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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火药的本身只是一种威力中等的炸药,欧洲到了1250年才懂得了它的作用。又过了50至75年后,有人发现将黑火药装在——头开口的管壳内并点燃它,就具备了杀伤威力。

  公元14世纪,随着黑火药应用于欧洲战争,在人类军事史上出现了一个新的奇迹。将硝酸钾、硫黄和木炭的混合物装在密闭容器内,利用点燃后产生燃烧气体的爆炸力,使兵器和兵器系统具备了比以往的任何兵器大得多的杀伤力。不过,早期的火枪命中率低,射程短,射击速率慢而且使用起来极不灵便,甚至早期火枪的杀伤力实际上还不如同时代的长弓和十字弓。但是,火枪的使用比较简便,步兵经过短时间的训练便可很快掌握,相反,要有效地使用十字弓,就得经过几个月时间的练习,而要真正精通则需数年时间的刻苦训练。因此从冷兵器到黑火药兵器之间有着一个缓慢而艰难的转变过程。经过年长日久的发展阶段,黑火药兵器才逐步代替长矛、十字弓和长弓,成了战场上威力空前的兵器。

  法国直到1566年才淘汰了十字弓,而英国则到1596年才正式将火枪作为步兵武器。同样,奥斯曼帝国的军队,特别是它的骑兵部队极不愿意废弃早已用惯了的弓箭。公元16世纪,土耳其的精锐骑兵拒绝用火枪代替手中的弓,兵器的更换遇到了很大的阻力。直到l7世纪末,十字弓和长弓才完全从战场上销声匿迹。

  炸药和火枪的出现并成为战场上的主要兵器,这是一个复杂的历史过程。这一历史过程必须看作是世界各地技术并行发展的综合结果。尽管世界各国都在发展黑火药和火箭兵器,而中国和欧洲又在差不多同一个时期里启用了原始的枪炮,然而,枪炮在西方的发展速度却比别的地方快得多。到了1350年,大口径的枪和最初的手枪在欧洲已经相当普遍,中国则早于一个世纪前就开始使用原始的竹火箭来恐吓敌军或进行火攻了。

  铸铁技术的发明是促使黑火药兵器发展的最重大最突出的技术进步。在整个中世纪时代一直延用着陈旧的冶炼技术。新技术的出现,例如用水力锤粉碎矿石,利用水力进行锻处理,以及用水力驱动更大的风箱等,使得熔炼物有可能达到很高的温度,使铁液化并吸进碳,这样铁溶液就可以从炉底通过粘土封口流出来,进入预先准备奸的砂和粘土制成的模子。从14世纪开始,莱茵河沿岸的高炉就能生产出各种形状的铸铁。由于铁比较便宜,因此铸铁产品的市场迅速扩大。15世纪中叶,发明了用铅将银从含银的铜中分离出来的方法,这样,铜和青铜的铸造技术也得到了发展。发展轻型手枪是跟比较大的枪同时发明生产并得到发展的,因为,如果枪的尺寸较小,那末枪管的锻造和铸造也就比较容易。最早的手枪只是由一根很短的枪管构成,用铁或黄铜制造,长度不到10英寸,口径为25至45毫米。用一只手持枪,另一只手射击。火门通常在枪管的上方。这样小的枪很难掌握好瞄准,枪管会很快发烫以致无法用手握住。因此,有时只好把它们装在木板上进行射击。有迹象表明这种兵器曾经在法国克莱赛战役被使用过。不久在它们的基础上逐步研制成了各种各样的手枪。

  约在14世纪中叶,发明了枪托或称枪柄,用来支持手枪的枪管。起初枪管只是简单地夹在一根四至五英尺长的木杆上,这样,纵然是有了一个依托,但命中率仍然很低。

  由于当时火药的质量不高,因此也影响了枪的效能。火药在运输过程中,比较重的硝酸钾沉到了下面,而比较轻的炭则跑到了上面,射击前必须将火药稍稍地重新加以搅和方能使用。另外,在细小的粉末火药颗粒之间缺少足够的空隙,爆炸也就不能充分地进行。由于黑火药存在这些缺点,因此它的用量特别大。往往火药要占据枪管四分之三的容积。当火药装好后,在枪管上面要放一木栓(称为弹底板),最后装上弹丸,这时候弹丸实际上已经放到了枪管的口子上了。由于火药燃烧得又慢又差,因此不得不在枪弹内放上一些碎布片和粘土,让火药有足够的燃烧空间,使枪膛内的压力逐渐增大。所以,起初手枪实际上并没有多大的杀伤威力,可以说只是一种心理战的武器。火药爆炸时所产生的巨大声响,烟尘和火光往往使敌人骑兵的马匹惊吓不已。

  15世纪发明了粒状火药,从而解决了手枪火药爆炸所应达到的压力问题。由于构成粒状火药的三种成份处于稳定不变的状态,加之火药颗粒之间有均衡的空隙,因此粒状火药的爆炸更加均匀,几乎做到了即时爆炸。

  早期的手枪用上了这种新的火药之后,最大射程可接近200码。不过实际有效射程仅为50码。与长弓相比,虽然手枪的穿透力要大得多,但在很长一段时期里,长弓在速度、攻击目标的数量,精确度和机动性等方面一直处于优势。之所以手枪的使用不够灵便,原因之一是它需要点火。点火的方法是将一块烧红的炭或一片烧红的铁插进枪的火门。为此,土兵就总得站在靠近火的地方,要射击时便从火里取出炭或铁块进行点火。

  最初的枪精确度很低,部分原因是很难握住枪柄。通常左手握在枪管后面的地方,左臂和身体夹住枪托,另一只手用来点火。有时,土兵将枪托支在地上或放在叉状支架上。不管怎样,士兵的眼睛必须始终盯住枪的火门,才不致于点错位置或烧了自己的手。因此射击时不能用眼睛来观察射击的目标,根本无法进行有效的瞄准。

  到了公元15世纪,发明了较为安全的点火装置。采用这种装置后就可以比较精确地进行射击瞄准,因而提高了兵器的杀伤力。这时枪的火门从枪管的上面移到了枪管的右侧,枪上还加了个小小的突槽或称"火药池",用来放置引火药,这样,点火就较有把握。枪管的长度增加了,而枪柄则缩短了。最为突出的一项技术进步是采用了一种可以燃烧的"火绳"和放置这种"火绳"的装置。所谓火绳就是一根绳线或捻紧的布条,放在硝酸钾溶液中浸泡后晾干。它能燃烧(除非受雨淋而熄灭)并点燃火药池内的引火药。

  最初用来放置火绳的装置是个简单的绕轴旋转的盘管,可以用手升降。不久,有人将盘管跟一板机连接起来,制成了火绳点火开关。如果拉下板机,盘管的下端便向上抬起,而夹着火绳的盘管上端便恰好降到了火药池。这样,士兵在射击的时候就不受点火装置的妨害而可以看清他所瞄准的目标进行瞄准了。

  这种枪的枪托经过缩短并弯曲成适于贴近面颊、顶住肩胸的形状,这就非常有助于瞄准。这种新型兵器在德文中叫做hackbut,法文中叫枪(Arquebus),字面上的意思是"钩状枪"。

  钩状枪重约10至15磅,弹丸不足一盎司,初速约为每秒 800英尺,射程大约100至200码。这种枪的发射速率仍然很低,到16世纪70年代时,每三分钟发射二发子弹就是极好的了。尽管它还有许多不足,但毕竟是最早可以真正用于实战的轻型黑火药兵器。而且在后来的一个世纪里,始终是步兵的制式武器。由于它的穿透力比较小,而步兵又越来越多地使用盔甲,因此迫切需要一种既能穿透金属盔甲又能阻挡敌人重骑兵进攻的新型兵器。

  滑膛火绳枪是西班牙人研制成功的一种较重型的兵器,其弹道特性也有所改进。16世纪30年代在意大利战争中初次用于阵地防御。它的枪管变得更长,发射的弹丸更重,可以穿透盔甲,阻击骑兵的冲锋。枪管的延长和火药的改进使枪弹具有更高的速度,射程也更远。另一方面,由于枪变得很重,因此,实际上象一门小型的加农炮,其机动性也差了,最初滑瞠枪长达6至7英尺,重25磅,甚至更多,弹丸重10至14分之1磅。虽然赞成滑膛枪的人声称,如果火药质量好,这种枪能击毙600步(一步等于0.75米)开外的人。但是,实际上它的有效射程远远不足200码。后来虽然几经改进,一直到它代替火绳枪的时候,重量仍达14磅以上,而且必须孜在叉形支架上才能射击。

  火绳枪只能在气候干燥的时候使用。火绳的消耗量很大,而且在战斗开始前和战斗进行时火绳必须始终闷烧着,因此,非常容易发生危险。夜间作战时易暴露,有时土兵携带的弹药会发生爆炸,火药的供应工作也十分危险。由于火绳必须在战斗之前就点燃,因此,有时部队遭到突然袭击时不能及时地进行还击。

  16世纪出现了一种机械式点火装置,即用二硫化铁或燧石与钢片撞击产生火花,点燃火药池内的引火药。还有一种转轮点火开关,曾对骑兵武器及其战术产生过重大的影响。但这种装置价格太贵又很娇气,因此无法普遍采用。骑兵和特种步兵曾经使用过这种点火开关,不过这种枪从未作为步兵的主要兵器取代过火绳枪。

  另一种使用燧石与钢片撞击的点火装置名叫弹簧点火开关,其结构是枪管侧面有一击铁,击铁夹着燧石,扣动扳机时,一个V形弹簧将击铁松开,核击装在绞链上的弯钢片,钢片盖在引火药池上,这样就产生一片火花,将子弹射出。火药池上有一保护盖,用来防止雨水进入和火药溢出,盖子在射击前通过扳机打开,装上弹药后再用手盖上。

  公元16世纪,当作战中已经有条件使用火枪兵器的时候,战场上却仍然被长矛方阵和披盔甲的重骑兵这两种敌对的突击作战体制统治着。当时枪在战场上的主要作用是加强长矛方阵的防御力量,或者专门用来保护战壕和堡垒等防御工事。

  早期的火枪精确度差,射程短,发射速率低,很笨重,使用很不灵便,因此使用火枪的士兵比长弓兵和十字弓兵更容量遭到敌人的袭击。在一般情况下,火枪不是单兵使用的,而是以密集队形进行齐射,并用来对付密集的敌人,以求总有一些子弹会击中一些敌人。在近距离内进行密集的齐射时,枪的精确度就显得不太重要了,再加上子弹的冲击力和穿透力,因而火枪比早期的投掷式兵器具有更大的杀伤力。但是,15世纪时,用枪进行密集射击的部队容易受到敌人的攻击,因此还得借助子长矛兵和防御工事的保护。如果以最大射程作骚扰射击,或者在大规模战斗开始之前进行散兵袭扰,这种枪的用处就非常有限。

  由于火绳枪手、滑膛枪手和炮手在作战时不可能既用火枪,又用格斗式冷兵器,因此,他们一直仍处在辅助部队的地位,大多编成较小的战斗队形,附属于密集的长矛兵部队,与长矛兵分开但又不独立进行战斗。在早期的意大利战争中,火绳枪和十字弓之间冲突的情况表明,前者的各种战斗性能均占优势;不过火绳枪与英国长弓之间并没有发生过十分直接的冲突,因为随着上个世纪中叶英国人被逐出欧洲大陆之后,长弓实际上已经从欧洲消失。这两种兵器在作战中的性能记录表明,总的来说,在16世纪中叶之前,火枪的杀伤力并不高于长弓。在射击精确度、射程、发射速率、轻便性以及生产制造等方面,长弓明显地优于当时处于初级阶段的火枪。与弓箭相比,火枪发射的一或二盎司重的弹丸具有更大的和更容易使人伤残的冲击力(包括穿透力),由于当时的火枪在任何情况下无法进行精确的瞄准,因此也不需要进行长期的训练;另外,枪弹所引起的伤口常常会引起血液中毒,这些方面也是枪的优点。由于这两种兵器各有利弊,没有更多的选择余地。因此,在英国军队中长弓的废弃过程十分缓慢,甚至直到18世纪,英国还有人企图让长弓东山再起,这一点是并不奇怪的。

  公元16世纪,由于火枪处于当时兵器和战术中的从属辅助地位,因此它的杀伤力受到了限制。在整个16世纪里,尽管作战中火枪对长矛的使用比例在缓慢增长着,同时火枪的性能也在逐步提高,但是多数战斗是通过白刃战决定胜负的。当时杀伤力最大的兵器不是新流行的火枪,而是老式的长矛、长枪和剑。不过,火枪虽然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在作战中却是不可缺少的。16世纪的军队倘若手里没有火枪,它是决不敢跟有火枪的军队交战的。火枪和长矛被纳入同一个武器体系,乃是16世纪末需要解决的一个主要战术技术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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