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上一主题 辽朝兵制
下一主题 北宋兵制
搜索

[兵制] 金朝兵制


  金朝军事大权亦由皇帝直接掌握。其下设都统﹐後改为元帅府﹑枢密院等﹐协助皇帝统辖全军。战时﹐指定亲王领兵出征﹐称都元帅﹑左右副元帅等﹐权任极重﹐但是临时设置﹐并非固定职务。边防军事机构有招讨司﹑统军司等。金军的编制﹐初时与社会组织相结合﹐主要编为“猛安”﹑“谋克”﹐一般以百户左右为一“谋克”﹐千户左右为一“猛安”。“猛安”上统於万户府﹐“谋克”之下还有五十﹑十﹑伍等组织。兵员的徵调﹐1名正军﹐配1名副军﹐战时副军可以递补正军。兵为世袭﹐可以子弟替代﹐但不能以奴充任。


  金军大体可分为本族军﹑其他族军﹑州郡兵和属国军。前二者为主力﹐後二者为辅翼。最初﹐奴隶主﹑封建主都应从军。进入长城之南地域後﹐主要实行徵兵制﹐签发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为兵﹐谓之“签军”。後期也行“募兵制”。金统治中原後﹐还仿汉制﹐实行发军俸﹑补助等措施。对年老退役的军官﹐曾设“给赏”之例。对投降的宋军﹐常保留原建制﹐仍用汉人降将统领。金军亦以骑兵为主﹐步兵次之。骑兵一兵多马﹐惯於披挂重甲。各部族兵增多後﹐步兵数量大增。水军规模也较大﹐但战斗力较弱。另编有炮军万户。除冷兵器外﹐还使用火炮﹑铁火炮﹑飞火枪等火器作战。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