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下一主题 圣殿骑士
搜索

骑士题材须知

前些日子跟人聊天,提到骑士故事,对方问:

  “骑士穿着两三百斤的铠甲,是用什么机械吊上马背的呢?”

  我问你为什么认为铠甲会重两三百斤,他很惊讶的说,难道不是这样的么?他跟很多人谈骑士别人都认为应该是这样。于是我觉得我应该扯淡一点骑士的东西了。

  我只是从帮助写剧本的角度考虑,凭记忆扯点我觉得比较有意思的说法和传说,并不是真的去查几个星期资料,然后拿出来罗列。我只是希望有人能从我写的东西里看到点新鲜点子,启发一点灵感或制造一点兴趣。错误、谣言和野史不仅在所难免,而且是我扯淡的重点。欢迎大家指出我错误的地方,但是我并没有多少兴趣去改动或争论。

  由于自己也搞不太明白,所以不涉及骑士团制度、城堡和骑士的经济政治影响。

  如何成为骑士

  一个骑士是怎样成为骑士的呢?首先,他得停止长个儿。骑士需要穿铠甲,而铠甲既昂贵,又需要量身定做。如果一个还在长个的少年打造一身铠甲穿上,那么一年后,他就会有当罐头牛肉的感觉。人必须成年才能披甲这一事实有力的监督了骑士学校制度的实行。

  一个正统的骑士应该按以下步骤成为正式骑士:首先,他应该是一个有资格的人,如贵族后代、高职军人后代或年轻扈从,然后他要去上级领主那里接受训练。训练到成年结束,他荣归故里,被册封为正式骑士或见习骑士。

  就法、德的“正统”制度而言,骑士受训练是寄宿性的。训练场地是上级骑士的城堡,导师是上级骑士及其老婆。这种制度既有利于建立袍泽之情,又有利于开展军阀割据,所以一直受到广大骑士的好评。每年开春,各小城堡和边境塔楼里低阶骑士和有功士兵的适龄长子们擦干净嘴边的面包渣,告别了青梅竹马的小伙伴,踏上了为国王和教会卖命的不归路。这些往往只有六七岁的新兵蛋子来到上级领主的城堡,住到住城堡旁边的一坐附属建筑中去。上级领主毕竟不是专业教师,不会花太多精力教导这些小孩,一般情况下一个上级领主会同时带六七个孩子。多数小孩会愿意去更繁华的城堡,只有少数人会愿意去偏远乡村或军事要塞。大城市的城堡中往往会住上四五十人,上级领主根本管不过来,也就任由他们荒废或成为文官。有少数不喑世故的有志少年坚持去边境、荒原和军事要塞度过他们的少年时光,这里来的生员少,一般只有三个左右,城堡的主人因戍守边疆而无所事事,也乐意好好调教这些皮粗肉厚的祖国的花朵来打发时光。在中世纪的大部分时间里,来自边荒城堡的年轻骑士都被当作确实有本事的人才尊重。许多在同一个边荒城堡中毕业的骑士的名号会被吟游诗人们放在一起,比如甲城堡三骑士或乙森林五骑士等等。

  骑士训练的课程有文武两种,武术教员多数由男领主担任,文科教员几乎全部由领主老婆担任。武术训练没有既定的教程,以打猎、砍草人和对练为主。早操、晨跑在大多数城堡并不流行,一般只有领主高兴的时候或者郁闷的时候才会手把手与小孩子们对练剑术。打猎是骑士训练的重点,拿着长矛去戳野兔或者拿着剑追砍山鸡无疑是活动量很大的有氧运动。有时会出现拿着长矛独自把熊戳死,或拿着斧头砍翻群狼的怪物涌现,他们的名声在毕业之前就会传遍四方。骑士的武职训练只有骑马和打架两项,一般不教军事指挥。

  文科的主要内容是骑士礼仪,教育方法是小孩子们在有典礼的时候站在一边观看,然后猴子学样。城堡的主妇们一般有足够的时间和耐心把这些只知道喝牛奶的农村孩子调教成彬彬有礼的小白脸。除了礼仪之外,忠于基督教和讨价还价也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城堡的主妇们会针对受训孩子的年龄,先后使用鬼故事、圣人故事和冒险故事来强化这些未来的骑士的宗教信仰。与铁匠们砍价也是每个骑士的必修课程,砍价水平不过关的骑士们有多少钱也都会给铁匠们糟蹋了。

  当孩子们停止长个以后,他们就可以毕业了。有的时候是到了年龄就无条件毕业,有的时候是要经过考试。考试的内容是打架,难度和北京户口的学生考大学差不多,基本上很想成为骑士的都可以通过。毕业的关键不在于能否毕业,而是毕业后被分配为见习骑士还是扈从。见习骑士只有部分骑士特权,他们的旗帜后有一个少先队旗一样的燕尾,在战场上见习骑士被安排在正规骑士后面。当他们积累一定功勋后,他们就可以剪掉燕尾,并荣升为一线炮灰。扈从的责任是伺候骑士并时刻窥视着骑士的位置。骑士学校毕业的扈从不像农民扈从一样只能赶马扛东西和徒步作战,他们在责任和装备上并没有什么限制,只要有钱他们也可以穿着全身骑士甲骑马作战。在战况紧急的时候,这些扈从往往被当作轻骑兵或者重步兵使用。这些扈从有骑士的能力和资格,但是没有骑士特权。城堡毕业的青年无法成为骑士的原因多种多样,比如惹怒了上级,或者出身太低等等,但最常见的原因是因为穷,买不起全身甲和一整套骑士行头,所以只好委身做扈从攒钱。当扈从能够有自己一身装备以后,就可以转职骑士了。

  接下来就是返乡回家。在骑士受训练的几年里,其家人得一直攒钱,用来在自己的儿子回家时能风光一把。本地和临近的农民和领主们都会齐聚于此混吃混喝,贮藏了五、六年的陈酒和过期香肠都被摆了出来,只许当场吃掉不许拿走。在发现新大陆之前,骑士们流行在孩子回乡的典礼上把存的钱花光。在喝得醉醺醺的农民的欢呼声中,喝得醉醺醺的牧师和上级贵族满嘴胡话的主持着神圣的仪式,喝得醉醺醺的新骑士胡乱以各种神仙圣人权贵的名义发千奇百怪的誓。等众人第二天醒来的时候,一个新正式骑士就算被社会承认了。

  骑士学校制度对提高骑士平均质量并无多少帮助,其主要作用是限制无资格的人成为正式骑士:低阶级贫苦大众、女人、无国籍者或外国人。农民是可以由军功逐步升级成为正式骑士的,但过程漫长,需要几代人的努力。这种制度有力的保障了骑士队伍作为一个小资团队的纯洁性,坚定的将愤青们拒之门外。虽然史书上时常会有女骑士出现,但欧洲没有哪个正统政权承认过女人有当骑士的资格,所有女骑士都仅仅是被百姓和军队承认,并没有国家颁发的资格证。虽然有自称骑士学校毕业的女骑士出现,但事实一般都是这个人是本城堡领主的女儿,她把来这里进修的孩子们都揍了,于是这些正式骑士们承认她。由于骑士制度严酷而希奇古怪的要求,几乎所有女骑士都是贵族和宗教人士出身,我从没听说有农家女奋斗骑士资格的故事。至于可怜的无国籍者,就只有参加雇佣兵,骑着矮脚马披着豹子皮,去用木工锤子敲正式骑士的头。

  骑士的支出和收入

  骑士制度的建立在政治上是出于政府统治力量弱小,需要乡间豪强协助管理,而在经济上,是因为国王腰包狭小,供养常备兵力力量不足。骑士这一兵种虽然耗费庞大,但是他们并不从国库拿钱,而是花费自己土地上的产出。如此一来,国王虽然要把土地分封出去,但是国王本身不必为骑士掏腰包。在政府统治能力低下的封建时代,给骑士土地让骑士自己付帐的“节流”,比收回土地由政府经营的“开源”更有利。

  骑士最正规的收入莫过于田产。作为地主和豪强他们可以向农民征税、要求徭役。我不清楚各国各时代的税制究竟怎样制定,但大约是实际控制土地的大贵族有很大的权力影响当地税制,而没什么地位的小骑士的田产收入则仅仅能支付军备开销和生活费。一个精明的君主是不会让普通骑士手中有太多闲钱的。

  田产并不能使低阶骑士发财,而且,当时并没有多少做其他生意的机会。在文艺复兴以前,骑士阶级在很长时间内被限制以行商、开办企业等手段赚钱,骑士们和农民们一起被束缚在土地上。这样做有两个好处,一是保证了大骑士比普通骑士更有钱,二是刺激贫穷的骑士上战场去捞外快。

  在军衔制度推广前,战利品的分配遵守一条类似网络游戏的规矩:谁打出来算谁的。打装备卖钱是骑士们的一大收入,求钱若渴的骑士们甚至连扎在自己盾牌上的箭头都要一一拔下来卖掉。若说夺取这些血汗钱太过辛苦,那么攻克敌城以后的劫掠收入就更加可观。各地各阶级的骑士们都仓鼠般搜集各种财富窖藏在自己的城堡里。不难理解为什么当骑士老爷们搜刮完西欧土地上的收获后,第一个想到的创收项目就是去洗劫阿拉伯城市。每一个垂危的都城都会引来四面八方领主的围攻,其情形就好像一瓶掉在地上打碎了的蜂蜜会引来数窝蚂蚁的围攻一样。由于当时的特殊制度,如果一个骑士俘虏了一个有钱的骑士,他便可以要求赎身金。据骑士小说的说法,赎身金一般是被俘骑士动产的三分之一或者一半。抓住俘虏的骑士将在收到钱以后才放人,而付钱买命的骑士则痛心疾首的回到家里,发誓在下一场战斗中抓获一个有钱的主。

  此外,骑士们的正规收入还包括:打家劫舍、抢劫商旅(以上两项须在外国进行,可以在同盟国进行)、洗劫犹太人的住宅、抢劫吉卜赛人的大篷车、指控某人为巫师并敲诈、在深山里屠杀百姓抢钱并声称是成功打怪归来,等等。总之,只要挥剑砍人并且不砍到自家领主头上,骑士就有外快可拿。

  最后,实在无法可想的穷骑士只有打龙或者公主的主意了:如果能找到龙或者其他的宝藏,冒再大的危险也值得。如果能迎娶公主,下半辈子就有了保证,所以青蛙公主恐龙公主一概笑纳。

  所谓穷凶极恶,骑士冒死闷钱,是因为需要支付太多的帐单。骑士的诸项义务没有一个是省油的灯。骑士最大的义务是穿着铠甲骑着马上战场,而铠甲和马都不是便宜货。现代的一套铠甲机器制铝合金的也要值数千,古代一套精良的上好钢材的手工铠甲放到现在怎么着也得好几万吧?在劳动生产率低下的古代,一个如马塞、米兰那样的城市按骑士小说的说法每年也只能生产订做的骑士甲百余套,一套铠甲的价格对大多数中小骑士来说都是个不小的负担。史诗上说中世纪早期一匹战马价值二十头奶牛。铠甲和战马不仅采购难,保养也难。铠甲需时时打锈、抛光、更换关节部件。每场战斗下来铠甲总会伤痕累累,把它们恢复原样可不是省钱的活计。战马更加烧钱。战马以豆料、土豆为食,供养一匹战马足够养活数个奴仆。每匹战马能服役的时间有限,过不了几年由需要用新的战马补充,而且战斗中战马往往因伤亡而废弃。

  各种封建义务也使骑士这些高级农民劳顿不堪。国王带人来玩,你得开放自己的农田用来被践踏着跑马和田猎吧?上级来你家吃饭,要求一顿饭吃掉你一个月的收入,你得答应吧?征发民军,维修城堡,保养境内道路,把自己的坐骑让给驿站……如果你看见一个当地骑士正光着膀子挥舞镐头修公路,请不要吃惊,这八成是个没钱雇人顶替自己履行封建义务的穷光蛋。既然亚瑟王的“湖上三骑士”都可以像老师傅一样在一个上午修建拦河坝,那么做点木匠活对骑士而言也可以归纳进“修炼”的范畴了。

  加上举办和参加礼仪、社交、庆典活动,被铁匠坑蒙拐骗,被教会敲骨吸髓,骑士的腰包总鼓不起来。一个低阶级骑士光每年去参加比武大会就要花费一个季度的田产收入,参加舞会的需求则更大。虽然按理所有阶级骑士都可以参加上级领主的舞会,但是每次舞会都会有一批骑士因为没钱换新礼服而窝在自己通风漏雨的破城堡里,像灰姑娘一样向往着公主和水晶鞋。那些为了儿子的受勋礼和婚礼攒一辈子钱的老骑士们,在几次举办典礼以后也会身无分文。对于教会而言,骑士是他们最肥的羊羔。除了各种苛捐杂税以外,教会还向骑士们兜售补血的药瓶。教会说,喝了这受祝福的药水,伤口就可以很快痊愈。虽然骑士们对此类宣传一直保持半信半疑的态度,但受伤的人总希望能有根救命稻草,所以这药水的总交易量还是可观的。至于铁匠,那是骑士们武器装备的回收站和中转所,他们收集阵亡的士兵和骑士的遗物转卖给生还者,其中每次转手都搜刮掉一层铁皮。

  计算下来,骑士的生活费并不会太充裕。就衣食住行来看,多数骑士作不到奢华。大部分骑士并不是丝绸的消费者,而只能和农民一起披麻戴毡。骑士们一般会给自己准备几套常服和一两套礼服。欧洲人以每次参加宴会穿不同的礼服为荣,所以有时常有交换礼服的行为。至于吃,骑士们大多以面包、鸡蛋、土豆、燕麦为主食,有时按照苏联标准来顿土豆炖牛肉改善生活。牛奶是中小骑士们不离口的宝物,骑士们一般都能在自己的土地上搜刮来源源不断的牛奶,长肉长膘全靠它。当谗得不得了的时候,骑士们便以练兵为由发动围猎,从罗宾汉们嘴里抢夺国王的鹿子。一次围猎的所得往往可以提供数周的美食。

  由于城堡制度的保证,骑士们的居住条件相对完善。在古代的住房条件来看,城堡除了天黑后容易从楼梯上滚下来,以及住久了容易得风湿以外,就没有什么坏处了。在大便后,骑士们会很文明地用一节草绳擦屁股,这一点让不知厕所为何物的广大农民钦佩和羡慕不已。还好,骑士在出行上没有什么困难,就算没有自己的马车,骑士也至少有匹马可以骑。

  骑士道德,或曰所谓的骑士道德

  很多人怀疑骑士道德是否真的被执行。我认为执行是肯定的,不过执行本身毫无高尚可言。各杂志上写着:骑士有八大美德,分别是谦卑、正直、怜悯、英勇、公正、牺牲、荣誉、灵魂。我实在不知道如此统一的口径源自哪里,至少新华词典上只提了忠君、尊重妇女、扶助弱小等几项。各版本骑士道的定义相差很大,很难用几个固定的词代表整个骑士道。

  一个阶级道德不外乎由两个方面组成,一是社会对该阶级的要求,二是该阶级内部竞争时的斗争经验,或曰处世金针。骑士道之所以存在、被宣传、被吹捧、被遵守,完全是因为它代表了封建政权和骑士地主阶级的利益。

  效忠国王是最基本,也最容易被理解的道义。在骑士时代,民族主义尚未兴起,而爱国主义还没有出现,骑士们如果不向国王本人效忠,就只有叛国一途了。在传说中的亚瑟王和查理的那种环境下,既没有明确的国家概念,也没有明确的国境线,只有国王本人是一个看得见捏得着的效忠目标,也是骑士们唯一可选的效忠对象。在民族国家兴起以后,国王们也不希望骑士们像哥萨克们一样把国家利益看得比国王本人的意志还重,于是对国王效忠这一条被当作一个传统得以保留。

  装帅,又称维持端庄的礼仪,是骑士最基本的义务之一。装帅的对象,是贫苦的农民大众,装帅的目的,是为了让贫苦的农民大众羡慕骑士阶级,而使自己的屁股坐得更稳。作为一个小资产阶级,骑士阶级自觉而不辞劳苦地执行着装帅的义务。

  不得罪妇女,或曰尊重妇女,是骑士们普遍执行的信条。不得罪妇女就是不得罪一半人,很明显这对骑士保护自己的社会地位大有好处。在军人普遍藐视女人的环境下,一旦有军人带着尊重妇女的面具出现在社会上,那么他不论像小泉纯一狼那样拉妇女的选票,或是像夜礼服假面那样一旦战斗必定逃跑还照样广泡马子都大有好处。

  骑士扶助弱小的概念并不是中国人传统的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而是勤于接活。广大贫苦骑士犹如各角色扮演游戏的主角一样,走街窜巷挨家挨户找任务,辛苦完成后再敲诈一点报酬。至于拔刀相助,欧洲骑士是不干的,看见打架的只是过去问问,并不马上动手,如果看见对自己有好处再加入。见人打架就去帮助处于劣势的一方这种事只有阿拉伯和印度骑士会做,其结果往往是帮助强盗砍死了自卫的村民。

  剩下的就更好解释了:

  宽容失败的对手,即尽可能的收编残败的敌人为自己的手下,趁着胜利赢取最大的利益,而不是把对方逼急了困兽犹斗狗急跳墙。

  光明正大的决斗,因为正规决斗中高阶级高地位骑士获胜的机会很大,而背后捅刀子对低阶级低地位的骑士更有利,所以提倡光明正大的风气有利于保护既得利益者。

  语言谨慎和维持谦恭,这有利于减少树敌。不必要的绊脚石毁了许多武夫,还是少招惹无关人等为好。

  诚实,作为资产阶级,不诚实就难以做长久生意。骑士是封建主,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封地,不诚实的结果只能是赔钱。

  英勇,就是不提倡傻砍而是提倡明智谨慎。欧洲人是不歌颂刺客的,想保命最简单的方法莫过于冲在其他人后面。

  有时大家会在小说上看见为了正义或爱情反抗王权或封建道德的故事,但这些小说可以说都是文艺复兴时期才纷纷涌现的,在更早的时候仅见于老百姓之间的传诵。虽说骑士阶级并不是一个完全由强盗和恶棍组成的阶级,但真正的侠士毕竟少之又少。为了救哥们而劫法场,可谓义举。这种举动在中国很常见,即使是为了救皇帝,百姓们也不过是嘴头称赞,不至于会感动得痛哭流涕。但是在欧洲,随便哪里出现一个劫法场的骑士都是不得了的大事,百姓要闹事,法律要更改,国王要立贞洁牌坊。但是即便有如此优厚的待遇,全欧洲历史上也找不出几个劫法场的好汉。就英雄故事来说,达达尼昂和阿拉伯的劳仑斯之类坚持侠义的英雄,无论从数量上还是从名气上,都比熙德或罗兰这样的战争贩子要少得多,弱得多。骑士的武器装备

  博物馆中的传世铠甲告诉我们:多数骑士身材矮小,并硬挺着一个大啤酒肚。毫无疑问,铠甲是骑士区别于其他阶级最大的招牌。因为骑士时常要穿着铠甲参加各种仪典或者外交活动,所以铠甲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仪式性的装备。有钱的骑士往往会给自己准备两套铠甲,一套轻便光鲜的用于仪式,一套厚重结实的用于实战。

  铠甲的防护力和重量在后来的许多宣传中被夸大了。就遗留下来的实物来看,多数铠甲的全重在二十到四十公斤。身上携带这种分量的重物对一个强壮的男人而言并不是一个太大的负担,如果倒在地上并非爬不起来,也并不一定要被人用杠杆吊上马背。全身铠甲每一次被制作出来都会经过改进和设计,挑剔的骑士老爷们会不断提出修改意见并勒令执行,这使得铠甲手艺进步飞快。在板甲开始流行后没过一个世纪,全身甲的灵活程度就已经可以保证不会影响人的关节运动了。中世纪的杂技演员有穿着全身甲翻跟头的表演,下马骑士在战斗中也可以爬梯子、操纵攻城武器,这说明铠甲对灵活性的制约远没有多数人想象的那么大。

  相对应的,铠甲的防护力也并不惊人。博物馆中铠甲重量一般不超过四十公斤。一个铠甲的表面积大约是两到三平方米,照不到四十公斤计算,铠甲的平均厚度大约和硬币或钥匙差不多。这个厚度的钢板,力量小的射击兵器(如短弓、霰弹枪)难以打破,斩击性兵器(如刀斧)因为受力面积被分散了,所以虽然能留下刀痕,但是难以打穿。刺击性的武器(如长矛、剑)如果全力打击的话应该可以打穿,钝器(如锤)可以使钢板变形,但是除非有刺有刃否则难以打穿。强力射击武器(如长弓、步枪)可以打穿,但是杀伤力会大大减低。从实战的效果看,大部分骑士甲的防御力都在这个水平上。

  板甲中最重要的部分是胸腹甲,用最厚的钢打制。最精密的地方是肩甲,这里既要求良好的防护,又要求良好的灵活性。肩甲制造是一门比较高级的技术,所以存在肩甲师傅这一独立工种。对于铠甲工匠来说,制作肩甲可能要耗费制作整副铠甲三分之一到一半的工作量。许多便宜的铠甲为了节省成本,肩甲仅仅是一个与其他部件没有关联的独立铁壳。头盔的防护力一直不怎么样,它所产生的最大影响是让骑士看不见东西听不见声音。为了让头盔能牢靠地包裹住头这个球体,铠甲师傅们设计了各种样式,可是没有一种能让他们满意。无论如何,头盔是铠甲中样式最多的部件。铁手套可以当手指虎用,还可以让人握武器握的更牢,但是对骑士而言铁手套最大的作用是用来砸决斗对象的脚。臂甲在击剑中可以提供很好的防护,不过在其他时候就没有什么用处。右臂甲的关节处往往会有一个挂钩或卡口,这是在右臂单臂挎矛时辅助固定用的。裙甲是用来保护小弟弟的,所以很重要。骑士甲的屁股和后大腿一般空着,因为他们要骑马,屁股直接与马背接触。我认为,屁股无甲有利于不脱甲拉大便。腿甲、护胫与铁靴子基本上是一体的,很结实。因为在骑马作战时腿脚很容易受攻击,所以腿脚的护甲相当厚重。这腿脚甲不利于行走。

  在板甲里面一般还套着一层锁子甲。锁子甲相比板甲,不能算是一种抵抗伤害的护甲,只能算是一种减弱伤害的护甲。许多资料说锁子甲锁环越细,防护力越好,但反正锁子甲根本没什么防护力,所以也就不必考虑防护力强弱的问题了。骑士一般穿细环的锁子甲,因为细环的锁子甲比较轻,也比较薄,容易穿在铠甲内部。

  在许多电影和传说故事里,骑士的铠甲总是被打磨的犹如电镀一般铮亮。亚瑟王的故事中说,一个圆桌骑士的弟弟自幼住在山里,没有见过骑士。一天他遇见自己的哥哥,便倒头下拜,说妈妈说天使全身发光,所以认定哥哥是天使,于是下拜。哥哥扶他起来,说这只是铠甲的反光……

  一直有人质疑关于铠甲抛光的问题,认为那镜子般的光滑不是古代能够生产的。我认为抛光应该不是问题。一部俄罗斯史诗上说,钢甲的各个零件首先使用大理石磨,然后用粗麻磨,再然后用毛毯做最后的抛光。我只实验到用大理石,其光滑程度已经足够照清楚人影,想必拿毛毯磨到最后应该可以做到电镀效果。大家谁如果有心实践,可以拿把生锈的菜刀磨几天试试。至于锁子甲,则是放在口袋里到进细沙和其他摩擦物,然后晃这个袋子,使摩擦物可以摩擦到锁子甲的全部表面。另外,虽然我没有看见过什么史料上有记载,但是就技术条件而言,古时候的铠甲也是可以像现在的汽车一样打蜡的。

  至于为什么要如此抛光,我想应该是出于耍帅和防锈两个方面考虑。耍帅是铠甲的第一大作用,而生锈是铠甲的第一大敌。照这么说来,给铠甲抛光是很有必要的。抛光还带来了额外的防护力,因为抛光的表面可以将箭矢滑向一边。

  穿铠甲是个体力活,也是个技术活。骑士首先要像披鱼网一样穿上锁子甲,然后穿上一件用来固定铠甲的结实衬衫,这衬衫上带有和铠甲上锁扣相对应的卡口,在穿上铠甲后将衬衫上的卡口与铠甲上的锁扣一一对接并锁住,这样就可以把骑士和铠甲牢固联系在一起了。骑士在戴头盔以前要用一个包头布把自己的头牢牢包起来,这是为了保护头发和头皮不被头盔的内壁磨成日本人的发型。整个穿铠甲的过程由侍从帮助完成,如果侍从自己也要穿甲,那还得劳烦侍从的侍从。为了方便铠甲的穿脱,人们发明了螺丝、起子和螺母扳手。在密不透风的铠甲中的骑士稍有运动就会大量出汗,所以全甲奔跑的骑士每过一段时间就得策马奔回城堡,脱下头盔牛饮葡萄酒。如果不这样他们会很快脱水,昏倒在闷热的铠甲里。

  在武器上,骑枪和长剑是最基本的标配。对于只能单手执矛的骑士而言,骑枪确实是一种不可或缺的武器。骑枪是一种单手矛,难以瞄准,依靠条子长和杆子粗来获得威力。从十六世纪开始,人们用细钢管代替粗木杆,使骑枪更硬更长。

  欧洲可谓是唯一用长剑做主力近战武器的地方。虽然说剑对于骑士确实有特殊的意义,但是如果剑在战场上并不实用,那么它也不可能在那么长的时间里被骑士们握在手里。我认为,近战武器在一个地区的流行应该与这个地区的护甲偏好有关。维京人和日本人近乎裸奔,所以他们可以使用大攻击力低破甲力的大刀阔斧对砍;南亚人铠甲缝隙大,对缝隙进行狠击非常重要,所以短刀比较流行;阿拉伯人喜欢多层甲,破坏铠甲是武器的一大重任,所以以削为主的弯刀会因此流行。相比而言,欧洲对护甲的重视程度是最高的,所以对武器的破甲力比其他地区要求高。在容易随身携带的武器里,欧洲沉重的长剑在破甲能力上比刀和匕首强的多。我想正是由于破甲力强才使并不如刀斧实用的长剑得以流行。

  欧洲造的斧头很实用,做工好,威力大。在博物馆照片里看见的斧头中,长约八十厘米的一手半斧相对常见,这种武器的好处是既可以当单手武器使用又可以当双手武器使用。不过,相对其他地区,欧洲骑士惯用斧头的比率比较小。在很多游戏里有长剑克斧头这样的设定。如果长剑真的克斧头的话,那么在长剑林立的欧洲骑士当中,斧头当然没多少生存空间。

  锤也一直是骑士的常用武器。现在的图画中时常可以看见手里拿着链锤的骑士。虽然我无法肯定到底有多少骑士使用链锤,但是可以肯定同样重量和质量的链锤与普通钉锤相比,链锤对骑士的杀伤力要小的多。链锤的攻击比普通锤子慢,会导致先发而后至,而且光滑的铠甲对链锤的防御力要比钉锤大的多——链锤的锤头在砸到光滑物时往往会滑向一边。就博物馆中的物件来看,钉锤出现的比率比链锤要高的多。

  就我所零零碎碎看到的欧洲博物馆的图片上,发现还有一种武器的上镜率很高:杖。除了希腊人以外,我没听说过哪里的骑士大量使用杖。图片中的杖一米半到两米长,两头加粗带刃,不知道是单手武器还是双手武器,是马上还是马下使用。

  最后,骑士会携带一只精钢的小匕首。这匕首的厚度和柔软度都和现在的美工刀差不多。当两个骑士抱在一起撕打时,可以用这小匕首从铠甲的缝隙里刺进去。虽然说这种东西很少能发挥作用,不过传说圆桌骑士头目兰斯洛特就是用这样的匕首刺死黑骑士的(那个时候有钢吗?),所以骑士们并不反对装备这东西,反正它既不贵,也不重。

  当骑士下马作战时,他们往往会更换武器。多数情况下骑士一手拿盾,一手拿一种既可以单手使用,又可双手使用的武器。当盾牌被打落或者损坏严重时,骑士就双手使用这武器。在铠甲上,骑士要换上可以保护后面的裙甲,以免被人踢到屁股。腿脚甲要换成轻的,因为徒步战中腿脚负重会成为奔跑最大的负担。骑马时穿的蟑螂型铁鞋也要换掉,因为金属鞋很容易滑倒。

  战争让骑士走开

  电影中的中世纪战争总少不了衣甲鲜明的骑士野猪一般的在敌我步兵之间撞来撞去的场面。事实上,骑士参加战斗的情况本来就少,决定战局的情况更少。

  作为责任田的负责人们,骑士阶级有选择是自己先冲还是让农民先冲的权力。如果让你选择,你会选择自己先上还是让农民先上?如果农民们一败涂地,你会选择自己去独挡千军力挽狂澜还是转身逃跑?骑士参加战争的机会因为他们有选择权而减少了很多。

  由于骑士制度的推广,新城堡越盖越多,攻城战的比重渐渐超过了野战。在攻城战与守城战中,骑士唯一的作用是喊喊号子。

  大量投入骑士的战斗,往往发生在民族间战争的后期。当民族战争拉锯很久的时候,双方往往会动员全国的骑士远征前线。当双方骑士向遇时,骑士对冲的战斗就开始了。不过,毕竟这种情况出现的几率并不是很多。

  骑士部队的战斗力绝对没有他们在电影里那么强大。骑士练武全靠自觉,并没有什么制度来保证。人总是懒的,当骑士们回到各自的城堡里,被田间的事务缠身,被啤酒灌昏了头的时候,很少有人能坚持体育锻炼。所以,在各个王国里,国王总是在骑士阶级里大力提倡尚武精神,希望他们能把胳膊练得更粗些。每次召集骑士,总能发现一部分荒废了武艺的,或者在长期的和平后发现骑士们都是一付知识分子身材。

  相对个人技术练习上的荒废,团队合作训练上的荒废问题更加突出。骑士不能像军团士兵那样长期吃住在一起,骑士与骑士之间往往不了解而且互相猜疑。骑士长期散居,能进行团队训练和阵列训练的机会很少,在战斗中常常不听指挥也无法同其他兵种配合。在配合就是第一战斗力的对阵战场上,骑士们总是没法像平时决斗和剿匪时那么威风。

  还有一些其他的毛病会拖慢骑士的战斗效率。罐头一般的头盔并没有太好的防护力,但是有良好的隔音效果,足以把骑士与指挥官的命令和喊声隔离开。头盔窄小的视野可以让骑士看不清他正搏杀的对手是敌人还是自己人。骑士沉重的肩甲会拖慢骑士的出手速度,时常会导致骑士的攻击先发后至。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损失,骑士部队一般被放置在步兵部队后面,所以骑士在进攻时往往会践踏到自己的农民,因此步兵往往会拒绝掩护骑士……虽然在决斗时装备差的骑士难以战胜装备好的骑士,但是在战场上他们露着脸的便宜头盔和轻便的铠甲给了他们翻本的机会。

  将骑士集中投入战斗的风气流行与诺曼人当中,欧洲各国自从建立,骑士出现在战场上就越来越少。在十六世纪,骑士武器和装备达到顶峰,但是骑士上战场的比率也跌到了最低点。到法国大革命之前,骑士早已不穿着古典的行头上战场了,他们宁可只穿一件开襟衬衫冒充轻骑兵。

  由于骑士是速度较快的高防御单位,所以骑士理想的冲锋对象是攻击力比较敌的密集阵型的敌人。我相信一个骑士小说里的说法:步兵方阵是最理想的冲击对象。据说只要击败第一排步兵,剩下事情就是“步兵嘛,你想杀多少就杀多少好了”,因为一般情况下一个方阵只有前几排装备矛等对骑士攻击力大的武器。也有一种说法认为分散后的步兵更害怕骑士,我认为这两种说法并不矛盾。攻城部队也不错,当没有大部队保护它时,骑士可以轻易杀散守兵,然后拆掉攻城器械。辎重队不太好,他们有机会用车辆保护自己,而骑士既不会掠夺也不会放火。炮兵和弓箭手也不太好,万一冲近了他们开火,那岂不是阴沟里翻船?

  骑士在战场上担任的角色以攻击步兵方阵和攻城单位为主。攻击敌方骑士也是常有的任务,不过很少有指挥官会组织整齐的骑士方阵去与对方的骑士方阵对冲。骑士对冲的情况往往是这样发生的:一方骑士方阵先进攻,另一方发现已经没有时间调动可以抵抗这支骑士部队的步兵,于是只好命令作为预备队的骑士方阵截击敌人的骑士。如果在大平原上,先进攻的骑士往往会发现截击部队,并掉转马头,发生骑士对冲的情况。但是如果在复杂地形或恶劣天气下,先进攻的骑士时常会被对方的预备队从侧面截击,这时候他们除了大喊卑鄙以外也没别的事情可以做了。

  骑士能坚持战斗的时间不长,骑士方阵越大则越难以发挥骑士的战斗力,所以精明的指挥官时常会安排小队骑士进行埋伏战。虽然说骑士老爷们往往在百步之外就被识破了伪装,不过埋伏战确实提高了骑士的战斗效率。设伏的任务一般是攻击敌人没有防备来不及组阵的部队,冲出来杀一阵,敌人一组织起来骑士就跑。这种战术是一种很理想的状态,当骑士按时撤退时总是收获甚丰,但事实是骑士们往往在这个时候大大地发挥骑士精神,拣够了便宜还是不走,最后只得损兵折将。还有一种情况是刺杀重要目标。毕竟骑士是当时最快也最精良的部队,这种任务其他的兵种难以承担。

  在中世纪中后期,出现了下马战术:骑士下马换高档次的步兵甲,使用大盾和单手步兵武器,以一线阵型攻击。这种拿骑士当重步兵的战术只在放心敌人的骑士不会攻击的情况下使用,虽然骑士的战斗力被削弱了,但是灵活性和防御力增强了,并且保护了马匹。在战场上一支骑士部队面对一支单一兵种的长枪兵部队时骑士常常这么做,因为长剑在对抗矛戟时具备绝对优势。在只面对长弓手和火枪手时骑士也时常采取这种战术,因为长弓和火枪足以射死战马,使骑士跌下马处于不利地位,但长箭和子弹没有足够的威力在击穿盾牌以后再击穿铠甲。下马骑士的主要天敌是对方没下马的骑士和短兵。

  在中世纪初期,在战略层面有一种传统的以骑士为核心的争夺土地的战术。步兵和后勤兵先出击,在敌人国土上迅速建立城寨,留下少量步兵驻守,吸引敌人围攻。攻击一个城寨所需的兵力和防守一个城寨的兵力相差很大,当许多个这样的城寨一起建立的时候,就可以吸引大批的敌人兵力。步兵部队不断出寨掠夺,吸引敌人分出兵力围攻。骑士部队被单另编制,集中从一个城寨赶往另一个城寨,在城寨中休息后又出发。这些城寨间移动的骑士部队时常会碰上人数并不比他们多的赶赴战场的步兵,或者因为需围攻的城寨太多而被分散了的攻城部队,这就造成了局部战场上的绝对兵力优势。这种推进战的实质就是将一场大会战分散成了许多场小战斗,并在每次战斗中都投入了精锐的骑士兵力。这样做既保护了步兵,又用实战锻炼了骑士部队。虽然大部分用于拖住敌人兵力的城寨往往最后会被敌人攻克,但敌人的有生力量却在一次次与骑士的遭遇战中被歼灭,使得一个个愚蠢的国王死在这种战略之下。在现在的英国南部、法国中部、罗马尼亚和格鲁吉亚,还能看见许多这种战略遗留下来的木头城堡。

  比武、信物和其他习俗

  为了不让庸懒的骑士老爷们在家里荒废掉,欧洲各国的国王都严令其宣传机器大肆鼓吹尚武精神。光说说还不行,需要时常组织会考,于是各地的比武大会就这样开办了。可以说,骑士制度本身就规定了比武大会必然出现。

  每到比武大会的日子,全国各地的骑士老爷们擦干净盔甲,穿上花里胡哨品位低下的丝绸衣服,来到省城,或者首都,在郊区临时搭建的比武场地坐下,排排坐吃果果。与此同时,全国乃至临国的适龄贵族小姐们也大多不会错过这个机会,亦纷纷蝇聚而至。比武场一直是爱情的温床、骑士小说的圣地和强奸案多发区。

  最开始,比武就是拿着真家伙群架,比武场成了世仇家族们相互斗欧的地方,对骑士们全民健身这一目标并无贡献。于是,各种竞技游戏开始被鼓励和提倡,并成为比武大会的主流。比如说,骑士们不穿铠甲,骑在光背马上,抱着枕头被子相互推攘,直到其他人都被推下马,只剩一个为止。是役也,羽毛飞舞(枕头破了),战马喷嚏(给羽毛撩的),贵族小姐们前仰后合捧腹不止。竞技游戏不断进步,最后定型为最接近实战,可看性也最高的枪术比赛。正如我们在电影和动画片中看到的那样,枪术比赛在一个狭长的长方形场地中进行,中间由一到木栅栏隔开,以防两边马匹相撞。两边是面对面的两排观众席,观众席上的座次价值以中间高、两边低的次序排列,因为越靠中间,离比赛的骑士交马的位置越近。两边的骑士有时穿正式铠甲,有时穿枪术比赛铠甲来参加比赛。枪术比赛铠甲可以算是一种运动服,只在长枪有可能刺到的位置有防护,并且其抓枪钩比实战铠甲大得多。枪术比赛时常会损坏铠甲,而枪术比赛铠甲比较便宜,即便损坏也好修复。枪术比赛开始使用包住头的长枪对刺,但是因为有时会因为包裹物脱落而发生事故,后来改用无头的长枪;无头的长枪枪杆过细,有时会断裂发生意外,在这种意外导致了一个法国国王死亡后,枪术比赛改用足以撞开城门的粗木桩对撞;在工业时代,粗木桩被自来水管一样的钢管取代。

  枪术比赛比较安全,比赛结果受运气影响很大,较弱的骑士时常因为好运打败强大的对手,所以受到骑士们的推崇。在比赛中,骑士们用头盔遮住自己的眼睛,然后端着家伙对冲,只需要看清马下的木栅栏不走偏就可以跟对方撞在一起。有的电影上撞下马的骑士还要拔剑格斗,我没理由反对这种说法,但我不认为这是一种合理的情况,也确实没有见过这种情况存在过的证据。

  赐桂冠是比赛的另一个高潮。在一群女士的围观下,枪术比赛的胜利者应该不失时机地把胜利的桂冠戴到其心仪的对象头上。如果他不这么做,立刻会得罪包括比赛主持者、看的起他的贵族、对他有想法的小姐在内的一大票人。如果在座的女士中有冠军骑士的对象,比武大会就可以有一个大团圆结局,如果对象不在场冠军骑士有可能会把桂冠给一位大众情人或者与他关系很好的上级贵族。但如果冠军骑士坚持不这么做,比赛的主持者往往会给他一个解释的机会,让他说出自己的故事。根据骑士说出的故事的不同事情可能有不同的结局,有时一个荒唐或叛逆的故事会让骑士在观众的愤怒中被扔进监狱,也有可能一个浪漫或奇异的故事会让这场枪术比赛成为历史上的传奇。

  枪术比赛从十八世纪开始越办越小,在许多国家经历资产阶级革命以后,枪术比赛在很多国家随着国王的死刑被废止了。但是在至今仍是王国或大公国的地方仍然有枪术比赛的举办,不过现在的枪术比赛以啤酒会为主,每个小伙子都可以拿到一把桂冠四处分发。

  决斗是骑士中另一种流行的风俗。决斗仪式很简单,大家也都熟悉:提出决斗者扔出自己的手套,拣起手套表示接受挑战,然后由应战者规定时间、场地、武器、公证人等诸事项。决斗以认输、死亡、昏迷为结束,胜利一方须留在场地上一段时间(一般是一天一夜),失败一方的亲友可以在此期间找胜利者要求决斗。因为选择的武器会决定双方的伤亡情况,所以选择武器等于选择决斗的性质。使用斧头表示这是生死决斗,使用双手剑有打算废了对方的意思,使用枪矛、小剑是比较一般的决斗。在骑士宣布决斗时,双方的侍从也有权宣布决斗,时间地点与骑士相同,武器由接受决斗一方的侍从决定。如果双方骑士都有很多侍从接受决斗,那最后的决斗场面会好象群架一般。骑士与骑士、侍从与侍从之间的决斗分别单独计算,不互相影响。

  赎身金也算是骑士的一大特点。骑士战败以后可以请求对方骑士放他一命,由他日后送来议定数目的赎身金。被俘虏的骑士会被带到对方的城堡,一般会受到客人般的礼遇。大多数情况下被俘骑士可以顺利地交出赎身金,在西班牙和条顿以外的地区,抓住俘虏的骑士大多会按约释放被俘者。如果交不起赎身金,抓住俘虏的骑士有权在道德允许的范围内处置对方。最常见的处置方式是命令被俘骑士当自己的侍从,被俘虏的骑士大多会应允。总之,俘虏对方骑士以后的事情都是可以商量的。

  信物这一风俗没有决斗和赎身金那么有名。早期佩带信物多为表示对国王的忠心,后来定情信物很快流行起来。定情信物分女方信物和男方信物两种。如果你看见骑士脖子上或胳膊上系着一块又脏又破的丝巾,或戴着一个女式项链或其他首饰,那这应该是一件女方信物。女方信物在骑士参加各种战斗或比赛前,或在离别前由女方赠送,赠送信物的女方就算不是与该骑士同阶或更高阶的贵族,也应该有被社会承认的能够与该骑士结婚的地位。在电影上,女方犹如解放军首长向士兵送纪念品一样,将自己身上的一件饰物解下来给骑士戴上,我认为这应该是符合事实的。男方如果对女方不满意或存心泡马子可以当面拒绝。如果男方接受了信物,那他有义务一直戴着它,直到与女方没有关系了或正式结婚才取下。这一习俗在现在的欧美电影里仍然存在。

  男方信物一般是块垃圾,比如草绳、石片、麻布之类,一般系在自己腰间或胸前。男方向心仪的女方发誓,除非自己为女方做到了什么约定的事情,否则信物不离身。由于这类信物是男方自己发誓且绑在自己身上的,所以女方不能拒绝,但是女方也没有必要对此说什么。当预定的事情办到以后,这信物就可以解下来了。同样中断关系和结婚也可以解下信物。随着泡马子技术的不断提高,这项高成本低效果的泡马子手段在十三、十四世纪以后就逐渐没有人使用了。

  信物本身并没有太多的誓言意义,并不是所有人都对此真的当回事。事实上,多数女士只是为了当时显得罗曼蒂克而赠送信物,而这些信物在一个月以后就会从大多数骑士身上消失,然后再没人提起这事。如果有人认真坚持信物的誓言,他将很容易被看作浪漫的英雄。

  简单提一下纹章。纹章是很复杂的东西,我不怎么清楚,大体是由几种不同的底色表示家族,图画表示家族的起源或效忠的对象或发祥地。前人纹章上的徽记可以在后代分家后使用,家族和国家相信的神仙圣人的标志会出现在元老骑士家族纹章上,国王的纹章可以出现在皇族和特别亲近的骑士身上。家族分家时,用同样的纹章图案,底色用不同方式排列,比如原来是红底蓝纹,分家后哥哥家是红底蓝色波浪纹,弟弟家是红底蓝色左斜杠,姐姐家是蓝色右斜杠,妹妹家是蓝色竖杠,等等,以上只是举例不是一般规律。如果一家绝后只有女儿(一说不绝后也一样),女儿嫁给其他骑士,则新纹章使用男方纹章图案,双方纹章底色。联姻时,男方纹章底色占右半边,女方纹章底色占左半边。如女方的家人死绝了,女方纹章作为一个小盾牌图案画在男方纹章上。两口子都死了的话纹章背景十字分成左上、左下、右上、右下四部分,男方纹章底色占左上、右下角,女方纹章底色占右上、左下角。如果两个这样的纹章结合就会产生四种底色的纹章,两个四色结合成八色,以此类推。

  各国各联盟有专门负责纹章事务的单位和官员。

  法国骑士及其同行们

  论骑士世界中最功成名就的一伙,莫过于法兰西的骑士们。诸多权威资料认为,法国骑士之所以成功,是因为法国有广阔的平原,有利于骑士施展。这个说法我实在难以认同。法国骑士并不是因为百战百胜而著名的,论法国骑士输掉裤子的情形,并不比其他国家少。另外,法国的平原在欧洲大陆上似乎并不能傲视他国,如果平原越多则骑士越强,那俄罗斯骑士早该扫平欧罗巴了。

  在我看来,法国骑士之所以成功,主要是依赖了法国人民的三大优良传统:要干面子、穷哈哈,以及将机会平均分配。

  在英国与德国,继承爵位的孩子可以得到大部分遗产,而其他孩子只能得到少量财产,但是法国人似乎更喜欢把产业多分几份。这样,法国骑士数量多了,而平均财产少了。这种局面造成了相当良性的后果:法国骑士在简化铠甲上走到了其他国家的前面,他们率先使用了没有面罩的头盔,卸去了关节甲,这使得法国骑士便宜的长矛往往可以更准确地扎在外国骑士的铠甲上。法国骑士因为穷,所以更愿意离开自己的豆腐渣工程城堡而走向战场,哪怕是在法国和平时期,作为外国雇佣军参战。

  对于任何一支贵族军队而言,要面子就意味着勇敢,就意味着战斗力。在英、德骑士还在安然叫骂的时候,法国骑士早就晃荡着破锣一样的铠甲冲上去了。而法国人的穷哈哈使处境窘迫的法国骑士特别勤奋于吹嘘自己的豪勇事迹,这导致了法国骑士传奇的空前繁荣。就一般规律而言,骑士小说的发达会很快导致骑士部队战斗力的增强。想必满街满巷的骑士小说使一代代年轻的法国骑士都成了堂吉柯德,在战场上他们也许会满嘴神龟的力量小宇宙爆发吧冲向英、德骑士,而这些英、德富家子弟应该多有吓跑者。骑士的力量本来就是建立在狂热和盲信基础上的,勇敢的少年啊快去创造奇迹。

  以上只是我的个人看法,仅供参考,大家应以正史为准。

  相比法国,英国骑士似乎更没特点。英国政权由正规的骑士部队建立,这些最早的英国骑士被分封到英格兰各地,然后他们便各守其产业,以被封到约克郡抵抗威廉华莱士们为苦差,并时常为领地里的罗宾汉们所困扰。相比欧陆本土,英国骑士文化气氛不浓,英国骑士过于理性,英国城堡辖地较小,英国农民武装强大,这些不利因素都阻碍了英国骑士发展,而加速了英国骑士向企业家转变。

  现在居住在德国土地上的人在没有工业的时代就开始吹嘘自己的工业了。他们就算装备完全一般,也会吹嘘自己的装备是最好的。在中世纪的大多数时间里,德国骑士背着各种骂名,比如卑鄙残忍和无耻。传说十字军骑士团的宗师乌里尔希在战场上把圣物绑在身上,使其他基督教徒不敢对他下手。尽管如此,德国人还是把乌里尔希的镀金像陈列在各大教堂里。德国人认为他们作为日尔曼人的后代应该是所有骑士的祖先,并以此自居,将欧洲各地的著名骑士都称之为德国骑士,并将他们的牌位陈列在自己的教堂里。

  意大利骑士作为教皇脚下的住民,宗教气味和贵族气味比较重。他们出产著名的米兰铠甲、比萨银饰、罗马丝绸以及威尼斯装帅用品,不过这些东西都仅仅是出口创汇的产品。在大多数故事和传说中,意大利骑士坐吃欧洲其他的骑士,而其战斗力与日后的意大利坦克一样弱得离谱。无论如何,我没有见过意大利骑士正大光明地在没有援军的情况下大胜而归的记录。

  西班牙骑士的胜利记录比意大利人多得多,不过这得归功于西班牙骑士一直能很幸运地碰上弱小的对手。在内战中,他们的对手是光着膀子并有严重露阴癖的西班牙斯库台,在对外战争中他们的对手是只穿内裤的红蓝脸们和没有铁武器的印地安人。就装备而言,西班牙骑士可谓是唯一装备皮装甲的欧洲骑士。不过,许多资料认为,西班牙人对骑士精神的重视并不亚于法国人。

  由于显克微支的吹嘘,现代人往往认为波兰骑士厉害得紧。事实上,波兰骑士制度并不是很健全,加上人口一直较稀少,波兰骑士在数量上一直上不去。在蒙古人来到欧洲,第一场硬战就是跟波兰人打的。在战争中波兰人表现了很强悍的个人战斗力和可与蒙古人匹敌的灵活战术,但他们的国力毕竟不是蒙古帝国的对手,三两下便被蒙古人完全镇压了。这一次打击使波兰骑士一直未能恢复元气。尽管如此,波兰骑士在动乱时代还是为自己争取了一席之地,他们在悍到没边的波兰农民和便宜到接近免费的波兰步兵的强力支持下,在四面受敌的局面里挫败了四面强敌,给世人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也创立了自己有别于西欧的骑士文化。

  近日听说了“波斯萨珊王朝”的说法,我以前一直以为萨珊是一个联盟的名字。无论如何,萨珊是一种发源于波斯的骑士阶级。萨珊骑兵在很多资料中被翻译成强骑兵,这个名字到也贴切。最早的萨珊骑兵发源于哪里,什么时候,我不知道,但总之很早很早,好象在亚历山大大帝上印度去找抽的时候就已经大行其道了。因为历史长,所以萨珊骑兵没有一个统一的造型,开始是全身披着渔网一样的锁子甲,马也披着琐子,后来又穿上了长袍和板甲。至于武器,没有马镫时会携带好几只长枪,有马镫后改长刀和斧头。在战术和道义上,萨珊和欧洲骑士比较相似。

  阿拉伯世界的骑士绝对不比欧洲的差。比较有名的是来自北非的侵骑兵,他们骑着阿拉伯高头大马,体壮如牛,不穿重甲,双手各拿一把沉重的大约两米长的长刀作战。其次有名的应该是沙特一带蒙着丝绸面纱的夜骑士,他们的小马从不嘶叫,他们的弯刀只有在离敌人两三米的距离下才会出鞘。他们大概算是骑士世界中的忍者。至于战奴马木留克,他们是纯正的骑兵战斗部队,骑着骆驼或马,早期他们会把巨大的羽毛状的飞刀叠成两排像翅膀一样装饰在身后,后来他们使用上了柯洛特点四五左轮手枪,标准的美国牛仔装备。不过,他们属于无比艰难的无产阶级被剥削者,不能与骑在人民脖子上的高贵骑士相提并论。

  友伴骑兵来自鼎盛时期的马其顿,虽然马其顿没蹦达多久,但是马其顿以后各国军队中常有仿照友伴骑兵组织的骑兵队。他们最大的招牌是手中巨大的长矛。据说有的时候友伴骑兵的长矛可以达到八米以上。他们的铠甲一直以来比西欧骑士薄很多,但是在比赛“看谁的长矛先刺穿对方的铠甲”的对冲战斗中,友伴骑兵实际上是拣了骑士的便宜。友伴骑兵通常排列成三角阵,将所有的长矛刺向一个方向。这种战术似乎比较类似长枪兵的方阵,但是它不是消极等待,而是主动攻击,故效率要高得多。医院武士是另一种希腊特产,他们严格的说是一支知识分子军队,穿着我们在版画和游戏里常见的“标准”骑士铠甲,拿着希腊式十字锤。虽然他们不是真正的医生,但他们也确实会做外科手术。不过,在真正的战斗中,指挥官更愿意让这支威风而全能的部队留在后面当预备队,而不是让他们冲锋陷阵。

  蒙面骑士在很多国家都出现过,也许他们应该属于雇佣兵的范畴。有的国家在危亡时,会允许蒙面骑士参加军队。没有人知道这些蒙面骑士来自哪里(尽管他们大多说法语),他们在人面前总带着头盔,很多人穿着宽大的长袍。大家都知道,很多蒙面骑士是一些不受国家军队欢迎的人,比如说女人、叛徒和通缉犯。在战争中蒙面骑士被当作其他骑士部队一样指挥,战斗结束后他们领取一次性的物质奖励,然后就消失在庆祝胜利的人群当中。

  加克提,或者叫波亚,或者叫独院地主,或者还是叫什么名字,我不敢肯定,反正我指的是重装俄罗斯骑士。在所有的资料上,他们穿着圣诞老人一般的红袍,戴着圣巴斯大教堂房顶一般的洋葱头盔,穿着独木舟一样的大靴子,骑着一脸横肉的高加索马。俄罗斯土地主的强壮闻名世界,而且他们在参战前要喝下大量的伏特加,所以他们所能担负的铠甲重量,欧洲其他国家远远不可及也。也许只有大炮和长时间战斗才能击败这些家伙。他们挎着长矛和高加索逆刃长刀,并且时常把手枪藏在衣服口袋里。好在他们似乎对南方广温暖的土地毫无兴趣,而且他们兴盛的时期比欧洲骑士要晚,所以欧洲骑士很幸运地没一直很少跟这些北方同行交手。相比重装骑士,俄罗斯轻装骑士以骑马时两条腿蜷得特别高而著名。他们穿琐子甲,在有人看到时他们用弓箭正大光明的战斗,但四下无人时他们则比较喜欢各种火器。

  翼瑚萨,也就是风骑兵,大概是生存的时间最长的骑士。这些波兰人以“轻骑兵的机动性和骑士的战斗力”著称,并曾荣幸地出现在了二十世纪的战场上。波兰骑士比其他欧洲骑士更早得多地被蒙古人征服,他们在蒙古人的后方冷眼观察蒙古人是如何击败其他欧洲国家的,并从蒙古人身上学到了很多东西:速度、针对弱点攻击、修改骑士道、鼓励士兵寻衅、战斗前调整装备,等等。虽然翼瑚萨在近代被归属于轻骑兵的范畴,但是在大多数时间里他们有骑士特权,并一直相信骑士精神。他们率先只穿头盔和胸甲,根据不同的敌人选择不同的武器,不跟敌人的骑士正面硬碰,而是灵活攻击敌人的弱点。关于翼瑚萨身后为什么要背上两只“翅膀”,我没有找到任何解释,大家谁知道的请告诉我。

  死灵骑士一直仅仅是个传说,我在正史中从没看到过任何一个死灵骑士的姓名,但是死灵骑士仍然或三五成群或黑压压的一片出现在中世纪后期东北欧的各个战场。关于死灵骑士的来源,最多的一种说法认为他们是波兰骑士,也有的说法认为他们是捷克农民或瑞士人。他们加入了特殊的组织,在秘密结社中发誓宁可灵魂下地狱,也要在战场上向敌人报仇。他们宣誓脱离基督教,以便不再受基督教道德和国家法令的束缚。他们作出自己已经死亡的假象,让家人为他们树衣冠冢,以脱离与社会的联系。有的时候,他们自毁其容,即使被捕也不会牵连他人。他们远离城市进行魔鬼训练,在战斗中穿着黑色的铠甲,拿着特制的死灵刀参战。在这些疯子面前,大多数并不精锐的部队会知趣地溃散。有的时候死灵骑士可以于万军之中取敌将首级或取敌军僧侣首级,有的时候他们很简单的被第一排长枪兵解决掉。

  骑士小说

  在中世纪的很长时间里,教会文学占统治地位,其他文学被普遍压制。在当时除了诗歌和剧本以外,唯一能健康发展的只有骑士故事了。辛劳的无产阶级和无聊的贵族们在骑士故事上投入了大量精力,并促成了小说的出现。

  早期的骑士故事来自希腊和法兰克的英雄史诗,以及北欧叙事诗。最早的骑士故事一般被认为成书于十二世纪,但其题材大多是记述七到九世纪的事情。这个时期中最著名的故事莫过于亚瑟王的圆桌骑士和两百岁的查理及其十二圣骑士了。这个时期的骑士故事笔法上很接近史诗,主题上由道德宣传、基督教宣传和民间故事为主,题材上多选自著名的英雄团体,并给每个人立书作传。较早的故事会把那些传奇骑士说成天使一般的完美主义者和战斗机器,但作者们很快发现平易近人的角色们更受欢迎。到写亚瑟王的时代就变成了虽时常见到神迹,但本身还是凡人的高贵武士,到写查理的时候就已经是一些普通人了。

  中世纪的骑士故事作者以吟游诗人为主,在最初多为诗体,后来流行说书一样的文体,最后演变成标准的小说体。当时的骑士小说创作过程大体是由骑士向吟游诗人自述故事或由农民给吟游诗人讲,然后吟游诗人记述、整理最后成文。由于取材来自生活,这一时期的故事题材比较真实,主角一般是当时的骑士,故事本身以社会故事和战争故事为主,比较注重讲述事件和塑造人物。由于这时骑士小说的主角确实存在于当时社会,所以骑士们都希望自己的冒险能为骑士小说所记载,并被传播到全国各地。

  由于强大的社会活动能力,吟游诗人在社会上起着情报贩子、宣传者和煽动家的作用。时常有这样的事发生:骑士某某某因冤狱被捕,事情让吟游诗人知道,于是他将事实做巧妙改动后在民众中讲述,民众都知道了这故事,并对故事主角很同情。当故事被传播到冤狱的发生地时,人们才知道:这不就是某某某的故事吗?于是群众不平,情愿,游行,最后国王知道了,趁机出来唱红脸,下特赦令释放被捕这,于是民众山呼万岁,一个大团圆结局。历史上如此被释放的骑士、将军和被指为法师女巫的人有很多。

  进入工业时代,由于吟游诗人们开始扎堆交流,所以他们剔除了一些雷同的故事,总结了听众喜欢的模式,然后把比较优秀的故事细心整理交流。由于宗教势力的衰微,这一时期的骑士小说已经不再把骑士和基督教联系在一起,并时常把打破基督教传统的骑士当英雄歌颂。这一时期的骑士小说分惊险魔幻故事和浪漫爱情故事两大类题材,前一种是现在奇幻小说和少年漫画的前身,后一种开辟了言情小说和少女漫画。

  唐吉柯德一书结束了古代骑士小说,从此以后骑士小说这一题材沉寂了上百年。近代的骑士小说以记述历史和自夸历史为主。记述历史的小说讲述了历史上著名的英雄的故事,这是民众爱看的;自夸历史的小说意在夸大本民族古代的骑士如何打败外民族骑士的英勇事迹,这也是民众爱看的。前一种题材记述了从斯巴达克起义到十月革命中的诸多英雄和争议人物,而后一种题材以一战前和二战前德国和波兰用骑士小说互揭老底为大成。

  长枪兵传说与弓箭手传说

  我们时常可以在漫画游戏上看到这样的设定:长枪兵或戟兵克骑士,弓箭手、长弓手克骑士。这些说法大多是英国人说出来的,英国人弱小的骑士部队和多次击败骑士部队的历史使他们坚信骑士的战斗力不过如此,而且他们非常乐意在全世界宣传他们的理念。

  长枪兵打败骑士的事情发生过很多次。在山地作战和巷战里,时常有长枪兵攻击骑士并胜利的事情,著名的瑞士长枪兵也多次击败骑士部队。不过长枪兵的胜利大体局限于以上情况,其他的都可以说是特例。

  长枪兵击败骑士的说法来源于长枪兵能有效拦阻骑士,并时常可以在与骑士的交手中不吃大亏。欧洲式长枪兵由农民组成,招募、训练便宜,着装甲,执矛戟。从黑暗时代开始到近代刺刀大量装备部队为止,长枪兵的战斗力一直在不断增强。长枪兵在战场上起炮灰作用,被当作移动的墙放置于需要保护的部队前面,对抗骑兵的能力比较强。可是除非骑兵进攻长枪兵,否则长枪兵可没有机会同骑兵交手。骑兵比长枪兵跑得快,长枪兵追不上骑兵,骑兵也犯不着去找长枪兵的麻烦。骑士是不会因为什么骑士精神而去撩长枪兵的,因为长枪兵地位低贱,攻击他们毫无光荣可言。所以说,长枪兵有拦阻骑兵部队的能力,但谈不上对骑兵部队构成什么威胁。

  就骑兵部队而言,骑士又比其他骑兵部队更容易对抗长枪兵。长枪兵在多数军队中地位低下,伙食和训练都不是很好,所以往往并不强壮,很难有足够的臂力刺穿骑士铠甲。骑士也使用长矛,在被长枪兵击中时也有机会击中长枪兵,而且骑士的护甲优势和高度优势也有利于对抗。十二世纪以前,长枪质量低下,有的就是削尖的木棍,有的长枪在刺到骑士的铠甲时枪头会脱落或枪杆会断裂。十七世纪,骑士甲因为采用新材料和新工艺而强度大增,步兵长枪很难戳穿铠甲,发生了骑士反到克长枪兵的情况,当时的骑士会在战场上四散追杀长枪兵。

  在长枪兵抵抗骑士的时候,他们会组织密集的方队,以数层长枪组织一道长矛墙。尽管如此,骑士打破这长矛墙的机会还是很多。如果骑士放慢马速慢慢接近,长枪兵就失去了很多优势。更稳妥的做法是下马徒步作战,或者由徒步骑士打开一个缺口,再由骑着马的骑士从缺口冲击。

  弓箭手能击败骑士的说法主要来自于百年战争中英国长弓兵两次以少胜多击败骑士部队的经历。这两次战斗法国骑士很明显是因为过于弱智和无纪律而失败的,英国人所做的事情不过是躲到了最近的山头上然后不断放箭而已,双方都打得非常白痴。这两个事例能说明轻步兵在合适条件下完全可以击败骑士,但并不像英国人吆喝的那样说轻步兵是骑士的克星。

  就弓箭射击骑士的效果而言,软弓最次,长弓好一些,硬弓最好。软弓强调的是命中率和射速,其弓箭攻击力低,根本射不穿铠甲。长弓确实有最强的攻击力,但是作为曲射武器,它很难命中运动中的骑士,只能在骑士抵近的时候在十来米的距离内射击。硬弓可以准确打击运动中的骑士,是一种能确实杀伤骑士的武器。

  在欧洲硬弓很快被弩(十字弓)取代。弩可谓是中世纪最有效的骑士杀手,这从教会下禁令因为考虑对骑士太不公平而禁止用弩就可以看出。弩的精度和攻击力不低于大多数火枪,而且在使用弩的时代,骑士甲本身的技术并不是最高峰,对弩的射击难以抵挡。一般情况下,除非骑士用盾牌挡住了弩箭,否则弩可以射穿骑士甲或马甲。虽然弩箭在射透骑士甲后其杀伤力也已经所剩无几,但是多只弩瞄准一个骑士齐射的威力仍足以杀死骑士。许多游戏中设定三到五只弩箭射中骑士就可以杀死骑士,我认为这是合理的。我不知道究竟有多少骑士死于弩箭之下,但从传说和故事来看,这个比例很大。

  弩的坏处在于沉重和射击频率低,如果在平原上与骑士相遇的话,弩手只有时间射一发。所以,当轻便而射速快的火枪出现以后,很快就取代了弩。

  火药与火枪手

  大量英美科普书和儿童历史读物反复强调火药的出现对骑士阶级没落的影响,力图给世人留下火枪一响,骑士阶级就灭亡了的印象。不说火枪还打不透骑士甲的年代的情况,即使是在火枪已经发展到可以经常击穿骑士甲的十六世纪,火枪手们在面对骑士时仍然宁可丢下枪而拿起长矛抵挡。

  火枪并不是第一种能远远打死骑士的武器。在最早期,火枪的威力还赶不上弩箭,谈不上能对骑士构成多大威胁。后来火枪威力逐步增强,但这个“逐步”的过程是很缓慢的,前后有两到三个世纪。等火枪技术确实足够藐视骑士的铠甲时,骑士阶级早已没落多时。电影上有时有火枪手远远一枪就把骑士打得人仰马翻的镜头。这种情况应该是有的,但那是凑巧打中马眼睛或人眼睛了,要是枪枪都能打出这效果那就不是火枪了,那是大狙。

  火枪的普遍装备刺激了阵地工事的发展,从最开始的木桩发展成十七十八世纪流行的木栅栏、木城寨,再到铁丝网、战壕,战地工事使平原变成了巷战,这些工事对骑士的威胁比火枪更大。当骑士们被工事限制到一小块地方动弹不得的时候,无论他们被弓弩射击,还是被投石机的石弹砸,或被火枪射,或被火炮轰,或被导弹炸被直升机扫射,其结果都是一样的。真正致骑士于死地的主要是工事,而不是火枪。

  因为火枪出现,导致了战争模式的改变。我觉得这些改变对骑士造成的阻碍,比火枪本身对骑士的威胁更大。骑士对步兵的优势,一是冲击和践踏的能力,这使得骑士在攻击深方阵时大有便宜可拣;二是高度优势和长兵器优势,这使得骑士擅长攻击短兵。火枪的出现导致步兵方阵的正面越来越宽,方阵越来越浅,并最后演化成了散兵线,骑士的践踏能力对散兵线没有效果;火枪使步兵不再以刀斧为武器,战场上短兵渐少,骑士失去了理想的攻击对象。所以说火枪使骑士的战争价值一落千丈。

  另外大炮取代投石机也使骑士失去了对付攻城武器的优势。骑士接近投石机时不必担心会被石弹攻击,但接近火炮时要冒被火炮打击的危险;骑士可以使用冷兵器拆毁投石机,但没有装备手榴弹和定时炸弹的骑士即使夺取了炮兵阵地也无法摧毁火炮,只能眼看着敌人把火炮再夺回去。

  总的来说,火药的出现一方面因为加强了步兵的攻击力而增加了骑士上战场的成本,另一方面因为改变了战争形态而减少了骑士上战场的赚头,使让骑士上战场成为一笔亏本的买卖。

  在火枪面前,骑士们也不是束手无策。在工业时代,新技术加强了骑士的铠甲。新发明的合金钢比传统钢有更好的强度和韧性,柔软的铅子弹很难打穿这种材料;有弹性的斜甲片使铠甲不再与子弹正面硬抗,而是使子弹在击中铠甲时弹向一边。四分之三甲取代了全身甲,使骑士动作更灵活,下马作战也更方便。骑士们也拿起了火枪,以便在不利条件下可以同火枪手对射,不至于束手就擒。在战术上,骑士不再正面攻击步兵,而是寻找并主动攻击敌人的骑兵。

  但是火枪手最终还是击败了骑士,严格的说,成为了击败骑士的英雄。从前作为骑士专利的骑士精神在火枪手之间流行开来,火枪手也开始学习骑士礼仪,进出于骑士们的社交场所,并对屠龙和拯救公主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在民间故事里,火枪手先是在童话中,然后是在小说中,最后是在戏剧和诗歌里取得了同骑士平起平坐的地位。平民出身的火枪手们相比骑士更接近老百姓,更愿意为劳苦大众行侠仗义,所以也更容易被人民传诵其英雄业绩。在骑士小说没落后,火枪手在人民心目中完全取代了骑士的地位。

  没落的过程

  随着时代的进步,骑士在战场上的作用日渐降低,经济负担日渐提高。在各国的法律中,骑士每年在国王军队中服役的时间越来越短。骑士在战场上的形象越来越窝囊,骑士亮闪闪的铠甲已经不再能照得农民睁不开眼睛。骑士为了适应时代拿起了步枪,却因此遭到了步兵的讥笑。平民的文化水平不断提高,骑士的生硬的礼仪和老套的故事已不再能让平民钦佩万分。吟游诗人忙于歌颂新出现的事物,百姓对骑士如何挑战巨龙的故事已经厌倦。骑士的荷包日渐缩水,他们再没钱换新衣服,并拿出免费的啤酒给农民喝。贵族小姐们虽然仍以有个骑士做男朋友为荣,但当她们在婚礼上步入教堂时,身边的新郎却往往是个年轻的新兴资本家。

  骑士阶级的没落不是因为战场上的尴尬造成的。如果骑士有钱,他们完全可以直到现在仍坐在自己的城堡里海吃胡喝,并在每年七月坐飞机去伽勒比海度假。骑士的经济收入建立在封建田产制度上。当封建主义被资本主义取代,分封制度被农庄经济取代,不动产变得可以买卖以后,骑士的财路就断了。土地上的那点产出渐渐不够交纳电费、电话费和火车票,骑士们不得不减少开支,过穷酸日子。

  在新形势下,骑士们以改革开放的心态为了自己的钱包而努力。有的骑士坚持以城堡和地产为收入来源,买进土地,雇佣农业工人种田。他们不给蔬菜浇化肥,而是很考究的按照一千多年前的传统工艺浇大粪。这些又瘦又小的蔬菜被盖上家族纹章当商标,在菜市场上以高于化肥蔬菜数倍的价格出售。随着时间的推移,骑士后代们想方设法地开设新产业来应付超市的帐单。很多人开放城堡供游人参观或当作旅馆,或打造低成本的骑士甲卖给外国游客或飞车党,或凭借一口绝对纯正的英语在广州和武汉开设英语培训班。

  有的人完全不再依靠祖上的产业,将田产全部卖作现金,然后投资股票、期货和当时很红火的铁路与石油产业。他们中有很多人发了财,但是他们的一举一动都与其他资本家毫无二致,只有在传统的乡间集会上,他们才回到城堡,穿上绸袍,向游客解释他们是某某著名骑士的第几代后嗣。

  更多的骑士后代沦落为无产阶级,和其他劳苦大众一起为国家的前途和资本家的腰包而奋斗终生。从此,街边小摊上有时可以出售男爵夫人织造的桌布,子爵有时也得去向他开了工厂的侍从讨点生活费。资本主义的新价值观只看你有没有钱,不看你是什么地位。

  更凄惨的一些家伙沦落成了“马路骑士”,也就是匪徒。他们在把路人打下马背或汽车以后,并不按照他们祖先的规矩展示纹章,而是拣起钱包就跑。马路骑士常常是些迂腐的倒霉鬼。有个家伙同被抢劫的贵妇人在路边跳了段舞,并因此被闻讯赶来的警察逮捕。有个伯爵向抢劫他的马路骑士亮出了自己的身份,马路骑士下马向他行礼,然后很客气的请他交出钱包,最后连连道谢的跑掉了。马路骑士最常用的武器是马枪和左轮手枪。

  谁是骑士的继承者?

  整个中世纪几乎只有骑士,没有什么骑兵。至于中世纪为什么没有什么骑兵,我认为很大程度上是因为马匹不足。在中世纪低下的农业生产水平下,实在拿不出太多的粮食和草场用于养马。既然马匹只有那么一点,那么与其装备给骑兵,实在不如装备给骑士。当然,随着欧洲农业单产的提高,马匹渐渐多到可以装备给骑兵了。在这个情况下最先武装骑兵的却是骑士。大骑士渐渐不再冲锋在第一线,他们出钱让大量的远亲成为骑兵参战。后来骑兵不再限制在亲戚中,农民也可以挥舞马刀,这就是骑士团练,并成为后来轻骑兵的前身。

  骑兵流行后很快就取代了骑士在战场上的地位。仅仅看看骑士用于练武的时间和骑兵用于练武的时间的对比就可以知道骑兵为什么会在欧洲取代骑士:骑兵自入伍来整日训练技术和队型,而骑士仅依靠个人自觉训练技术,而根本没什么机会训练队型。

  随着骑兵队越来越轻松地击败同样成本的骑士,加上骑士也越来越不愿意亲自上战场,骑兵战术也就发展了起来。当时的骑士有可能穿着传统的骑士甲开赴战场,但在战斗前换上骑兵制服,率领一队骑兵参加战斗。

  工业时代的骑兵划分,大致可以分胸甲骑兵、轻骑兵和龙骑兵三种。

  胸甲骑兵可以简单的理解成骑士的简化版本。骑士的铠甲大多是全身甲式样,而后来则很少有全身甲这种制式出现,这与当时的医术水平低下,而后来医疗技术进步有关。比如,大腿上挨两刀是死不了人的,如果现代人大腿受伤包扎一下就可以了,很快就会养好,不会有更多不良后果。但是如果骑士时代有人大腿受伤,他就得面对伤口化脓、恶化,最后截肢的危险。

  医疗技术的进步是胸甲骑兵出现的第一大前提。虽然在工业时代初期医疗技术仍然很落后,但是治疗大腿伤的成本已经比制造和维护大腿甲便宜很多了。全身甲中作用不大的部分被拆下来,这样做有三个好处:第一训练重骑兵更便宜了,第二重骑兵可以更灵活,第三四肢甲的重量可以加到胸甲和头盔上,增加了重点部位的防护力。有资料说当时很多枪弹可以击穿全身骑士甲,但是难以击穿胸甲骑兵的胸腹甲。

  作为当时战场上最坚硬的部队,胸甲骑兵时常会被当作肉盾摆在进攻和防御的最前线当炮灰。胸甲骑兵一般又分长矛和马刀两种。长矛胸甲骑兵使用骑士矛,马不带甲,速度不比轻骑兵慢,主要用于攻击敌人的各种骑兵。马刀胸甲骑兵的战马上往往有颈甲和厚重的护胸板用于抵挡普通子弹的攻击,他们可谓是职业肉盾。从当时的小说和诗歌来看,人们普遍认为长矛胸甲骑兵才是骑士的继承者。

  轻骑兵有时被看作是骑士侍从的后代,但这种说法并没有什么依据。有的书上说轻骑兵的兴起是迂回战术的流行带来的,并时常用来攻击敌人的后方炮兵。确实,有好些小说、诗歌甚至交响曲记载过轻骑兵攻击炮兵,但事实是在手榴弹和定时炸弹发明以前,轻骑兵很难破坏他们占领的大炮。许多电影上有轻骑兵正面向步兵战壕冲锋的镜头,但是我宁可相信胸甲骑兵会这么做,因为马匹毕竟是珍贵的军用物资,参加这样的冲锋的马匹大概都活不到战斗结束。

  轻骑兵几乎不带滞重,只带武器,他们唯一的防御力来自于他们的战马——射向轻骑兵的子弹大多会打在马匹身上,而要杀死一匹战马需要大量的子弹。从古到今名为沙巴的弯形马刀都是轻骑兵的标准配置,手榴弹、手枪、冲锋枪和突击步枪在发明后都很快被轻骑兵所装备。事实上,轻骑兵最依赖的装备莫过于望远镜,他们经过谨慎的观察来判定敌人是否弱小或武装不足,然后决定是否去欺负人。

  大概由于轻骑兵一般不参加硬拼的战斗,所以市井上不认为轻骑兵是骑士的继承者。骑士在战场上的魅力来自于欺负弱小,而轻骑兵精神的核心是面对强敌。所谓轻骑兵精神大致在林肯时代才开始在舞台上被歌颂,反正我没有看见拿破轮时代说轻骑兵好话的故事。

  相比,龙骑兵却更被百姓看作骑士的后代。一方面,在很长的一段时期,龙骑兵着全身甲(虽然大多是步兵款式);一方面龙骑兵中出过很多名人,比如说丘吉尔,还出过很多贵族;一方面龙骑兵往往可以在战场上虐那些装备落后的敌人,比如造反的苏丹人和参加集会的马塞市民,而自己的地位却相当安全。许多贵族和文人曾经当过龙骑兵,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大概与当时的制度有关。不过我不清楚当时的具体制度。

  在骑兵时代过去以后,骑士精神在军队里就很少被强调了。现在各国军队中,只有一天到晚梦回唐朝的法国军队还保留着骑马长矛比武的训练。但是,最基本的骑士道德仍然被坦克手和飞行员保留着。比如,不攻击没有武装的敌人,一次战斗没有结果则约定回到此地再战,等等。相比坦克手,飞行员对骑士道德履行的更好。坦克手的顶头上司就坐在他脖子上,驾驶员往往没机会不服从军法,而飞行员在战场上天高皇帝远,上司很难管得着他。

  骑士式的成功

  骑士是成功男人的代表。骑士关键词包括小资、武士、自给自足、游侠、文雅、不动产、爵位,等等。骑士的特点是有房(城堡)有车(马车……),有钱(田产)有势(军队),既有能力满足思春少女的浪漫,又可以给予拍拖中的少妇足够的虚荣,还能够提供已婚妇女需要的钞票和地位,无产阶级女生眼中的完美男士莫过于此。

  对于男生来说,骑士的魅力在于光鲜的铠甲、不需努力只需冒险就可以取得的成功、在战场上既受人瞩目又相对安全的地位,以及成为传说中英雄的机会。我认为,骑士这个题材的价值对现在的漫画来说还是很高的。骑士精神既可赞扬,又可诋毁;骑士题材故事种类繁多,背景宽泛,操作简单,并且被枪毙的危险性相对小。

  从剧本上讲,在故事三角中骑士题材处在骑士类故事的正剧方向,最小主义方向是哥萨克故事,反情节方向是女巫故事。哥萨克除了比骑士更朴实无华的骑士精神以外,什么也没有。女巫除了小资以外在其他一切方面与骑士相反,但女巫故事和骑士故事表达的意境相差不多。

  很多人认为骑士故事相当于武侠,我认为就积累而言骑士故事比武侠小说深沉的多。至少,骑士题材的可操作性不可能比武侠低。当然有人会说骑士题材属于外来文化,我认为就如武侠故事和日本的武士故事是相通的一样,骑士故事也应该是共通的。伊朗人是坚定的穆斯林,但他们照样流行骑士故事,并没把它算做欧洲文化。在大多数骑士故事里,基督教等欧洲文化的东西都仅仅作为背景出现。

  如果打算做中国背景的骑士故事,中国的“武将”、“儒士”、“剑客”、“家族”、“战国”、“胡虏”、“远征”、“断案”、“起义军”都是可用要素。我认为杨家将就是一个再标准不过的骑士故事,七侠五义和花木兰相比武侠来说也要更接近骑士。中国骑士们的敌人可以像通俗小说中的日本武士那样,是一些人神共诛的家伙,如贪官、土匪、阴谋家、邪教和分裂主义者。中国式的骑士故事可能有更多的探案成分,骑士可能会更多的潜入对手内部刺探,夺取证据,智斗敌人,然后挥舞王师将敌人剿灭。

返回顶部