩与教场:“《封神演义》之作者分属文士,虽吸收外来故事人物,曼衍释典,能使之彻底中国化本土化,与中国固有之风俗习惯生活打成一片,佛法反因之而益弘,人民信仰反因之而益坚。”[2]我们认为,柳氏对于作品文化内涵的阐释仍有值得商榷之处,《封神演义》全书思想虽以三教混同为特色,但有着很明显的化佛入道、以道统佛的偏重道教的倾向,通过从文化学角度对哪吒莲花化身故事“深层结构”所进行的解读,我们发现道教因素的介入是故事流变过程中至为重要的一环。
哪吒闹海闯下杀身之祸后被迫自尽,魂归无所,能够得以复生是有赖于其师太乙真人的“莲花化身”之术:“真人将花勒下花瓣,铺成三才,又将荷叶梗折成三个骨节,三个荷叶按上中下按天地人,真人将一粒金丹放于居中,法用先天,气运九转,分离龙、坎虎,罩住哪吒魂魄往荷莲里一推,喝声:‘哪吒不成人形,更待何时!’”这一情节的早期雏形始见于《三教源流搜神大全》“世尊亦以其能降魔,故遂折荷为骨、藕为肉、丝为筋、叶为衣而生之。”可见在原始传说中为哪吒莲花化身施法的其实是佛陀,从《西游记》第八十三回的叙述中尚能看出这种原始传说的影响:“佛慧眼一看,知是哪吒之魂,即将碧藕为骨,荷叶为衣,念动起死回生真言,哪吒遂得了性命。”[3]那么,到了《封神演义》中,莲花化身的施法者为什么由原来的佛陀换成太乙真人了呢?
我们不妨先从哪吒身份的转变谈起。哪吒的原型本是佛教护法神,三面八臂大力鬼王(一说为三头六臂),相传是佛教四大天王之一毗沙门天王之子,在佛典中写作那吒,全称那吒俱伐罗或那罗鸠婆(Nalak uvara)。《佛所行赞·第一生品》:“毗沙门天王生那罗鸠婆,一切诸天众,皆大欢喜。”《北方毗沙门天王随军护法仪轨》:“尔时那吒太子……白佛言:‘我护持佛法。’”《宋高僧传·道宣传》载释道宣夜行跌倒,被一少年扶起“少年曰:‘某非常人,即沙门天王之子那吒也,护法之故,拥护和尚,时之久矣。’”在《封神演义》中,哪吒的身份由原来的佛教护法神变为转世的神仙道童灵珠子、道士太乙真人的弟子。
哪吒之父毗沙门天王在佛教中兼有护法神和施福神的职能,管领罗刹夜叉,相传佛陀曾令其掌檠舍利塔,故俗称托塔天王。在中国民间的流传过程中,托塔天王这一名号逐渐被转嫁到初唐名将李靖身上,元杨景贤《杨东来批评西游记》中就有“天兵百万总归降,金塔高檠镇四方,四海尽知名与姓,毗沙门下李天王”之说,《三教源流搜神大全》亦谓哪吒“托胎于托塔天子李靖母(按:“母”字应为“妻”字之误)素知夫人”。《封神演义》中的毗沙门天王成为佳梦关“魔家四将”之一的魔礼青,与哪吒已了无关涉,而李靖与哪吒的父子关系则确定不移。书中李靖曾拜昆仑山度厄真人为师,虽修炼未成,但隶属于道教谱系却是不争之事实。这样,毗沙门天王、哪吒父子原始的佛教护法神身份在《封神演义》中已经演变成为李靖、哪吒父子的道徒身份。
通观全书,许多佛教神 被转移到了道教门下,如观音菩萨被复原为男身,称作慈航道人,文殊、普贤两尊菩萨成为文殊广法天尊、普贤真人,三者都进了元始天尊的玉虚宫,燃灯佛则化身为燃灯道人,是老子、元始天尊的晚辈。中国宗教史上的释道先后之争从佛教入华之日起即已兴起,绵延了千余年之久。西晋道士王浮伪撰《老子化胡经》,称道教始祖老子于周幽王时西涉流沙,入天竺为佛,教化胡人,释迦牟尼就是他的弟子,而佛徒则或曲解旧籍,或抛出《周书异记》等伪书,竭力证明早在老子之前佛陀已经出世并传佛法入华,佛教的资历比道教更老[4],《封神演义》作者所构建的太乙真人与哪吒的师徒关系正是《老子化胡经》思路的延续。
在佛道斗争史上,佛徒经常攻击道士剽窃佛学理论的行径。南朝梁释僧 《弘明集》卷六载谢镇之《重书与顾道士》云:“道家经籍简陋,多生穿凿,至如《灵宝》、《妙真》,采撮《法华》,制用尤拙。”唐释道宣《广弘明集》卷十二载释明 《决对傅奕废佛法僧事并表》云:“而今道士或出情制造,或改换佛经,添足目录增加部帙。”陈寅恪先生指出:“综观二千年来道教之发展史,每一次之改革,必受一种外来学说之激刺,而所受外来之学说,要以佛教为主。”[5]现代的道教学者对于道教教理、经典、仪礼、
戒律、图像诸方面承袭融合佛教因素的现象进行了更为深入细致的研究[6],哪吒莲花化身故事形象地反映了这一历史久远的佛道关系问题。莲花本是佛教的圣物,却也常见于道教典籍,《元始天尊说无上内秘真藏经·显道品第一》云:“天尊曰:‘真藏法中……诸善男子,闭目谛听,须臾之顷,忽见四广严净国王狮子,千叶莲花,散满虚空”。
《封神演义》哪吒故事中莲花化身的施法者由原来的佛陀换成了太乙真人,这也正是道教移花接木之术的一次具体演示。下面,我们将对哪吒故事中莲花化身前后一些情节所体现出的文化意蕴进行解析。李靖哪吒父子的矛盾冲突是以哪吒得罪石矶娘娘、大闹龙宫为导火线而引发的,四海龙王擒住李靖夫妇,哪吒曰:“我今日剖腹、剜肠、剔骨肉,还于父母,不累双亲。”
于是自尽。《西游记》第八十三回中的叙述与此大同小异:“这太子三朝儿就下海净身闯祸,踏倒水晶宫,捉住蛟龙要抽筋为绦子。天王知道,恐生后患,欲杀之。哪吒奋臂,将刀在手,割肉还母,剔骨还父。”宋释普济《五灯会元》卷二保存了一条与此段情节相关的早期材料:“那吒太子拆肉还母、拆骨还父,然后现本身,运大神通,为父母说法。”值得注意的是,在这条材料里,哪吒还骨肉于父母而现本身为主动而非被动行为,这一情节阐发的是佛家的色空思想,而在故事的流传过程中,原有的佛教意蕴逐渐淡化乃至消亡,哪吒割骨剔肉的情节被嫁接到了新的父子冲突的情节体系之中,其思想实质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哪吒复生之后,寻李靖报仇,父子相斗,李靖不敌,土遁而逃,哪吒紧追不舍,路遇李靖第二子木吒,木吒痛斥哪吒“子杀父,忤逆乱伦”,哪吒则以“已将骨肉还他了,我与他无干,还有甚么父子之情”的逻辑为自己辩解开脱。这种伦理观念的冲突,在南宋志磐《佛祖统记》卷三十九所载佛徒有关隋炀帝弑父之事的论辩中早已有所体现:“世谓炀帝禀戒学慧,而弑父代立,何智者不预鉴耶?然能借 王之事以比决之,则此滞自销。故观经疏释之,则有二义:一者事属前因,由彼宿怨,奉为父子,故阿阇世此云‘未生怨’;二者大权现逆,非同俗间恶逆之比……则炀帝之事,亦有前因现逆二者之义。”陈寅恪先生就此问题进行了精辟的阐发:“阿阇世王为弑父弑君之恶主,然佛教经典如《大涅磐经·梵行品》则列举多种理由,以明其无罪……夫中国佛教徒以隋炀帝比于阿阇世王,则炀帝在佛教中,其地位之尊,远非其他中国历代帝王所能并论,此点与儒家之评价适得其反。”[7]原始佛教的家族伦理排除了以前婆罗门教子对父要硬性服从的观念,这与儒家的孝道伦理是极不相容的,哪吒认为他与李靖只是前世父子、剔还骨肉后已无亲缘关系、故可报前世之仇,反映出衍生于佛教三界轮回、因果报应理论的思想观念。
哪吒在追杀李靖的过程中,先后遭到普贤真人弟子木吒、文殊广法天尊、燃灯道人的阻击,而这一切恰恰均出于其师太乙真人的精心安排,从中可以看出道教与儒家的纲常伦理相互调合的关系。《魏书·释老志》谓道教大师寇谦之“专以礼度为首”,葛洪在《抱朴子·对俗》中也宣称“欲求仙者,要当以忠孝和顺仁信为本”。唐代道士李仲卿在与佛徒法琳的论争时提出“老君作范,唯孝唯忠,救世度人,极慈极爱,是以声教永传,百王不改,玄风长被,万古无差,所以治国治家,常然楷式。释教弃父弃亲,不仁不孝,王杀父,翻说无愆,调达射兄,无闻得罪,以此导凡,更为长恶,用斯范世,何能生善?”法琳被迫以佛教三界轮回、因果报应之说证明 王杀父是由前生之怨而来,[8]二者相较,李仲卿的论说显然更为符合中国固有的传统伦理规范。
哪吒对追杀李靖一事所作的声辩与法琳之说在思路上是同出一辙的,都和儒家的纲常伦理背道而驰。
哪吒誓不认父,燃灯道人授李靖玲珑宝塔道:“如哪吒不服,你便将此塔祭起烧他。”这才迫使哪吒最终屈服。《西游记》第八十三回的相关情节为:“(哪吒)后来要杀天王,报那剔骨之仇,天王无奈,告我佛如来。如来以和为尚,赐他一座玲珑剔透舍利子如意黄金宝塔,那塔上层层有佛,艳艳光明。唤哪吒以佛为父,解释了冤仇。”与此相比,《封神演义》中情节的演变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授塔者由佛陀变成了燃灯道人,二是解决矛盾的方式由和平感悟变成了武力征服,这样,也就自然而然地消解了原有故事所表现的佛法无边的主题及其所保存的毗沙门天王托塔奉佛的原始含义。
《封神演义》中的哪吒莲花化身故事是由几个佛教故事原型演化、组合、变形而成的,而道教因素的介入则彻底改变了初始情节的性质,这为我们理解中国宗教史上的佛道关系问题提供了鲜活的形象演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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