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术是一种最古老的信仰,又称准宗教现象,它是幻想通过超自然力对客体强加控制或影响,以达到自己的欲望。巫术与宗教的最大区别是不涉及神,不向客体膜拜。在巫术中,运用不秒手段,其中有一种替身,与神像相似,但是似是而非,形相若而质不同,不妨看看有关例证:
在汉代有一起"巫蛊之狱"。据《汉书.江充传>记载,汉武帝病,江充认为是巫蛊所致,武帝听之,果然在宫中挖出行巫的木偶。江充与太子有怨,诬陷太子,太子怒杀江充,焚巫,并旋兵自尽。后田千秋讼太子冤,才得昭雪,武帝遂族江充一家在《汉书.西南夷传》中还讲夜郎王"刻木像汉吏,立道旁射之。"这些巫术都是利用木偶象征对方,作为巫术替身,加以残害,以达到诅咒、致死对方的目的。这种信仰在史前更加流行,辽宁丹东后洼新石器时代遗址出土不少滑石人偶,就是巫术替身,后来墓葬的陶俑等也是如此。由此可见,巫术替身由来已久,十分流行。
在民族学、民俗学中保留更多的事实,主要有几个方面。
首先是报复对方。四川凉山彝族祭司毕摩精于巫术,该族在氏族家支间打冤家时,不仅选军事站得住,磨刀擦枪,积极做好军事准备,祭司也作战斗动员,对敌方实行巫术战,毕摩要亲手捏一个泥人或扎一个草人,内放死畜遗骨,把它作为敌人的首领,召开氏族家支大会,诅咒泥人,且以刀砍或针刺,然后偷偷置于敌方村落,认为如此这般,战事一起敌人就群龙无首,溃不成军。彝族流行姑舅表婚,不可违反。一旦有人破坏,将姑娘另许他人,男方则请毕摩架一树枝,拴一只羊和一只鸡,对其诅咒,然后杀死,同时捏一泥人或扎一草人,象征对方,并且用古老的石刀肢解泥人、草人,说:"谁破坏姑舅表婚,谁就像泥人一样下场。"
其次是驱鬼招魂。云南西藏自治区双版纳傣族遇到疾病,总认为是瘟鬼作崇,瘟鬼又有不同等级,送村落瘟鬼时,巫师要以泥捏人,还捏造许多鸡、鸭、鹅、猪、狗、牛、马、象等各一百个,还有衣服、装饰品、饭、菜、酒、肉、柴草等,这些东西是送给瘟鬼的,然后把瘟鬼放在芭蕉叶编的筐内,丢在村外路口,或者垃圾堆上,念道:"瘟鬼,你快走吧,现在把用的都准备好了,不要留在村内。"赶个人身上的瘟鬼,则由巫师捏一个泥偶,放在芭蕉盒内,关上盖,泥偶象征害人之鬼,然后至村外埋掉,或者像倒垃圾一样丢在村外。四川羌族也认为得病是鬼使神差,为了病人康复,反病人抬往墓地,焚烧泥偶或草人,同时杀一羊,象征羊替人死去,让草人带走羊魂,从而招回病人失掉的灵魂。
第三是求子。古代汉族有一种"弄化生"巫术,即把蜡人放在水中,以求子嗣。近代民间求子用替身更多,如南方的拴泥儿子,北方的拴娃娃,四川的抢童子,都是求子巫术。其中的娃娃,是以泥、陶制成人偶。求育者一是利用线把娃娃拴住,象征生了儿子不会失去,二是实行接触巫术,求育妇女把娃娃的生殖器或其他部位吃掉,这样才能孕育得子。云南彝族求子时,由毕摩主持,杀绵羊一只、猪一头、鸡一只、鸭一只、鹅蛋二个,用九个山上的茅草扎一对草人,或用九个山的土捏二个泥人,穿上五彩衣,象征一对男女。晚上,毕摩让青年人在主人家房外唱歌、祭祖,主人--夫妻二人抱草人或泥人面对面睡觉,还有两个青年在户外打鬼,保护主人,最后进屋内,把草人或泥人拴住,让求育者背着,到村外十字路口放下,杀猪祭祖,把猪血淋在草人或泥人身上,血象征生命,期待生育。
此外解救难产。我们在海南省乐东县山荣、千家等乡村得知,当发现"禁婆"(认为是一种害人、吃人的鬼)后,认为禁婆能吃人,必须请巫师捏一个泥人,有头,大乳,鼓肚子,象征贪得无厌的禁婆,模拟驱鬼状,把泥人丢于村外,砍去四肢,让鬼永世不得复活,从而村内才能安宁。琼中县的黎族如果主妇临产有病,或者遇到难产,也请巫师捏一个女性特征突出的泥人,代表患病之人,给它穿上五彩衣裙,然后像送葬一样,把它抬到野外掩埋,表示把病魂送走,有病者得到康复,能够顺产。
云南普米族巫师在为产妇治病时,必削木人代之,木人挺个大肚子,如果治月经不调,则在木人女阴部涂血色,将其埋于地下。经念咒、找鬼活动,最后把木偶挖出来,丢之村外,就认为木人将孕妇的疾病带走了。
类似例证举不胜举,此不多赘。但是这些事实已告诉我们,神是人类膜拜的对象,其形象庄重而神秘。其像制作工艺讲究,有供奉场所,有祭祀仪式;巫术则是利用幻想的、超自然的手段,版图改变客观事实,其中的模拟巫术往往利用各种替身--人偶,然而这些偶像是随意创作的,比较粗糙,没有供奉场所,是随便丢弃的,而且多有残破,这是与神像截然不同的,它对研究和印证有关考古资料是有借鉴作用的。
在分析了民族学资料之后,让我们看看考古所发现的女神,作一个比较研究。不过,首先应该讨论,两者能否进行比较呢?回答是肯定的。总观人类的历史,各地区各民族的发展是不平衡的,有些地区远在五六千年前已经摆脱原始状态,建立了文明国家,但有些地区由于种种历史原因,不久前尚处于原始社会晚期,这是人类社会发展不平衡的产物,先进民族的昨天和前天,相当于后进民族的今天和昨天,两者在文化上是有共性的,这种社会发展的规律性,为进行比较研究提供了可能,民族学的"活化石"虽然落后,但是生动具体,恰恰能弥补考古学的"死化石",再现远古文化的本来面目。因此,把民族学资料与考古学资料加以比较,进行综合性研究,完全是可能的,在远古女神研究上也可以运用这种方法。
从民族学角度看,我国考古发现的所谓女神,基本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神偶,如辽宁喀左东嘴出土的陶塑人形坐像、建平牛河梁出土的大型女神头像、河北滦平后台子出土的女性石雕像、内蒙古林西西门外和白音长汉遗址出土的女性石雕像,都属于此类。这些神像的特点是:一多比较完整,不像巫术替身那样缺头少肢,经人为破坏。二制作精细,有些以石料雕琢,十分艰难,不像巫术替身那样随意,而且形态端庄,神秘含蓄。三都是女性,而且处于成年阶段,突乳,鼓腹,巨臀,由于当时人类寿命较短,这种形象正是妇女的老年。四适于供奉,除了那种双腿盘坐形态外,其他石雕神像下呈尖锥状,便于插在地上或祭坛上。有趣的是,白音长汉遗址第17号房址内还保留了女神原来供奉的形式,神像插于住宅地上,面对火塘口,显然是人们有意供奉在室内的。无独有偶,在欧洲出土的史前女神,有些下端也为锥体状,适于插在祭坛或地面上。这种供奉方式,与民族地区在室内供奉祖先石碑牌位如出一辙,雕像底部为尖状,显然是为了供奉,即插在地上,过去在甘肃居延出土的人面形木牌,敦煌出土的人面形木牌,以及纳西族祭风仪式中所插的神木牌,下端均为尖状,插在地上。可以肯定它们是神像,至于属于哪种神像?应该是女祖先。由于当时正处于母系氏族时期,人类最早塑造的神偶首先是自己的祖先,所以上述神像可能是氏族或部落的始祖女神。辽宁锦州民间有一种孕妇状剪纸,当是女始祖神的遗迹,也为一种神偶,起护身避邪作用。
另一类是巫术替身,如东山嘴和牛河梁出土的孕妇陶塑像,案板出土的陶塑裸体像等,有的同志已敏锐地指出,牛洒梁出土的大型陶塑像为祖先神偶,而小型孕妇则是巫术的"道具",这种看法有道理,仔细推测这此小型孕妇像与上述的神像有明显区别:一是残缺不全,多为人为打破;二有男有女,不都是女性;三有些是在宗教遗址或灰坑中发现的,不是神坛供奉的,特别是案板遗址出土的陶塑女像,已相当残破,无头与四肢,该遗址出土的八件,其中七男一女,而且是被丢在灰坑中,丢时是放在编织物中,其中还有猪骨头、精美的玉指环、骨雕柄饰、玉石和天然珍珠制成的串饰。很清楚,这位女像不像女神,而是旅行巫术时作为替身丢到垃圾堆里的,但为了达到巫术的预期目的,还给许多珍贵的肉食和装饰品。问题是,为什么把这些巫术替身打破致残呢?正如民族学资料所说明的,作为巫术替身,是巫师行巫的手段,是以病人或敌人的身分出现的,都是被破坏、被丢弃的东西,目的是使病人康复,或者致敌人于死地。
至于史前的替身属于何种巫术,则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也不能一概而论。从民族学资料来看,远古时期由于地理环境恶劣,毒蛇猛兽横行,加上生产力低下,生活艰苦,卫生条件差,疾病时常发生,对人类是巨大的威胁。北京周口店旧石器文化遗址发现二十二个人体,死于十四岁以下者十五人,死于十五岁至三十岁者三人,死于四十岁至五十岁者三人,死于五十至六十岁者一人,可见寿命很短。到了新石器时代人的寿命也相当短,平均寿命在四十岁左右。为了祛病,必然实行不少巫术,尤其是孕妇患者,难产之时,更要运用巫术手段捏泥人以象征病人,最后把替身丢掉,史前孕妇状替身,很可能与祈求去病巫术有关。案板出土的残破男偶,也属于巫术替身,具体属于什么巫术,有待深入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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