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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骑士徽章

  在下面简单介绍下骑士的徽章:纹章是一种按照特定规则构成的彩色标志,专属于某个个人、家族或团体的识别物。任何时候,每个人,每个家族,每个人群或团体,始终而且到处可以按照自己的选择自由地采用纹章,并且根据自己的意愿去使用它,唯一应该遵守的条件是不得盗用他人的纹章。并不是只有骑士和贵族才有。

  一种纹章由三种要素构成:色彩、盾牌和图样。

  纹章流传下来的足足有一百万种(没错,一百万种)。国王为了乱收费甚至成立了纹章管理局,呵呵。

  注意两位骑士的盾牌,画在上面就是哦

  纹章这个东西在12世纪诞生在战场上,主要是为了从远处可以识别因身上穿戴的锁子甲风帽(直到下巴)和头盔护鼻遮住了面部变得难以辨认的骑士们。当时欧洲最大的盔甲产地是米兰和歌特,质量最好也是这里,欧洲各地的骑士都使用这两地产的盔甲(GOTHIC PLATE),因此也无法从外观的盔甲式样上辨认敌我双方的骑士。于是骑士们逐渐养成了在自己盾牌的正面展示扁桃状图案的习惯,作为在混战中以及在早期比武时辨认的符号,从而引发了纹章的发展和流行,为了从远处容易辨认,他们大多采用对比强烈的纯色,以及十分明显的单线条勾勒图案,这些图案通常呈几何、动物或花草形状,而为了显示主君在战场上的位置,不同的图案还表明纹章使用者的身份。

  人们对纹章的认识有一个误区,人们常常将归属于贵族阶层与佩戴纹章两者混同起来。很多外行人始终认为纹章是贵族的标记,只有贵族才能佩戴纹章。然而事实却是,在历史上任何时候,每个人,每个家族,每个人群或团体,始终而且到处可以按照自己的选择自由地采用纹章,并且根据自己的意愿去使用它,唯一应该遵守的条件是不得盗用他人的纹章。

  当然,尽管人人拥有使用纹章的权力,却并不是说人人都佩戴纹章,某些阶级和社会阶层(尤其在古代),相对于其他阶层或阶级使用纹章的频率更高,如贵族、高层行政官员与商人、富有的手工艺者(行会)等。这如同现代社会地名片,人人都可以拥有名片,但并非人人都会去制作自己的名片。

  纹章兴起的时间在第二次十字军东征与第三次十字军东征期间,其出现与封建时代西方社会新秩序密切相关,“纹章为正在重新组织的社会带来了新的身份象征。它有助于将个人置于团体之中,并将团体置于整个社会体系之中。”至13世纪初,各中小贵族都拥有了纹章,纹章的使用同时向非武士、非贵族以及其他不同类型的人群延伸。教会本身起初对这一完全在其影响之外形成的体系持谨慎的怀疑态度,直到14世纪纹章的使用已经深入各行各业(有些自耕农也使用纹章了),教会也也转而完全认同。从此,教会建筑成为名副其实的纹章博物馆。在地面、墙面、彩绘玻璃、天花板、祭祀物品和主教服装上到处可见。中世纪的宗教艺术和巴洛克时代艺术中,纹章均占有重要的地位。

  说说所谓的纹章管理局

  中世纪,在贵族具有真正法律地位的君主政体国家,拥有可以登记、管理、保护或控制某些纹章的官方机构——纹章管理局,专门负责处理和解决一切与纹章有关的问题。虽然现在大多消亡了,但在英国、比利时、荷兰仍然保有存在,以英国的皇家宗谱纹章院(Royal College of Arms)地位最高和最权威,直属于英王室。

  一些重要机构的徽章,如果要得到正式的承认,必须向纹章管理局进行申请,在得到批复后才能合法使用和得到保护。

  因为纹章数目实在太多,(中世纪留存至今的共有100万个)一直不能得到有效的统计和管理,成立纹章管理局的用意也是加强管理并将其纳入税收范围(靠~~这不是巧立名目乱收费么)。

  1696年11月,法兰西国王颁布诏书,命令纹章管理局对法兰西王国境内使用的所有纹章进行彻底清查,以便进行登记。这一行为,经常让很多历史学家认为国王是旨在将纹章的使用严格限定在某个社会阶层。甚至有些人更将其与后来的“纹章大清洗”联系到一起,这些其实是没有道理的,根本就是两码事。

  恰恰相反的是,国王的目的是希望统计得出境内的纹章数目越多越好,以便加强税收,把钱财揽入国库。(当时法国因为奥格斯堡联盟的战争而导致国库空虚),证据在于——在统计纹章的诏书发布同时附加条款,凡使用纹章者,不论是否贵族,不论个人还是团体,不论哪个行业,均必须进行等记,并且支付20金法郎的登记费(拦路打劫阿~~),违反者将被处以300金法郎的罚款,并没收所有绘有纹章的财物。如果登记了后有希望更改者,必须重新进行登记,及支付登记费,否则同样罚款处理。

  社会各阶层对国王的诏书起初反应冷淡(心痛那20金法郎),尽管国王多次进行罚款威胁,接受登记的仍然不多。为此,枢密院于1697年12月3日决定在各个总督辖区及财政区内设置名册,用以登记那些被认为使用纹章的所有个人和团体,并赋予强制执行的权力。被列入名册者自名册公布后有一周时间进行登记并支付登记费,未登记者则被强制接受纹章,并且要罚款或者没收部分财产代替罚金。

  这样一来就天下大乱了,很多地区的负责人设置名册时想当然,如某行业有一个人使用了纹章(如某法官或医生),就认定该行业其他人也使用了纹章,于是将其列入名册并强制执行,一些负责人并以此为基础为他们创制了极为相似的盾形纹章图案,仅仅对色彩或几何图案依照行业和城市的特点作了简单的变化而已(屈打成招)。

  于是,很多行会、团体等迫于高压,无奈的被迫采用纹章,有的甚至被强制接受。尽管被授予纹章的人显然从未使用过该纹章,也不打算使用,但不想被罚更多的钱就只能认命。如一名布列塔尼的药剂师被认定并授予的纹章饰有一根针筒和三个便壶,被授予者虽然大为不满,但要想更改的话又要再花20金法郎重新登记,于是被迫忍气吞声,该纹章便慢慢留存到后世了(可怜)。

  名人的纹章

  大文豪莎士比亚(shakespear)的纹章,带斜条的金色盾形纹章,斜条上叠加有长矛(spear)的图案,揭示纹章主人的名字,顶上的雄鹰也抓持一柄长矛。

  权倾一时的红衣主教-黎塞留(Richelieu)的纹章,下面吊着的勋章是不是很眼熟呢??

  从汽车标志看纹章的现状

  无数人心中的最爱——“保时捷”(PORSCHE)

  其标志采用斯图加特市的盾形市徽,其前身就是当地的苻腾堡公爵的盾形纹章。“Stuttgart”字样说明公司总部设在斯图加特市;车标的中间是一匹骏马,代表斯图加特市盛产的一种名贵种马;在车标左上方和右下方是鹿角的图案,表示斯图加特曾是狩猎的好地方;在车标右上方和左下方的黄色条纹代表成熟了的麦子,喻示五谷丰登,黑色代表肥沃的土地,红色象征人们的智慧和对大自然的钟爱。这一切组成了一幅美丽的田园风景画,象征“保时捷”辉煌的过去和美好的未来。

  阿尔法罗米欧(Alfa-Romeo)

  阿尔法罗米欧是能与宝马相提并论的高性能跑车,既具有操纵自如安全稳定的特性又有集浪漫与趣味于一身的外型,是意大利名车之一。(而且价钱相对便宜,也是我梦中经常想着的恩物之一)

  车徽标志是沿用中世纪时米兰的领主维斯康泰公爵的家徽。标志左边的十字部分来源于十字军从米兰向外远征的故事,右边刻绘了一条正在吞食撒拉逊人的蛇,它象征着领主维斯康泰的祖先击退使城市人民遭受苦难的“巨蛇”的传说。这个标志也是意大利米兰市的市徽。

  标致(Peugeot)

  威武的雄狮,它是标志公司所在地弗朗士·昆蒂省(相当于以前勃艮第伯爵的领地)的纹章,有不可征服、所向无阻的喻意。。勃艮第伯爵奥通四世在13世纪末摒弃了德皇使用的雄鹰图案,转而使用狮子纹章,通过这种方式宣布与其君主断绝一切关系。

  大家注意看,这是纹章学里面一只非常标准的狮子,直立向左,极其威武。

  纹章的规则和习惯

  纹章由图案和色彩两部分组成,它们位于周边限定的盾形框线内。盾形并非必须遵守的形状,只不过是最为常见而已。事实上,常见的还有圆形、椭圆形、方形、菱形(15世纪起在女性纹章中较为常见)等形状。同时以旗帜、马甲和衣物等为支撑物所构成纹章框架的情况也很多。

  而色彩和图案的运用和组合则并非是任意的,他们应服从于一些组合规则。纹章学最重要的规则就是涉及色彩的运用。色彩的运用严格限制在6种之中,在法国纹章学中,他们分别为金黄色(azur)、银白色(argent)、红色(pourpre)、黑色(sable)、蓝色(gueules)、绿色(sinople)。此外,少数纹章也有使用紫色,但由于它的使用十分罕见,因而不构成真正意义上的纹章色彩。。

  色彩搭配的规则————纹章学把六种色彩分为两组:第一组为白色和黄色。第二组为红、黑、蓝、绿。色彩运用的基本原则是禁止将属于同一组的色彩并列或叠加运用。这似乎也是从纹章起源时出于可见性和容易辨认的角度而规定的,千百年来也得到人们的自觉遵守。

  图案最初限制为40几种常用图案,多集中为动物和几何图案,也有少量武器和日常用品。后到了17世纪逐渐放松,任何图案都可以自由进入纹章的式样,但仍然必须严格遵守色彩的规定。

  有不少纹章在其盾形框架周围,增加了一些外部图案作为附属成分,如盔饰(casques)、冠饰(couronnes)、布边(lambrequins),统称饰章(cimier),它们有的仅仅起装饰作用,有的则有助于辨认持有者的身份、等级、职位或者爵位。饰章常常是纹章的重要补充之一,而且被很多贵族用在纹章上作为家族的特征和标记,有的甚至将饰章的名称作为整个家族的姓氏(族名)。饰章作为纹章图案的附加,设计甚为华丽,或被夸大比例,或增加倍数,一般都不遵守纹章学有关色彩和图案的规则。

  除了用几何图案分割纹章以及常见的将两个或更多的纹章组合为一外,纹章结构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是它的层次。在不同的层面依次累积时,应首先从最底下的底层开始解读。底层确定纹章最初结构和基本成分,中间层面与上层面是相继底添加成分,一般用以区分同一家族的两个支系或两位属于同一支系的个人。

  纹章的图案可以确认一个人在某个家族或某个团体中的地位,甚至其姻亲状况、职务和社会地位,以及封号和特权的历史等等丰富的内涵。这些都是从纹章图案中细微差别之处所显示出来。

  在同一家族里,只有宗子(长房的长子)才有资格继承完整的家族纹章,而其他任何人都必须对纹章作细小的改变,以表示自己不是纹章的继承者及在家族中的地位。这就是所谓的“区别纹章”。

  法兰西王室金色鸢尾花专题

  法国王室的标志是著名的蓝底缀金色鸢尾花的盾形纹章。

  三朵金色百合(lily)花瓣,最初在圣路易时期的所赋予的是诚实、智慧、荣誉三大美德的体现,然而在中世纪,它却被赋予了强烈的政治色彩和基督教特征。这一现象的起源,部分来自于被神父和神学家们广泛引用及注释的《雅歌》中的诗句:“我是田野的花,山谷中的百合”(《圣歌》第二篇第一段);“就像荆棘中的百合,圣母就在百合花中”,这也是直到13世纪,基督和圣母玛利亚的画像常常被放置在百合花饰中的原因。

  后来,鸢尾花(fleur de lis)逐渐成为圣母的标志,“童贞之花”的象征,圣母手持鸢尾或身处鸢尾花之中的画像不计其数。在法国君主政体的缔造者克洛维国王(481-511年)皈依基督教后,鸢尾花被认为是上帝的天使所赐予法国国王的圣物,代表基督教圣父、圣子、圣灵三位一体的象征。

  上述宗教的说法一直被17世纪后严肃的历史学家所不齿,他们经过考证,有据可查最早的王家鸢尾花纹章,是1211年才在路易王子的一个印章中出现(即后来的路易八世(1223-1226),这个是未即位时作为王子的印章,被认为是后来王家纹章的雏形)。

  然而,鸢尾花(百合花)纹章并非为法国王家专用,它在西欧的使用非常广泛,且深入各个阶层,其在纹章中的使用频率排第六。而从社会角度看,尤其常被中小贵族以及农民用于纹章或纹章性标志中。

  在这里查了一些资料和典故——“法国的国花是鸢尾科的香根鸢尾(fleur de lis),它体大花美,婀娜多姿,与百合花(lily)极为相似。但实际上,鸢尾与百合分属两个截然不同的科类,虽然一眼看去,似乎两者都有六枚“花瓣”,殊不知鸢尾花只有三枚花瓣,其余外围的那三瓣乃是保护花蕾的萼片,只是由于这三枚瓣状萼片长得酷似花瓣,以致常常以假乱真,令人难于辨认。此外,鸢尾的“花瓣”一半向上翘起,一半向下翻卷,而百合花的花瓣却一律向上。另有一些鸢尾的花心深处还长有三枚由雌芯变成的长舌形瓣儿。由于欧洲人常把鸢尾花称作“百合花”,故不少人以为法国的国花是百合花。 ”看来这是欧洲人的一种习惯说法,两种花的典故经常混在一起也不奇怪了.......

  动物在纹章中的地位和体现

  自从纹章诞生以来,正是动物图案带给纹章术以精华和新意。有三分之一的纹章采用动物为主体的图案。

  而在所有动物中(乃至所有图案中),无论是不同的时代还是不同的阶层中,狮子图案的使用频率都是最高的。据统计,中世纪欧洲保存下来的100万个纹章图案中,约有15%使用了狮子图案。(第二是几何图案横条纹(fasce)与斜条纹(bande)仅各占5%)或许这种现象与整个西方传统中,狮子一直是百兽之王以及勇气的象征有关。纹章中的狮子一般呈直立状,头朝侧面(单独一只时向左面为多),也有很多是两只狮子相对直立的。

  喜欢使用狮子纹章的地区包括法国、比利时、卢森堡、丹麦等等。有趣的是,当狮子的头朝正面时(英格兰国王的纹章以及英国皇家纹章),它就不是狮子,而是豹子了。。。

  卡兹耐伦伯根(Katzenellenbogen)家族的黑豹纹章,虽然从名字看容易联想起猫(Katze),但最后选择的还是豹(脸是朝正面的)。

  英格兰王家纹章始于狮心王理查一世在位之时(1189-1199)。当他1195年终于摆脱监禁生活回国时,将自己一直佩戴的面对面直立的雄狮图案换为三只行走状的狮子,并一直保存继承下来。但后来法国纹章学家将这种行走状正面的动物定义为“豹”,这就不知根据何在了)。

  然而,英国人拒绝将英格兰王家中所展示的行走中的动物称为“豹”,认为这是对英王室的侮辱。他们的官方说法是“类狮兽”或“狮形兽”。而且严格定义为“头朝正面、行走或奔跑状的狮子形兽”。这是因为豹在中世纪动物志中的名声不好,据说有一个典故说母狮和雄豹有不正当的爱情关系,因此生下来的后代都是私生、残酷的品种。。因此古英语中豹子也有“通奸者”的隐意。而有一段轶闻,在英法百年战争中,法国国王曾不失时机地命令纹章传令官大肆宣扬这一典故,嘲弄英格兰王家的“豹”形纹章,以讽刺其血统和出身。

  然而搞笑的是,即使是行走中的“那动物”,只要头不是朝正面,而是朝侧面的话,那它仍然是一只狮子,正式定义上是“行走中路过的狮子”,这就真搞不懂纹章学家的脑子到底是怎么想的了。

  纹章传令官

  上面已经说过,纹章的诞生是为了在战场上可以辨认出身穿相似盔甲的敌我双方骑士,另一方面,由中世纪开始直到16世纪,骑士比武大会也始终是贵族纹章亮相的一个主要舞台。从安茹国王勒内于15世纪中叶编写的一本书上可以看出,比武大会通常持续3天,分两队进行集体对抗,另有骑士之间骑在马上的长枪比武(这是单打独斗)。比武前双方骑士应该展示本方的纹章、旗帜和饰章,以便让观众、贵妇人以及负责判断是否遵守骑士规则的纹章传令官识别双方人物,并表彰战功。

  起初,纹章传令官(Herauts d’armes)是为君主或大贵族服务的官员,他们的工作是传递战争消息,宣告战争或宣告骑士的比武。后来他们逐渐专职负责后一领域,并在比武过程中以类似于现代记者的方式为观众描绘参与者的身份,纹章和其主要业绩。因为工作的关系,纹章传令官就慢慢成为纹章术方面专家,他们开始编制纹章的规则与表现形式,确定描绘纹章的语言‘跑遍欧洲进行纹章统计,并将发表的纹章绘制成各种汇编集进行保存。现存至今比较著名的有法国的《纹章图案总汇》(Armorial general)、贝伦维尔纹章图案汇编(Armorial Bellenville)、《“温柔宫殿”纹章图案汇编》(Armorial de Conrad Grunenberg)、《金羊毛勋章马术纹章图案小集》(Armorial equestre de la Toison d’or)。

  自14世纪起,纹章传令官身穿特殊款式的衣服——中袖短袍(书上有照片,但我忘了扫,卡卡),上面绘有他们所服务的君主或主人的纹章,英国王家传令官至今仍穿着这样传统的制服。传令官对于纹章学演变的影响再各地并不一样,对于纹章起源自军事的国家(法国、英格兰、荷兰、德意志莱恩河沿岸及南部地区)影响较大,并形成深远的传统;对西班牙、葡萄牙、波兰、意大利及北欧地区则影响较小。

  到了近代,纹章传令官的学问趋于衰落,纹章学就逐渐转入历史学家、语文学家以及被称为古史学者(Antiquaires)的博学家之手,纹章以及纹章学的作用也渐渐转为一种历史资料,用于研究历史,如纹章持有者的身份及其生活的社会、文化环境,还有艺术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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