唾液禁忌
中国民间俗以为唾液是含有魔力的。如果哪里的皮肤被蚊蝇叮咬或者无名疼痛起来,就往哪里涂些唾液,疼痛的感觉立即会削弱、减轻。劳动累了的时候,手上没有劲了,只要吐两口唾液在上边,就立即感到消除了疲劳,力量陡增起来。据信,唾液中含有元神,也就是人的元气、精神。因此,一个人如果得了病,一直吐痰,就会大伤元气,损耗精神。俗语说:“白痰轻,绿痰重,吐了黄痰要了命。”所以老是吐唾液、吐痰不止就是凶兆,是要犯忌讳的。又因为唾液中含有元神,所以遇到一般的鬼祟,遇到一些小麻烦,或者偶尔违犯了禁忌,民间也便常常用吐唾沫的办法来破解,以自己的元神精气去弹压小鬼小祟,有时,或许还真能抵挡一阵子呢。遇到不顺心的事或者不顺心的人也常常连“呸”三声,连吐三口唾沫,以示轻蔑、鄙弃。然而,这种不尊重人的行为是要遭别人忌恨的。一般人也最忌讳别人向自己吐唾沫。来而不往非礼也,你吐我,我也吐你,于是唾沫大战也就成了人性——人性中的神性的交锋了。
血液禁忌
血液禁忌的形成,应当是很原始的。在远古时期,人们就自然地接触到血与伤亡的关系问题,与猛兽搏斗和奔跑在山石林间都会造成流血。血的流出必然伴随着痛苦,或者还有嘶喊,接下来便是伤亡。所以,血,很容易形成令人惊恐的条件反射。于是,血液便成为一项惊悸。对于这种触目惊心的红色液体溢出体外的后果,经过反复观察和体验,人们会确认它是人或者动物所必不可少的东西。至于为什么它流出来之后,人或者动物会伤亡,在原始时期是很难给予科学的解释的,人们只能满足于原始思维的简单说明,即那里边含有一个生命的灵魂,或者含有某种可以使之生又可以使之死的特殊的“魔术元素”。这种观念一直延续到后世,发展成为可以称作“血气”的生命观念。《关尹子.四符篇》云:“一为父,故受气于父,气为水;二为母,故受血于母,血为火。”所以血气乃是受之于父母以成己身的基本元素。故《礼记.中庸》又有“凡有血气者,莫不尊亲”的说法。俗信还以为,同血统的人血液相交合,异血统的人血液相离异。传统戏曲《三滴血》中的县官便是以此为据来断案的,他让当事人刺破手指,把血滴进水盆中,血合则是亲生,血离别不是亲生。当然,弄出了笑话。这种做法受到了讥讽和批判。但是民间这类信仰确实存在着也是事实。中国人还习称精力旺盛、性情刚烈的人为“血气方刚”;指凭一时感情冲动而产生的勇气为“血气之勇”,所以血气是与一个人的精灵魂魄有密切联系的。因此,“惜血”便成为人之常情,而“失血”亦成为一种禁忌了。如果某个人面色苍白,便说此人是“失了血”、“血气不好”,是不吉祥的兆头,需要赶归想办法调治,否则人们便不敢过于接近他,本人也会因此而烦躁不安
的。如果真的受伤失血了,就更是要加紧补养了,最好是杀只鸡,一方面补身子,一方面还可讨个“吉(鸡)利”。在这种信仰观念的影响下,中国人对于“献血”、“抽血”是颇有顾虑的,如果没有道义上的考虑,那是绝不会去做这种事的。
从禁忌包含“神圣的”与“不洁的”两个方面的意义来看,血液禁忌是最完整的禁忌含义了。因为中国人对血液的看法正好两个方面都有。祭祀或者设坛时,荐献的牲血,以及交拜、起誓时刺破胳膊所滴下的血,都是神圣的、有禁约力量的;妇女的经血、分娩时流下的血水便视为不洁的,是危险而必须避忌的(参见本书性别禁忌和生养禁忌部分)。
由于血液是红色的,所以红色也可以使人联想起血液。有人说红色禁忌亦是变形的血液禁忌。种了牛痘的胳膊上要缀一小块红布,标明这是低俗作品请删除;交通岗上的红灯,是禁止通行的信号;用红色墨水写信也是禁忌,表明的意义是要与人绝交;还有新娘子头上的红盖头,也不准乱动的。又因为血气是青春活力的象征,所以红色衣料也成了少女的专利品。在中国,青年女子穿红色是很美丽的,年龄大的人再穿红衣服就有失体统了。老年人则更是忌讳穿红衣了。这些恐怕都是血液禁忌的折射反映。另外,“红色”可以避邪,也是血液禁忌的一种应用。是把“视血为忌,见血而避”的思想强加到了鬼神精灵的头上,用这种法术的方法来达到人们心理的平衡。
汗液禁忌
人体在剧烈运动之后,或者由于天热、劳累,皮肤上会流出汗液来。中国民间俗信以为,汗液和血液是类似的东西,都生于心。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说:“汗出于心,在内为血,在外为汗。”既然汗和血是同类的东西,那么汗液也和血液一样,是应当有所禁忌的。汗液中也包含着人的精神、元气,因而应当珍惜。辛苦谓之“血汗”。汗流得过多会使人体受亏,丧失元气。如果有病,夜间“盗汗”,必然惊觉,或以为是凶兆。如果天热、劳累而无汗,也不好,是血气不顺畅的表现。出汗多时,禁忌洗冷水浴,不能喝井里的凉水,不能马上脱掉衣服,不能站在风口等。那样会使汗出不来,要憋出毛病来的。伤风感冒以后,民间常熬姜汤趁热喝下,盖上被子,捂得一点不透风,把憋在内里的汗逼出来。这些大都是劳动者在生活中的经验体会。旧时靠迷信活动骗钱的人也常常附会一些鬼怪魂灵的事在上边,大都是临时胡编的词句,谈不上民间通俗的信仰。
精液禁忌
精者,灵也,真气也。《周易.系辞》云:“精气为物,游魂为变。(孔颖达)〔疏〕精气为物者,谓阴阳精灵之气氤氲积聚而为万物也。游魂为变者,物既积聚,极则分散,将散之时,浮游精魂,去离物形而为改变。则生变为死,成变为败,或未死之间,变为违禁小说请删除也。”所以精在于人,是为人的精灵魂魄生命也。人禀承精气而为人,精气当常聚而不可多分。
在人们逐渐有了一定的性知识之后,知道精液与人形的孕育有关,于是,对精液的珍贵也就更加自觉了。民间有“十滴汗一滴血,十滴血一滴精”的俗话,就是这种“惜精更甚于惜血汗”的观念的典型表述。民间以为淫欲过度会使人丧失生命。所以男好色低俗作品请删除是一大禁忌(其余有关精液禁忌参见本书房事禁忌,此不赘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